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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分包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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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集合15篇)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 及附属工程的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关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情况:全框架,剪力墙结构,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承包范围、方式、内容

(一)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建施、结施)及设计变更所含的全部模板制作、零平以下地梁及剪力墙基础,标准架管按施工规范的搭拆等所需模板制作安装的全面完善。

(二)承包方式:本单项工程采用大包干式,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装、包造价等,具体是:

包工:乙方自行组织足够的有操作证的技工,对本工种承包范围内的用工总承包,同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要求。

包料:甲方提供模板的安装主要材料,其余耗材如(铁丝、元钉、打磨用的机具及磨片等)施工工具和生活用具等由乙方自己承担。

包质量:本工程主体为优质结构,同时在施工中必须满足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甲方的相关要求,必须对梁、柱、模板的爆模移位,垂直度进行修补、打磨。

包工期:乙方满足进度要求,满足建设方、监理方、甲方要求。

包安全:乙方负责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督促,如不按国家安全相关规范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承包内容:

1、对该工程所使用模板的维护保养、质量由施工方和甲方现场验收。

2、对自己所做周边材料的收集、清理并堆码整齐。

3、负责开工进场到竣工撤场期间所有材料的掉运,同时在施工方指定地点进行堆码,如不按甲方要求,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按甲方所说的规范去做,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必须设自己套房的梁、柱、断头线。

6、乙方承担元丝、元钉、墨斗、墨汁、广线等全部工具。

(四)其它约定

1、每楼层完工后材料必须按要求堆码。

2、在楼层掉运完后不准有木工的任何杂物。

3、各楼层浇混凝土时,必须派人护模,如发现没有人护模,每一次按100元计算。

4、不准乱锯门条、木板,如被施工方发现,造成金额由乙方承担。

5、无条件配合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的文明施工,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模板拼缝密实,梁柱节点不允许凹凸不平现象,若发现必须立即修改,梁、柱、板、雨棚、空调板、阴角四周的水平和垂直度,只能在5mm内,梁柱节点(含内外墙面)不能出现流浆。

7、支模过程中造成安全网损坏必须全额赔偿,吊模位置陷入砼的由自己处理砼缺陷。

8、工地上严禁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不准打架斗殴,酒后闹事及偷盗行为,按损失额加倍赔偿,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

(五)工程单价和付款方式:

1、工程单价

根据以上乙方承担的工程范围和要求,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本单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单价定为模板接触面积为元/m2计算)。/m2计算,安全按2、付款方式:采用乙方先垫支做完所有楼层,甲方阶段性的付生活费,乙方不得故意,以工资原因停工和其它原因停工和在中途离去,给甲方带来一切困难和经济损失,甲方按工程款余付给乙方工资,撤出现场和撤出合同。其作为违约金。

2、付款方式(略)

三、如上述不违规,甲方在全体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所有工资。

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乙方:

  签计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利、务,在建筑施工合同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航蓝晶绿洲”一期工程楼及地下室装修。

2、工程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杨园路。

3、建筑规模:以单栋建筑面积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管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斗车、拖砌块砖车和小型工具。验收和质量保修、包一次性验收竣工。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单价

1、 #楼主体结构封顶,场地清理干净后接手施工。

2、 以单栋楼拆散全包。

3、 砖砌体含二次结构砼浇捣/m,内墙抹灰 /㎡,地坪含清钻(收光或正糙) 6 元/㎡,外墙收光 30 元/㎡,外墙贴面砖/㎡,外墙保温元/㎡,梯间踏步水泥收光元/层,梯间踏步贴面砖 元/层,公共部分贴面砖/㎡,屋面六次成活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11+18层 20xx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验收标准,16+22层20xx年7月 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如乙方在承包栋号内因劳力技术达不到竣工时间要求,甲方有权 指派其他队伍进入其栋号分割单项工作量进行突击施工,单价按第二条中 的单价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抢工费给抢工队伍。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栋号确保优质争创黄鹤杯。

2、乙方承担的栋号必须派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抓质量、管安全。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达不到优质工程,扣除总价5%作罚款处理。

第五条:工程付款

1、乙方人员进场壹周后开始借生活费,每人每天按15元饭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含饭票在内)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基本达到合同要求付至总金额80%。工程竣工经甲方及质检站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支付至总金额95%,剩余5%六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运输及砂浆拌和机。

2、乙方负责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线铁丝、线、水管。进场施工人员不要有老弱、病、残、幼及神志不清人员,如发现类似人员立即退场,若属于类似人员在进场后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电 话:

乙 方: 电 话:

年月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3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用工要求,乙方同意在 进行工序项目劳务分包。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现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质量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3、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

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审核乙方提交的验工计价资料,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

9、施工过程中,末次支付前,乙方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10、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质量、环保培训和教育。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甲方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当预防现场安全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出具身体健康证明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有关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自身安全学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

6、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7、由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造册登记报甲方备案,所有工人工资按工资单由甲方直接发放。不允许代领和委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8、按甲方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9、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10、严格服从甲方指令。如在现场发生争议,乙方应通过正常和正确的途径向甲方负责人反映情况,决不充许带着情绪工作,消极怠工,故意拖延和制造质量、安全隐患,或串连集体罢工、上访。如出现类似情况,给甲方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政治影响,甲方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清退出场。

