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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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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一、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制度和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XX集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要求和标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的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伤1人以上(含1人)或经济损失70万元以上(含7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 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五) 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二、 风险描述

(一) XX集团基本情况、主要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XX集团要主危险源主要有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建筑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产有限公司厂内压力容器、锅炉、仓库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类:

1、火灾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包括拆迁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7、非煤矿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XX集团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XX集团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集团安全督查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由集团安全督查小组负责。

1、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子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2、生产安全事故的报道由集团综合办负责。综合办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有关事故情况,新闻稿件须经办公室审核。

3、专门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处理组和抢险救灾组,警戒保卫组按照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4、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制订紧急情况下的物资保障服务方案,牵头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善后处理,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特殊情况由集团指定劳动、工会、保险或其他部门牵头负责。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辖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办理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 预警及信息报告

(一) 危险源监控

1、危险源监控方式

XX集团安全督查小组对区内主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2、预防措施

主要危险源所辖单位应落实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动火管理制度,加强压力系统及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各类隐患,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预防,抵御突发性事故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的综合能力。

(二)预警行动

1、预警的条件

一旦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2、预警的方式

当突发性安全发生时,最早发现的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领导、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3、预警的方法

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导致突发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相关有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通知各职能部门,各应急救援队进行预警状态,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三) 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发布程序

各职能部门、各应急救援队及各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预警信息及时研究确定解决方案,通知相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2、信息报告与通知

突发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的人应及时、主动、准确地将信息上报给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

引发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3、信息上报

(1)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逐级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2)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值班室—→本单位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单位应急救援队—→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五、 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以下应急响应级别:

轻微由本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一般由本单位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严重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特别严重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

(二)事故应急响应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职责和权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救援队伍,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2、应急响应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各专业组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实施抢险救护和紧急处置行动。

3、现场抢险救护工作要按照应急方案的程序有效进行,需要改变救援方案的,必须在确保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进行,同时应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4、如果事故事态急剧恶化,出现了紧急情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动员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抢救。

(三)事故应急结束

当伤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得以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各应急救援队伍方可撤离现场,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后,还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 信息发布

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本着如实、公开的原则发布对外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对内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七、 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污染物处理

(二)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三)生产秩序恢复

(四)善后赔偿

(五)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

(六)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见附录二。

(二) 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选取单位骨干,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队。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在专项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 经费保障

财务部负责应急专项经费,并确定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九、 培训与演练

(一)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向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全体员工宣传、学习事故应急预案,避险、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二) 各单位、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前必须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演练实战经验,修订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三)集团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各单位、各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权利。

十、 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应酌情给予奖励:

1、能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责任追究。

1、不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及时报告、通报事故情况,少报、漏报事故损失情况,甚至隐瞒事故真相的,私自处理事故的。

3、拒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的,甚至在关键时刻临阵脱逃的。

4、在应急救援任务中配合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

十一、 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 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二)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向XX市安监局备案。

(三) 维护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在应急演练或突发事故后进行评审,以实现可持续改进。

(四)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XX集团负责制定;本预案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由XX集团负责解释。

(五)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20xx年 月 日起实施。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黑龙江省博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范围内各分公司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事故可能发生的类型、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一)根据我公司的施工特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有以下几方面:

火灾事故,土方坍塌事故,触电事故,地下管线破坏事故,地下化学危险品及爆炸物,食物中毒事故,CO中毒事故,

(二)事故可能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如下地点:土方坍塌事故、地下管线破坏事故、地下化学危险品及爆炸物等易发生在基础施工;食物中毒、CO中毒等事故易发生在生活区;火灾事故、触电事故易发生在生产区及生活区。

(三)事故影响范围、影响人群及后果严重程度:上述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火灾、管线等发生事故时会给周围社区点来巨大危害,影响人群较多,范围较广,后沟影响严重,必须严格加以控制。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到应急救援行动,总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在保卫处,杨继光担任主任。

(一)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总指挥:赵森(项目经理)

副指挥:周纯民(技术负责人)

成员:焦大辉(安全员),王洪伟(质检员),闫化斌(施工班、组长)

(二)主要职责分工:

为保证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够各负其责,井然有序的投入到应急救援当中,对领导机构成员进行如下分工:

项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焦大辉

组员:王洪伟、闫化斌

职责:负责积极事故抢险期间的通讯联系工作,紧急抢救,消防抢险,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应急责任制:

事故应急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公司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原则,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分级分类分别启动预案,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四、事故报告的程序。

(一)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急指挥人员必须立即拨打应急办公室电话报警,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如下: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事故类型、伤亡情况、事故发展趋势、现场人员分布、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等事宜,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系方式。

