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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的作文[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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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业的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职业的作文[热]

职业的作文 篇1

在我心中,埋藏着一个理想,说起来可能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一名导游,一名和游客走遍世界名胜的优秀导游。

“航船不能没有方向,青年不能没有理想”是啊,这一句名言说得好,人不能没有理想,对于有的人来说,是天方夜谭,但却是自己的大海彼岸。

或许是因为20xx年,中国十大感动人物中,有一名叫文花枝的导游,她对游客极其负责的精神让我十分感动,在出车祸后,警察赶来救人时,文花枝伤势最严重,可她却让游客先出去,而自己留在最后,她当时是忍受多大的痛苦啊!就因为这样,耽误她的最佳救援时间,导致自己的左腿被截肢……

她的这种高尚情操感染我,使我内心萌发一种念头——长大后,当一名像文花枝一样的优秀导游。

在我旅游时,每每看见导游小姐和游客介绍当地的风俗习惯,名胜古迹,悠久历史时,我的'心里不经暗暗佩服,羡慕她们。她们那么有才干,知识丰富。

所以,我要向理想的彼岸前进,我要为将来当好一个导游做准备。1、要学会和人打交道。2、要好好学习外语。3、要解各地的人俗风情。4、要培养自己的耐性。我需要付出不少努力。在老师讲课时,我要认真听,并会做一些笔记,让自己的智慧更加宽广,我还要多读一些关于世界各地的水土人情的资料,不仅开阔自己的视野,还使自己将来做导游的基础更加牢固。

一个人的理想月崇高,生活就越纯洁,是啊,当一名优秀的导游可能不是多么崇高的理想,但它却是我的大海彼岸,我能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到达。

我想当好导游,我想让迷人的风景把游客的烦恼丢掉,我想在世界各地的每一个角落留下我的足迹。

职业的作文 篇2

如果有人问我最敬佩谁,我会说“老师”;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谁,我会说“老师”;如果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也会说当老师。

教师是个神圣的职业。俗话说得好:老师是蜡烛,照亮我们的人生道路却燃烧自己;老师似春蚕,为我们无私奉献;老师像一艘大船,把我们送往成功的彼岸。哪一个成功人士,哪一个受众人仰慕的科学家不是老师辛苦培养出来的。

教师是个辛苦的职业。班上总是有许多同学的成绩上不去,老师不管有多忙多辛苦还是坚持每天给那些“贫困户”“补充营养。”班上有谁不舒服,老师总是关心的问寒问暖,搀扶着他们回家。每天晚上睡得最晚的是老师,早上起得最早的是老师,老师又为我们批改作业,有为我们备课,那些不公平的白头发还偏偏要先爬上老师的发梢。

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他们的`袖口上有永远也都不掉的粉笔灰,嘴里有永远也吐不完的优美词句,手里有永远也画不完的圆和角,眼睛里有永远也琢磨不透的意思。

我敬佩老师,也衷心得感谢老师对我的厚爱,对我的鼓励,对我的帮助,对我的培育之恩。所以,我也想作一位老师,作一位贫困山区的老师,给予那里的孩子知识,让他们同城市的孩子一样享受知识海洋的孕育,成为祖国的栋梁,祖国的骄傲。

职业的作文 篇3

说起我干过的职业,那真是比天上的星星还多。

先说说我的第一个职业,老师吧。谁的老师?布什他爹,老布什呗。老布什上课特别不遵守纪律,老是想一个人霸占课桌,把同桌都挤到角落里去了。我很生气,天天罚他写检查。他后来能在竞选中胜利,当上美国总统,还不是我从小就为他打基础!

没过多久我就转了行,去当探险家了。人们都说阿蒙森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人,才不是呢!他是12月14日到的,我13日就到了;不过因为太累了,睡过了头,被大雪埋了起来,没人看见我,才让阿蒙森抢了风头。

从南极点回来后,我办了一家公司,做了大老板。老布什的儿子小布什有一天来拜访我,跟我商量借钱帮他出兵伊拉克的'事。这怎么行?我是个和平主义者!就为这事,小布什故意拿了张旧地图给美国空军,竟然趁我们出外吃午饭的时候把我的公司给炸了!没办法,我只好转行搞音乐了。我培养了很多新秀,直到现在,周杰伦还不时给我送点百事可乐、美特斯*邦威服装什么的,还非得在我家吃顿饭才走。

你问我现在的职业是什么?嗯,其实也没什么,也就是有空帮比尔*盖茨设计软件,帮[传奇]策划策划方案。我可是名副其实的大忙人哪!