11、乙方在工休时,要自我约束,不允许随意流串,更不允许在外留宿,酗酒闹市,打架斗欧,杜绝监守自盗,偷卖工程材料。对于因个人原因出现的治安、刑事案件,责任自负。

12、对于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分清事故责任,根据责任比例比照国家及山西省工伤事故处理相关条例办理。

五、工费结费方式

1、本合同工作内容无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支付,包括扣减或冲帐方式。

3、甲方应付款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总额。

4、双方约定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甲方扣留 %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完成规定任务本合同终止对一次性无息付清。

5、如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6、根据所在项目统一的工序分包单价。工序分包单价中已包含完成该工序的全部附属工作内容。

7、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7天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工序分包单价向甲方提交劳务费结算书,逾期不提交,结算延期责任自负。

8、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28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结算书由甲方统一编制。

六、违约责任

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1 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本合同三项9和五项5条款的约定除外。

1.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工序劳务费总价的 1 %承担违约责任。

2.2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其他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5 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

3.甲方对乙方的清退出场的处理。

3.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按乙方完成工程成品量的70﹪结算,并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3.2乙方出场前应保证所使用甲方机械和工具的完好性并按领用时数量归还,损坏丢失部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留。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2、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九、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全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十、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4

发包方(甲方):

承包主(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2工程地点:海原县李旺中学。

1.3承包范围及内容: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总计374天。

第三条 管理费用收取方式

1.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有管理费用的总中标价2%。

第四条 质量

4.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好) 。

4.2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3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4.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顺此产生的责任。

4.5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和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若发现乙方有毁损甲方声誉、品牌、形象将终止合同。

第五条 环境安全标化

5.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合格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5.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5.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为工程结束,保修期止,此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甲方与开发商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违约赴任并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2、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半月向对方提出书面商函,经协商后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七条 附则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6.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3本合同一式 三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5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设备情况概述

1、出租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2、规格、型号:中联5610;

3、数量:壹台,使用高度:110;

4、出租设备使用地点:星沙大道与漓湘路交汇处,即楚天五期8商住楼工地;

5、租赁时间:约20个月。

6、计费起止日期:塔机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转后2天内,双方应共同验收,验收之日为设备启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视为启租开始;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停止使用,且满足拆除条件之日为设备租赁费终止日;中途不能报停,直至工程完工;春节期间优惠15天。

二、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按元台总包干(含检测费、安装拆卸费、进出场运输费)。其中塔吊到位检测合格后付款1。00元,塔吊到顶后付8000。00元,拆除后付6000。00元。

2、塔吊租赁费按月计算,其月租费为月(此价为不含税价)。不足壹个月按日历天数计算510。00元天。

3、付款方式:塔机按月办理结算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则按月租金0。3%标准加收迟延履行金,超过10天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停机期间,正常收取费用(含设备租金、人员工资、食宿费用),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停机而造成的损失,拆除费用从定金中扣除(协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双方必须结清全部费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费用,甲方有权将设备停留在施工现场,不予折机,设备停留时间和租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挪动、拆迁甲方的设备。

三、甲方责任

1、塔机地脚螺栓购制、预埋、附墙的购制、预埋由甲方负责;基础制作、附着距离超过4的增加费用、道路、场地不符合安拆条件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须提供准确的塔机相关资料,保证塔机零部件在租赁期内整个使用过程中完好;塔机安装后负责报验检测合格。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合理指挥。

3、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顶升加节和日常维保工作。

4、保证塔机能正常运转使用,每月累计维修不得超过72小时,设备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装资质、合格证、基础图。

四、乙方责任

1、负责配合甲方塔吊安装前的申报工作,并准备好基础隐蔽资料(经项目部、监理部盖章认可)。

2、乙方作业人员不准违章操作和指挥,如不听劝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操作甲方设备。

3、负责甲方进出场的条件,如设备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及所耗电费。

4、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报检;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吨吊车正常装拆塔机,所超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塔吊使用及停机时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

6、乙方应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时间。

8、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管好设备,如有毁损或灭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9、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转移使用地点或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设备作为自家财产进行抵押,违反此款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设备,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应提前7天提出书面报停,报停后如因乙方未结清所有费用或不能满足拆除条件,甲方不予受理报停,费用照算。

五、安全责任

1、设备使用期间,乙方负责监督操作人员按章操作,坚决禁止违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员监督不到位以及违章指挥作业或指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甲方设备质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未安地脚螺栓或30天内未安装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未安装之前的租金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执行中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均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6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XX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

包干费高塔63-450XXXX3500.005

3.00操作人员操作司机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

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

二、租赁设备用途:

设备用于大曌国际二期10、11项目。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50%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____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____区应在2小时、____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XX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7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今由甲方*******3# 、4# 楼钢筋绑扎承包给乙方 ,从标准层至工程完工,按建筑面积元/m2 计算。