2、公司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办公室主任应立即转报应急总指挥,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组各成员,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3、应急组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警,如需报警,由总指挥指派人员进行报警。

4、事故单位应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上报调查组。

(二)保护措施程序

1、事故现场保护: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点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因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1)显示事故现场和受哈着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楚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爆炸引起的损害,受害者的受伤部位等,要及时拍照。

3)事故发生现场全貌。

4)现场的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片、致害物的位置等。

5)所有物间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6)对健康有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2、人员及周围社区保护: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有危及到周围社区的危险时,必须采取措施对周围群众和重要财物进行疏散,对重要设施进行保护。事故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指派专人负责周围群中的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要对周围人群进行核实,保证所有人员都能及时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通告、交通管制、警戒等措施。周围有学校、幼儿园、残疾人等,要制定特殊的疏散方式,确保弱势群体的安全。设置临时避难场所或接受中心,供疏散人群暂时避难、休息。对可能受灾的重要财物,要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及时疏散财物,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一)火灾事故

1、当险情发生时,第一发现人立刻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工作,同时拨打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电话,使各人员尽快投入抢救工作,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现场指挥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拨打紧急救援电话,如果发生重大险情,须马上通知公司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同时电话通知上级安全主管机构,进行现场的紧急救援,以保证事态得到有效的遏止。

2、通讯组成员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通知其他部门组织救援,并及时切断事故现场电源,接通应急照明灯具。一方面要将事故现场的情况随时报告事故现场指挥,以便指挥决策;另一方面要视灾情向当地的紧急救援机构报警,并做好接警的各项工作。

3、保卫组人员立即承担对事故现场的周围做好安全防护的保卫工作,疏散引导的责任,要首先对人员进行疏散,把需要疏散的人员立即疏散到事故现场以外的安全地带,要做到不丢下一人,确保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另外,还要组织对财物进行疏散,首先对贵重财物、资料、材料、设备进行快速疏散到安全地带,以确保财物损失在最低限度。

4、救护组人员在接到报警命令之后,必须立即赶赴到事故现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处于危险中的人员进行救护,在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使伤员得到及时救护。

5、义务消防组人员接到火警命令后,必须立即赶到火灾现场,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工具进行灭火,在灭火过程中要注意采取正确方法,快速、彻底将火扑灭。

(二)土方坍塌事故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要立即就近组织现场人员实施紧急救援,同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险情。

2、指挥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组织抢险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3、救援组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救援工具,进行抢险,在进行挖掘时,当接近被埋者后,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伤到出险人员,加重险情。

4、保卫组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担负起疏散任务,将现场无关人员疏散到事故场区外,同时监察险情的发展状况,防止发生二次坍塌事故。

5、通讯组接到报警后,立即到现场查看险情,并拨打110急救中心电话,做好接警工作,同时将事故情况向指挥人员汇报,以便指挥人员进行决策,并切断附近的危险电源。

(三)触电事故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切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切勿试图关上设备、用具的开关,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用不导电物体如干燥的木棍、竹棒等物使伤员尽快脱离电源,或是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防止自身触电而影响抢救工作的进行。如果触电者靠近高压电,要保持在50米以外,不要盲目施救,应尽快打电话通知供电部门和医院。

2、在剥离电源的同时,进行呼救,如果现场除救护者之外,还有第二人在场,则还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1)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设备。

(2)劝退现场闲杂人员。

(3)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空气流通。(

4)向领导汇报,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告诉院方人员伤者触电的时间有多久。

3、当伤员脱离电源后,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检查伤员全身情况,特别是呼吸和心跳,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就地抢救。

(1)轻症:即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者,伤员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2)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

(3)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4)呼吸心跳均停止者,则应在人工呼吸的同时施行胸外心脏按压,以建立呼吸和循环,恢复全身器官的氧供应。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

(5)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如有外伤、灼伤均需同时处理。

(6)现场抢救中,不要随意移动伤员,若确需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移动伤员或将其送医院,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在医院医务人员未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4、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小组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按职责分工进行救援工作。打110急救电话,通讯组人员要做好接警工作。时,维护电工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避免在实施抢救时,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四)地下管线破损事故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时组织人员疏散现场人员。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拨打工程救险中心电话,报告险情,同时,组织疏散组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疏散,如果发生重大险情,要扩大疏散范围,设置隔离区。

3、通讯组要做好接警工作,同时向工程救险人员通报险情的地点及事故现场的确切情况,以便进行抢修。

4、指派现场电工立即切断电源,防止因设备运转产生火花,发生爆炸事故。

5、事故现场有疏散组看护,禁止吸烟、明火或拨打手机,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引起重灾。

