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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汇总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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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汇总八篇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1

一、 总体要求

根据分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要求,结合项目部工作情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项目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 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检查范围

独工区小高层项目

四、检查内容

1、 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教育、预防高处 坠落、建筑起重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措施情况。

2、 预防高处坠落隐患排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脚 手架”、“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3、 脚手架、模板支撑、临时用电、现场文明、基坑支护的施 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4、 起重机的备案登记、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检测检验、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重点是人、证相符,记录完整、详实。

5、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6、 临时用电的验收及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隐患的排查及 消防职责的落实。

7、 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

8、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各种安全警示标识牌是否到位。

五、 项目部具体检查分工

张xx负责整体部署和安排。

王xx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协调安排和落实工作。

王xx负责对劳务队现场施工质检监督工作。

陈xx负责现场材料统计、现场文明施工工作。

郑xx负责施工现场的资料汇总工作。

六、 检查方式

每十天项目部对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现场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能在当天解决的安全技术质量问题,当天立即整改;一般隐患限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七、 检查步骤

1、 第一阶段(8月15日前)召开项目部全员会议,大力宣传 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目的和意义,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提高项目部员工参与安全大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第二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 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治理中突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3、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内部检查工作开展情 况进行评价,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不及时的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对劳务队主要负责人进行200—500的罚款。

八、 工作要求及评价

1、 项目部全体员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切实把工作抓细,抓实。

2、 项目部对查出的问题定责任人、定时限、定整改措施,坚 决做到不放过一个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我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相关部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通过推进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氛围的形成。

  二、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实施;

1.20xx年6月28日XXX“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小组成立;7月1日起至10月30日为各项制度、责任体系建立,确定各岗位职责。

2.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督促、推进和指导工作。

3.体系建设模式以职责、岗位与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4.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5.设立安全奖与每个月工资挂钩。

  四、主体责任

1、一岗双责是指公司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管理机构、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各工段长等所有职能和管理岗位均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主体责任是指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双责制情形下的特定职责,即其他职位或岗位无法取代的特殊职责。

3、特定职责划分

1)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负责;

2依法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部署重要工作;

3审评安全生产方案、措施、规章制度及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4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5承担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解决重大问题。

2)部门负责人及班组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执行上级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指示;

3纠正、处理本部门安全管理违规、违章行为:

4及时汇报和解决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整改;

5组织本部门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开展。监督监护职业健康;

6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解决本部门存在的问题;

7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主要责任。

3)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执行上级和领导指示,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2组织、协调上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安全监管具体工作,并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和情况;

3负责起草管理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指导性文件。

4负责汇总统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汇报和提出意见和措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教育培训及定期组织举行应急救援演练;

6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归档;

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8查处安全违规违纪行为,跟踪验证安全隐患整改;

9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

  五、本方案20xx年7月1起实施。

XXXX限公司安全小组

20xx-06-27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3

根椐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文件,关于认真做好xxx年“安全生产月”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我公司认真进行了部署动员,学习宣传、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自始至终坚持从严、从细、从实、高标准、严要求,并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于一切的位置抓紧抓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月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预防和遏制非法违规导致的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xxx年“安全生产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目标

通过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在建施工任务的安全持续稳定进行。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架构:

组 长:谢洪泽

副组长:卢龙明、王锦涛

组 员:林金雄、黄育伟、翁德勇、阳国辉、杨宾阁、魏小平、黄伟楠、黄树贤、吴贵越、叶新城、陈万鹏、黄金伙

四、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在建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以及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五、检查内容:

1、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重点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部组织机构建立及相关人员到位情况;

(2)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的执行情况;

(3)“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项目的安全投入管理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情况;

(6)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情况;

(7)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8)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

2.预防施工坍塌事故的重点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文件情况;

(2)深基坑、高大模板、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的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对深基坑工程,是否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加强对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临边防护等施工环节的管理;

(4)对高大模板工程,用于搭设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搭设、验收、使用等环节是否进行检查,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

(5)对高层外脚手架工程,用于搭设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架子工是否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具有针对性,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3.预防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重点检查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施工方案是否由安装拆卸单位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进行编制,方案的论证、审批、组织施工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位;

(2)负责安装拆卸业务的企业是否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指挥司索、安装拆卸工等是否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4)机械设备是否已办理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装、顶升、拆卸、检测、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4.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检查内容: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情况;

(2)使用合格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情况;

(3)确保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施工部位是否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的要求进行防护;

(4)高大模板、高层外墙脚手架等拆除过程的现场安全防护条件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六、检查阶段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xxx年6月1日开始到xxx年6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1、安全生产月大检查阶段:(xxx年6月1日-xxx年6月15日)由施工项目部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以及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先行自查。

2、公司对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xxx年6月16日-xxx年6月30日)由公司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大检查,按照以下第六点的检查内容对所有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并按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问题立即整治。对工地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彻底的进行再次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公司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安全大检查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处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处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4

