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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范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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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范文(精选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范文(精选8篇)

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1

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是培养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是实现这一途径的重要措施和保证,是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及作用的主要动力,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适应学校人事制度、教师职称评聘和分配制度深化改革的需要,保证学校在当前高等教育的激烈竞争中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评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使教师获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以及时改进教学。为教师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复杂工作,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不同的评价者在教学过程中所处位置不同,接触事物的层次和角度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方法也不相同,因此在评价中必须考虑到不同的评价者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中应特别注意教师的师德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准确性。

三、组织领导

在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的组织、落实评价工作,并指定专人操作,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本学期全校所有任课教师,包括专职、兼职及外聘教师。

评估范围:包括教学文档及执行情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学工作量及教学纪律等,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五、评估的基本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但教学督导检查贯穿学期始终,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结合进行。

2.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组/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要求学生和其他参与评估的人员要严肃认真,以负责的精神对教师进行评估;保证评估工作的正常开展。

3.评估所用表格一律由教学督导室统一发放,各单位不得任意换用其他表格。

4.各班选派的参加评估工作的学生代表,必须是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努力、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

⒌系部收集的各种资料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和整理。

六、评估的实施方法

⒈任务分工

⑴教学文档及执行情况的评价由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组和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三方面构成,即学生评价、督导评价和教师自评、互评。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组与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学生评价;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督导评价;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与教研室组织实施同行和自身评价。

⑶教学工作量及教学纪律评价由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组和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通过整理教学常规检查数据资料共同完成。

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的信息采集

⑴教师自评和互评信息采集 以教研室为单位,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此项目得分。评估在第17周进行,评估内容见附件2,评估样表见附件3,评估结果完成平均分计算后上交系部。

⑵督导小组评价信息采集 以系部督导小组评价为主,结合各级领导听课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各级领导根据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注意记录听评对象的教学情况,并填涂评估卡,于期末汇总至教学督导室。

⑶学生评价信息采集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直接对象,他们的学习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对教学质量的评价最有发言权,且学生人数众多具有广泛性、成熟性和公正性等特点,应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来源。学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于期末考试前两周组织集中进行。评估时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组指导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要求学生认真、公正、准确地填涂评估卡(详见附件4),汇总到教学督导室,统一计算每一位教师的得分和排名次序。

各系部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系部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对本单位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经常性听课检查;各教研室也要根据要求组织对本教研室教师进行观摩教学和听课。根据本规定的评价指标在适当时间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并填涂评估卡。于学期末汇总至教学督导室统一计算。

⒊教学文件的检查

⑴授课计划:开学后第1周上交系部及教学督导室各一份。主要考查上交时间、内容完整度及执行情况。

⑵课时计划(教案):第二周上交1/3课时计划到系部,检查备课情况;期中考试后两周上交50%的课时计划到系部,期末全部上交系部,由系部保存。教案评估工作由教学督导室、系部组织完成,评估标准见附件5。

⑶个人小结:每位教师根据本学期的教学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内容见附件6),第17周上交系部。由系部考查其是否按时上交、填写是否完整及内涵质量。

⒋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督查

⑴各系部分别在第8周和第15周进行两次全面性教学进度检查,平时进行抽查,了解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填写《教学进度检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教学督导室随机抽查。

⑵各班级做好教师考勤记载(见附件8),教学督导室及系部教学值班人员随时抽查教师出勤情况,并做好登记。

⑶教学督导室分别在第8周和第15周进行作业批改情况检查,见附件9。

上述三项检查结果由教学督导室汇总后分别于期中、期末在各系部公布。

⑷收集教学反映:一般在开课后第五周进行。由教学督导室和系部共同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学校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座谈会前,各班学习委员在本班收集任课教师的教学反映,具体内容见附件10。

各系部根据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撰写情况综述,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报教学督导室。

⑸随机听课评课:学校、系部、业务处室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日常随机听课,按《听课记录本》上所规定的项目(见附件11),做好记录和评价,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反馈意见。

⒌数据处理

评估资料汇总由教学督导室和系部共同完成,教学督导室在收齐各系部提供的评估数据资料后进行数据统计处理,包括读取评估卡信息、数据归类、微机统计处理,经复核后将评估结果通知各系部。评估结果由教学督导室及系部认定,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每学期的评估结果对教师公布,通知教师本人卡上主要信息有:每人各项评估指标得分,全校平均状况和本单位状况对比,本人所在位次等。教学督导室存储所有资料接受咨询。各次评估结果将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

