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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司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合同7.17K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公司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公司合同 篇1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_____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___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___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___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___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甲方代表人:公司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量化)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业绩、考勤、开展业务行为不符合甲方关于业务人员考核和聘任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依据甲方的有关制度及本合同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绩效报酬,其中月基本工资为 元,其他报酬及考核详见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

(二)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60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其中月工资保险福利奖金为 元,工资提成如下: 销售额为五万以下按照1。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1000元。售额为五万以上按照2。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1500元。售额为十万以上按照3。5%提成,每月汽车补助为2000元。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五、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产生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续订意向的,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指定的个人交接工作,归还其占有的甲方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资产,向甲方完全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办理离职手续及其他未了结事项。

六、经济补偿、赔偿与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对于符合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出的费用;

2、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双方若另有培训协议约定的,按照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甲方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其他乙方应当赔偿的费用。

(三)乙方尚未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七、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与乙方订立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借记乙方10000元车辆补助,乙方需提供车照以及车辆相关证件由甲方保管,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能还清借记费用,应主动还请欠款,如未还请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有权收回车照以及车辆相关证件。

(二)乙方不得单独参加销售,如遇特殊情况,需主动向公司申请,按纯利润的40%提成,如不主动申请的,公司一经发现将会扣除全部销售金额。

九、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安全准则、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均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十、经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可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代理人代为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前,双方确认:

各方均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并对合同及附件内容完全理解,承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公司合同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 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 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 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 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 合同的主体

(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 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 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 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 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 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 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 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 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 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 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 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 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 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 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 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 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 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 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 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 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 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 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 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 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 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 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 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 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 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 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 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 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 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 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 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 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 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 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 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 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 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 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 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 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 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 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 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 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 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 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 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 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 遗失重要证据;

(四) 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 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 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从 年 月 日开始执行。

公司合同 篇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

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

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

分别为:

(),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公司合同 篇5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登记注册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原则,在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服务内容及相关事宜

1、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与条件,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派遣员工,双方确认该项委托对双方均是非排他性的,即甲乙双方均可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从事类似于本协议下的服务。

2、乙方与派遣员工建立合法的劳动(务)关系,并负责派遣员工入职、离职、社会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的管理。

3、乙方有义务保障所派遣员工的合法务工身份,审核保证所派遣员工均具备所需证件及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健康证明、无犯罪证明、档案存放证明、离职证明、暂住证、已婚女员工需提供孕检证明等基于实际需要的证件及证明文件)。

4、甲方使用乙方派遣人员,并合理安排人员岗位及日常生产业务管理。

5、甲方如约向乙方支付各项劳务人员的相关费用。

6、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协议的条款,依法享受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承担各自的责任。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甲方需要乙方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数量如下: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如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特殊岗位上岗(如高温,高危或有毒的岗位),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乙方的派遣员工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

2、甲方负责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和行业业务规范的教育。进行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技能培训;并对员工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以及出勤等情况进行考核和记录(同时反馈给乙方)。

3、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

4、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5、甲方负责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6、甲方要在乙方劳务人员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任务后,按月将乙方劳务人员的相关费用支付乙方。

7、乙方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将不合格人员退回乙方。

(1)严重违反甲方《员工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的,如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无故旷工等,情节严重的。

(2)不执行岗位纪律,不符合岗位要求,不服从管理的。

(3)违反安全规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在工作期间被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甲方使用的劳务人员需要提前解除、终止在甲方工作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岗位要求,长期储备候选人员,及时更替流失人员岗位,保证不因人员不能及时安排到位影响甲方生产,否则承担相应损失。

2、乙方应保证劳务人员符合甲方用工条件,如有不符,甲方有权将劳务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劳务人员须经过甲方复试后方可上岗,并保证劳务人员在《劳务派遣协议书》生效期间同乙方的劳动关系保持。

3、乙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务)合同,办理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包括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并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人员办理享受保险待遇的事宜。

4、按国家规定,承担派遣员工在工伤(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投保生效前,发生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

5、为确保甲方管理的连续性,有义务向劳务人员宣传国家的法律规定,并教育劳务人员爱岗敬业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6、乙方劳务人员发生违章作业责任事故或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协助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协助甲方做好所派遣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劳务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并落实专人服务。

8、对于乙方因本协议而获知的有关甲方人员、薪资、财务、经营等方面的信息,乙方应予以保密。本条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2年内继续有效。

