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谷

位置:首页 > 行业范文 > 合同

合作开发合同(合集15篇)

合同1.04W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开发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作开发合同(合集15篇)

合作开发合同1

合作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手机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手机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手机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

一、全体合作人为___合作,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方式为成立___公司,注册资本___元,股份比例为___。

三、合作各方实际出资比例为___。

四、合作各方具体分工及权限为___。

五、合作产品的知识产权归___公司所有,经济利润分配比例为___。

六、合作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1、经营与___公司同类型业务;

2、泄露___公司正在开发或已开发的技术秘密;

3、其它损害公司及其他合作人利益的行为。

七、如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应按实际损失的10倍赔偿其他合作人,最低不低于___元。

八、本协议期限为___年,自协议订立之日起计算。

九、如需退出合伙或更改协议,应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

十、本协议一式三分,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丁方: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

合作开发合同2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那么大家知道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要如何写呢?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 市

路 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 市 路 号,共计约___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红线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 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

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____ 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____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_ 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条 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

2-3-2、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

 第三条 项目公司

3-1、 公司作为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甲方占项目公司 %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

%股权,在本合同生效后 月内,完成股权的转移登记。

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第四条 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4-1、【a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公司取得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甲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3、【c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b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4-4-1、在 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4-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4-4-3、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

4-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4-4-5、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

★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第五条 乙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5-1、【b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将除甲方出资的土地之外的项目公司开发资金

万元支付至项目公司名下。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乙方完成b阶段目标任务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乙方承担完成本阶段乙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5-2、【d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取得合作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甲方完成c阶段目标任务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3、【e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指派乙方专业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团队到项目公司进行管理并实施本合作项目的各项与开发有关的工作;通过乙方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解决合作项目开发所需的必要资金。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由乙方根据双方均认可的目标项目的开发实施计划完成,需要双方明确约定完成时间时,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予以明确。

费用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负责解决。

5-4、乙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乙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5-4-1、在合作项目建设开发阶段,乙方应保证其管理团队的人员稳定团结、专业敬业,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5-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技术问题,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5-4-3、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乙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5-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乙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

★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5-4-5、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乙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第六条 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

6-1、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完成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如下约定组建项目公司的高层管理团队:

6-1-1、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选担任。

6-1-2、项目公司的财务总监由甲方指定人选担任。

6-1-3、双方各自有权更换其指派到项目公司担任管理岗位的人选,但需在人选变更前10日内书面通知相对方。

6-2、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结构及章程

6-2-1、甲方以项目用地入股占项目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权。

6-2-2、乙方以合作项目开发所需资金及房地产开发的专业管理团队等入股占项目公司百分之_____的股权。

6-2-3、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分配比例享有及分配项目公司的经营收益。

6-2-4、项目公司在公司行政机关所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应当作出与本合同双方约定一致的安排;该章程无论因任何原因与本合同之约定发生冲突时,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6-3、项目公司的运营及管理

合作项目的所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的供应的招标及开标均以项目公司名义对外举办,中标单位由项目公司确定。该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供应合同均以项目公司名义签订并履行合同义务。

 第七条 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特别约定

合作项目的物业管理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第八条 项目收益分配

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_ _种方式进行合作项目的收益分配:

8-1、按双方各自在项目公司所占的股权比例分配项目公司的经营收益;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必须对所获取对方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发布,否则合作方有权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a阶段、b阶段或c阶段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项目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对应阶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在b阶段、d阶段或e阶段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项目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对应阶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3、除10-1、10-2条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之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相对方遭受损失时,违约方应按相对方遭受的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全额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后遗留问题的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另一方行使了单方解除权而终止时,双方应当结算乙方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增加或扣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额后,由甲方向乙方返还投资款项。

11-2、若因政府部门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而导致本项目无法执行时,双方另外协商合同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 其他

12-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2-2、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12-3、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2-4、双方因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发生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12-5、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6、因本合同履行的复杂性,甲乙双方聘请 律师事务所 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律师费 万元/年,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12-7、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8、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之用。

