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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工业2.41W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

钢筋加工机械基本要求

(1)钢筋加工机械中的电动机、液压装置、卷扬机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3.4、第4.7节及附录c的规定。

(2)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

(3)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4)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5)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2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3

中转站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中转站机械的正常运转,以下杂物不得进入中转站。

1、建筑垃圾、砖头瓦块;

2、装璜垃圾、废旧铁器;

3、树枝、木棒等;

4、有毒、有害污染物品;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或因管理不严,造成机械事故或损坏的,后果由当班管理员自己承担。

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质量标准考核办法

1、中转站未按规定时间开放,每次扣罚当班人20元。

2、擅自脱岗的,每次扣罚当班人20元;因脱岗造成中转站内物品被盗或遗失的,按价赔偿,造成设备损坏的,予以待岗处理。

3、未维护好垃圾倾倒秩序的,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4、未搞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的,由责任人立即整改到位,并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5、交班前未清理、冲洗地槽沟的,一次扣罚当班人每人10元。

6、台帐记录不会、不实的,一次扣罚当班人10元。

中转站安全管理制度

1、非操作人员严禁进行机械操作。

2、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压缩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压台悬空时,下面严禁站人。

4、中转站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5、因操作不当造成后果的,从重处罚。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4

一、作业前使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焊,装配正位,附墙壁牢固、站台平整;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二、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电压应正常,机件无漏电;各种限位装置、梯笼门电器联锁应良好,仪表灵敏有效。

三、升降机乘人或载物,应荷载均匀,严禁人和货物混装,严禁超载。

四、开动前,应明铃示警,运行中不准开启笼门。

五、工作时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浓雾及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运行中有机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六、未切断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必须专人、定机、定岗位专人负责,非本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对轨道、附墙壁的金属结构、联结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齿轮、齿条、传动齿轮和安全器齿轮是否松动进行全面检查。

九、运行一段时间要对升降机标准节架垂直度、连接螺栓、接地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梯笼门必须设置联动关闭装置,只能将门完全关闭后、梯笼才能开启。

十一、工作完毕应对笼内清理干净,切断电源,锁好升降机梯笼门,切断总电源开关。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5

1、负责具体制定公司的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或规定),建立机械管理体系,制定机械安全目标以及相应的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

2、掌握公司各阶段现场机械数量、分布和安全状况,审查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证。

3、负责检查施工项目部的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资格和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确认情况。

4、负责起重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和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的审查。

5、定期组织检查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和机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并进行考核评价。

6、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机械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

7、负责公司层面的机械安全管理资料收集、汇总、存档。

8、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现场起重机械危害辨识及防范措施的编制;负责组织编制现场起重机械重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评价和改进。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6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上班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劳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镜。以防有铁屑溅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严禁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盲目蛮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工作空闲期间不乱串岗位,不闲谈,不玩手机,以防发生事故或埋下事故隐患。

3、上班要精神饱满,严禁睡岗和打瞌睡,下级要服从上级,服从安排,听从调动。

4、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当班时应做好生产详细记录,接班人不到不允许离岗,应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们对本部门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管理负责。

6、设备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后,才可以上岗操作。

7、发生设备事故,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发生事故的操作者及当事人必须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并报本部门负责人。

8、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和相关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xx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责任人:

xx公司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责任人: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安全监察工作。

3、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8、负责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9、制定公司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0、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公司安全事故档案。

1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责任人: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督促和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组织,督促检查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的落实和维护保养,并定期组织救援演练。

4、汇总、审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经费使用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并监督执行。

5、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7、及时报告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9、定期向领导报告安全工作。

车床操作规程

1、操作前要按规定戴好劳保用品和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女工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露长发上机。

2、车床开动前,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机床各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加油润滑机床,并作低速空载运行3—5分钟,检查机床运转是否正常。

3、装卸卡盘和大件时,要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垫好木板,以保护床面,并要卡住、顶牢、架好,车偏重物时要按轻重搞好平衡,工件及工具的装夹要紧固,以防工件或工具从夹具中飞出,卡盘扳手、套筒扳手要拿下。

4、机床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分。装卸工件,安装刀具,加油以及打扫切屑,均应停车进行。清除铁屑应用刷子或钩子,禁止用手清理。

5、机床运转时,不准测量工件,不准用手去刹转动的卡盘;用砂纸时,应放在锉刀上,严禁戴手套用砂纸操作,磨破的砂纸不准使用,不准使用无柄锉刀,不得用正反车电闸作刹车,应经中间刹车过程。