每学期的评估结果在教学督导室、教务处和系部分别存档。

七、评估结果的使用

评估结果作为评选教学质量优秀奖的主要依据。教学质量差的教师,由学校、系部领导与本人谈话,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共同研究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提出警示,观察一个学期,如无明显改进,予以解聘。

八、评估工作的纪律保证

⒈各教学单位应指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⒉各教学单位组织者严格按评估要求布置,召开动员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禁夸大或偏离评估原则的措辞及方式。

⒊各教学单位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本单位学生、教师评估卡的发收等事宜。

⒋对原始评价资料应严格保密并妥善保管。

⒌对违反评估纪律营私舞弊的行为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对于严重失实的评估,经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评估结果,重新组织评估。

九、其它

⒈有关评估、考核的申诉事宜,由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组/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受理并审议。

⒉各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及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向本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提出复议。本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小组应提出复核意见上报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组,经认定后,通知被考核人。

⒊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在教学督导室。

⒋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2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高〔20XX〕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31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XX〕6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三、组织管理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四、实施办法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1.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附件1~3);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五、评价结果统计及等级评定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六、评价总结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七、评价结果的运用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八、其它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XX〕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3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认真执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良性竞争的教育环境,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督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全县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线下教学评价制度和开展好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化评价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常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常规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

五、实施办法

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学校依据《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XX年修订版)》要求落实常规管理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常规教学管理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和赋分标准、奖惩措施等。

(一)评价内容:

备课:教师应做到教案(电子教案)项目齐全,按照要求各年级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发挥集体备课的效用。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有:研读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进度;讨论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备课做到“五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重难点、统一习题、统一测试);“八备”(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备板书、备作业、备教具学具);“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教案(电子教案)应具有创新性。每节课要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要有改进措施。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授课: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新的教学观,人才观。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教学目标;贯彻两个始终:情感教育和反馈矫正;体现三个为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落实四个要点:基础知识的落脚点、思维开发的着眼点、能力培养的训练点、思想教育的渗透点;掌握六个环节:前置补偿、自主学习、精讲点拨、师生互动、变式训练、归纳总结。

作业、批改:作业要依据每节课的特点,做到精心设计,规范合理,数量适中、着眼全体、分层布置,确保实效。优等生可布置一拓展性的、实践性作业;学困生的作业坚持“低起点、小步走”原则,适当降低作业难度。教师应及时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程度以及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做到“三凡是”: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凡是学生作业,教师自觉做好批改记录,让批改更有针对性,禁止让家长或其他人替代批阅作业;凡是订正作业,必须做到面批,尽量做到当日作业当日批阅,批改之后要有反馈性建议。

听课:校长对年级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记录详细,有点评。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参与听课,将听课形成一种常态化。每节公开课,同学科教师须全员参与听评,听课后学校领导要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辅导:学校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对优秀生辅导可适当加深知识的难度,拓展知识面,使其个性特长、思维深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发展;对中等学生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对学困生要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双基方面的辅导和训练;学校要制定“培优辅困”整体工作要求,教研(备课)组、教师应根据学情切实制定“培优辅困”计划。

考试: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任课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要重视学生的考试,认真研究改进考试的形式,内容以及方法等问题,使之更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教师要搞好讲评,指出学生测试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学校要及时总结,组织教师做好质量分析,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明确工作方向。

(二)评价方式

通过抽查教案(或电子教案纸质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作业批改检查记录、备课过程材料、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学校实现当堂达标检测落实“堂堂清”;通过生生盯背、师生盯练等措施落实“日日清”;通过周清卷、查缺补漏落实“周周清”;通过质量检测、质量分析、查缺补漏落实“月月清”的目的。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确保常规教学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实现教师工作积极主动,学生学习氛围浓厚的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管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改革。到20XX年,在教育评价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教育评价体系。到2035年,全面形成体现中央要求、富有时代特征、彰显浙江特色的高质量教育评价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工程

1. 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机制,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教育重大事项,落实党政领导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制度,做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

2. 加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价,推进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项目等落实到位。合理运用督导结果,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等工作中予以体现。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高质量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建设。

3. 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建立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监测机制。探索“五育并举”实验区建设。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二)实施学校评价改革工程

4. 突出立德树人成效根本标准。迭代升级学校评价体系,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以及党建带团建队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依法治校办学、维护安全稳定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评价—反馈—改进—再评价”形成良性循环。

5. 改进幼儿园评价。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重点评价保育教育、办园条件、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每年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探索开展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测。