1、甲方提供:安全帽、扎丝、垫块等辅料。

2、甲方负责吊料,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接料,屋面剩余钢筋由乙方清理。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按要求施工,施工验收未达标的,乙方负责修整,费用自付,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进度。

4、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生活费按每人每月壹仟元,工程款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6、违约:如乙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

7、经过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8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 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相应施工规范

(2)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1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2)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开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技术交底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5)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6)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原样交回,损坏赔偿;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九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第十四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第十七层完工,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1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合同员:(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9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甲方 就 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过劳务招标,甲方将本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为了实现甲方和乙方约定的质量目标,切实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材料使用、文明施工的控制和管理,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 普通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分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2)结构形式: 结构

(3)建筑面积: 平方米(包括地下室 平方米)

上述面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因设计变更导致上述面积增加或减少,结算时按本章第四条。3中执行。

(4)层数: 地下 3 层,地上 16 层。

(5)檐高: 米。

3、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结算时单价详见附件一,单价为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的结算依据,乙方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及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一并计入综合单价里,以后不作任何调整,但若乙方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承担违约金外,结算综合单价下调为清单报价单价的 80 %。

(2)本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乙方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及修复缺陷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

4、分包工作内容:

第二条 劳务人员

1、乙方根据分包工程需要指派的作业人员不得低于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按进度规定的劳动力需用计划数量,且符合 北京 市建委关于现场施工人员配备的有关规定,满足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要,具体管理人员的岗位清单和需要持证上岗人员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另行上报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须提供:

(1)管理人员岗位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2)需要持证上岗人员清单(相关证件复印件)

(3)相关工伤保险交纳单据凭证复印件

(4)乙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年 月 日,结构封顶日期定于 年 月 日,装修工程完成日期定于 年 月 日。

2、上述日期或时间如有变更则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

(1)本合同采用固定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所必须交纳的各种税金、政府规费、保险、培训、劳保、临建人工费及租赁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人工费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优质工程奖和安全文明工地奖、材料检验实验等费用,同时还包括本工程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的费用,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价风险系数均已计入单价里,不做任何调整,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此项费用。

(2)各分项工程承包综合单价分别见报价清单,未注明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实际完成工程量除注明外,所有的面积均指工程的施工面积。

2、乙方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包括但并不限于下列工作内容所对应的工程价款以及业主(建设单位)及甲方对乙方制订的规定和提出的要求所对应的费用:

(1) 乙方已明确了解甲方并未将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工作在报价中一一进行表述。所有未表述的工作内容将会以通知、方案、交底、规章、制度等形式给乙方明确,乙方对甲方的指令有异议的,应首先予以执行,并在接到甲方指令后2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则基于甲方指令所对应的支出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中。

(2)乙方接受甲方制订的关于本工程质量、工期、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3)施工依据和施工内容及施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的图纸和图纸中规定的标准图籍、规范、法规、以及甲方编制制订的方案、交底。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临时水、电的安装、施工脚手架的搭拆,竣工工程清理垃圾外运、保洁和维护,成品保护工作和为达到工程施工目标而在施工过程中需做的全部辅助工作内容,包括材料、机具、现场设备的倒运、加工、整理、清理安装和进出场的装卸车和在周转料库房的装卸车工作;施工内容中还包括为所有建设单位、甲方所另行分包的各专业分包的配合工作及专业分包施工期间所必需的停工等待而支出的费用。

(4)现场临时水、临时电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全部用工所发生的费用。

(5)为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进行清理、保护而支出的费用。

(6)为达到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所付出的人工投入和支出的费用。

(7)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和补充合同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按照施工技术要求所规定的施工周期间歇所发生的用工等待费用、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对于乙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的所有证件、许可证、保险、用工手续时所发生的费用也同样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含乙方需上缴的各种税费、非生产性开支等方面的费用;还包括了为指定分包单位配合工作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8)除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承包的本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费用外,其他一切发生在本工程内的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料具整理、材料的检验实验费等方面的工作无论是否由甲方进行安排,结算时均不对劳务合同中的固定单价进行增减。

(9)施工条件不具备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擅自将人员进场,造成的人员停工、窝工、误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施工条件具备,但乙方相应施工人员不足造成后续人员窝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10)与工程施工相配合的架子及安全防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生活区管理;除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机具以外的所有辅助材料、工具用具,小型电动工具及设备的购置或租赁费用。

(11)固定综合单价中还包括现场临时水、电新建的施工及管线拆除、材料现场卸料以及现场材料二次搬运及装卸车、周转材料及中小型机械的场内、外进场就位、退场归还的一切费用。管线出建筑物外规定范围内的人工挖土方、回填土、预埋件预制和回收用工、现场文明施工清理用工、应对有关方面检查的现场和生活区及办公区清理用工、工程验收时发生的清理用工及配合业主分包等的用工,以及施工完成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现场清理至甲方要求,所需的费用支出也包括在固定单价中。

3、关于合同价款的增减及窝工补偿:

