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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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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烹调加工操作间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

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行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发票。

4、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 目的

规范学校食堂小吃店改造及建设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小吃店的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隐患,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 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2、《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3、《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 总则

1、南昌市学校食堂小吃店建设应在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

2、本规范适用于南昌市学校食堂小吃店的建设和管理;

3、学校食堂开办小吃项目,必须向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从事小吃店经营;

4、食堂小吃店是指食堂内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店铺;

5、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严禁学校食堂小吃店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自制饮料、不得制售冷荤凉菜、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 学校食堂小吃店建设标准

(一)选址要求

小吃店应选择在食堂餐厅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区域,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

1、应合理设置食堂小吃店数量,严禁未经许可,随意增加或擅自设置食堂小吃店。

2、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间、切配烹饪间、售卖间等场所。

3、应设立餐用具清洗消毒间或场所,对食堂内各小吃店使用的餐用具进行统一集中消毒。

4、应设立统一集中的从业人员更衣场所。

5、应设置食品仓库,宜采取独立或集中设置,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随意堆放食品原料。

6、流程布局按照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和成品供应的三进式顺序予以布局(具体见附件1),加工区域与切配烹饪区域应分开设置,由非清洁区过渡到清洁区,避免造成生熟交叉污染。

7、食堂各小吃店总面积(实际使用面积)≥24㎡,其中粗加工间≥8㎡,切配烹饪间≥12㎡,售卖间≥4㎡。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与排水要求

1、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2、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3、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用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4、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5、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四)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

学校食堂小吃店全部以食堂为单位,实行餐饮具统一消毒。各食堂应设立与清洗消毒保洁餐饮具数量相适应的专用餐饮具消毒保洁间,实施统一消毒,专人管理。

1、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食堂小吃店需要。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2个以上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五)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

1、食堂内各小吃店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设施设备、工具、容器等。

2、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六)通风排烟设施要求

1、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2、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

1、各小吃店应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2、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

(八)学校食堂小吃店各功能间相关要求

1、粗加工间:

①应根据需要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水池大小为60㎝×40㎝×20㎝)、植物性食品(蔬菜浸泡池水池大小为60㎝×40㎝×40㎝、蔬菜清洗池水池大小为60㎝×40㎝×20㎝)、水产品(水池大小为60㎝×40㎝×20㎝)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有需解冻食品的还需增添解冻池(水池大小为60㎝×40㎝×40㎝);

②上下水通畅,水池台面与地面高度80㎝,并有明显的功能标识;

③配备足够数量的不锈钢菜架;

④设专用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2、加工切配烹饪间:

①食堂小吃店烹饪切配场所应在同一功能间;

②烹饪台应使用易于清洁,卫生的炉灶;

③配备与加工相适应的多功能不锈钢操作台、冷藏设施、不锈钢货架等;

④ 烹饪处墙壁应采用到顶的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平滑的浅色材料构筑。

3、售卖间:

①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和防滑的材料铺设(宽度不小于80㎝);

②应有充足的照明,足够数量的餐具保洁柜,并有明显标识。

4、洗消间:

①5个以内食堂小吃店洗消间面积≥12㎡,每增加1个小吃店应增加1㎡面积,以此类推;

②清洗、消毒与保洁应有相应区域,并有明显标识;

③配备能正常运转、数量充足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④应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可设置2个以上专用水池(水池大小≥80㎝×40㎝×40㎝),各类水池应明确标明其用途。热力蒸汽消毒的还须设置机械排风设施。

5、仓库:

①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货架(柜)、储缸(桶),做到食物与非食物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并加盖存放;

②防蝇、防鼠等四防设施完善,有机械通风设施。

6、更衣室:

①应设置洗手池,上下水通畅,并有洗手消毒液,用于从业人员洗手、消毒;