9、如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派遣员工的权利时,有为员工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权益

1、乙方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享有同等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生产用品。

2、乙方派遣员工享受与甲方员工同等的政治权利和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3、乙方派遣员工享受患病、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待遇。

五、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工资、保险及福利费用: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 (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 规定执行。

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

2、乙方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报酬;甲方依据附件将各项费用一并按月划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缴纳各项法定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及住房公积金。

3

()乙方在甲方的参与下协助处理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工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

(2)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医疗费以及医疗期待遇按乙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由乙方依照与派遣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标准支付。

4(1)派遣员工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时甲方应积极进行救治,承担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救治费;需住院治疗的,应垫付住院治疗押金和按规定标准支付派遣员工治疗期间相关费用;上述费用乙方应及时偿付甲方。

(2)乙方在申报工伤事故时如发生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罚款,由乙方据实支付,甲方核实情况后再将此费用交至乙方。

(3)因工致残或死亡的善后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共同解决,其费用由乙方按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工伤保险规定标准执行。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xx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则签订合作协议如下:

一、在合同期限之日期内,甲方为乙方在 微信公众平台上提供位置广告位。高宽比为 xx。

二、乙方支付广告位租金 (元)。

三、合同期内甲方准时在微信平台制定位置发布乙方制定广告图。如遇甲方需要发布其他商家头条造成当天没有发布乙方广告,甲方负责安排将乙方广告发布时间向后顺延。

四、乙方在微信平台上发布头条,每条 (元)。次条每条 (元)。3——8条每条 (元)。此费用另计。

五、本合同结束后,如甲乙方需要顺延本合同,在相等条件下乙方可获得第一顺位展示位置和合同优先权。

六、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确山县创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公司合同 篇7

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方:

贷方: 信托投资公司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 (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

自 至 ,共计 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

(a)按年利率 %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 )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360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 %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 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 %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人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 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人: 有权签人:

盖章: 盖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公司合同 篇8

承租方:

出租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

车况:(经双方签定)

二、租用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需延长租用期限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租车用途:

四、租车形式:

以月份为单位租赁,出租方负责提供合法的营运车辆及驾驶员,承租方负责提供燃油及驾驶员食宿。

五、租金及结算方式:

月租金元(×30天),修车时间的租金按天计算扣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承租方要求安全运营。

(二)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与承租方无关。

(三)出租方需保证车辆正常运营,尽量减少修理时间,不得耽误承租方使用。如车辆因故障或事故原因,需修整10天以上者,承租方有权辞退车辆,从停止工作之日起终止合同。

(四)承租方有权对车辆进行合理调配,出租方在租赁期间需无条件接受承租方的合理要求,出租方不听从承租方调配或消极怠工,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出租方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并有权拒绝承租方的不合理要求。

公司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武汉农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长城科技园长城园路8号精工科技园A栋5楼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码 现居地址 邮政编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武汉农立信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门,从事 的工作,工作地点为武汉市。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作变更,乙方同意其工资待遇也随之变动。如果乙方被甲方聘任相应职务的,甲方可依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职务,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据此接受甲方的业绩考核。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达到甲方考核标准的,视为乙方不胜任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据此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八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晋级提薪的机会,乙方若怠职、渎职,甲 方将降其薪资或职务。

五、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九条 甲方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入职前甲方已经实施的规章制度,在乙方入职后对乙方具有法定约束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服从管理,按时完成任务;爱护用工单位的财产,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甲方对其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甲方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二条 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劳动合同的。乙方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不良记录等)与事实不符的,视为乙方欺诈;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三条 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签订的专项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的,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到期届满之日止。

七、离职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前,应按甲方规定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尽事项、文件、数据、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第十六条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后工作日之前,还须按甲方规定填写办理《员 工离职申请表》;

第十七条 甲方在乙方办完上述手续后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一) 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结离职手续;

(二) 乙方未按时领取或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

八、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乙方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擅自离职或恶意离职,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扣除乙方月基本工资的30%,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及额外支付相当五个月标准工资的赔偿金,并且甲方依法保留起诉的权利。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如项目未结束乙方辞职,应赔偿对甲方和甲方客户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保密承诺

第二十一条 乙方明确承诺,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绝不泄露本保密承诺第二条“机密范围”所界定的甲方商业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具体细节参照《员工保密协议》。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因本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乙双方签字,甲 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