6. 深化中小学校评价。制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方案,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完善现代化中小学校评估标准。

7. 完善职业院校评价。开展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综合督导评估,完善社会各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探索开展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成效评价,健全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制度。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完善相关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鼓励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高层次学徒制。加大职业培训、服务区域和行业的评价权重,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

8. 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深化高校分类评价,明确不同类型高校办学评价标准。实施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完善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开展登峰学科建设成效评估,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建立健全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评估考核机制,优化师范专业认证。开展20XX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绩效评估。优化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引导高校强化对教育教学、基础研究的支持。优化高校国际交流合作评价体系,推进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以开放大学办学评价试点为依托,完善高校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情况评价。

(三)实施教师评价改革工程

9. 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健全浙江省杰出教师等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教师从教行为负面清单,建立违规行为处理结果记录和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完善教职工录用信息查询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10.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将保育教育实践能力、游戏组织能力作为幼儿教师评价、职后培训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推动各地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体现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导向。制定省“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及考核办法。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是否具有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研发数字教 育资源等计入教师工作量。督促高校制度化落实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加强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学报建设。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教材建设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11. 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学校要明确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内容。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考核。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要修订职称评审办法,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 1 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经历。推动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2. 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强化质量导向,对人才培育、学科建设、技术探索、社会贡献等进行全面客观评价,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坚决摒弃“以刊评文”,坚持分类评价,探索综合运用代表性成果评价、长周期评价、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13. 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健全信用机制、退出机制,防止逆向申报、重复支持。合理使用人才称号,破除“永久牌”标签。全面规范各类申报事项,不得将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不得在申报书中设置人才称号栏目。指导高校完善人才激励制度,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四)实施学生评价改革工程

14. 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强化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强化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优化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开展“五好学生”选树工作。

15. 完善道德素养评价。遵循学生不同阶段身心发展规律,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培养学生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传承红色基因,守好红色根脉。探索学生、家长、教师、社区以及社会机构等参与评价的有效做法,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16. 开展学习素养评价。指导学校落实国家相关标准,完善学生学业要求。完善学业考评制度,统筹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纪律考查。加强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好高校学生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有效参加实习(实训)。

17. 强化体育素养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小学校要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引导学生掌握 2 项以上运动技能,保障每天校内、校外各 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鼓励高校在“三位一体”等综合评价招生中增设体育测试,探索在高等教育全部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18. 改进美育素养评价。切实落实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帮助学生掌握 1 至 2 项艺术特长。建立健全中小学美育评价机制。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推动高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要求,实行学分制管理。

19. 加强劳动素养评价。学校要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引导学生尊崇劳动。推行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引导学生在多种形式的劳动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完善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将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0.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中高考改革,深化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改革,加快完善科学合理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完善高职教育“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加强学分银行建设,服务居民终身学习需要。

(五)实施用人评价改革工程

21.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倾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22. 完善人岗相适机制。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设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完善重实绩、看贡献的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保障

(一)强化改革担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 把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制订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狠抓落实,切实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实施教育评价改革争先创优机制,推动各地各校在改革中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教育督导工作要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督促纠正,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增强数字赋能。推进教育评价工作数字化改革,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等多元参与的数字化评价体系。依托“教育大脑”,整合提升现有评价体系,探索“智评”模式。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AI)等技术手段改进评价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呈现方式,实现各级各类评价数字化、智慧化。基于“浙学码”探索开展学生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平台建设,加强线 上教育督导应用。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

(三)提升专业支撑。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吸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评价。综合发挥评价结果的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创新基础教育教研方式,严格控制以简单考试方式抽检评测学校和学生。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相关学科专业,开展理论研究、工具开发、教师培训、人才培养等工作,提高教师教育评价能力。建强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完善教师参与命题和考务工作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内外交流合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新闻 媒体要加强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增进社会共识。深入实施《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

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5

为加快我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的步伐,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全面发展。特制定我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学生评价、班级评价、教师评价等内容的以校为本的评价体系,发挥评价导向功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架构。评价实施方案,力争涵盖学生评价、班级评价、教师评价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二)突出重点。学生评价突出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特长评价等。班级评价突出班级建设和学习小组建设。教师评价应促进教师质量观、评价观的转变。

(三)易于操作。评价实施方案是力求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实施。

三、制定过程

我校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抓好落实。

我校评价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教师、学生和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讨论,最终形成我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评价方案的制定实施,必将促进教师、家长质量观、评价观的转变,也一定会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学校教育生态的改善。