(1)乙方接受甲方下发的所有设计变更,对于承包范围以外的洽商项目按照( 20xx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综合单价(报价清单中不包括部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设计变更或承包范围内发生的非乙方原因的返工,变更洽商(人工部分)按照( 20xx 年)《 北京 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日,每个工日综合单价按 元进行结算,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2)对连续超过一周时间因甲方原因停水、停电或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的补偿费用(一周内部分不予补偿),结算时按双方确定超过时间部分的工人人数以 40 元/工日标准给予补偿(以当时签字的确认单为准),但不再计取各种费用。

(3)对于乙方未经甲方 经营主管 书面认可、且超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施工的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一律不予结算。

4、暂定固定总价款为: (人民币)

大写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合同文件解释顺序:

(1)本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承包价及承包内容确认单、承诺书

(3)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

(4)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料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

(6)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结算书

(7)经甲方书面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函件、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后,3天内没有书面回复予以否认和修改的,视为乙方已经接受,并作为合同附件及最终结算的依据。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乙方应投入资金保证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不得以甲方未支付作为乙方对外欠款的理由,无农民工工资发放签认表甲方不予结算。

(2)工程进度款结算:

1)每月25日前,乙方应提交手续完备的“工程数量签认单”到甲方经营部进行审核结算,并开据结算单进行中间结算;工程交工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30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若乙方未在交工之日起28日内提交书面结算资料,视为同意甲方的结算意见,同样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30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承认对方的结算意见。

2)若乙方未及时报送结算原始资料,甲方有权单方面编制当月结算资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同时甲方将按 元/期向乙方收取劳务费用。工程不符合结算标准,甲方不予结算。

3)未按上述程序进行的中间结算和最终清算的任何单据或签字不全的单据,甲方将视为个人行为,均不能作为中间结算和清算的依据。

4)甲方结算时将扣除乙方超用材料费、使用甲方的机械费用、违约罚款等各项费用。在最后一期结算单开出时,同时签订“合同结算终止协议”,协议签订后,并不影响乙方根据合同应履行的义务,甲方可直接在保留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5)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10%作为保留金。其中5%在乙方全部完工后,且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后甲方支付予乙方。另5%待质量保修期满、最终交验后按建设单位返还情况而进行返还,至此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6)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8%的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每月由乙方制好民工工资表后,在甲方监督下发放,并将民工工资发放签收表复印件在甲方财务备案后方可返还。

7)甲方每月扣留乙方工程款的2%作为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2%的合同金额作为事故处理的保证金额,多退少补;如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将在清算时全部无息返还。

(3)工程款支付:

1)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即合同签约人)应亲自到场,如派其他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甲方经营部。乙方结算时应出具正规的、合法的劳务发票,付款办法和时间按业主付款办法和时间,由于业主推迟支付,甲方也将无息推迟支付。

2)支付时原则上只能以电汇等形式汇入合同指定的帐户, 汇入合同非指定帐户或其他方式支付时,需提供正式公函原件,提供委托付款申请书。

3)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提供结算资料,导致甲方不能按期进行结算的,甲方有权不予进行资金支付。

4)甲方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控制在当期应付工程款的70%以内,乙方工程完工后,在扣除按照合同条款应该扣除或者暂扣项目后的余额进行无息支付。

第六条 材料、机具供应

1、甲方提供的机械、工具及材料( ):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及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

2、乙方提供的材料、机械和工具:除以上甲方提供的材料和机械及工具外,其余工程所需的机械(包括所有使用380v电压的电动工具、三级移动的配电箱、电缆和机械)及工具均由乙方提供且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规定。由乙方自备的机械、工具及辅助材料须自带入现场,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所有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领用的甲方的机具,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机械、机具进场及时提出,如未提出视为合乎要求,无论是否提出,乙方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4、乙方自带小型机械的正常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

(1)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及材料,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机械清理保养,机械发生故障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维修,费用自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具,乙方按照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

(2)甲供及调拨材料只限乙方在本工程使用不得外运;违者按材料数量双倍处罚。在施工中必须按规定位置堆放材料,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整洁。

(3)甲方供应调拨给乙方原材料,由乙方负责看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丢失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所有材料领用人员必须是乙方负责人、负责人书面授权委托人员或乙方现场负责人员,以签名(盖章)为准,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机材部。

(5)其他: 。

6、对本工程材料的使用及奖罚,双方约定如下:

(1)现场材料的供应量应根据合理施工方案现场调整。由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批供应至施工现场。

(2)乙方确保商品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的模板、支撑等完善有效,发生因模板支撑等方面失效导致的混凝土浪费而被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索赔的将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确保混凝土到场后按时迅速浇筑,如因乙方人员原因发生混凝土浪费而被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索赔的将由乙方承担,对于工程实体材料,除商品混凝土外,乙方现场卸货后,确认数量,并在料单上签字,作为甲方实际给付的工程实体材料数量依据(如果乙方拒绝签字,则按甲方签字为准)。

(3)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妥善保管,按甲方要求码放成堆,不得浪费和丢失。

(4)双方约定工程实体材料的损耗率控制在以下范围内(以设计图纸的工程数量为标准):