12-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开发合同3

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现投资人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 煤矿开采工程项目合作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投资人双方就本项目与 签订的有关 煤矿剥采工程的合同内容由投资人双方合作体共同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就此项目单独与 矿业签订此煤矿的其他协议。就本项目工程产出的所有经济亏损或经济效益归投资人双方共同体承担和所有。

第二条、股权构成及投资:

(一)、投资人 出资比例为:55%,投资人 出资比例为:45%;共同体沿用投资人 公司的所有资质,共同体法人由投资人 担任,投资人 担任股东。双方投入资金按股份比例分批到账,预计总投资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万元), 投资:壹仟叁佰贰拾万元整(¥1320万元), 投资:壹仟零捌拾万元整(¥1080万元)。合伙期间各投资人所出此项目资金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转让股份给第三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合伙投资人协商同意。本合伙共出资金共计人民币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万元)以外如出现资金短缺有本合伙人协商按股份比例出资或找第三方投资。投资人双方合同终止后,以合伙终止时资产总量按出资比例分配,届时予以返还。

(二)、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合作开采 煤矿投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 以作 煤矿投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照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3、合伙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出股份投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双方投资人同意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项目事务和经营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天通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此企业项目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应当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三)、出资转让和授权

1、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2、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和此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润归双方合伙人所有,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和如需负刑事责任的负刑事责任;合伙人经营此项目期间,双方合伙人都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四)、投资人双方使用 公司的资质及账号,需承担公司管理费:每年壹拾伍万元整(¥15万元);就此项目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由本项目投资人双方共同体共同承担。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采取投资人双方共同审批制度,投资人 签字方可生效,如出现一方投资人不在时,电话联系和需投资人向另一方投资人授权后方可生效。

2、投资人 派遣会计一名并监管财务章一枚,投资人 派遣出纳一名并监管财务章两枚,法人章、财务章、公章由本项目开户行为准,双方共同管理共同体财务账目,非本项目开支不得从本项目支出,如有私自挪用公款对本企业项目造成损失的负全部责任和如需负刑事责任的负刑事责任,并向另一方赔偿一定的损失。

3、财务管理坚持日结月清,每月财务报表送投资人 双方签字审核。

第四条、项目经营管理:

1、现场管理以投资人 为主,投资人 为辅,现场总负责人由投资人 派出。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配备其他管理人员由投资人 双方共同协商派遣。

3、投资人双方所派遣的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总负责人的安排与调遣。

第五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利润分配:投资人双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产生利润当月起,投资人双方按股份比例按月分红。

2、亏损分担:共同体出现亏损或债务,投资人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投资人双方按出资比例对共同体亏损或债务,承担本项目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双方未按出资比例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

2、投资人双方私自挪用本项目资金用于非本项目开支;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共同体造成损失;

4、投资人双方单方面中止合同;

5、执行共同体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6、投资人双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投资人双方因违反上述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人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肆份,投资人双方各执贰份。

投资人(盖章)

代表人(签名)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资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作开发合同4

什么是合作开发

合作开发,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参与为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指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觉完全地履行义务为保证的开发研究过程。对合作开发研究完成的发明创造,《合同法》规定除当事人事先有约定的以外,专利权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同共有,在一方转让其专利权时,他方有优先受让权。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合作开发合同的八点注意要求

(1)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和协作配合开发工作;

(2)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因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应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由合同当事人合理承担该风险;

(5)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6)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7)合作开发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8)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当事人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

合作开发合同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第一条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 ____次出资 ,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合作及经营方式

1、合作方式:

2、经营方式:

第三条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4、利润分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6

鉴于 公司与 公司、 公司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地块转让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了促进市建设、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两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 项目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为:

厦门 公司(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二章 合作项目概况

第二条 合作项目名称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地块面积亩,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按控规指标确定。

第三章 成立合作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就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为 ,(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合作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销售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的出资和投入的方式、收益和利益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方式和合作公司的清算均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该项目地块将于 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

第四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资金筹措

第七条 项目总建设期约五年,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万元,甲、乙双方按75:25的出资比例投入。首期投资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首期投资出资方式:

(一)双方共同成立合作公司,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 ,出资比例为75%;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 ,出资比例为25%。

(二)首期投资余额部分:甲、乙双方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计划或股东会决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出资比例,同步足额汇入合作公司帐户。