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6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切实有效提升区域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浙教研〔20xx〕101号)《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温教评〔20xx〕107号)精神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发展、科学规范、统筹协调”原则,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强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诊断和改进功能,形成规范、科学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有效提升瓯海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目标

以温州市教育质量“四维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不仅关注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评价,也关注对学生品德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学习生活幸福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水平,也关注教育过程中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构建学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于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完善评价结果的运用等。

具体来讲,区域学校逐批推进,三年后达到100%,比例如下:

20XX-20XX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25%;

20XX-20XX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35%;

20XX-20XX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40%。

三、实施办法

通过三个层级分三年逐步推进,每所学校参与周期不少于2年。

(一)第一层级:区级层面

根据区域实际,确定以促进教育持续发展为宗旨的美好评价主题,统领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确定5所左右基地学校作为示范引领,并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形成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特色。

(二)第二层级:基地学校层面

围绕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确定5所左右区域评价改革基地学校,基地学校必须是在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方面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能在区域评价改革工作推进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第三层级:其他学校层面

以三年为周期,分三批确定区域评价改革推进学校。推进学校必须是有评价改革的主观需求和自主意识,能围绕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在基地学校引领示范下,开展学校评  价改革。

四、工作要求

(一)区级层面

在全面推进县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过程中进行价值引领、统筹协调和技术帮扶,包括总体策划、指导实践和深化研究等,具体为:

1.制定区域全面推进的总计划书和分阶段计划书,建立基地学校对推进学校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帮扶名单和工作机制。

2.撰写各阶段区域推进活动记录单、过程性推进成果报告和推进结题报告。

3.为各推进学校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每年组织推进学校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学习;组织专家对推进学校项目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项目论证;每年对推进学校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过程性指导,项目结束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成果提炼指导培训。

(二)基地学校

要加强自身已有成果的深化研究和推广研究,在此基础上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对推进学校实现理论引导、技术输出和实践指导。

1.成立以校级领导为组长、教研、教科参与的领导小组,并确定至少1名负责人,专项负责学校评价改革推进工作。

2.制定基地学校对推进学校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总计划书和分阶段计划书,明确帮扶目标和任务,确保基地学校能持续、深入的参与指导与帮扶。

(三)其他学校

要积极、主动、常态化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1.组建校级评价改革团队,由校长担任第一负责人,根据评价具体内容确定具体负责科室,配备1-2名专兼职校级评价员全程深入参与,确保推进过程中的人员稳定。

2.做好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顶层设计,建立明确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详实的方案计划书,明晰实施路径和实施措施。

3.借鉴基地学校实践研究成果,将学校评价改革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有效整合、协同推进,实现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校本化改进与突破,确保评价改革在学校常态化、持续性、深入开展。

3.有明确、详实的过程活动记录单,中期成果报告(或相关研究案例)和结题成果报告。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

区级层面成立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域评价改革推进工作。成员包括督导、体卫艺、研训、信息、装备等处室(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域以教育局分管领导为项目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落实经费保障

推进学校要将学校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之中,确保该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三)强化专业保障

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在培训学习、活动交流等方面向相关学校予以倾斜;教师发展中心还将在课题立项、课题成果评比、论文推荐等方面为各校提供专业指导,为各校提供项目研究成果展示的资源和途径,包括成果展示会,媒体报道、论文发表、书籍出版等。

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7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认真执行《晋城市整体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市直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教学评价制度和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市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评价原则

(一)方向引导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中,既体现科学教学的理念与方向,同时通过分级的指标,方便进行量化的考核。

(二)过程监控和结果分析并举原则

在评估中强调对学校常规教学的监控,同时也会对教学效益和其他结果进行诊断与分析,通过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学校注重过程管理,抓好管理细节,整体提升质量。

(三)效益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方案既着眼于学校教学效益的提升,同时也关注教师研训、特色发展、课堂教学改革等关系学校长远发展的情况。

五、实施办法

本评价体系具体考核学校教学的五个方面,分别为:课程实施、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教科研和教学效益。

(一)课程实施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

(2)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

2.评价方式

评价时将采取查阅资料、随机听课、与学生座谈的方式。学校不得有编造课程实施资料、临时更换课程表等违规行为。

(二)教学常规管理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教师应做到教案(或导学案)项目齐全,能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等。教案(或导学案)应具有创新性,每周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有改进措施。各年级各学科应实行集体备课。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2)教师能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学,积极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情境,课堂生成丰富,结构完整。教师能够经常运用多媒体等手段辅助教学。学生思维活跃,展示积极主动,学习效果明显。

