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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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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化工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工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7篇)

化工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7篇)1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化工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7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复产复工各项工作,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主体责任,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业平稳安全的通知》(宁政传〔20xx〕3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两手抓、双促进

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当前又处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全区应急系统要强化政治担当,正确认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关系。既要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疫情防控中心工作添乱;又要预防企业疫情防控不力,致使重要岗位减员、影响安全生产,甚至祸及社会;还要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相关单位场所提供安全技术指导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要以“防疫保平安,安全促生产”为总体思路,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双促进,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全面系统摸排,实行“一人一档”严密疫情防控

开发区、各镇(街)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认真制定本企业关于疫情应对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情况。要依托应急管理“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疫情直报系统,立即布置企业全面摸排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两类人员”:

(一)计划2月底以前“来宁返企”的外地人员(包括承包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

(二)1月25日(初一)以后,具有湖北、浙江温州等疫情高发地区行程史,或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按触的企业人员。要规范登记上报,形成“一人一档”,每日动态维护,对“疫区关系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员的,企业务必如实填报,不得谎报、瞒报、迟报、漏报。对目前尚未加入平台接受监管的企业,要责令其尽快入网上传数据。

三、创新监管模式,实行“一企一策”确保复工安全

要正确理解、落实“放管服”要求。一方面,对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验,实行“告知承诺制”,支持方便企业复产复工。2月11日前,应急管理部门要将《溧水区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告知书》、《溧水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送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企业可在“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资料库”模块中下载《告知书》和《承诺书》),充分告知企业应履行哪些主体责任,未履责或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后果。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并在“181”信息化平台“企业端”“任务活动”模块上传后,即可复工。另一方面,严格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和重点“不放心”企业的`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工作,实行“核验制”管理。危化品企业要依据《危化品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自评表》开展自查,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复产复工前,重大隐患必须整改闭环,所有安全设施必须安全有效,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贸企业,要依据《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工矿企业复产复工自查报备表》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危化品、非煤矿山企业还应当组织专家逐项检查诊断,向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复产复工申请,同时报送自评报告,经核验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连续生产的企业,应当参照“告知承诺制”制度执行,进一步明确所有企业在全区复产复工期间的“两个主体责任”。

四、突出隐患治理,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开发区、各镇(街)要强化对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充分运用“181”平台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摸清辖区内复产复工企业底数,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重点环节和岗前培训、预案演练等规定动作的监管。要重点对未使用系统上报“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企业、未执行“承诺制”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未履行安全生产承诺、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从严处罚。同时,视情节采取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对主要负责人约谈、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等惩罚措施。

五、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开发区、各镇(街)以及各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疫情,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按规定准确及时向属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确保及时妥善处置。

化工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7篇)3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国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春节期间,各村委(社区)、各单位及辖区各生产企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狠抓安全监管,强化工作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春节过后,节前停产停工企业将陆续复产复工,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抓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期,近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将陆续复产复工,又值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叠加。各地及相关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早做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防控,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运营、安全生产,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和广西应急管理厅调度会议精神要求,适当推迟企业复产复工时间

当前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期,1月30日下午,浙江省通报疫情防控情况时就通报有杭州一家企业30人开会11人传染新型冠状病毒。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已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3日。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和广西应急管理厅调度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全县高危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防疫工作需要的企业除外)复产复工时间建议推迟至2月8日(元宵节)后。请各村(社区)立即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好本辖区行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抓好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切实抓好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危化品企业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烟花爆竹:进一步严格管控烟花爆竹销售、仓储和燃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粉尘涉爆企业: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冶金等工贸行业:复产前,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安全监管

各村(社区)及辖区各生产企业要结合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监管工作。道路交通:继续加强春运和城镇公交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加强运力调度与疏导,强化应急措施,科学组织车辆分流,采取除雪除冰防滑等安全应急和交通管制措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行。水上交通:加强以防客船翻沉、防商渔船碰撞为重点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下河渡口渡船事故防范措施。建筑施工:加强各类工程和建设项目复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停、复工安全制度等规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遏制建筑事故的发生。消防:把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城镇综合体等单位场所作为重点,严密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种设备方面: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节后复产复工涉及到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防止带病运行。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五、组织开展节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把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