第九条 后续投入资金:由合作公司自行筹措,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补足。

第十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合作公司出资的,必须经对方同意;对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盈亏分配比例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盈利和亏损。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 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 2 名董事人选,乙方有权提名 1 名董事人选,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设一名监事,监事由甲方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人选由乙方提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提名。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合作双方应当依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合作双方有义务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摊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述责任外,双方还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立项变更、项目更名、规划许可证变更等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各种批文的变更(至合作公司名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合作公司承担;

(2) 负责协调与项目用地转让方的关系;

(3) 甲方应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维护合作公司及乙方的合法权益;

(4)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权益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若甲方以自身名义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摊。

2、乙方责任:协助甲方办理本条第1款所述的相关手续,及时提房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版本提要: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的出资和投入的方式供所需相关文件。

第八章 劳动管理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应设立专门管理部门负责所有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第九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建立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二条 甲、乙两方均可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合作公司每年度财务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提出审计要求的一方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如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首期出资义务,另一方可代为履行出资义务,若另一方代为履行出资义务的,则未履行出资义务方应按未履行部分金额以每日 (待定)向代为履行出资义务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清偿;

第二十四条 若一方逾期履行首期出资义务或逾期返还另一方代为履行的首期出资超过九十天,则守约方有权要求根据双方实际投入资金的比例调整出资比例,违约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第二十五条 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而使另一方或合作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合同终止:

1、合同经营期限届满;

2、合作项目开发完毕;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

4、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组织人员进行清算,清算后财产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由双方按实际投资比例分配。一方无正当理由阻扰清算的,另一方可聘请独立机构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对双方均有效。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和不能依约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则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视为违约。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延期履行义务。

第十三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三十一条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需以书面方式发送至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未能送达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十二条 一切由专人送达的通知、文件均视为当天收到,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为收到日。

第十六章 文本及生效条件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7

甲方: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两方的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北京市朝阳区 十里堡甲方所属地块项目建设(该项目暂定名:大厦,最终项目名称以政府立项文件批复为准),甲、乙两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两方共同信守。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1.1.1 项目所在地: 北京市 , 西侧,土地用途为_商业__,附《土地使用权证》。

1.1.2项目规划条件:

A. 总用地面积: 约 平方米

B. 总建筑面积: 约10000平方米

具体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有关文件批复为准。

2、项目合作内容

2.1 甲方提供项目土地,乙方投资建设,建成的房屋按面积由甲方分得%,乙方分得%,两方拥有各自分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权。

2.2 项目设计工作由乙方主持,在符合规划部门要求的前提下,

设计方案应便于两方各自独立使用和管理工作,减少两方使用过程中交叉、干扰;项目设计只要求毛坯交房条件,预留装修做法,房屋的精装修设计、施工由房屋使用人另行委托;建筑外观设计应简洁明快,典雅大方,有品质感;甲方使用部分的设计方案应征询甲方意见。

3、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立项、设计、规划、招标、开工等各项审批工作,正常费用由乙方支付,发票、收据等缴费依据由乙方收存。

3.2 甲方办理各项勘察、设计、招标、审批等各项涉及费用、工程价款等工作时,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高效使用土地;有权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工期、质量标准等完成施工任务。

3.4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扰民问题,乙方按有关文件标准支付费用。

3.5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地块周边单位、个人关系,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3.6 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按两方另行商定的物业收费标准缴纳其自用部分房屋的物业费和水、电、气等费用,如乙方租、售其所分得部分的房屋,应在租、售合同签订同时要求使用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7 甲方负责协调项目用水、电、燃气、供热、通信、通邮、交通等问题,乙方支付合理工程费用。

3.8 甲方应连续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审批工作,6个月内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件,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有权参与合作项目各项审批、申报工作,承担正常费用,在保证项目正常申报、施工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意见。

4.2乙方以甲方名义管理工程建设,按项目施工合同保证工期和质量,维护甲方权益。

4.3乙方应按照施工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4乙方有权对在项目中分得房屋使用权独立进行租售工作,甲方给予必要的支持。

4.5乙方主持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集约、高效使用甲方提供的土地,尽可能建设更多的房屋,通过合理、合法的设计等手段,如果设计方案总建筑面积超出 平方米,并经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同意,超出面积部分全部由乙方独自使用、租售。