(3)作业(学案训练)设计规范、数量适中、批改及时,且有促进学生发展的针对性评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初中、高中的作业应有探究性、实践性内容。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4)高中教师能按学校规定进行自习辅导,学校对教师辅导自习情况有具体要求,有考评办法,有考评结果。

(5)校长针对各年级的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校级领导(除校长外)和中层领导必须兼课,校领导周课时不少于4节,中层领导周课时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且记录详细,有点评。

2.评价方式

抽查教案(或导学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等,检查学校作业批改检查记录、课程安排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

(三)课堂教学改革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有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有具体操作办法和保障措施。

(2)学校对教师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小结;有计划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经费有保障;能利用暑期对教师进行培训,老师有培训心得;有老中青教师结对子方案实施情况总结;积极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3)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起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特色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实施与本校课堂教学模式相吻合;有自编自印的教育教学成果汇编。

(4)在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团体赛中,能够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并能够以赛促改,以赛促研,以赛促教。

(5)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在省、市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或展示,有定期组织的校内外观摩活动。

2.评价方式

查资料、与师生座谈、随机听课。教学团体赛部分,按照取得的成绩进行计分。

(四)教科研方面

1.评价内容

(1)教研机构健全,每周有一次教研活动,且活动有主题、有记录、有小结、有实效;教师有业务学习笔记和听课笔记或听课卡,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2)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达标课或示范课等活动;能积极承担校际教研活动,资料齐全,效果良好;全体教师能积极参与网络教研。

(3)学校承担有课题研究,有立项书,开题报告,有进展,有阶段性小结。学校重视小课题研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4)教师能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在各级各类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

2.评价方式

查阅开展教研活动的相关资料;了解学校开展网络教研的情况,并查看学校教师建立的学科博客、学科微信群等网络教研平台,或制作的微课、课件库、试题库等电子资料;审查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和专著。

(五)教学效益方面

1.评价内容

(1)小学按照抽查考试成绩平均分记分;初中按照中考成绩平均分记分;高中按照当年高二学业水平测试以及高三调研成绩相对于学生中考成绩增长率记分。

(2)学生在当年的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作文、科学技术、信息技术、发明创造、奥林匹克等竞赛评比中获奖的,按一定比值换算进行计分。

2.评价方式

以第一名为基准计满分,其余按各自成绩与第一名成绩的比值进行换算。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当年评估结果位次靠前或教学质量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予以表彰;对工作懈怠、弄虚作假、评估结果处于末位或下降幅度大的学校亮黄牌,提出警告,责令整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课堂教学质量教师自评方案8

为强化教师工作效益意识,全力打造“比实绩、比奉献、比教学艺术、比团结拼搏”的进取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中心学校研究,综合全类教育的实际情况,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教学质量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教育教学过程各环节工作的督查、考核、评价;负责全镇奖惩数据的收集、审核及结果的计算;负责对教师的询问进行解释。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完小校长

2、成立中心学校教学常规工作检查考核组及教学质量检测核算组。

组长:桂腾忠

成员:张兴亮、王国书

职责:

(1)负责每周到各学校检查教学常规工作,并及时兑现奖惩;

(2)负责每月一次教学常规工作通报;

(3)负责组织每学期的教学质量监测、评卷及质量统计分析。

3、成立教学质量监测奖惩核算组

组长:潘成林

成员:何昌红、潘金广

职责:

(1)负责根据教学质量监测核算组提供的分数,严格按方案计算奖惩;

(2)负责将计算出的奖惩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3)负责奖惩金额的兑现;

(4)负责初定惩调人员名单,提供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透明考核数据的原则。考核、评价、督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每月及学期考核的成绩在校内公示,接受教师监督及查询。

2、坚持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的工作原则。对在乐峰村委会工作的教师实行成绩加分。

3、坚持向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适当提高毕业班教师每分值的奖励金额。

4、坚持履职考核、职务评聘、评先推优、学习培训等与教学质量挂钩的工作原则。

三、奖惩时限:

以学期为单位考核。

四、岗位系数计算:

