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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变更合同模板集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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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更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变更合同模板集锦9篇

变更合同 篇1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和主体发生变化。所谓主体的变更,是指以新的主体取代原合同关系的主体,即新的债权人、债务人代替原来的债权人、债务人,但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发生变化。此种变更,通常称之为合同的转让。

合同内容的变更乃是狭义的合同变更,它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和补充的协议。通常所讲的合同变更,指的是狭义的'合同变更,即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内容变更应当注意以下点:

(1)从原则上说,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未经过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当然,这并非意味着合同的变更只能由约定产生。事实上,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重大误解)之下,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法定的权利。

(2)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的局部变化,也就是说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做某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如果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全部变更,则实际上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产生了一个新的合同。

(3)合同的变更,也会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上,合同的变更是指在保留原合同的实质内容的基础上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而变更之外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继续生效。

变更合同 篇2

一、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期限。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与续签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4、用人单位不可随意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5、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合同期限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

2、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

3、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4、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5、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

6、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

7、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

1、最新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2、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没有规定最短的签订期限。

3、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

5、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最长也不得超过6个月。

四、劳动合同期限类型、新劳动法合同期限、新劳动合同法合同期限、新劳动合同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3种。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日期由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一般将期限规定为5年以上的为长期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为5年以下的为短期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不约定终止日期,只约定解除或终止条件,只要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不出现,该劳动合同一直有效,但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4、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某项具体工作开始到完成的时间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当某项工作完成时,就该项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自然终止了。

变更合同 篇3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

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经常出现对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况。

具体来说,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1.企业的生产经营

市场的变化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需求发生变化,一部分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可能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变化,从而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2.员工劳动力升值或者老化

企业根据其认定的劳动力价值给员工定工资:认为某人的劳动力价值高一些,给其定的.的工资也会相应高一些;如果通过培训、实践以及工作经验的积累,一个人的劳动力价值有所提高,企业就有可能要支付更多的钱购买。所以,很多企业都会出现员工随着工作年头的增加或技能的提高而涨工资的现象,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条款也就需要进行变更。

另外,员工的薪酬、福利可能随着企业效益的增加而提高,这也会引起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

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即当事人意志自治的原则,是一个通行原则,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时都会用到,是最朴素的合同基本原理。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常常会遇到一个难题:企业提出要与职工协商变更合同条款,尤其是在增加员工义务而减少其权利的情况下,职工会不同意。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应本着交易的心态,也就是适当增加员工的权利,以使职工保持心理平衡。

变更合同 篇4

怎么变更集体劳动合同

集体劳动合同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才签订的,涉及到一个企业全部职工的福利待遇,即使是在到期需要变更的时候也是要经过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的。小编今天带来“怎么变更集体劳动合同”一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有关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情形有: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知识:

集体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

2、集体合同的主体是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

3、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4、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人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集体劳动合同关系到同一家公司所有劳动者的权益,当然要经过全部职工的讨论才能签订、变更、解除。既然如此,有关集体劳动合同的每一个步骤都显得十分重要,其中包括怎么变更集体劳动合同

浅谈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

按照法律规定,变更条款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且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一样,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但是在《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中明确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如果一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另一方以实际行为予以接受,也可以视为双方达成变更的合意。本文分析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仅供参考。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合同订立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和市场条件的不断变化,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难于全面履行,或者使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否则,在劳动合同与实际情况相脱节的情况下,若继续履行,有可能会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减,通过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新进行调整和规定,使劳动合同适应变化发展了的新情况,从而保证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上述情形并不是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变更后的内容取代了原合同的相关内容,新达成的变更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中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现实当中,会存在有些用人单位故意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或两份劳动合同,主要内容都不填,等“有用时”随意填写,与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大相径庭,试图逃避劳动执法部门监管,规避自己的劳动风险及责任。用人单位往往以享有用工自主权为由,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劳动报酬等进行单方变更调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约定成为了法定必备内容。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便不得擅自变更,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第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3、用人单位依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单方调整岗位。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调岗权需满足如下要件:(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2)用人单位可不经员工同意即可对其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法律就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岗位调整的单方权利。劳动者经过岗位调整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有权利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否则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无效行为。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和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该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1.口头变更的内容须符合如前所述的法定变更情形,即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变更符合实质要件,而仅缺少书面的形式要件;2.双方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任何一方未提出任何异议;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

如何认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效力呢?

