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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方工程合同

发包人: **乡 (以下简称甲方)

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方工程合同

承包人:xx瑞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西德义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方工程

2、工程地点:**乡白杨村

3、承包范围:江西德义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方工程4公里。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合同价款:本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贰拾柒万陆仟零叁拾叁元整,最后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6、 技术要求

(1)路基整治,保证路面宽度 6M,确保路肩水系畅通,路面平整,所有路面需要安置涵洞的地方,必须安置涵洞保证水系畅通。

(2)路面必须用重型机械进行碾压,保证路面耐用。

(3)路面为 50cm 厚石土路面,宽 4 米

二、 施工及质量要求

1、 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 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1、 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的协调工作。

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姓名:徐喜兵

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四、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 30%,工程竣工验收完后分阶段视情况支付下剩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 5%,质保期 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工期要求: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三个月;

开工时间:2013 年 3月6日

竣工日期:2013 年 9月5日

七、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 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八、竣工验收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 小时通知发包单位组织竣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 2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九、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xx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