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改工作。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严格落实安全复工方案,严格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二是坚持复产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经审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复产,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未通过验收擅自复产复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其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三是督促企业认真分析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一旦发生突发情况,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对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检查。县安委办将以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突出复产复工阶段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督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企业,各村委(社区)、各单位及辖区各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村委(社区)、各单位及辖区各生产企业于20xx年2月5日前将本村委(社区)、本单位、及企业复产复工调查摸底情况及复产复工工作方案报送镇安委办。联系人:刘文海,何华升。

化工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7篇)4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化工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7篇)5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带来的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灾害风险、安全风险等多重风险因素交织叠加,加之复产复工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抓好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针对我县危化品及工贸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陆续返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节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把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保障好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产复工前各项安全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一是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全面核查员工情况,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湖北籍务工人员阻止返岗上班;二是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三是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四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五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二)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各危化品及工贸企业在复产复工前应全面梳理并及时健全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结合企业实际,会同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明确开工步骤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严格执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落实工作责任。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装置复产复工的各项工作。二是企业应按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车间各部门安全责任,严格工作责任落实。

(四)开展风险辨识。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全面辨识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风险,及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五)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企业应当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复产复工期间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可用状态,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六)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及教育培训。召开一次专题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根据本企业装置开工运行的特点,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为重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的教育培训,确保不出现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须对新招录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转岗换岗和休假复工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七)严格特殊作业管理。企业复产复工期间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抽堵盲板等特种作业标准规定,确保特殊作业安全。

(八)危化品企业在复产复工之前,要聘请有相应专业知识能力的安全生产专家开展复产复工安全条件的确认。并连同复工申请报告一并报送县应急局。

三、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结合新冠病毒防疫要求,针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全力保障复产复工工作平稳进行。

(二)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危化品和工贸企业,督促企业按照相关复产复工工作要求做好落实。

(三)危化品企业提交复产复工报告后,县应急局工作人员要联合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对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做好相应的业务指导,确保企业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各乡镇(办事处)安监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相关企业。

(四)对于未落实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复产复工工作要求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化工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7篇)6

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2〕14号)等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切实做好我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推动各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安全,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钦北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区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22年春节复工复产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股全体人员

三、工作内容

由于春节期间设备长时间停机、复产复工后员工“节后综合症”及“新员工入职、老员工调岗”等问题,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企业要召开企业节后安全生产会议,认真实施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作专题部署。

(二)制定一套复产复工方案。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按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复产复工的每一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安全平稳地度过复产复工这一关键时段。确保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才能复产复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能开工复工。

(三)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或转岗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施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及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将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纳入厂级培训。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对节后返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唤醒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四)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的全面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特别是设备设施的全面维护检查,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如实记录,并整改到位,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整改记录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告知。

(五)公开承诺。各企业要签订《2022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承诺书》,向全体员工公示告知,并上报区应急局存档。

(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报告等工作。凡是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有密切接触史的,要立即报告当地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底线。各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局有关股室负责督促、抽查企业落实情况,不代替、不包揽企业开展隐患排查。

(二)严格把好复工复产关。各企业不如实做好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虚假上报的,一律不予复工复产。企业完成复工复产要求的六项工作后,如实填写附件1,签订附件2、附件3,经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直审核后向当地政府申请,经区应急局检查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化工行业复工复产方案(通用7篇)7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抓早、抓细、抓实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成安监函〔20xx〕27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春节期间停产,节后复工复产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是否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原料产品库房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危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场所和高温高压区域、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容易集聚的空间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实行闭环管理。

(二)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开车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装置、设备开工时突发情况下的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开车方案是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是否存在强行开车和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行为。

(三)复工复产前,企业是否逐级分解、层层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是否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新进员工和换岗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复工安全措施、本岗位操作要点、操作规程、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掌握异常工况识别判定、应急处置等技能与方法,员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作业。

(四)加强开工时的现场安全管理,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是否在开工时跟班、带班,随时注意并掌握工艺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严肃治理从业人员“三违”行为。

(五)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及作业票证制度执行情况。

(六)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企业是否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条、《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彭安监〔20xx〕3号)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有关要求

节后复工复产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时段,也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关键环节,相关科(室)队要高度重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节后复工复产过程的安全管控,在企业开展自查自验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本方案,按照“先安全、再复工,不安全、不复产”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采取严格措施,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对达不到复工复产要求的企业,要加强监管,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