通常认为,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劳动合同变更的生效要件在形式上需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当然也有观点认为是可以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效力,一方面这样的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另一方面虽然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还是可以从其他企业内部的文件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首先应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解决这类问题的原则来对待,因为这有利于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我们要考虑不能简单否定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针对某些事项的口头变更,否则会出现违背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并使劳动关系复杂化。比如用人单位口头承诺给劳动者增加工资并实际履行等等使得劳动者受益的行为。但由于实践中实际大量存在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一概否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容易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应赋予一定程度上的效力。

通过以上文章的分析,小编认为还是应该对有利于劳动者的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予以承认,同时,劳动者应该通过补签等方式加强其效力,以确保自己合法权益能够维护。

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1、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2、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1、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

2、由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此种情况在试用期满后不再适用。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1、从劳动违纪开始到做出处理决定的时间间隔超过了处理时效,不得以次解除劳动合同。

2、以开除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应征求工会的意见。

3、根据罪由法定的原则,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未被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期间,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劳动者违纪或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据,可以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规定且公示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则。

(二)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工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

(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效力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合同变更的条件与效力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合同变更的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成立。

合同的变更必须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对象,凡未成立或无效的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因为,合同的变更发生改变原合同关系之效力,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

2.合同要素发生变化。

有效成立的合同要成立合同变更,必须有合同要素的变化。在广义合同变更中,不仅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也包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在狭义的合同变更中,则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要素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就合同内容变化来说,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的变化:

① 合同标的物变更,包括标的物种类、数量、品质、规格等发生变化;

②合同履行条件变更,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③合同价金变更,即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

④合同性质变更,例如租赁合同买卖合同,选择之债变为简单之债,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

⑤合同所附条件或者期限变更,例如所附条件除去或者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者提前等;

⑥合同担保的变更,例如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者新设等

⑦其他内容的变更,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协议的变更,等等。

当然,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的约定必须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得具有违法性,不得规避法律的规定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不得有违公序良俗,否则,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果。

3.合同的变更必须有合法依据。

在合同法学上,合同变更的合法依据主要包括: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当事人的合意是引起合同关系变更的重要法律事实。前文已经指出,合同通过当事人协商变更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类型,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直接规定。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裁判机关裁判。合同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关裁决的程序发生变更。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二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裁判。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变更在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4.符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或者仲裁裁判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其规定。

(二)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一经过变更,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第一,合同变更部分取代被变更部分,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继续有效。换句话说,合同变更仅对已经变更的部分发生效力,未变更部分的权利义务继续发生效力。这是因为,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代替了原合同。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做出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将构成违约。

第二,合同变更原则上仅向将来发生效力,对已经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失去其法律依据。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因合同的变更而要求对方返还已为的给付。

第三,合同的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合同变更范本是什么样的?

如果您遇到合同需要变更时,是否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变更合同怎样拟定?下面小编将为您解开这个疑惑,华律小编将会在下文为您带来合同变更范本,通过参考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

合同变更范本

原合同编号:

组织名称:

组织通讯地址: 省 市

邮编:

指定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合同变更内容类型:

(选项:请在所选择项目前用“×”表示) 01.企业名称 02.企业地址 03.体系覆盖人数 04.认证标准 05.认证范围 06.现场审核日期 07.初次/再认证(复评)审核费 08.监督审核费 09.认证标志 010.其它 (*上述选项之一变更可能会导致其他选项变更,请同时选取。例如“认证范围”变更可能导致体系覆盖人数、初次/再认证(复评)、监督审核费等的变更,请将这些变更一并考虑。)

合同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前内容:

合同变更后内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原合同中被变更条款作废。

什么是合同主体变更?

合同主体变更是说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要进行变更,如果要进行合同主体变更必须原合同签订双方均同意,合同才能生效。关于合同主体变更的更多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小编祝您阅读愉快!