6、加工切削时,停车时应将刀退出。切削长轴类须使用中心架,防止工件弯曲变形伤人;伸入床头的棒料长度不超过床头立轴之外,并慢车加工,伸出时应注意防护。

7、高速切削时,应有防护罩,工件、工具的固定要牢固,当铁屑飞溅严重时,应在机床周围安装挡板使之与操作区隔离。

8、机床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机床,发观机床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车,请维修工检查修理。当突然停电时,要立即关闭机床,并将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9、工作时必须侧身站在操作位置,禁止身体正面对着转动的工件。

10、工作结束时,应切断机床电源或总电源,将刀具和工件从工作部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并清扫机床。

11、每台机床上均应装设局部照明灯,机床上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7

1、贯彻执行国家及企业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其他非作业人员严禁在安装、拆卸机械设备的现场停留。

3、高空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防滑绝缘鞋。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在安装、拆卸设备标准节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护栏以内工作时,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

5、严禁安、拆、操作人员酒后上岗工作。

6、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装车运输时要有专人指挥装车,保证安全的同时并使设备各个结构及部件不受损坏,装上车的零部件必须捆绑牢固。

8、安装、拆卸设备时要指定安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特殊情况下,安装、拆卸需要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制定方案,由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9、安装、拆卸完毕后,由作业带班人员或安全责任人对设备各部件进行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技术调试。

10、操作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操作、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操作,并立即汇报进行处理。

11、安装完毕后,务必对各部件进行检查,调试时务必遵照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调试,经检验全部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交接。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8

1、所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公司各项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2、严格履行与公司安全生产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的各项条款。

3、在设备正常运转过程中,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要求进行操作,同时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4、务必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否则,按照安全责任书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5、每台机械的机长必须要有联系方式,保证24小时能够联系上,遇有问题及时汇报,确保正常的设备运转和设备安全。

6、需要请假或着离开自己的岗位时,必须提前3天告诉公司安全生产部且等候安排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开,否则,离开时间不计发以前所有工资,并对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负责及承担费用。

7、操作人员作业过程中,严禁24小时大倒班。每班作业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接班时要及时到位。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

8、严禁将设备交给其他闲杂人员进行操作,每发现一次,就按照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条件进行处罚。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带学徒人员,发现一次,将给予辞退并扣除责任人员全额工资。

9、服从和执行项目上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绝违章操作要求。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9

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购置、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部是起重机械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区域公司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审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做好报验工作;项目管理部、项目部负责自有起重机械选用,安拆方案编制、报验、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选用与进场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层次、高度跨度、现场条件等选用适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优先选用种类、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已在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选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设备履历书等随机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的。

第八条凡使用租赁起重机械的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首先对租赁单位进行调查评价,经评价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各自在起重机械租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赁使用:

(一)出租单位未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备案的;

(二)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三)属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明令淘汰、规定不准使用的;

(四)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的;

(五)经检测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六)无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的。

第九条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场地前,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先与运输方签订相关运输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运输方的选用参照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执行。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于起重机械进场前将起重机械的使用项目、设备来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相关情况报至区域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护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第三章安装与检测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在安装与拆卸前必须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的单位,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资质规定进行相应的安装业务。未取得安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安装活动(包括起重机械在施工现场移位、顶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机械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相应作业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条规定要求,且从事起重机械安装作业的人员是本单位员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资质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活动。

第十八条将起重机械安装作业分包给外单位施工的,必须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条规定,并于安装作业实施前与安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安装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十九条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如下工作:

(一)审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检测证明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二)审核辅助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等文件齐全有效;

(三)根据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技术要求、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机械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向安装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四)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重要受力结构、零部件及辅助起重机械进行检查验收,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及作业现场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安装活动的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条安装单位在安装作业中,应严格执行设备的安装、拆卸工艺,安装、拆卸工序的岗位应定人定责,应进行安全作业技术交底,由安装负责人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

第二十一条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和调试,尤其要对起重机械的限位、保险等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把关,形成自检记录。经检验合格后的起重机械应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活动结束后,各方(包括安装、租赁、使用、工程总承包等)应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装、使用和租赁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验。

第二十三条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工程档案,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或任务书、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辅助起重设备、检测仪器、机具档案资料;

(三)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自检资料;

(四)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安装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由安装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

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按照施工当地检测部门有关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并报检。经过有权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司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不同季节、气象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台起重机械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多塔作业相互碰撞。项目部应当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备移动、臂架端部)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安排专职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经过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项目部在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日常检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设施控制程序》执行。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和定期、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的稳定性、钢丝绳、钢结构及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维修保养人员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及时形成维修保养、定期检查记录等,具体要求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中《常用建筑机械设备技术保养和大中修理内容及要求》执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的维修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检查;

