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谷

位置:首页 > 行业范文 > 建筑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7篇

建筑5.32K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责任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责任书是写明责任范围、职责的文书。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7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

甲方:xxxxx

乙方:基础施工队组

为确保基础工程的安全生产,搞好基础工程的质量进度,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经项目经理部与基础施工队组协商,特订立以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名称:钦州学院14#、15#学生公寓楼及学生食堂工程

二、承包范围:基础工程中挖土、钢筋绑扎、安装模板、砼浇捣、拆除模板、基础回填土的安全生产。

三、要求:无任何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发生。

四、施工期间: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按各种施工操作程序和安全程序进行施工。地下作业时,应互相保护,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则。

五、奖罚措施:①若发生轻伤及其以上事故,则扣除人工费的15%~30%。②若无任何事故,则奖励人民币200元。

甲方:

xx年x月x日

乙方:

xx年x月x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局面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认真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完善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五同时”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程项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xx)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b42/t553-xx),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质量,做到先防护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评分合格率达100%。

5、项目部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要领导和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支持工地安全员的工作,对施工中的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6、执行国家用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积极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分包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以包代管。

7、在制定工程各项费用计划时,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8、发生事故时,要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抢救与现场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三、创建目标

创建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合格。

四、奖惩条件

在项目施工期间,市安全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责任书责任目标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巡)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工程项目及项目经理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该工程竣工安全评价为优秀的,其项目经理承接下一个工程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减收60%,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减至1.5‰。

凡不执行本责任目标第4、5两款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次扣除1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其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将全部扣除,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施工期间未发生等级安全事故,且每一施工阶段安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如数返还。

责任人:

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车间)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

6、工程开工前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7、工程开工前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8、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公司生技科是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二、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管理

年度轻伤率控制在全体员工的1—3‰以内;经济损失额控制在总产值的1‰以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三、奖罚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考核指标达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进步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险中有功的。

2、各项目部(车间)安全指标失控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因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小于等于5万元由项目部(车间)承担,大于5万元者项目部(车间)和公司各承担50%,并按事故的损失额项目部(车间)相关责任人承担10%,公司相关责任人承担5%。

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给予20—1000元的罚款、辞退,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隐患,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查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臵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4、罚款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或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责任期限

二0一0年一月一日至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4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实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鉴定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达到30%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0分以上(含70分)。

(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1、施工企业成立企业法人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2、施工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

3、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与各级各部门签定《建筑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及相应责任人。

4、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5、企业要有计划的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申请书)组织抢救,并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得隐报、瞒报、迟报。

7、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8、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1、季度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对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2、临时检查和随机抽查:在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的中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不定期、不定时的对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实施检查,检查的结果,记入当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中,也是季度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3、年度综合考评:根据四个季度的安全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的结果,年终对企业全年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综合科学评价,通报考核结果。

三、奖惩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签字: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签字:

xxxx年x月x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管,规范建筑施工单位安全行为,遏制重、特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及落实:

1、建筑施工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必须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完善所有建设手续;

2、施工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施工方需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4、施工人员施工时一律佩戴安全帽,没有佩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5、施工方不得二次承包或转承包;

6、施工单位或个人需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器材合格或在保质期内,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8、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严禁无证作业;

9、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重要指标控制:

1、杜绝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数为“零”;

2、重伤率控制在0.03%以内;

3、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4、中毒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5、无火灾、电伤事故发生;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三、事故处理: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和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杜绝瞒报、迟报现象。对于情况严重的,将由上级安监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相关处罚。

监管单位:

责任主体:

xx年x月x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6

为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实施责任制目标,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现与各项目部签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理目标

1、杜绝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与急性中毒事故。年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年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

2、积极推动项目部创建省、市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规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

3、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所辖范围确保完成一个以上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二、措施和要求

1、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工程总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必须配备2~3人的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应设立安全管理股。

2、各项目经理部要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执行旬检制度。每周例会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分析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布置、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明确职责,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岗位责任体系,层层分解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人。

4、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投入,严格控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被淘汰的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5、提高项目经理部整体安全管理素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任职。

6、深入开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及工地环境,消除环境污染,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文化理念和文明行为的意识。

7、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标准,每旬组织一次工地自检,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执行“三定、一落实”措施,加强控制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围护、起重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狠抓“三宝、四口”、施工用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出现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8、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安全达标目标的全面落实。对存在要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应按公司所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实施图集”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标准执行。

9、大力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制度。

10、应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11、公司将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对完成管理目标达标的项目部给予通报表彰,获得省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称号将给予较大的经济奖励。未能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以1000~10000元经济处罚。对于管理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第64条、第66条的规定处理。

12、本责任书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作为年终组织考评的依据。

本责任书经公司盖章、企业法人签字及各项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生效。

公司盖章:

项目部:

签名:

负责人: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7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结合实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责任目标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施工企业年度内,不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对各级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3、施工企业年度内创县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达到50%以上。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小区)壹个以上。

4、施工现场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评分达75分以上(含75分)。

5、各专项方案备案实施率达100%,大型机械设备备案、验收、检测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6、企业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每人每月到我县所属在建项目检查不少于2次;外地施工企业总公司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到我县所属项目进行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总时间的80%,项目总监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总时间的50%。

7、严格遵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无违规行为。

二、责任内容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擅自进行工程项目施工。

2、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部门内岗位和相应责任人。

3、施工企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新动向、新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有记录。企业安全管理相关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明确,施工班组天天有检查且有记录、项目部每周有检查且有记录、企业每月有检查评比考核且有记录。

4、塔吊、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的组、拆、装必须持有起重机设备安装资质,组、拆、装方案编制、审核等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经过备案、检测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卸料平台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重大方案必须按规定备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6、民工生活区内要干净整洁,食堂生、熟菜要隔离;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灶、电水壶、液化气。

7、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及时上报并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事故,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8、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相关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有关技术、安全和特种作业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项目部成员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上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换岗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9、按规定监督发放职工(农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上访事件。

10、施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严格禁止向相关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措施

1、对住建局在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住建局安全监管部门适时进行通报。对于存在相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或要求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通报达两次的企业,由住建局对企业进行约谈。

对接到通知后不参加约谈或约谈后同年度内再次因安全问题被通报的企业,住建设局限制其在我县承接业务三个月。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的企业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企业及负责人的评选先进资格,对其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亡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宿松县住建局(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