合同主体变更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合同主体变更的效力:

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变更合同 篇5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合同作以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乙方确认于 年 月 日收到本协议文本。

签名:

年 月 日

变更合同 篇6

***********公司:

我 (旧)公司于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 因我公司自身原因,现将全部权利义务于 年 月 日转至 公司。原合同项下 (旧)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旧)公司与贵项目部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继续有效,其权利义务,债权债务自 年 月 日由(新)公司承继,并继续履行至合同终止。

2、截止 年 月 日双方已确认累计产生租赁费 元,共支付租赁费 元,其余未付款项 元及后期产生的所有租赁费用由******(新)公司代为承继。并请贵公司将租赁费用直接付至******(新)公司账户内,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旧)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3、******(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合同内容中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旧)公司名称(章)法人签字:日期: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

(旧)公司名称(章)

法人签字:

日期:

变更合同 篇7

合同更改函一般由九个部分组成:

1.编号。为了方便整理、保存和查对,公函需要加上编号, 编号写在信封的左上角。如,京字第92号

2.写信人的地址。信纸的右上角必须写上写信人的地址。

3.收信人的姓名,职衔和地址。

4.称呼。

(a)正文的开头写收信人的称呼,后面必须加冒号:不空格。

(b)可以用普通的称呼:如王先生或在姓氏的后面加职衔王经理。也可用经理先生这样的称呼。

(c)自称:可用我、本人、我校、我会、我所、本部、本局。

称呼对方:您、贵公司、贵校、贵队。

5.标题。

(a)为了方便快捷处理和分类保存,公函应加上标题。

(b)标题写在称呼下面的中央位置,标题下面必须画上横线;

如:《关于***合同变更的函》

6.正文。正文可用下列任何一种格式。

(a)空格式,每段开头都空二格。

(b)齐头式,每段都顶格写。

正文是公函中的主体部分,要求把合同需要更改的原因、内容写清楚。有时为了方便阅读,视内容性质的不同,可加上序数号码。

7.署名。

(a)写在正文的右下方。

(b)写信人若有职衔,须写清楚。

(c)署名后,一般用启,为了表示慎重,可以用谨启, 或为了表示尊敬,可以用敬启。

 8.日期。

写在编号下面,通常可用中文或阿拉伯文写出。 例如:

(a)26-4-20xx

(b)20xx年x月x日

(c)二零xx年x月x日

 9.附件。

如果公函还附有其他文件,必须在左下角列明。 如,附表格等。

 合同变更函范本

***********公司:

我 (旧)公司于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 因我公司自身原因,现将全部权利义务于 年 月 日转至 公司。原合同项下 (旧)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旧)公司与贵项目部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继续有效,其权利义务,债权债务自 年 月 日由(新)公司承继,并继续履行至合同终止。

2、截止 年 月 日双方已确认累计产生租赁费 元,共支付租赁费 元,其余未付款项 元及后期产生的所有租赁费用由******(新)公司代为承继。并请贵公司将租赁费用直接付至******(新)公司账户内,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旧)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3、******(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合同内容中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旧)公司名称(章)法人签字:日期: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

(旧)公司名称(章)

法人签字:

日期:

 相关知识

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协商变更合同的情况下,变更合同的协议必须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①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例如,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及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遵守规定

 (三)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如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应采取书面形式;如原合同为口头形式,变更合同既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四)合同内容发生变化,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

变更合同 篇8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借款给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不计利息:

第二条:借款期限

自 03 月 25 日起,至 07 月 24 日止共3个月,

第三条:还款方法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第四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发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二)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追回贷款本 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四)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 计算应与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第八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出借人(甲方):(签字)

借款人(乙方):(盖章)

股东签名:

签订时间:

变更合同 篇9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

工程内容: (与已签订的.合同一致,包括面积、结构、层数等) 工程造价(元): (大写) (小写) 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编号:

(一)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署以下补充协议: 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发、承包人能够解释清楚的原因填写)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变更为开工年日,竣工天。

(三)本协议书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条款应按原合同执行,原合同内容与本协议有差异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