4.6乙方支持、配合甲方或委托方的物业管理工作。

4.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项目供水、电、燃气、热、排污、通信等市政配套工程设计、施工资料,以便于后期维修管理。

5项目物业管理

5.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5.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并由甲方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5.3 乙方不参与房屋物业管理,不对房屋物业管理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4本合作项目由乙方命名,并在建筑外立面明示,项目外立面及屋顶广告收益归乙方所有。

6 违约责任

6.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7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7.1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两方

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 贰种方式解决。

7.1.1 提交

7.1.2 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8其他

8.1 本协议经甲、乙两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2 经协商一致,两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

事宜进行补充,并经签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8.4 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

(此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时间:日

签约地点: xx区

合作开发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技术合同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投资总额: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_%;乙方占_%。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

(注:当事人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或全体当事人决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4.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它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_%;乙方负担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开发合同9

甲 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XX省XX市**路**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____(以下简称为“**小区”或“合作项目”),**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____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

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甲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3、【C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B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4-4-1、在MM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4-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4-4-3、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

4-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4-4-5、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降低处理成本;节约处理时间;

4-4-6、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合作开发合同10

合作开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与乙方进行合作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与甲方合作研究开发_______技术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合作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_技术的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条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甲乙双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甲乙双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度,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3.1甲乙双方应友好协调,共同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甲乙双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

3.4甲乙双方应按照共同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合作开发技术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其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的,另一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投资

4.1甲乙双方应约定以各自的资金、设备、材料、场地、试验条件、技术情报资料、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成果等方式对合作召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4.2甲乙双方应约定各自在合作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投资比例。

4.3甲乙双方约定以实物或技术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在技术投资折价时,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价过高。

4.4甲乙双方约定以技术投资的,应当确保用来投资的技术没有产权纠纷,如发生产权纠纷,应由提供技术投资的一方承担责任。

4.5甲方按约定以如下资金、实物、场地或技术进行投资:

(1)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金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实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设备、材料等实物的名称以及相应折价的金额)

(3)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场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场地的位置、面积、条件等,以及折价的金额)

(4)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技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技术名称、内容等,涉及专利技术的,应具体标明该专利技术的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实施许可的情况以及折价的金额)

(5)甲方的上述投资经折价后总金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

4.6乙方按约定以如下资金、实物、场地或技术进行投资:

(1)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金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

(2)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实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设备、材料等实物的名称以及相应折价的金额)

(3)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场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场地的位置、面积、条件等,以及折价的金额)

(4)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技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技术名称、内容等,涉及专利技术的,应具体标明该专利技术的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实施许可的情况,以及折价的金额)

(5)乙方的上述投资经折价后总金额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

4.7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各自投资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资,也可以是分期投资;一次投资的,应约定投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个月。分期投资的,应具体约定每期投资的最迟期限。

第五条合作研究开发投资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合作研究开发投资资金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7.1合作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2双方根据订立的合作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3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8.1甲乙双方约定共同对合作研究开发项目承担风险责任。但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

8.2双方约定甲方应对如下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8.3双方约定乙方应对如下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8.4双方约定以下风险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8.5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合作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甲乙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双方共有。

9.2合作开发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9.3合作开发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9.4合作开发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9.5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均有使用的转让的权利。

9.6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利,如身份权、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归双方共有。

9.7合作开发双方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

第十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的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如果合作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双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一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合作开发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技术成果。

10.4双方可以约定合作开发技术完成以后,交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确认视为验收通过。验收的标准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均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双方约定合作开发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有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一条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一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另一方应予配合。

11.3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为:(可以由双方概括性约定,也可以由双方具体列明协作和指导事项)

11.4一方应为另一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具体要求如下:(双方对技术协作和指导所需场地、人员、设备及差旅费用的要求)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给另一方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一方逾期两个月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研究开发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2.3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协作事项或者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4一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权制止并要求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5由于一方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若双方协调、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调、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为完成一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共同投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共享成果,并且共担风险所订立的协议。

14.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设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晶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稠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术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14.19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的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