1)钢材损耗控制在 %之内。

2)水泥损耗控制在 %之内。

3)混凝土损耗控制在 %之内。

4)砂石损耗控制在 %之内。

5)块料面层损耗控制在 %之内。

6)其他未注明材料按照 计算。

如果实际损耗率小于上述控制率,则按超额节约部分价值的 %奖励乙方;如果实际损耗率大于上述控制率,则由乙方按超出控制率部分价值的100%赔偿给甲方且增加5%的材料采购费用。

7、乙方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手套、绝缘鞋、工作服等),且质量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8、乙方自行提供所有质检及测量放线所需设备、工具及临时用电的配电箱。

(1)本工程的放线测量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验线。

(2)工程的测量费、材料的检验实验费已包含在乙方的固定单价中,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调整;工程试验工作由乙方配合甲方进行。

9、甲方提供的材料进场验收将由甲方与乙方联合办理。甲方供应的所有材料只负责运抵现场,乙方负责验收、核量、卸车、运转、倒运,并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1)一旦材料移交给乙方,乙方应负责材料保管、储存、合理使用,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管理、限额领料的原则,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或由于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而返工造成的施工中实际材料用量超出材料损耗率以外部分的材料费用和其它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至少提前两周对甲方应提供的材料提出材料申请计划,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验收接管材料。如果由于乙方所提计划不及时、计划量不足或规格型号错误等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采购的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每月25日上报进度报表。

第二章 质量、工期、安全

第一条 工程质量及要求

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果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并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结构长城杯 标准。

2、 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施工前乙方应进行图纸审核,一旦发现有设计错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验收以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日内由甲方、乙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3、 本工程质量标准: 。

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率100% 。

4、 工程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乙方的质量体系必须对应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乙方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和主管工长要根据甲方管理人员的要求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人力、物力,确保全面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计划由甲方编制,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审批后,甲方存档,发、承包双方均按施工组织及创优计划组织施工,执行其中的各项要求。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配合甲方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检查、验收。

(4)隐蔽工程的检查

乙方自检检验合格后在隐蔽验收前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自行承担费用整改完毕并重新组织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监理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专业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由甲方专业工长编制,在编制过程中乙方主管工长和相应专业工长或分项负责人参与,提出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定稿权为甲方。经监理审批后,甲方存档,下发到乙方。发、承包双方均按方案和交底中的措施和要求组织施工。

(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乙方专业工长或分项负责人召集乙方参与该分项施工的所有人员,将交底向操作工人进行传达和讲解,要让每一个操作工人明白应如何施工,如何对自己所完成的工作进行质量检查以及应达到什么样的质量标准,完成技术交底。如未传达或传达不及时,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相关人员有责任在施工组织、创优计划、施工方案和分项交底中明确施工安排、施工工艺、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乙方相关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提出符合质量标准的省工、省时、省材料,甚至达到更高质量标准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定稿、审批下发传达后,则双方应按此执行。

(8)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向甲方索取方案和交底。对没有方案或交底,没有明确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乙方对该类工程擅自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项目经理、工程师、主管工长应充分了解甲方下发的施工组织、创优计划中的施工部署、工艺流程及质量标准,精心组织己方人员,在甲方指挥下合理安排施工。

(10)各分项工程完成三检,符合质量标准后乙方质量检查员检查后报甲方专业工长、质量检查员核定验收。

(12)对甲方及监理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按要求完成。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擅自修改甲方方案、交底中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由于乙方擅自改动施工交底方案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14)出现工程返工时,由责任方承担因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其它损失。

第二条 工期延误的确定及奖罚

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延的,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政府在特殊情况下造成的停工等不可抗力;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2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收到相应的书面报告后应于2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事宜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甲方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3、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照合同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如下: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20xx0元/天 标准的违约金。

4、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

5、甲方制定承包项目的总工期和分段进度工期,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期,合理调配人员安排施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施。

6、乙方未按照甲方计划组织人力安排生产,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重新组织人力进行施工,确保工期计划按照甲方预定计划实施。如未在原定工期内完成计划,甲方有权直接扣除违约金(按上第3条规定)。

第三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处理

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未按安全标准施工,则一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甲方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双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安全生产标准为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必须达到“ 北京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分要求,有关安全、现场、环境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确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省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手段,确保施工安全。同时遵守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交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明确的由责任方负责;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施工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及后续相关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处理。

5、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由甲方在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中制订,乙方须按甲方制订的措施、方案和交底进行施工和安全防护。未按要求施工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由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制订现场及生活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向其管理人员进行传达。乙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应始终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制定的条款进行处罚。

7、安全文明工地施工各项管理制度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在规定制度中未明确的并不表示甲方没有进行限制,甲方将根据现场发生实际情况,临时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乙方同样需要执行这些制度。

8、乙方生产机械操作人员遵守挂牌标识的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9、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种技术措施、方案、制度、规程由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生活管理员及各专业工长对其工人进行宣讲和传达。该项工作责任人为乙方相应管理人员。

10、乙方人员进入本项目工地,就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各专业工长须按照已传达的甲方制订的相应的安全措施随时进行检查,对不安全的行为、做法及时纠正。