职业的作文 篇4

“唉,今天的天气真是炎热!”放学的路上,琪琪一个劲儿地向我抱怨着,“你看这火辣辣的太阳,你看这万里无云的天空,你看这刺眼的阳光,真是又晒又热。如果叫我以后自由选择职业的话,我一定要当个白领,每天坐在办公室里面,画着宏伟的蓝图,一边指挥着工人们在太阳下干活儿,一边坐着吹空调,多惬意啊!”我撑开一把遮阳伞,对琪琪说:“是啊,谁不愿意呢?赶紧走吧,回家吹电扇吃西瓜!”

一路上,炽热的阳光就像毒蛇一样噬咬着皮肤,知了就像个不知疲倦地歌唱家叫个不停,沉闷的空气压得我喘不过去来。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有谁会愿意多逗留一小会儿呢?

我和琪琪一边吃着冰激凌一边走着。这时,一个橘黄色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尽管阳光很耀眼:他头戴一顶宽厚的草帽,厚厚一层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长袖不透气的工作服臃肿地罩在身上,在被火热的太阳烤的发烫的马路上徘徊着,看上去已经非常热。我停下脚步,发现他弯下腰,捡起地上的一个塑料包装袋。我一看,发现包装袋原来就是刚才我和琪琪扔掉的'冰激凌的包装。我愧疚地低下头,也帮忙一起捡……

环卫工人虽然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但是却是我们每个城镇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每天起早贪黑,辛勤地劳动着,称其为城市的“美容师”当之无愧。如果没有他们的劳动,整个城市不知道会变得臭气熏天,黯然失色。可又有多少人在意过他们呢?他们很渺小而不平凡,普通却又很伟大,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干净整洁的环境。她们周而复始地重复着自己的工作,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但很少有人去崇拜尊敬他们,歌颂他们的伟大。

我认为,环卫工这个不起眼的职业在我们的城市里,是伟大的,也同样需要我们广大居民对他们劳动成果的尊重。他们的职业一点也不微不足道,在城市的建设中,也不比白领逊色多少,同样也需要肩负起“树立文明城市”的重任,真是个美丽的职业!

职业的作文 篇5

有的人职业是医生,有的人职业是厨师,有的人职业是水电工,有的人职业是清洁工……而她,却天天在家,我很困惑。

我说:“你挺舒服的啊,不用上学写作业,不用上班去奔波。”她只是笑而不语。她是懒惰吗?还是……还是她根本就没有本事找到工作?我很低落。

直到有一天,我打开了那个隐蔽的柜子。里面一摞摞的红的、绿的、黑的证书震撼了我的眼睛:育婴师证,营养师证,教师资格证,会计师证,工程师证,绘画奖,写作奖……想想每天我能吃到花样繁多的喷香饭菜,每日我能穿着带有阳光味道的干净衣服,我的.作业井井有条,我的成绩突飞猛进……原来我把平时的一切都看成了理所当然。我不知道,当我面对考试惴惴不安时,她准备了复习资料;当我面对作文无从下手时,她翻阅了大量书籍;当我的钢笔头弯了,她悄悄修好;当我的……她是有本事的,我欣喜若狂,问她:“你为什么没有工作?”她认真地看着我,眼睛闪着光彩,说:“我有工作。从清晨睁开眼睛就是上班了,直到夜晚睡觉才算下班。没有节假日,更没有工资。但,我很喜欢这份工作。”

我似乎懂了,她的职业是妈妈,她一直在做世界上最劳累最伟大的工作。我为她点赞。

职业的作文 篇6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盏灯,它的名字叫理想。每个人都要走这一段路,它的名字叫人生。有一句名言:人活着没有理想是最可怕的。的确,没有理想哪有劲头?我有就有自己美好的'理想。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为自己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那就是,长大后我要当电视台的主持人。一方面是因为:我觉得很威风,每一天都可以上电视,而且家家户户都认识是我。另一方面就是:可以跟大家讲讲当天发生的国家大事、世界大事。