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14.20合作开发的投资:是指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资金、设备、材料、场地、试验条件、技术情报资料、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成果等方式对研究开发项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开发合同11

转让方(甲方):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___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___

项目规划条件:___

(1)占地面积: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___;

(3)绿地率___;

(4)限高:___

(5)总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6)地上面积:___平方米;

(7)地下面积:___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___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甲方以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计算,为___年;

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___;

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外销许可证号为___;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

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处理: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___万元。

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上述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_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开发合同12

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技术合同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投资总额: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X%;乙方占X%。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

(注:当事人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或全体当事人决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X%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X%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4.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它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X%;乙方负担X%。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XXXXXX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乙方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资料手续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适用法律范围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职务: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职务: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购买)方式取得位于_准格尔旗沙圪堵__、编号为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商住_____、容积率为_2.2__、计划建筑面积为_28__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资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属工程。

第二条合作建房

1.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约__28__万平米的办公(或商业、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价以国家预算计算(不降点),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条建房资金

1.工程建设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2.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1.工程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但需经得乙方通过设计方案,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

2.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15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内开工,并在第1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利益分成

1.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价格交由乙方销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资金,乙方找差价补足甲方每个建筑平米4200元。

2.超出每平米4200元销售以外的溢价,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销售税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销售房款所得,除保证正常施工外优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价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20__天内开工、或在第_10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的,乙方工期顺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1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开发合同14

甲方: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拥有“XX”项目(下称该项目)用地,乙方拥有资金上的优势,为了促进XX市城市建设的发展,适应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该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XX”

2、地籍号:

3、土地座落:XX市湖里区

4、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5、土地性质:出让

6、该地块目前所具备的文件:

1) ;

2) ;

3) 。

第二条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项目投入方式

1、甲方以地块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作为对该项目的合作条件。

2、甲方地块作价 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 %;乙方出资 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 %。

3、投入方式

1)乙方根据双方《项目合作框架合同》,已实际借给甲方20xx万元人民币整,现乙方以上述全部借款作为乙方对上述项目的投入;

2) 略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权利义务:

1)办理开发本项目手续;

2)同意将甲方在项目的经营管理权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并出具正式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提供印鉴使用的便利;

4)按照约定比例分取利润。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2)协助甲方办理政府部门审批手续;

3)按照约定比例分取利润;

3、设立项目部,负责项目独立运作与核算。项目部运作模式:

1) 项目部设项目经理一人,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由乙方指派或更换。

2) 项目经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任命副经理及成立具体经营部门、人事管理;项目经理签署的一切文件皆需向协议双方报备。

3) 甲方公章及财务章的管理:

4) 项目部的财务部会计由甲方指定,出纳由乙方指定。

5) 项目部设立项目共管专用银行帐户, 。

6) 项目部发生的费用及承担:

7) 项目部职责:

a、略

b、略

4、权益及风险:

1) 项目销售收入应先行承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开发成本,承担项目融资成本及其他因项目运行发生的诸如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用、行政审批费等费用;

2) 双方约定项目运作后续仍需要继续投入的资金由双方按股权比例继续注资。如其中一方不能履行继续注资的义务,则不能履行的一方将自身拥有的项目股权按未付应注资额大小按比例转让另一方,同时另一方应承担相应注资。(转让比例具体计算方式为:转让比例=未付应注资额/5000万)

3) 在“金色XX”项目完成最后的结算工作后,甲、乙双方对余款按使双方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一方较对方迟延出资或因任何一方原因致使延迟清偿对外债务等情形的,则每逾期一日一方应按千分之一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对项目因此而增加的损失(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方发出催款通知后,一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千分之二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之1所规定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对项目因此而增加的损失(包括违约金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一方发出催款通知后,一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 万元向对方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样本提要: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期限超过 个月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约定如下:如系甲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在乙方通知后15天内将乙方所投入资金一次性退还乙方,同时按乙方已支付金额的30%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系乙方违约,则甲方可在乙方通知后15天内将乙方所投入资金一次性退还乙方,同时乙方应按甲方应支付金额的 %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若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退出本项目的,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5、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不足的部分。

第六条

在该项目合作期间,如甲方有其它地块需开发,在同等条件下选择乙方作为合作对象。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 依据法律规定解除;

