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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初中教师专业适岗培训I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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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初中教师专业适岗培训I说明

湖南省初中教师专业适岗培训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初中教师专业适岗培训的通知》(湘教通20xx51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二条 省教育厅负责培训的统筹规划与管理。

第三条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培训的管理与落实,包括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贯彻、“教非所学、专业不对口”教师情况调研、适岗调整、组织教师报名、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培训工作的开展、配合湖南电大相关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等等。

第四条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培训相关工作。

第五条 湖南电大负责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包括培训课程开发与设?、培训平台建设和维护、培训资源配?、培训环节的组织、教师学习过程监控、学籍管理、考试管理、成绩管理、结业与发证、培训经费申报、培训与学历对接管理、培训实施细则制定等等。

第三章 培训对象

第六条 培训对象是指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物理、生物、历史、地

理任一学科任教的“教非所学、专业不对口”的初中教师。

第七条 教师所学专业课程与《湖南省初中教师专业适岗培训必修课教学计划》(附件1)的某些课程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必须参加此次培训。

第八条 经专业适岗调整,刚从其它学科教学岗位调整到物理、生物、历史、地理任一学科任教的初中教师,即使专业对口,也属于培训对象。

第四章 培训内容与课程设置

第九条 培训内容依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设计,以专业知识为主体,突出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知识,着力培养本学科知识的熟练运用能力和课堂教学实践能力。

第十条 学科主干课程按照《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网络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设?。

第十一条 物理、生物、历史、地理4个学科各设?6门必修主干课程(见附件1)。 选修课程设?见《湖南省初中教师专业适岗培训选修课专题》(附件2)

第五章 培训方式

第十二条 培训采用现代远程教学的方式组织实施,教学活动主要在“湖南省初中教师专业适岗培训”平台完成,其环节主要有视频和文本教学、课程作业、学科论文、班级论坛、参加专家在线答疑活动等。

第十三条 教师收到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后,参照培训平台《参培教师手册》操作流程登陆学习。

第十四条 教师编班学习。市州按照学科分成四个班,分别是物理班、生物班、

历史班、地理班。全省共56个班。

第六章 培训时间与学制

第十五条 培训时间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6月结束。

第十六条 培训学制为一年半左右。

第七章 培训考核

第十七条 培训考核以课程为单位,实行学分管理制度。每门课程记6个学分。教师必须同时满足平时成绩合格、集中书面考试成绩合格两个条件,即可获得每门课程的全部学分,为培训考核合格。考核详情见《湖南省初中教师专业适岗培训考核方案》(附件3)。

第十八条 平时成绩合格的条件是课程学习、课程作业、学科论文、学习研讨四部分的总成绩合格。

第十九条 集中书面考试是教师学完六门必修课程后集中进行的一次综合性的书面闭卷考试。集中书面考试成绩(满分xx0分)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只一个场次,将六门必修课程的重点内容综合在一张试卷上进行,时间3个小时,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检验教师对培训课程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应用相关原理分析问题的能力。考试的命题、评卷、送卷、保密、巡考等工作由湖南电大学负责。具体的组考方式和考试时间将在考试前两个月另行公布。

第二十条 平时成绩不合格的教师可以在网上补考一次,集中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教师可以书面补考一次。

第八章 结业与发证

第二十一条 教师在规定的一年半培训时间内培训考核合格,方可结业。

第二十二条 湖南电大为结业教师颁发省教育厅监制的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由市州教育局统一到湖南电大领取。

第九章 证书使用

第二十三条 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职称晋升、教师聘用、特级教师评审、教师资格认证的必备条件。“教非所学、专业不对口”的教师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的,原则上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第二十四条 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在培训合格之后申请对接攻读普通高校网络高等教育学历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十章 学分管理

第二十五条 教师参加课程学习所获得的学时和学分,按省教育厅《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xx31号)的有关规定计算,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和学分登记范围。

第二十六条 教师参加课程学习所获学分,计入其个人学分银行档案,作为继续学习取得学历文凭的课程成绩。

第十一章 学历申请

第二十七条 已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可以申请对接攻读网络高等教育学历。

第二十八条 教师在本次培训合格的基础上继续修完相关普通高校规定的网络高等教育课程,并满足其它毕业条件,即可获得该校网络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申请条件另行公布。

第十二章 培训经费

第二十九条 培训经费由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其文件依据是《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xx—2020年)》(湘发20xx22号)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湖南电大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核定的每位教师元的标准收取培训经费。

第三十一条 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每位教师元的标准承担培训经费。教师不负担任何与培训相关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培训经费统一汇入专用银行账号:740xxxx183xx0002956;账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费用名称注明“专业适岗培训经费”。

第十三章 报名注册

第三十三条 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1月底。

第三十四条 市州教育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好《湖南省初中教师专业适岗培训报名表》(附件4),并将报名表电子档上传至电子邮箱[emailprotected],盖公章的报名表纸质档快递至湖南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xx8号;收件人:颜小红;邮编:4xx004)。

第三十五条 湖南电大收到培训经费后,根据报名表为教师注册学籍,并将教师登陆培训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发给教师。

第十四章 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