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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范文集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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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实施方案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范文集合7篇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吸取宁县“20xx.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安全通行状况,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农机局决定自20xx年2月7日—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集中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遏制各类农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农机牌证业务,加强农机技术检验,提高农机的技术状况,全面提高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有效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事宜。成立两个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分管区域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督查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为成员,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第一整治小组由任组长,区农机监理站业务股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抓好18个乡镇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整治小组由杨志芳任组长,区农机监理站安全股全体人员为成员,具体抓好22个乡镇的隐患排查工作。

三、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非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脱检、报废机车上路行驶、违规发证上牌、伪造变造证照等行为。

2、重点整治的交通路段

武双公路、凉古公路、武民公路、武南一级公路、黄哈公路等农村道路和急弯、陡坡、临水等特殊地理条件的路段。

四、步骤及方法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7日—15日)。各整治小组在所管辖区内联合各乡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启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多种信息平台、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内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集中组织农机所有人、驾驶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6日—3月10日)。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农机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农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以及疲劳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行驶、脱检、私自改装、安全技术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现场不能整改的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台帐,确保隐患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对在本区务工的外省农机及驾驶人实施备案登记,建立临时档案,发放备案登记凭证或车身喷涂特别标记等方法,加强安全监管。

3、总结阶段20xx年3月11日—15日)。各整治小组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行为、路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基础台帐的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做好外省农机及驾驶人排查情况的汇总,并在3月10日前报区农机局监管股统计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整治小组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2、在整治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对各整治小组的工作展开情况进行督察。对重视不够、行动不快、效果较差的小组进行批评,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农机事故的要坚决实行责任倒查。

3、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联合辖区乡镇根据道路状况、隐患突出的重点情况,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一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巩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4、本次整治工作,各整治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根据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形势,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查找和克服薄弱环节,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农机、交警联合执法的合力,进一步提高农机道路行驶的安全监管水平。3月11日前区农机监理站将集中展开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区农机局。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洪医集团发(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好我院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院职工、就诊病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证医院公共财产完好无损,制定洪洞县中医医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请各科室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深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项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与制度,认真抓好落实,预防和遏制治安事件、生产事故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我院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统筹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田剑锋院长

副组长: 刘康宏支部书记

樊新珍副院长

樊洪博副院长

辛琳琳副院长

卫建科副院长

蔺安华院长助理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樊洪博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张林山、郭刚娃、杜伟杰、常彬、田景瑞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并做好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工作内容

1、安全生产方面:

(1)全院水、电的线路及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后勤科负责,每周三次。

(2)氧气瓶的集中保管存放,定期检查,设备科负责,每天一次;氧气瓶使用环境要求及正确使用方法的指导和检查落实,各氧气使用科室负责,随时进行。

(3)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确使用,故障的报告及排除,各使用科室负责;督导检查每周一次,设备科负责。

(4)计算机机房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检查保养,每周一次,信息科负责。

(5)变压器、配电室的使用安全工作,后勤科负责。

(6)医院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及安全驾驶,院办负责。

2、安全保卫方面:

(1)医院大门进出物品及人员的管理,门岗看护、院内车辆的有序停放等,保卫科负责。

(2)院内部的日夜巡逻及医院财产的看护,保卫科负责。

(3)院区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后勤科负责;科室内部公共设施的看护,各科室负责。

(4)重点部位如财务科、收费室、机房、药房、各设备使用科室下班期间的门窗关锁,防范设备的开启等,保卫科负责。

(5)院内公共秩序维护、治安事件的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以及对在院作案犯罪分子抓获与向公安机关的扭送等,保卫科负责。

(6)协助派出所搞好本院的治安管理与必要的调查取证。

3、消防安全方面:

(1)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应急灯等消防设备、器材的齐备及效期的定期检查,每周一次,保卫科负责。

(2)疏散通道、疏散警示灯的定期检查,每周两次,保卫科负责。

(3)医院防火安全教育,每年至少一次,保卫科负责;科室防火安全教育,每半年一次,各科室负责。

(4)医院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每年一次的全员性消防演习训练,办公室负责。

3、医疗安全方面:

1.查看废弃化学品、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规范,院感、后勤科负责。

2.查看是否建立危急值报告相关制度、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且各种制度是否执行,医务科、投诉办、药剂科负责。

3.查看医患关系宣传教育情况,查看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急救药品和器械配备情况,医务科负责。

  四、具体要求

1、三项安全事关全局,全院职工特别是各科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认真负责,要作为日常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检查和督导,做好巡查、维护、维修记录,切实把三项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加强行政医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并解决安全隐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万无一失。

4、分管院长要对所有涉及三项安全方面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按医院基本制度报请院长予以严肃处理。

  五、制度与职责

1、安全生产制度

(1)严格执行水、电操作及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保证氧气瓶的存放条件符合要求,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是否泄漏,及时维修问题氧气瓶,做好记录。氧气使用科室要严格遵守氧气使用规范,保证氧气使用安全。