矿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矿井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推进矿压防治、瓦斯治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狠抓“两个薄弱环节”: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遏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抓好矿压防治工作、“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四个保障”:一是强化基础保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四是强化素质保障;抓好“五个落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到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厉处罚“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狠反“三违”、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实现无“三违”、无人身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科室制定反违章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落实华能公司和集团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五、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矿各生产单位。

(二)排查治理重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矿压预测预报和防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地面机房、地面工程、外包工程及煤场的安全管理。

六、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一) 矿压防治:矿压防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矿压监测和预报是否完善和有效;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矿压防治计划和长远规划,各类台帐记录是否按时填写。

(二)矿井通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关于矿井通风方面的要求,各类通风管理制度的完善,通风系统的合理性;通风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采区通风情况,矿井总风量和作业地点的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无风和微风作业现象;局部通风和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反风演习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要按规定进行。

(三)瓦斯治理:主要对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完善和合理性进行检查;瓦斯抽采指标是否达到有关要求;是否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抽、采、掘平衡,以及瓦斯抽放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情况,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采掘工程质量: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会审、补充和完善;生产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采掘工艺施工;采煤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和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的定员编制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五)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长度、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规定,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后巷管理是否措施到位。

(六)机电管理:主要检查机电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井下机电设备以及保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是否存在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主副立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井下使用的开关和高低压柜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方面是否到位;机电设备及配件安全标志管理是否登记、验收、台账齐全。

(七)运输管理:材料运送和人员运送管理情况;斜巷提升信号及警示装置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执行警戒制度,有无“人车混行”现象,斜巷一坡三挡和防跑车装置是否合理有效;轨道敷设要符合要求,连接装置,插销、连环和保险绳是否符合要求;绞车钢丝绳及制动装置是否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八)火工品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定期检查井下火工品库。火工品库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存放和领退记录;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爆破作业地点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装药和打眼平行作业等违章作业行为,禁止明火放炮;严格按规定处理瞎炮;是否执行作业地点火工品专人专管和使用专用木箱存放。

(九)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及落实方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按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十) 标准化实施方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对照标准查隐患,按照要求定措施,责任到人抓落实,质量标准化评级一级。

(十一) 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方面:安措费用的提取符合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十二)自然灾害的防治方面: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泥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治及治理措施;必须作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停电、停风等紧急事件的预防措施,恢复供电、通风前是否措施到位,并严格落实;必须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部署要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十三)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方面: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演练;矿长和调度值班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十四)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方面:是否成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是否制定系统建设方案,进度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目前建设情况是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各项建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五)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及火工产品管理方面:矿井年度制定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落实,各单位对职工是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三违”帮教,师徒帮带和职工自保互保联保责任的落实情况,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六)外包单位及地面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地面基建工程外包单位资质是否齐全有效,矿井要将外包单位的管理纳入正常安全管理范畴,主管单位是否定期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上岗。

七、排查治理办法及灾害预防

1、隐患排查:认真做好例行检查,组织好每旬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四个会战检查。一是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主管矿长要根据安全管理重点,每月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至少对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三是专业科室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至少对矿井进行三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四个会战检查。四是安全主管科室每月组织其他科室及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进行三次安全隐患排查。

2、隐患整改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验收,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在短期内能完成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加以防范。并在每周的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3、自然灾害预防:进入秋季,暴雨频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雨季三防”所需物资,清理排洪沟渠,防止灾害事故。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零星事故的发生,也是华能及集团公司长期以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战略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亲自安排,切切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全年全面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打好基础。

2、作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周例会时间,专门进行学习和培训,认真传达集团公司和矿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向职工大力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让职工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3、切中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突出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力度狠反“三违”,消除隐患滋生根源,防范事故,确保安全。

4、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期间排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在8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指派专人负责,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各科室对排查出的问题在8月26进行汇总,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5、对在隐患排查行动期间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格按照《煤矿20xx年安全责任书》中事故处罚规定加倍处罚;对查出的隐患不能按期整改,且未采取措施的,对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及安全副队长严肃处理;查出的“三违”人员加倍处罚。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5

按照市安委会转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及《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滨海新区汉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营城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大检查要结合我镇实际,重点检查化工企业、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

成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彭柱任组长;副镇长张广复、梁日云、张希瀛、工会主席王桂春为副组长;政府办公室、农业办公室、工业办公室、综治办、文教办及派出所、边防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村(居)委员会、企业单位成立相应机构,由单位法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参照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职责分工组织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企业方面

对辖区内5家企业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是否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计的安全制订执行情况。

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重点部位

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严防泄漏、爆炸、中毒等事故;认真抓好对从事污水治理、清淤、地下管道和受限空间内施工作业的检查,严防春季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设项目脚手架搭设、存在共享空间及复杂结构工程、农民工住宿彩板房、桥梁吊装作业、路桥铺油作业等方面的隐患排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倒塌。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

四、进度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5日至4月20日)

各企业、村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

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于4月30日以前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自查情况全面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1日至5月25日)

镇安委会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企业、各村委会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不定期对各企业、村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企业、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企业、村委会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