12、乙方安全员须熟知各项安全措施、规定,施工过程中随时在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任何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提出并监督整改。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必须接受甲方安全员、专业工长的随时检查,对甲方相关人员提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14、无论是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上级单位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乙方安全员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整改要求,乙方须按要求积极整改。

15、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项目部及其上级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6、对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形成安全隐患的行为,任何人有权制止,乙方作业人员必须听从。

17、无论甲方人员还是乙方管理人员进行违章指挥,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18、乙方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无安全保障、存在安全隐患的环境进行施工作业。

xx、乙方生活管理员配合甲方生活管理员,按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随时对所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保证符合要求。

20、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机械安全、消防保卫工作应完全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21、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的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

第一条 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以及镇江市、扬中市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本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为江苏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必须达到“江苏省级文明工地”的评分要求。如达不到文明工地,因乙方造成的,从总劳务款中扣除 2 %。

3、严格按照江苏省省“文明工地”评分表中的每一项执行,每月每项一次不合格者,罚款500~20xx元。要设专职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员和专职班组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现场材料应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乙方应随时将自身施工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乙方应使自己的生活设施保持整洁和卫生。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场容、环境卫生工作由甲方生活管理员负责组织检查和监督,乙方生活管理员直接受甲方生活管理员的领导和监督,并对在日常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负责。乙方项目经理应全力支持其生活管理员的工作。

4、乙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定,防止并消除对大气环境、水的污染以及施工噪音的扰民

5、乙方项目经理、主管工长、安全员、生活管理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相关的专题会议。

6、如乙方未服从甲方的文明施工要求,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域,由各专业分别负责。

2、乙方设专人,每日清扫,确保现场内环境卫生整洁。道路无积水,无泥砂。

3、现场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要求墙面干净,门窗玻璃明亮,地面无纸屑、烟蒂等垃圾;文件资料、图纸由谁使用谁管理,不得随意堆放,保持桌面整洁。

4、现场会议室设专人管理,保持整齐清洁。会议室内悬挂有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图,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义务消防救灾组织名单。

5、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对工人实行封闭式管理。

6、民工宿舍内由专人进行打扫,统一被褥,衣物等物品要摆设整齐,保持整洁、有序。宿舍内严禁乱接电源、乱设开关和插座, 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7、施工现场厕所由专人按厕所管理规定进行打扫,保持厕所内干净、整洁。

8、出现场的施工车辆遮盖严密,车轮清洗不带泥土出场。运输中遮盖不遗撒。

9、乙方设专人负责,每日打扫整个生活区的卫生,清运垃圾。

10、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乱涂乱画。

11、及时排除积水并根据天气情况进行施放药物,防止蚊蝇孳生。

12、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小便入坑。

第三条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

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并制定控制预防可控制事故的方案、程序和方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措施进行操作,将危险因素严格进行控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其他人员、机具产生的由甲方负责监督整改,乙方予以配合。

第四条 职业健康安全

甲方根据现场综合情况针对辨识出来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后制订出专门的控制方案、程序和方法及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必须严格予以遵守和执行,避免出现火灾、中毒、起重伤害、触电、雷击、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暑、疫灾等现象的出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劳保防护用品应保证发放到位,分别购置。健康证、特种人员作业证等必须的证件齐备,同时应响应国家安全生产部门制订的为特种作业和高危生产人员投保商业保险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及运行控制

甲方根据本项目特点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进行评价,并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进行更新,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种方案、程序和方法,对生产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做到能源与资源的保护、废水与废物控制、扬尘控制、噪声控制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控制等管理,确保环境方针、环境目标、指标的实现;

1、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

2、合理分配施工用水、电,避免浪费;遵守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各项规定,保护水资源不被污染;

3、对在施工中遭受破坏的自然环境及时进行恢复,保护生态环境;

4、对扬尘和大气污染进行控制,控制粉尘、含尘气体的排放;对油漆、石棉等物品妥善保存,造成污染时及时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理;

5、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确保对噪声进行控制,超过规定限值造成扰民的,扰民费由乙方承担;

6、生产垃圾和废弃物等物品,进行分类后,不可回收物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可回收物另行堆放;由甲方统一处理;

7、由甲方材料部门制订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台帐,严格进行控制发放,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操作规程、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技术交底,必要时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使用后剩余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应及时退回仓库。

第四章: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施工图纸,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于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壹套,积极向业主办理工程洽商。

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6、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整改。

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委派的不称职工作人员。

9、当乙方不能按时或全面履行本合同,如工程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调整承包施工队或解除本合同。或当乙方自愿退出履行合同,结算时,甲方给予乙方已完工程量10%的罚款。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0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4、分包工程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元,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天。 月月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担,与发包方计取的优质优价奖,由分包方计取。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税金。

工程结算总造价含发包方供料及优良奖。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以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总包方和发包方提供下月计划和本月工程割算各两份。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8、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0、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1、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2、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3、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4、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总分包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的 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3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总包方在资金拨付方面严重违约。

3、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 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主体施工期间解除合同的,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装饰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1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设工程概况

1、总体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4、分包工程范围:

5、承包形式:

6、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_日。

7、 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规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对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保证交付时的工地是能施工的;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规范生产;制定施工进度总计划,并负责安排乙方实施;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技术管理,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