2、 依本合同约定解除;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

2、合同解除;

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违约责任条款的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须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开发合同15

第一节概述

严格说来,房地产行业的合作开发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含义十分确定的概念,迄今也没有关于这一概念的权威解释。依本文理解,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共同出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而签订的合同。这是在广义上解读合作开发的概念。只要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出资从事房地产开发即可构成合作开发,出资形式既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无形财产。在形式上,无论合作各方是以股东名义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还是不设立项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开发,均属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当然,已成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在从事房地产开发时也可理解为是其股东之间的合作开发行为,但这种“合作开发”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

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要内容

由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形式上的多样性,其合同内容也随着合作形式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下面就其中若干必要性条款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对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为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如有)、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如为自然人,则应明确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合作形式。此为明确合作模式及合作各方主要权利义务的基本条款。合同应明确是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还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如不成立项目公司,是各方联名开发,还是有一方或数方隐名参与开发。如成立项目公司,不论是否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均需对其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机构如股东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则无股东会的制度安排)、董事会、经营管理人员及其运作机制进行约定。

3、合作条件。合作条件是指合作各方用于合作开发的主要投入,也可以理解为出资。前已述及,用于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出资主要为资金与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其他形式的财产。按合作合同约定投入其约定的合作条件是合作方的主要合同义务。

4、土地使用权条款。任何房地产项目成立的基础均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条款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合同应明确合作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由合作一方取得再投入合作开发,还是由合作各方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支付责任如何承担;如项目用地原为划拨用地,应明确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主体及相关费用的负担。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与项目的规划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国土部门通常按照项目的可建面积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规划部门在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调整项目容积率,则极有可能需要就增加的建筑面积另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如存在调整规划的可能,则应在合同中对此问题予以明确,以免滋生纠纷。

5、项目工期房地产项目投资巨大,能否按计划完工对投资各方的利益有着重大影响。合作开发的各方由于在项目中投入的方式不同,追求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工期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如土地使用权投入方则会要求资金投入方尽快投入资金,确保工程尽快竣工,以保障其利益,而资金投入方则可能因融资问题,力图在工期方面令自己的压力减轻。因此,在合同中对项目的工期应予明确约定。如由一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则应明确其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责任。

6、收益分配条款。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具体收益分配方式非常多样化,但总的来说不外乎实物分配与现金分配两种。如为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则其收益分配应受公司法及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如非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其收益分配也应以不损害项目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如采取实物分配方式,则涉及到的税费金额可能相当巨大,对此也应作出约定。

7、违约责任合作各方的主要可能违约行为便是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相应地违约责任条款也应重点规制这种情况。除此之外,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的合作方可能利用其在项目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中的优势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在合同中明确此种情形的违约责任

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属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由于我国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严格行政管理,有着众多房地产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因而该类合同在相当程度上排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呈现出较强的中国特色。通常说来,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体现出如下法律特征。

1、主体的复杂性这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题中应有之义。与单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要复杂得多。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着严格的资质要求,而合作开发则给大量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介入房地产开发提供了空间。因此,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形态,既可以是外国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内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国立法并未禁止国内的自然人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限制,故个人只能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东参与合作开发,而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

2、较强的行政干预性。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主要体现在应履行一系列的审批及登记手续,其效力等问题也受到土地、规划、房屋及建筑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规的诸多限制。具体说来,包括土地使用权制度及其登记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批及登记制度,此外还有我国相关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应履行的审批及登记制度等。对房地产开发进行规划方面的限制是世界

各国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等则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在我国合同法领域,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相对较强,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行政干预性在房地产合同中又属相对较强。这是我们在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3、合作形式的多样性如前所述,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着多样性。在组织形式上,既可以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从事房地产开发而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而是由两个以上民事主体联合进行开发,各方对其开发所得房地产属共有关系;既可以是内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开发,也可以是中外合作开发;中外合作开发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行开发,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开发。当然,不论合作形式如何多样化,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资。而出资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和以资金出资两种,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出资,即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出资。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也是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是无形财产的一种,以此作为出资,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单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的较少,因为在合作各方拥有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可直接申请获得,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通常与其他出资形式共同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

标签:合作开发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