(三)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保养、校验、检修。

第三十二条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除进行日常性和专项检查外,还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项目部必须按照“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复查,切实消除隐患。

公司每年、区域公司每季度、项目管理部每月、项目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三条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五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和安全作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使用技能和安全作业知识。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六条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基础设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相关机械设备管理资料。

第三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制定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

第三十九条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1

1、指导教师必须对实习学生行焊接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严守各项安全规程。焊接实习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2、对各种电弧设备要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漏电。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焊设备。

3、每日上下班时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表年检制度。

4、加强对各种电器开关的使用管理,严禁学生乱摸乱接和乱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

5、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对各种输气管路级每日每班进行检查,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6、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带好劳动保护用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场内排气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证实训场内通风。

8、做好下课“五关”:关门、关窗、关电、关机、关气,加强安全防范。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2

1、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办法;

2、机械租赁合同;

要求:要有双方的签字、盖章、日期等

3、安全管理协议书;

要求:要有双方的签字、盖章、日期等

4、拆装合同书;

5、设备出租单位、起重设备安拆单位等的资质证书资料复印件、北京市建委的设备统一编号

6、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要求:要于施工现场相符合

7、总包单位与机械出租单位共同对塔机组、外用电梯机组、电动吊蓝操作者和安装人员的联合安全技术交底;

8、大型设备安拆施工方案;

要求:要有编制人、审批人、审批表、审批部门意见和签字盖章

9、群塔作业安全方案;

要求:要有编制人、审批人、审批表、审批部门意见和签字盖章

10、塔吊安装、顶升、拆除、验收记录(八张表);

11、外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六张表);

12、电动吊蓝的验收表;

13、中小型设备进场验收表或记录;

14、现场设备台账;

15、各类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16、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要求: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交底日期等

17、机械操作人员及起重吊装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

18、自检及月检记录和设备运转履历书;

要求:时间、组织人、参加检查人员、查出的问题、问题的整改要求、整改负责人及期限、整改后复查记录

19、职工应知应会考核情况和样卷。

要求:参加受培训人员名册(姓名、性别、单位工种成绩)、试卷用红笔批改、扣分依据和所分数。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起重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起重机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起重机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起重机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起重机使用状况;

7、组织起重机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起重机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起重机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起重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状,审定所编制的起重机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情况;

8、参加起重机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起重机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起重机维护保养制度

(一)起重机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二)起重机投产前,必须按照起重机的使用特点认真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三)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贵任制;

(四)保持起重机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起重机安全附件;

(七)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反映;

(八)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起重机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起重机事故报告制度

(一)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起重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还应直接报告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移动式起重机异地发生事故后,业主或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部门。

(五)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黄埔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82272400.传真:82272370。

四、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和侧向外吊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上描器冲撞;

5、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维护和调整制动器;

6、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7、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的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8、不得随意拆卸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9、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0、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2、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3、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确认电开关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16、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状况,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电开关按钮;

17、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先切断总电源,再检查;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留数;

22、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人时,再进行操作;

23、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二)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l)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过程。

2职责

2.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冲、剪、压机械的大修理。

2.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

2.3各使用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对冲、剪、压机械的管理要求

3.1.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各冲、剪、压机械使用部门对各种冲、剪、压机械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3.1.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和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制定冲、剪、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

3.1.3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和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冲、剪、压机械的安装、大修后试运转的验收、定期检查工作。

3.1.4冲、剪、压机械经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方可投产使用,并对冲、剪、压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维修。

3.1.5冲、剪、压机械应按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由其使用部门负责。

3.1.6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同主机一同经过验收合格,并同主机一样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3.1.7冲、剪、压机械及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无连冲。

b)制动器、紧急停止按钮应灵敏、可靠。

c)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d)脚踏操作的外部部分的上部及两侧应有防护罩,踏脚应有防滑措施。

e)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保护控制装置应可靠、有效。

f)电气系统应有接地(零)装置。

g)冲压模具、胎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1.8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对安全防护装置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应取得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整改后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3.2对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的要求。

3.2.1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冲、剪、压机械。

3.2.2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在操作时应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过程中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的危险区域。

3.2.3两人以上集体操作的冲、剪、压机械,必须规定一人开车、一人指挥,互相协调进行操作。

3.2.4若加工的部件过大,造成无法使用防护装置时,使用部门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报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3.3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对有关部门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等情况时,应按q/sz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4形成文件和记录

4.1设备台帐

4.2安全检查记录

4.3安全检查表

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应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任何。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服务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