每个教师的教学岗位按所任教学科和学生数综合计算工作量岗位系数。即:在村小任教的教师,工作岗位分别按任教年级及学科的几分之几计算每一个学科的奖惩分值;完小任教的教师分以下两种情况考核计算奖惩分值:1、学生数岗位系数:班级学生数在41人及以上的按1个岗位计算;31—40人的按0.9个岗位计算;21—30的按0.8个岗位计算10—20人的按0.7个岗位计算,10人以下的按0.6个岗位计算;2、学科岗位系数:同时任语文、数学教学的各按0.5个岗位计算;同时任语文、科学或数学、科学的,语文、数学按0.625个岗位计算,科学按0.375个岗位计算,以此类推

五、奖惩项目及实施细则:

(一)期末检测成绩奖惩。

1、学生数的界定:以首次录入学籍学生数计算(正常转学、休学、死亡等手续齐全的除外)。

2、学科成绩奖惩

(1)非新接替班级的奖惩:学科平均分每高于类平均分1分奖40元,每低于类平均分1分惩40元(其中小学高级教师惩60元);

(2)新接替班级的奖惩:

a、上学年末统测成绩高于类平均分的:本学期(年)成绩在原基础上有下降,但下降后仍高于类平均,则奖金按高出类平均分的分数计算,每高1分奖40元;若本学期(年)成绩低于类平均,则按在原基础上下降的分数计惩,每下降1分惩40元(其中小学高级教师惩60元)。

b、上学年末统测成绩低于类平均分的:每上升1分奖30元,每下降1分惩40元(其中小学高级教师惩60元)。

(3)村小学生自然升级到完小就读的,原学科成绩的计算按并入学生的成绩加原班学生的成绩计算。完小教师跟班走的不按新接替班级计算。

3、乐峰村委会任教的教师因存在语言障碍,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三至六年级科学加类总平均分与学校总平均分之差分值的60%,科学所加分按60%计算。类平均按加分后的分数计算。

4、毕业班教师的教学成绩奖励按非毕业班的1.3倍计奖。

5、完小领导的奖惩:本人所教学科平均分占50%;完小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等为一个奖惩团体,另外50%的工作量按毕业班教学质量监测的同类校平均分计算,学期教学质量监测成绩虽低于类平均分,但与五年级学年末监测相比有上升者,每上升1分奖20元。校平均分排名全镇倒数第一的完小,给予校长黄牌警告或解聘,若毕业班下学年末监测成绩仍居倒数第一且成绩在原基础上无上升的完小,免去校长职务,调离原学校任教。

6、任非统考科目的教师的奖惩:经中心学校教学常规工作考核组考核为优秀的奖200元,考核为合格的,不奖不惩,考核为差的惩500元。

7、其他教辅人员的奖惩:由完小按其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考核为优的,个人成绩按校总平均分的90%计算,考核为合格的,个人成绩按校总平均分的80%计算,考核为差的,个人成绩按校总平均分的70%计算,本人考核得分每高类平均分1分奖40元,每低类平均分1分惩40元。

8、长病假的教师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9、学科教学质量奖惩结果计算公式:学科平均分高低类平均分的分数X学生数岗位系数X学科岗位系数X每分值奖惩金额=奖惩结果。

(二)教学常规工作奖惩

1、备课、作业(作文)布置与批改、单元检测、教研活动(听课、评课记录、教研组活动记录、集体备课教案)。备课按课时备,听评课每周一节,教研组活动以学科组为单位,每学科每两周一次,集体备课每单元一次,作业批改语文(含语文百花园)科学一课一次,作文每单元一次,数学每次课一次,单元检测及时检测,及时批改,同时做好简要的质量分析。此系列教学过程的考核实行及时兑现,即每缺一项/次当时计扣50元;

2、课堂教学实行随机听课,不备课即上课,一节扣50元。

3、教学计划、总结。每缺一项扣50元。计划不结合班级实际和学生情况制定或者是下载的视为缺项,总结不对学生的成绩及形成原因进行分析,不对照计划所要开展的工作进行完成情况的分析(包括数据分析)或者是下载的视为缺项。

4、以上所列教学常规各单项被中心学校考核为优秀的教师,每项奖100元。

5、各完小每月必须按时上报教学常规考核结果到中心学校教导处,中心学校常规工作考核组将每周都到全镇各学校检查考核,若发现完小考核组考核成绩与中心学校检查到的结果有较大偏差的情况,每次惩考核组成员人均200元(含校长)。

(三)其他待遇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各项迎检工作,教学成绩居全镇同级同学科前5名的教师,享有履职考核评优、职务晋升优先、表彰奖励优先、入选“三名”教师优先、工作调动优先等待遇。

六、奖金来源

1、惩金。

2、不足部分由中心学校自筹。

本方案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