(3)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

(4)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5)及时提供生产设备和材料;工程完工时,及时验收;劳动报酬要按期发放。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人投入工作;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2)安全生产,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安排制定施工计划

(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程竣工时,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保管好甲方交付的生产设备和材料,保护工程周围的设施;

(6)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处理;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更换前,应提前告知甲方,并保证更换后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工程价款根据下列两种方式择一确定:( )

(1)本工程为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减或设计变更外,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

(2)本工程为非招标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图预算未审定前,合同价款(暂估价)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建设单位要求的情况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缴)。此价作为拨付承包款项、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价款以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2

发包人:(简称甲方)

分包人: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循环水泵房(含取水头、排水口)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劳务分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补水泵房(含进水间、取水头、栈桥、栈桥桩基、取水钢管)建筑施工工程

1.2 工程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

1.3 工程内容:以甲方日工作安排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劳务

1.5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xx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人员到达时间为准)

完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指标:

安全指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为准。

质量指标: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体合同标准执行。

进度指标:满足甲方的劳务投入需要。

1.7资信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等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以上附件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量及合同价格

2.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劳务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施工生产所需机械设备、材料、配件、能源、工器具、其他设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由甲方提供)。

2.2 合同价款:按照每人5000元/月包干,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9小时,超出9小时按照加班计算,加班按20元/小时计(中午午餐1小时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内)。

2.3计量及合同单价包含的费用组成:

(1)每1工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项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提交

(3)分包合同价包括乙方施工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社保费用、节假日与公休日加班工资、施工期间的加点工资、探亲期间的各项费用及补偿金,乙方的施工利润、施工生产安全保险(除工程险以外的施工生产安全保险)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5)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金综合税率为3.22%),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除以上三项税金以外的各类税金(如: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等)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6)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20xx元包干。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合同协议书;

3.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3.3 本合同所列附件;

3.4分包人的报价书(如有时);

3.5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通知、质量试验检验标准与规范以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甲方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以及各项操作规程等;

3.7 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奖惩办法、人员进退场管理办法、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

第四条 工程进度

4.1 乙方应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生产强度要求以及工作安排与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4.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生产进度滞后、生产强度不能满足主体合同施工需要,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人员投入,提高系统生产量、储备量以及生产强度;相应的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人员投入计划。

4.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行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4.4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技术要求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要求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2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施工通知或质量技术规范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相关文件后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或质量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在签订协议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人员数量组织相关的施工生产、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4 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进行作业与维护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

5.5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对质量检验与验收的正确性负责,乙方不能因为甲方的检验而免去对其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6.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生产要求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控制。

6.2 乙方应配备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制度。

6.3 乙方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6.5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修理的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业主、监理及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7.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情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及防

7.3 乙方须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7.4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5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7.6乙方必须每月缴纳不低于当月结算工程款的1 %作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全额退回。

第八条 材料和设备

8.1 材料

8.1.1 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材料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质量以及安全要求。

8.1.2 乙方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负有全部责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更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提交一份满足施工生产量及生产强度需要的材料计划报与甲方审批;乙方需指派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物资部门代表一道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进行现场清点并在领用单上签字认可。

8.1.4 乙方施工所需的由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要求的期限提出计划,报甲方审核,到甲方办理相关领用及核销手续。

8.2 设备

8.2.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使用设备时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对各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全责。

第九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生产场地以及相关

9.1.2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质量检验、验收资料。

9.1.3派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9.1.4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交通干道、公共道路、供风、供水、供电系统建设、施工生活营地建设等),并提供乙方使用。

9.1.5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和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甲方的施工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9.1.6负责与业主进行工程款结算,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并监督乙方是否专款专用。

9.1.7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在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乙方确定重大施工生产方案和调度。

9.1.8每周定期组织乙方参加项目部生产会,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乙方协调解决。

9.1.9 负责监控乙方实施环境保护的措施,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9.1.10 乙方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达不到甲方工期、质量、安全要求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1 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调遣相关人员进入工地,乙方施工生产及生产强度必须保质保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场,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2.2 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施工生产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以后每月将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报一份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9.2.3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按照甲方要求拆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2.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再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9.2.5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乙方所有人员的各项社保费用由乙方自行

9.2.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在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积极做好与甲方相关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遵纪守法,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人的指令;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甲方有权按甲方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下令停工整顿,如仍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异议。

9.2.7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8 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配件负责照管。

9.2.9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9.2.10 特殊工种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及有效特种作业证,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第十条 工程结算与支付

10.1计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量。

10.2 乙方应在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规定格式的完成劳务用工月报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表进行复核,在甲方向业主办理完工程价款结算后15日内对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0.3在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0.3.1 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2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4 合同约定的其他应扣款。

10.4 工程价款在甲方收到业主结算款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办理月进度工程结算时,甲方对乙方上月的安全文明、民工工资支付进行评定合格后,将上一月扣留的相应滞留金一次无息返还给乙方。

10.5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预借工程款。

10.6 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民工工资支付等进行评定合格后,才能对乙方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和索赔