(3)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关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

(4)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计算机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维护,避免因内部线路老化、短路等造成事故。

(5)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未按规范要求操作检查而造成事故,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安全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有1名消防安全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所属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5)药品及、药房、医疗设备间,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7)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3、安全保卫制度

(1)医院重要部位安装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

(2)财务科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本院职工、实习人员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摩托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内外机动车辆指定位置停放。

(4)重点部门的门窗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锁门、关窗。

(5)加强门卫、院内公共财产、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维护院内治安秩序,严格日夜巡逻制度。

(6)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7)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治安事件,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保卫科要认真执行监督职能,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保卫人员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医院和周围的社情动态。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法维护医院公共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及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3)门卫负责医院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秩序维护,实行两班制(黑白)交替。

(4)认真检查进入医院的机动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内;思想上要高度警惕,尤其夜间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员及时向总值班员报告。

(5)负责院内外停放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维护好医院内部正常工作秩序。

(6)坚持24小时巡逻护院制度,夜间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安全;认真研究违法犯罪分子做案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及时正确处理和上报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随时配合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

(8)值班人员既要按时上岗,忠于职守,按章办事,又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热情。

洪洞县中医医院

20xx年2月7日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健全我局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局所有单位和部门,重点检查清运所、垃圾中转站。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环卫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三)区大型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整改情况。

(四)坚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20xx年7月1日至9月31日结束。采取科室自查、集中排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排查为主。

五、有关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任组长,为副组长,各副职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各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检查,抓好落实,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不检查,负全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空白和死角。

(三)即查即改,取得实效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切实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4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江津府发〔20xx〕136号,以下简称《规划》)是对《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有关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和细化,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认真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把江津区加快建设成为“安全发展、安居乐业、统筹城乡、主动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对于江津坚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平安江津”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原则

(一)发挥规划导向、调控作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以《规划》为依据,从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要对《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适时适度安排,既要服从于《规划》的五年目标,也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突出年度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

(二)统筹协调,分类实施。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抓住重点,统筹协调建设任务,实现各项目标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政府公共资源,实现资源整合与合理利用;统筹协调区内外力量,坚持自力更生并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加强不同层级、不同类别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在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规划》提出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治理、应急准备等重点任务,主要依靠企业按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组织实施。《规划》提出的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器材、工贸行业等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强化监管落实。《规划》提出的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等安全生产公共基础建设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保障。

(四)立足自力更生,努力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实施《规划》,要解放思想、开拓开放,立足自力更生,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同时,要围绕“314”总体部署、国发〔20xx〕3号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及重庆市在政策、项目、资金和工作上的支持,把坚持自力更生与争取国家及重庆市支持有机结合起来。

(五)突出重大项目建设。紧扣《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落实项目实施的责任、目标、资金、时限,认真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推动《规划》实施。

二、重点指标和主要任务分工

(一)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

1.规划目标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内,由区安监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2.2以内,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负责。

2.指标分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上述3项重点考核约束性指标,具体指标任务分解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交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另行下达。

3.考核制度

将上述3项重点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每年定期公布执行情况。此项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1.强化重点行业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较大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区国土房管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局、区交委牵头,指导各道路运输企业、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验、监测等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企业,协调交通、环保、公安、消防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由区公安局、区交委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并负责相应的工作任务和主要指标。

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江津质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铁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护路办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交委、江津海事处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业机械与渔业船舶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农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船舶建造、国防工业、天然气、民爆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任务及主要指标,由区安监局牵头,指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抓手,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与设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企业员工安全培训与教育,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统筹城乡一体化防灾抗灾能力建设,加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安全,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及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政府应急办、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地震局、区林业局、江津供电局、江津电力公司、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全面开展职业危害普查调查摸底,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有效提升执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实区级、巩固镇(街)和园区、延伸村居,强化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监队伍素质和待遇,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模式。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淘汰危险落后生产能力,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和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护路办、江津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安全保障社会化支撑体系,创建良好安全环境

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建立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风险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体”的政府安全专项资金投融资体系。推广“小政府、大中介、专家担纲”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投诉举报等社会化安全服务体系。以上工作任务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程与项目实施

《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与项目,有关牵头和分工负责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抓好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校车安全隐患治理工程,由区教委、区交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农村公路危险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区交委牵头负责。

房屋建筑白蚁危害治理及灾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质监局牵头负责。

(二)企业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

非煤矿山技术改造与装备建设工程、危险化工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重点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建设工程,由区交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江津质监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科技与实验研发体系建设,由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考核体系建设,由区安监局、江津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控预警信息化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二期工程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协同区交委、区公安局负责。

行业安全管理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江津质监局、区旅游局、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道路交通事故动态预警系统建设,由区公安局牵头负责。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由江津气象局牵头,协同区交委负责。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础能力建设,由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江津质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海事处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城市生命线系统应急监测与救援体系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及区供电局、区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能力建设,由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公安消防支队、江津质监局、区水务局、江津气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与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规、规章、标准和制度体系建设,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负责。

