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解析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可见婚姻法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均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即凡是被确认为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其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对此,我们持不同见解,即自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应当有所区别。如前所述,自始无效婚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应当自始无效、
而可撤销婚姻欠缺当事人的合意而一般性地违背了社会私益要件,违法程度不严重,应从被宣告撤销之日起无效,即宣告撤销之前婚姻还是有效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撤销宣告无溯及力。在当今一些采取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双轨制的国家和地区,关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律后果,也是如此分别规定的。这样更趋之于科学化、合理化。
《婚姻法》第十二条简单地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与第一点相同,由于自始无效婚与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不同,自始无效婚溯及既往,当事人当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可撤销婚无溯及力,在被宣告撤销前,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因而在宣告撤销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也应当得到认可,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财产关系,《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个规定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可以这样处理,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对是否为个人财产,举证不明且无法查实的,按共同财产认定,均有分割权。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民法一般共有财产合理分割;双方各自所欠债务,独立负责偿还,共同所欠债务,由双方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处理时运用有关民事法规。此外,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一方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享有婚姻法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
-
侦查阶段法律意见书
导语: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欢迎借鉴与阅读!侦查阶段法律意见书XX市公安局XX分局:我依法接受XX市XX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并征得犯罪...
-
法律法学实习报告范文模板
我在大学学的是法律学,毕业后当然希望能够当一个律师了,法律法学实习报告范文。可是现实的条件是当律师越来越难了,学法律的人太多了。我只好到外边去实习,当一个见习律师也是好的啊。终于找到了实习地点了,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已经很不错了,我觉的。等一切准备好了,我就...
-
在大学中建家教联盟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是一个大一的学生,现在在某二线城市读会计专业。我在自己的家乡(某三线小城)办过一段时间的家教联盟和补课班,其实就是找几个学习好的小伙伴们,印好传单到学校门口发放,租一个小屋子就开始上课了,收入还是听不错的。我有一个想法就是在大学也组织一个家教联盟,我觉得...
-
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法律服务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法律服务合同范本1甲方: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电话: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