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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锦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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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地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地合同锦集六篇

租地合同 篇1

甲方( 培训机构名称 ):

乙方(学员姓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和《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订立协议的条件

甲方须向乙方出示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准予经营相关车型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的许可证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不得异地招生。

乙方承诺本人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年龄条件、身体条件且没有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已如实申告有关规定事项,并对其提供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 培训服务与收费项目

乙方学习的准驾车型为 ;甲方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驾驶培训服务,培训教练场地位于 。

培训方式与收费项目

普通培训 :乙方报名时一次性支付学费,甲方指定教练员,提前就培训时间安排等事项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按时参加培训。收费项目:

(1)培训费: 元;

(2)教材资料费: 元;

合计: 元(大写: )。

预约培训 :乙方向甲方预约培训时间、学时、教练员、教练车,双方商定后,甲方按时安排培训,乙方按时参加培训并按学时支付学费。收费项目:

(1)理论培训费: 元,乙方报名时一次性支付;

(2)实际操作培训费:按 元/学时标准即时支付;

(3)教材资料费: 元。

复 训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部分分为三个阶段,每个教学阶段结束后,甲方对乙方本阶段的学习进行考核。阶段考核不合格的,甲方确定应当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乙方免费参加复训。

继续培训 :乙方科目考试不合格需要参加继续培训的,甲方按照继续培训实际学时和实际执行价格标准的80%计收继续培训费。继续培训实行计时收费,乙方按实际学时即时交纳培训费,甲方不得预收继续培训费。

特殊培训: 乙方有其他特殊培训需求的,其培训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特需服务内容协商确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收费与退费规定

甲方应当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价单位、基准价格、实际执行价格、继续培训实际执行价格)、文件依据和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和社会监督。

甲方应当按照省、市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并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教练员代收代缴培训费。

甲方不得代收代缴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相关的考试费、补考费,乙方应当自行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纳。

培训结束后,甲方或教练员不得强行组织乙方参加考试场地考前适应性练习,更不得以此收取乙方费用;乙方自愿参加考试场地考前适应性练习的,乙方自行向考试场地经营单位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或教练员不得代收代缴。

在培训期内,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提出中途退学时,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实际执行价格标准计取应收培训费,将乙方交纳的培训费扣除应收培训费后如数退还,教材资料费不予退还。

在培训期内,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全部规定科目培训的,甲方应当将培训费全额退还乙方,教材资料费不予退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当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监督电话等驾校基本情况。

甲方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进行学时制培训,建立学时预约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应当建立教学日志、学员培训档案,做好培训记录,向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甲方应当为学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练车、教练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发放正版培训教材;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允许非本单位的教练车辆以其名义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

甲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甲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为乙方办理培训档案并安排乙方参加第一阶段培训;乙方科目一考试合格并取得《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后,甲方应在 日内安排乙方参加第二阶段培训;乙方科目二考试合格后,甲方应在 日内安排乙方参加第三阶段培训。

甲方或教练员应规范使用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将学员计时培训IC卡交由学员本人保管,不得代替学员刷卡,不得使用“跑马机”、“读写器”、“一拖二”等非法手段虚报、瞒报学时,应当如实、规范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不得擅自减少学时和培训内容。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动车驾驶培训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规范、安全、文明施教。在驾驶培训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员人身安全。

甲方或教练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学员利益的“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得接受学员礼品或宴请。甲方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受理学员投诉和举报,并在三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学员。

提倡学员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员意愿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为学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在培训过程中,乙方受到甲方或教练员不公正对待或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或更换教练员;发现甲方或教练员在学时计时中有作假行为时,乙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纠正。

乙方应当自觉配合甲方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阶段结业考核;按规定认真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认真核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无误后由本人签字确认。

