学者谷

位置:首页 > 行政范文 > 通告

迁址的通告汇编3篇

通告7.94K

迁址的通告1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自x年6月19日(星期一)起,xx县地方税务局东城分局搬迁至新址办公

迁址的通告汇编3篇

一、办公新址:xx县店埠镇星光国际7号楼9楼。

二、联系电话:搬迁至新址办公后,东城分局对外联系电话保持不变:综合股,办税服务厅。

三、东城分局新办公地址公交线路为:乘353、354、359路车到星光国际站下可达。

特此通告。

  xx县地方税务局

  x年6月9日

迁址的通告2

x年8月8日起,我局办公场地由xx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搬迁至xx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原军分区大院,即xx市网球中心后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x年8月8日起,xx市教育局新办公场地正式对外办理相关业务。原在市报业大厦办公的'所有科室将统一进驻市机关二号大院新办公场地,市教育信息中心、市教育装备中心、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站仍在莞城育兴路旧址办公。

二、在x年8月4日至8月5日搬迁期间,停止现场对外办公,网上业务可照常办理。

三、市教育局搬迁至新址后,对外办公电话、传真号码不变。业务咨询电话详见教育网。

四、新办公大楼内设有临时停车场,提供临时停车服务。市民前往新址,目前可导航至xx市网球中心。周边公交有待完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xx市机关二号大院周边示意图

  xx市教育局

  x年7月20日

迁址的通告3

自x年1月10日起,北京市xx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由原办公地址xx区光明南街1号迁至xx区潮白河大桥东卫校南侧顺平辅线0号。卫生监督所审批发证科原地址和监督所通讯电话不变。

联系电话:xx。

特此通告。

标签:迁址 通告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