②配备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如衣柜、挂衣钩、镜子等。

五、食堂小吃店食品安全管理

(一)基本要求

1、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

2、针对学校食堂小吃店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人员管理

1、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堂小吃店进行管理。

2、每年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4、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三)食品采购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2、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四)食品贮存

1、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2、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放置,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五)食品加工

1、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六)食品销售

1、食品销售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2、销售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3、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4、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七)餐用具清洗与消毒

应设专人负责食品容器、餐用具等清洗消毒工作,并建立清洗消毒记录,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1、主动与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合同。

2、有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9、分管餐饮的副总经理应定期督查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情况,并对本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负责。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四、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梳整齐后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便乱放。

五、严格按规范洗手,从业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七、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九、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十、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为规范现榨饮料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现榨饮料是指以新鲜水果、蔬菜及谷类、豆类等杂粮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条件下,现场制作的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非定型包装饮品。分为现榨果蔬汁和现榨杂粮饮品,现榨杂粮饮品应烧熟煮透后方可供应。

二、制售现榨饮料,应设置布局合理的现榨饮料专用操作场所,配备无毒、无害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现榨饮料专用设备、工用具,并由专人加工制作。

三、现榨饮料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作时应佩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触其他不洁物品后应立即洗手消毒。

四、现榨饮料果蔬必须新鲜,无腐烂,无霉变,无虫蛀,无破损等。杂粮及其制品必须无霉变、无虫蛀、无腐败变质、无杂质等。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五、现榨饮料使用的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添加的.冰块应符合GB2759.1《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要求。

六、饮料现榨应严格进行原料清洁整理,未经清洗处理的果蔬和杂粮不得使用,在压榨前应再次检查待加工的原辅料,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七、饮料现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工用具的清洁状况,现榨饮料的设备、工用具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使用过程中更换榨汁品种时,接触食品的设备必须洗净、消毒。

八、现榨饮料应存放于加盖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供应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杂使假、隔顿隔夜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现榨饮料。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一、切配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质量,腐败变质、不鲜或有毒有害原料不切配。

二、切配用刀、砧板、案板、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发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三、切配过程生熟食品分开,生熟用具、容器分开,严防交叉污染。

四、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五、工作结束后,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废弃物及时清除,做好切配场所的清洁卫生。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一、食品库房应专用。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达到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要求,库房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及原料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和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备。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牛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七、冷冻设备定期化霜、除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

八、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火灾时刻对酒店构成巨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酒店投入了量的资金,购买了火灾报警系统。这对酒店消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机构

1.消防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第一负责人

2.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一级为领班,负责每日检查班组岗位防火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二级为主管,负责重点检查班组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三级为部门经理,负责抽查和定期全面检查部门防火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三、职责

1.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②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③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④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及时处理义务消防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⑤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⑥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⑦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①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③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④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⑤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⑥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⑦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⑧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⑨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3.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①部门负责人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②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具体落实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中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③在员工中普及和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培训工作,具体负责对新员工和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④组织员工学习和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教育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火灾事故处理预案。

⑤具体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整好用。

⑥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具体组织本部门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⑦定期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⑧对本部门员工违消防安全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对员工的奖惩工作。

4.主管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①在本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②对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执行。

③组织开展本岗位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④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措施的分布和使用方法,维护好各种消防设备。

⑤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做好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⑥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项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⑦负责督导领班及员工履行其消防安全职责,检查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领导本岗位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活动。

⑧在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5.领班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①在主管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对下属员工进行岗位消防安全教育。

②负责将各项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到各个员工,并经常检查、督促执行。

③负责对本岗位的火源、电源的管理。

④负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检查,保持通道畅通,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⑤负责对本岗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⑥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类消防培训活动。

⑦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及疏散人员工作,保护好火灾现场。

6.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①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熟练掌握工作岗位消防安全要求。

②坚守岗位,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发现火灾应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扑救。

③班前、班后认真检查岗位上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报告。

④爱护、保养好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⑤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提高消防安全业务技能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⑥熟悉安全疏散通道和设施,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7.电工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①严格遵守用电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②努力学习技术,熟练掌握供电方式状态、线路走向及所管辖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和实际操作。