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投入渠道,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区财政局、江津地税局负责。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由区安监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实施政府补贴政策,由区交委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行经费的保障政策,由区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及实施意见的要求与分工,逐条细化、逐级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做好与有关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真抓实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推进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推进计划,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有关方面衔接,整合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

《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区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创新建设工程项目,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

(四)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中旬将《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当宏观环境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发展严重偏离规划目标时,区安监局、区发展改革委可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政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杜绝大小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和谐乡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副镇长任组长,党政办主任、综安办主任任副组长,党政办、综安办、派出所、交管站、经济发展办、工会为成员单位。

二、加强宣传

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内涵和意义和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送短信,做到促使企业主动参加,开展安全达标工作。

三、确定达标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金鸿石灰石有限公司、芮希石灰石矿、云林采石场、怡达建材有限公司、荆洲一、二砖厂、雁坪砖厂、金龙机砖厂。

2、化工企业:玉桥化工厂;

3、规模企业:友谊肉联厂、县肉联厂、鸿雁海泡石有限公司、金湘木业有限公司、羊鹿茶业有限公司;

4、规模以下企业:全镇各石灰加工厂、铸造厂、彩瓦厂、建棚石棉瓦厂、南华机械厂、泽民轧辊厂、京电物资有限公司、橡塑厂;

四、时间要求

20xx年全镇非煤矿山企业、化工企业实现达标。

20xx年规模企业实现达标。

20xx年规模以下企业实现全面达标。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认真配合各企业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指导督促企业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6

(一)、主体合法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 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组织保障

1、安全生产组织网络(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完善专兼职安全组织网络);

2、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责任状(签订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责任状到部门、到员工);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张贴上墙);

4、员工代表(兼职安全员)参加安全检查记录(兼职安全员协作做好公司危险源点的检查和纪录);

5、安全生产考核纪录(每月对安保人员、兼职安全员和公司各部门的安全事项进行考核)。

三)、宣传教育

1、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拿到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而且证件要在有效期内);

3、三级安全教育及其它教育材料(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教育才能上岗工作,教育材料存档备查);

4、做好“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存档备查);

5、 教育培训的课程课时符合规定(安全消防培训、消防演练、普法教育每年至少2次,

资料存档备查);

6、 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每年至少一次(资料存档备查);

7、 组织开展安全月活动,每年至少一次(资料存档备查);

(四)、安全权益

1、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员工进公司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资料存档备查);

2、“一法三卡”(警示卡、提示卡、信息卡)(主要消除隐患和职业危害,资料在现场备查) “一法三卡”: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安全检查提示卡”、“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重大危险源(点)警示卡”。

3、按照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一季度一次,发放记录存档备查)

4、 为从业人员交纳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存档备查)

5、 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定期为员工进行体检并做好纪录备查)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篇7

  一、主要任务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方案要求和各自实际,全员发动,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集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力遏制安全事故,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1.特种设备及燃气安全。突出特种设备、人员和制度三方面内容,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定检中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安全附件校验情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情况,检查商场、宾馆、医院和儿童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燃气领域,重点检查非法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充装螺丝瓶、充装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液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相关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和“多合一”企业或建筑、地下商业街、宾馆、医院、影剧院、网吧、敬老院、幼儿园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农民工集中场所,进行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电气设备和线路、消防设施功能、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方面消防安全情况。

3.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企业、客运站(场)安全检查,强化运输企业运行过程动态监管,严查企业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查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客运线路、运营客车安全情况和GPS安全及使用情况;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情况;车辆带病运营情况。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长途客运车辆、送子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等户籍化管理档案情况。开展铁路道口安全专项检查,落实专人监护。

4.养老、幼教场所安全。重点检查养老、幼教场所是否取得手续,检查消防和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项目施工安全、集体活动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安全管理工作的设施设备、规章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完善等情况。

5.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检查地下非煤矿山、尾矿库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执行情况,通风、供电、排水等系统运行情况。露天采石场检查边坡稳定、阶梯开采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气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露。对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就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严厉打击。特别要深入开展使用液氨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使用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时发送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避免发生事故。

7.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安全检查木质家具制造、水泥制造、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培训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民爆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等环节安全情况;检查涉爆单位存储、使用、登记等环节安全情况。

8.农业机械安全。重点检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驾驶操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农业机械情况;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农业机械证书和牌照情况;驾驶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不相符的农业机械情况。

9.旅游安全。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检查旅游交通、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船舶的安全运营情况。

10.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情况。

11.安全社区建设启动情况。

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和绥化市、肇东市关于安全工作重要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乡镇政府(社区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可行性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参加检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引向深入。

2、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采取自查、督查、重点督查等各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四严”、“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要实施重点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

3、加强信息反馈。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充分发挥电视媒体作用,发动群众参与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注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安监站、乡电力站、乡卫生院、乡中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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