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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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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精选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精选3篇)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1

保障工作人员加班用餐的实际需要,本着厉行节约、从严从紧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加班工作餐是指除学校对口公务接待以外,校属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人员保障工作不间断且无法离岗用餐而安排的工作餐(主要指工作盒饭)。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安排加班工作餐:

1. 各单位涉及议事决策、评审、咨询、答辩、论证等重要会议,或涉及巡查审计、封闭阅卷、招生录取、集中申报等工作内容,工作人员确需不间断开展工作的;

2. 学校举办开学迎新、毕业离校、纪念庆典等重大校内活动,工作人员确需不间断开展工作的;

3.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工作人员确需不间断开展工作的;

4. 寒暑假或节假日期间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工作或其他工作中工作人员确需不间断开展工作的。

第三条加班工作餐消费标准为每餐不超过30元/人,超过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加班工作餐只能购买盒饭或快餐,原则上从学校食堂或兴安苑交流中心购买,寒暑假、节假日等校内食堂和兴安苑交流中心停业期间可从校外购买。

第四条各单位安排加班工作餐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提前报批后方可用餐。加班工作餐须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和用餐标准。单次用餐人数达5人及以上或连续3日及以上须报用餐申请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单次用餐人数少于5人且在3日内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第五条享有用餐补贴的不再安排加班工作餐。加班工作餐费用实行“一事一单”,从行政办公室专项经费中列支。购买校内加班工作餐凭《华北科技学院加班工作餐费用审批(报销)单》,划转报销。购买校外加班工作餐的,凭用餐票据和《华北科技学院加班工作餐费用审批(报销)单》据实报销,单笔消费在200元及以上的须严格执行学校公务卡管理办法,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六条行政办公室须对各单位加班工作餐安排情况进行监督,每学期向学校报告加班工作餐总体情况。

第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六条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七条 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 加班事项

第七条 每日19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

第八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九条 加班人员应填写各楼层加班领取钥匙表格(附表二)后领取各楼层钥匙,并于下班后进行锁门工作。

第十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

第十一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 20xx年9 月1 日开始生效执行。

  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3

为规范学校加班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班是指我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因工作量大或任务紧迫,不能在上班工作时间内完成的工作任务,需要利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日、寒暑假加班完成任务的,由处室主任决定,可安排教职工加班。

二、加班必须达到既定目标和领导要求,未完成工作任务不作为加班。

三、加班实行报告审批程序:需要加班的处室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中注明加班工作内容。主任签字后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再由校长审批后归入办公室存档登记。

四、因事件紧急未履行加班报告审批手续的,应经主管领导安排或同意,由办公室作好加班记录,事后按程序补办书面审批手续。

五、实行加班(含节假日值班)补助制度。加班报酬待遇按一个工作日40元计算,国家法定节日按80元计算。白天加班时间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四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突发性工作或夜晚加班的,超过二小时的按一天计,二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加班的最小计算单位和审批单位为半天。

六、在正常工作期间,每月加班总天数原则上不超过3天(寒暑假除外)。

七、校领导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本制度从20xx年1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