③认真学习掌握电器知识和国家有关电器规范、操作教程,持证上岗。

④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⑤电工有权拒绝安装不符合规定的电器设备或者在不符合的场所安装电器设备。

⑥一般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8.仓库保管员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仓库保管员除遵守单位一般消防管理规定之外,还必须做到:

①认真学习国家有关仓库防火的规章制度,执行消防安全规定。

②熟知所管仓库贮存物品的理化性质,灭火方法及危害性。

③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搭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物堆放要留墙距、柱距、堆垛、顶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⑤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高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不准穿带钉的鞋进入库内,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静电导除装置。

⑥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的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烧、的危险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易积水的地点。

⑦严格用电、火管理,每日要三查,一查关闭门、窗情况;二查电源、火源,消除易燃物情况;三查货物堆垛及仓库周围有无异常现象。

⑧根据存放货物的不同性质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定人定期检查、更新。

四、消防要求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五、防火管理消防日常管理

1.不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要告知保安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7、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

1.本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本单位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每日人员晨检,及时将“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工作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就餐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6.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7.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我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食品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我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本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我单位建立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对经营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食品原料采购、运输、验收、贮存、加工过程、销售等)进行全程控制,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1.采购: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

2.运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验收及贮存:建立食品验收、贮存管理、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食品加工制作环节:

⑴粗加工: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区域内操作,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洗涤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粗加工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得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肉类、水产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池进行;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按性质分类存放,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⑵烹调加工: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防止外焦里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加工的操作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油炸食品时避免油温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使用。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将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用于烹饪的调味料盛放器皿用保持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⑶面食制作:加工前检查各种商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制作好的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各种加工工具、设备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定位存放;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按要求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标准的餐饮具。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⑸冷食制作:设置冷食加工制作专间,做到“五专”(专人操作、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设备和专用冷藏)的要求。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应设立独立的空调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工作人员应主要个人卫生,进入专间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感官性状异常的,应立即进行撤换处理。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严格遵照不同食品贮存条件的要求,将食品及时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时间,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

5.成品供应: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防止污染。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上桌。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封,垃圾及时处理,保持整洁卫生。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2.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3.建立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并按规定进行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6.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7.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工用具、设备、洗涤剂、洗涤剂等)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2.采购时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3.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或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采购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2.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主食、副食分区存放。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5.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6.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7.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废弃物处置制度

我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单位负责人负责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本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分别处理,做到日产日清;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禁止将操作间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餐厨废弃物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具有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散落;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榨取地沟油;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我单位定期对所经营食品的保质期限、感官性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封存处理。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设立不合格食品存放专区,对不合格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封存,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处置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封存日期、食品名称、规格、处置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原料不合格的及时与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履行交接手续,由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在处置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半成品、成品不合格的按照餐厨废弃物进行处置。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单位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确保在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对病人的伤害控制在最小范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

4.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5.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相关资料、库房保管情况和出入库记录,协助查清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数量、加工数量、剩余量等情况,一旦食物中毒食品确定,还应协助做好食品的朔源、查封、召回等处理工作。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7.事故责任追究,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责任影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公示管理

1.使用食品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的“食品添加剂”字样,必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并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4.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使用记录。

5.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6.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由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利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7.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范围、剂量等公示在醒目位置或上。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1、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4、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单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食堂专职管理员不少于50学时,员工不少于15学时。

5、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知晓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八、如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负责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一次体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四、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情况发生。

五、凡忠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工作。

六、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为规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食品标识上的贮存条件,具有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食品保存条件为常温的,其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0℃。

3、应当建立食品入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4、应当按照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各类食品应当按照包装标识的要求堆叠,不得超限量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贮存库房、设备的装载限量,离墙离地10cm以上。

6、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流转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出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7、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9、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10、定期清扫,保持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11、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12、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