为了当这个电视台主持人。我每天都会看新闻,增加一些知识。我知道做主持人必须口齿伶俐,所以,一旦有时间,我就会读书,读书的速度由慢到快,由不怎么流畅到非常流畅。为了实现这个理想,我和妈妈进行了一次绕口令比赛,比赛的规则是:谁绕的口令快而准为胜者。妈妈开始比赛了,妈妈绕的口令虽然十分准确,但在速度方面还需要提高。下面轮到我出场了,我绕的口令不仅快还十分准确。这次的绕口令比赛,我获胜了!通过这一次的获胜,我就更加有信心当这个电视台主持人了!我又为我的理想迈出了一小步。

我相信,只要我心中有这个想法,并且为这个理想去努力,就必定会实现的。

职业的作文 篇7

有很多喜欢的职业,曾经想过当医生,想过当律师,想过当商人,想过当军人,想过当科学家,但却从来没想过当老师。

在我的心中,教师这个职业曾经是所有职业中最没意思的。每天上着同样的课,没有一点新意,穿得古板,表情严肃,反正没有一点是我喜欢的。当医生可以解救病人,当律师可以解救犯人,当商人可以赚很多钱,当军人可以保卫祖国,当科学家可以造福人类。

可我现在却认为当老师最好。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塑造人类思想,完善人类灵魂的人,是精神花园的园丁,是伟大的人。当教师是伟大的,崇高的,受人尊敬的。

曾经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医生每天接触的是病人,律师每天接触的'是犯人,而教师每天接触的是学生,你说什么职业最好?听了这句话,我感触很深。是啊,这一系列的职业,有哪个可以和教师这个职业相比的呢,无论是医生还是律师,都不如教师的成果好,都不如教师的桃李满天下让人觉得更骄傲。

我热爱当一名教师。授人以渔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骄傲。“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播人生道理,讲授;专业知识,解除心中困惑,这是多么让人骄傲的事业啊!

我现在可以坚定地说,我喜欢当教师,我热爱当教师,我为教师感到骄傲。

职业的作文 篇8

街霸力超大、力大无穷。她到了决斗场,跟一位不知道是谁的人对战。他用了一个火气拳,地面裂开,地裂向我冲来,我一跳起来躲避地裂,刚好被他一个上勾拳,我飞起来,又刚好他一个下勾拳把我打到了地面我受伤不轻,我说:“下次再来决一死战。”他说:“好啊”。

我到了格兰之森,看见所有的哥布林一起联合攻击我把我打出格兰之森。别那四姐妹来帮忙,气功师拿手套、散打和柔道家拿拳套,她们给了街霸一双爪,她们去了格兰之森。那些哥布林向上次那样攻击我们,我“爪、爪、爪、爪、爪,”打死了大部分哥布林,柔道和散打也打死了大部分哥布林,最后一些哥布林被格斗家打死了。

所有的猫妖突袭我们,双重漫游抢手帮我们挡住了,你们也别想逃过我们的追击,一枪扫死所有猫妖。又来了所有的牛头兽,狂战士和圣骑士还有元素师连招打掉了大部分牛头兽。气功师来个出其不意把格拉卡杀了,街霸把牛头兽杀光了。

烈焰格拉卡和冰魔女,烈焰格拉卡用火球烧我们。我们闪开了他的`攻击,狂战士把握了机会,一剑插入心脏,烈焰格拉卡死亡了,突然爆炸。冰魔女她用冰剑,狂战士血滴喷涌而出,双重漫游枪手,双重BBQ,冰魔女震动的爆炸了。僵尸们向我们冲过来,我们一只只抵挡、快抵挡不住了,圣骑士帮我们加力,我充满了力量,向他们冲过去打败了它们。我们终于打败了它们。

“我再次向你挑战”。“好啊”。他又一招地裂,我上空爪,将他打败了。

我终于打败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