乙方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培训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听从教练员指令,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在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情况下不得驾驶教练车。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从教练员指令或擅自驾驶教练车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乙方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学员计时培训IC卡,不得将IC卡交由甲方或教练员保管。每次参加培训时乙方需持本人的IC卡通过驾驶培训记录仪如实记录自己的培训学时。任何一方虚报、瞒报学时,另一方给予协助或配合的,各自承担己方损失。

乙方应当遵守与甲方约定的培训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培训;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培训的,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培训时间。

乙方发现甲方或教练员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可向当地驾培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受理电话: ),应当提供真凭实据和联系方式,配合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以通知书、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保持双方联系畅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招收学员宣传中发布虚假信息或不实承诺,或在驾驶培训中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教练车、教练场地及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并全额退还培训费。

甲方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时,不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由此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损害乙方利益,教练员对学员有“吃、拿、卡、要”行为或谋取学员其他利益的,一经查实,甲方负责人应当向乙方道歉并退还不当得利,同时为乙方更换教练员。

因乙方提供虚假承诺、未如实申告规定事项或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真实而造成的损失或后果,由乙方承担。

《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三年,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有效期内完成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后果,由乙方承担。

协议履行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完成全部培训,甲方向乙方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后,本协议终止。

乙方在培训期间提出中途 退学,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退还培训费后,本协议终止。

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成全部培训的,甲方按约定将培训费全部退还乙方后,本协议终止。

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未完成培训或考试未合格,超过有效期后,本协议终止。

6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必须解除的,本协议解除。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的,经双方同意可向济南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受理电话:*******)。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还可:

(1)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双方协商确定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并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所执一份存入学员培训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服务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租地合同 篇2

甲方:(租赁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在国家和土地所在地村委会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臵

甲方租赁给乙方通海县杨广镇古城村委会耕地总面积约 亩,具体位臵及面积如下: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性调整,协议另行协商。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 照先缴费 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为每年元,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

结清。本协议期满重新议价时,如租地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的土地,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需对土地进行基础设施添臵,需经甲方同意。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等政府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等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原*****厂区范围内的一幢仓库房及一幢住宅房及围墙内场地(占地面积:520平方米。(以附图为准))租给乙方使用。

二、使用期限: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止。

三、租金:使用期限内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签定合同之日须交清一年的租金,之后每年的12月份交清下年度租金。

四、其他约定:

(1)甲方出租厂房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故甲方不负责提供该厂房的产权手续。

(2)甲方同意乙方将破损严重的`仓库房拆除,并同意在场地上搭建新厂房。

(3)使用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场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土地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甲方得10%,乙方得90%;但乙方增添的建筑物设备及机器设备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搬迁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4)乙方在使用期内应保证生产安全,经营合法等。甲方一概不承担乙方使用带来的任何安全、经济问题。

(5)使用期满时,如甲方继续租用该厂房、场地,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租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协商解决和签定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签订日期:

电 话: 签订日期:

租地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安佛蜜柚的产业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乙方集体土地上种植安佛蜜,在石垭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组织下,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租地年限: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二、租地金额:230元/亩/年,不递增。

三、付款方式:每年12月30日,在村委会领款。

四、租地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业主的生产、经营管理权。违者交纳违约金二万元至二十万元。

五、亩数。金额元。

六、此协议书伍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1份,石垭镇政府1份,农业局1份,市农业局1份。

甲方:

乙方:

证人:

签订日期:

租地合同 篇5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管理和承包地养殖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荒地位于彭永生宅基地东南方,总面积约350平方米(半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20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租赁费为100元/年、亩。分两次交清,使用前先交清半,第十年交清全部租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3、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荒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期间遇到国家征收用地所得补偿乙方为受益主体,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租地合同 篇6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情况

甲方将位于 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臵(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大小为 , 长约米,宽约 米 。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 至 年月 日止,年租金为元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

用,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乙方正常经营。如有违反,

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使用权明晰,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如有侵占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乙方从事合法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扰。

2、乙方有权在租赁土地进行投资建房,并有权使用周边的用电、取水及道路。

3、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臵地块。

五、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

六、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国家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