11.l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1.2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11.3 甲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向监理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做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常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风险和保险

13.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3.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3.3 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雇员的投保雇主责任险,若因乙方原因而未投保,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其 他

14.1 乙方的授权代表须长期驻守工地,按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4.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4.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分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该协议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14.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自然失效。

14.5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副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3

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

以下简称分包方____。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第九条 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总承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分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4

甲方:简阳逸水鼎城二期1#楼项目部

乙方:木工班组

逸水鼎城二期1#楼项目部,根据施工需要,现将本工程所有的模板施工承包给乙方负责。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期及成品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简城镇滨江路原红塔职高内,地下一层地上31+1层,1、2层为商业用房,以上为居住用房。标准层层高为3m,总高约99m,建筑面积约28000m2,全框架剪力墙结构。本工程支模面积约91000m2,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所属模板施工,包括二装模板,原有模板、模条的清理利用,即实行单包工。

三、工期要求

乙方进场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施工总工期按甲方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总工期顺延。乙方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如乙方人力不足,小雨天无工人施工,该加班而不加班等等),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按每延误1天罚款500元迭加,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元。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充分熟悉设计施工图纸,正确理解设计施工意图。所搭设的架体必须根据满堂施工脚手架方案,确保架体安全、稳定。模板安装必须平整、光洁、不漏浆;几何尺寸准确无误;

轴线、层高符合规范要求,阴阳角方正顺直。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模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检查合格。具体技术操作规程参见模板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一份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保证满足施工用材料及时供应。向乙方提供50m范围内的用电转接箱,负责夜间施工照明,协调各班组的工作条件及关系,向工人提供饮用水,负责每月进度款的按时拨付等。

2、乙方责任: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班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向项目部提交所有操作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建立三级教育卡和办理保险用),每次放线时派两名工人配合甲方抄平放线,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甲乙双主签定劳动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预交5万元信誉保证金,待±0.00施工完毕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乙方自备能满足施工用机具,如圆盘锯、刨木机、手提锯、电钻、三级配电箱后的电缆线等,低值易耗品如:铁钉、铁丝、火钩、粘胶带、海棉条、广线、锯子、墨斗、墨汁、梅花扳手、钉锤和劳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手套等。每次施工前五天,上报架料计划,且须准确。对原有模板、木条负责清理和应用,对所用材料应先计划考虑周全,不得随意乱切乱锯。模板每一次使用完后必须进行清理,刷隔离剂。每次模板安装时,必须将模板内杂物清理干净。每次搭设完毕应将剩架料、配件放回原位,或按指定地点堆放;对毛边脱层的大模板及时进行裁边利用。自觉及时对胀模后砼,派专人剔打,达到二装要求;对散落于硬防护及兜网,因乙方自身产生的材料,必须无条件随时清捡,否则甲方派人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将双倍扣罚。每次砼浇筑必需要有专人值守,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果砼浇筑时无人值守,胀模所造成的砼损失,甲方对乙方将加倍处罚。负责施工场地内,塔吊无法操作的场内材料短运。架子、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理,并按指定位置堆码整齐,原则是方便上车。凡属乙方所用剩余材料,必须自行清理收捡,并堆放于指定地点。

六、付款办法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砼接触面积,按综合单价 元/m2结算木工工资,不再另外产生其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施工质量经常受到工程部及监理部的表扬,或达到优良施工标准,甲方按每平方米支模面积增加0.5元/m2作为奖励。施工期间如发生零星用工,技工按120元/天,普工按70元/天另计,零星用工每月结清。第一次支付工资按总承包合同约定,三层主体完成后,结算已完成部分80%形象进度工资。以后甲方每月按乙方形象进度工程量的80%,于次月15日支付乙方工资,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工资的90%,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结清所有余款。

七、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的安排指挥,尊重业主及监理。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工地生产例会;无故缺席罚款200元/次,施工现场内禁止打架斗殴,如果发生斗殴事件,不论有理无理,均罚款20xx元/次。场内禁止随地大小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配合本工程的标准化工地管理,应随时清洁楼层内自身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如因乙方疏于安全管理,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在10000.00元以内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超过10000.00元部分,按甲乙双方7:3比例分摊。

八、违约责任

乙方所属工人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罚款50元/次,施工期间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以照片为准),罚款50元/次;施工现场内大便者罚款200元/次;如工人未经甲方允许,随意携带工地内物品出工地大门,视为偷盗;罚款200元/次以上。因乙方原因使工地受到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批评或罚款,甲方将加倍处罚。所有罚款只记班组不记个人,累计后在当月预付进度工资款中扣除。乙方如有工人在施工中,多次不听从甲方安排、指挥或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否则不发当月进度工资。乙方在施工中,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班组进场施工。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劳务工资。甲方有权拒付剩余的20%形象进度工资,作为补偿新进场班组费用。

以上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议内容,双方应共同遵守,并不得反悔。如果一方违约,必须承担另一方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并结清余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逸水鼎城二期1#楼项目部

  乙方:木工班组

  20xx年月 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5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四、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二条工程结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第七条材料管理

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乙方负责。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略

2..略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略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总包单位: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