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镇安委会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各企业、村委会进行督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各企业、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标语等,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各企业、村(居)委会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自身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6

为了认真贯彻9月9日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煤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确保到年底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20日-20xx年12月30日

第一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为煤矿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全县所有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入查找分析各类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县煤炭局组织全面检查阶段。由县煤炭局各包抓领导带队,包矿技术干部和驻矿安全监督员参与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预案、资金“五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重点督查阶段。由县局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和整治。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何国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三、检查内容

(一)煤矿安全“十必须,十禁止”和矿长守职尽责执行情况。

(二)矿井“一通三防”。瓦斯治理、防灭火、防治水、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健全、完善、可靠,是否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现象;瓦斯抽采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抽采是否达标,有无瓦斯超限事故。

(三)水害事故预防措施落实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探放水设备配备情况;矿井及相邻煤矿采空区、废弃老巷及积水情况是否查楚,探放水措施落实情况;地面防洪灾、泥石流、滑坡等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四)防灭火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井下有无一氧化碳超限问题;灌浆、注氮措施落实情况;采空区封闭情况。

(五)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节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煤矿法人、矿长是否坚持坐镇矿井指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落实带班下井制度,在建、技改、整合矿井是否落实双带班制度。

(六)“打非治违”贯彻落实情况。

(七)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专门机构,依据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自查方案,做到安排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确保自查自改工作收到实效。

(二)各煤矿矿长要亲自抓,负总责,主管安全矿长要具体抓,切实负起责任,不得应付差事,走过程,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县煤炭局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和检查记录,由局安监科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备案。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实现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化、岗位职责具体化、设备设施现代化、现场检查专业化、管理措施细节化、人员培训系统化、演练演习实战化、应急救援程序化”,全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建设,并通过达标考评。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领导小组

1)组织机构(略)

2)职 责

(1)组长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并督促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

2、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工作小组

1)组织机构(略)

2)职 责

(1)本小组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组长负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的统一领导,对推进达标活动进度整体进行把关,对组员和副组长提出的疑难问题积极进行协调解决。

(3)副组长负责布置、检查和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按照评审标准和实施方案,按计划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4)组员职责

①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实施方案和节点计划要求,做好标准化建设的自查整改工作。

②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应针对安全标准化对本专业的具体要求,组织成立专业性的标准化达标活动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推进工作,并定期向达标活动工作小组汇报活动进展情况。

③做好计划和协调工作,确保达标活动过程中各种资源能够合理有效配置。

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台帐。

⑤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⑥负责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 ⑦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行为。

⑧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 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评价并定期组织演练。

⑩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的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四、安全标准化达标共分五个阶段实施

1、一级企业达标申报阶段(1月1日至6月30日) 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完成申报工作。

2、诊断指导和学习培训阶段(1月11日-1月21日) 聘请相关专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标准,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诊断,确定适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素,找出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差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和完善的建议措施。

举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创建活动培训班,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3、全面实施阶段(1月21日至6月30日)

1)各部门要将《评审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认知水平;及时对安全标准化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积极推进我厂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2)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诊断指导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按照《评审标准》要求,落实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项进行整改完善。

3)2月20日前,由各专业职能科室成立达标工作专业工作小组,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报达标办备案。

4)签订20xx年《安全环保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层层分解。做到与各级人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20xx年安全环保工作计划。

5)按照《评审标准》及时开展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价工作,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并将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危害分析评价记录表、风险评价结果统计等资料报安全环保科备案;认真做好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告知工作。由安全环保科负责提供监测报告,各单位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组织职工学习,并及时更新监测告知牌内容,建立本部门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台帐,对超标部位制定整改方案和应对措施。

4、检查整改自评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具体分为三个层次,其中5月1日-5月31日为部门自评阶段,6月1日-6月30日为专业自评阶段,7月1日-8月31日为厂部达标活动工作小组综合自评阶段。

1)各阶段自评活动,都必须严格对照专家组诊断问题和安

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标准,对有疑惑的问题,及时与达标办联系,确保自评结果的准确性。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内审查出的不符合项,自评报告中,必须要求整改限期,确保存在问题于外审前完成。

5、达标评审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由标准化外审专家对我厂进行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的工作方案。特别是专业职能部门,应对标确认自身所担负的标准条款,制定具体方案,按照所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分步骤实施。

2、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投入。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尤其在标准化人员培训教育、设备设施更新完善方面,要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人力资源科组织抽调2-3名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协同推进标准化达标工作。

3、做好宣传,全员参与。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安全隐患排查、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员工的安全标准化意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4、加强指导,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开展安全标准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有效地推进标准化一级企业创建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8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四)立足自力更生,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实施《规划》,要解放思想、开拓开放,立足自力更生,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围绕“314”总体部署、国发〔20xx〕3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及重庆市在政策、项目、资金和工作上的支持,把坚持自力更生与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有机结合起来。

(五)突出重大项目建设。紧扣《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落实项目实施的责任、目标、资金、时限,认真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推动《规划》实施。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江津质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铁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护路办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