6、工程抢救人员到达现场消除险情后,方可撤除警报。

(五)地下化学危险品、不明物及爆炸物

1、第一发现者,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等待处理,严禁对危险品乱动,以免发生事故。

2、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到现场查看,确定属实后,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险情,等待处理。

3、保卫组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担负起疏散责任,设立警戒区,将现场围观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直到消除危险隐患。通讯组成员做好接警工作,保证110人员能顺利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危险品处理。

(六)、食物中毒预案

1、当发现有恶心、呕吐、腹泻、发烧及身体出现各种不良征兆时,要立即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应急小组人员接到报告后中,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询查饮食情况,看是否为食物中毒,并决定处理意见。

2、如为食物中毒情况,立拔打110急救电话,说明人员病情,地点等详细情况,同时作好接警工作。

3、120人员到达后,立即配合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救护。

(七)、CO中毒预案

1、当发现室内有煤气味、有人出现昏厥、恶心、呕吐等情况时,要立即打开窗户进行通风,疏散室内其他人员,同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2、救护组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出事地点,对中毒人员进行抢救,首先让清醒人员葡萄着出门,对已中毒人员立即用单架抬出室内,放到通风良好温暖场所,将病人平放,并将颈部垫高,对已严重昏厥人员要立即采取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

3、通信组人员立即拔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情况,并做好接警工作。

4、120急救人员到达后,配合医护人员处理中毒人员。

六、事故应急救援资源信息

1、各分公司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当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应当纳入财务专用经费管理,专款专用。

2、事故发生后,为保证各部门的统一指挥和方便各应急部门的相互联系,现场会议时立即设为事故临时指挥部,,并将应急电话、对讲机等应急通信设备以到指挥部内,以便进行统一的通信联络。各施工现场要配备担架、氧气袋、听诊器、剪刀、药布、药棉等应急急救器材,放于现场的医疗室内,备有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防毒口罩、劳保手套、绝缘胶鞋、手电筒等应急期用品防灾应急库房内,防火器具、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存放在以发生火灾隐患的生活区、木工作业区、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等区域的明显位置,同时公司备有用于应急救援的车辆,以便随时用于救援行动。

3、各大医院设24小时值班电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迅速联系就近医疗机构给予专业帮助。

4、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立即察看险情投入救援工作,同时,应急指挥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判断事故级别,负责指挥通讯组成员拨打相应的应急报警电话,启动行营的应急预案。

5、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报警服务:110

公司主要领导电话:18510602707

七、保障应急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

1、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应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电话24小时开机,一旦事故发生时,保证能够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用于应急救援的装备、物资、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物品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更换,确保应急设备设施的完好有效。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照明灯的应急设施,及应急动力电源,以便在夜间或光线较弱的环境中能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3、公司及施工现场的各项应急器材、设备、设施要配备现场平面布置图、存放位置图及相关的使用说明书等,由抢救组组长保存,在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将之发放到应急救援队的各组长手中,以便应急时能够及时准确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工作。

4、公司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培训制度、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应急演练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等各项保障制度。

5、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及救援人员,按照专业分工,便于领导,集结和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并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实施现场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公用实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当事故发生时,由现场应急指挥判断灾害情况,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启动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应急救援应急预案;发生特重大伤亡事故时,由项目应急指挥统治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向政府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组报警,启动政府部门的相应应急预案。

九、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1、应急预案的编制:公司要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负责制定编制计划,组织是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根据经验、查找相关资料、系统分析等方法经过讨论确定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情况,进行危险评价,并结合公司现有人力、物力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由编制小组对预案重新进行讨论其实用性和可行性、经修订后,由经理签发予以实施。

2、应急预案的管理:应急预案根据每年的运用实际情况、并结合应急演练情况,进行适时修订,保证其能够有效地应用于事故救援工作。每年由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应急预案小组成员根据实际应用中的缺陷、相关文件的要求等、提出整改措施,经讨论可行性后,编入预案中,来完善原有预案的不足。每年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工作,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技能和队员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演练,查找预案中的不足,从而对预案加以完善。

3、相关要求:每年年初对应就救援队伍成员进行应急培训,保证各应急成员具有足够的应急救援知识和能力,提高抢险效率。每年按预定的计划,实施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实践能力,通过演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对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程序向现场的应急人员进行交底,明确其职责,并根据预案的修订及时对预案的宣传材料进行更新,是预案能够保持发挥最佳效能。对应急器材、设施、物资、通讯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

目录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任务和目的2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2

(一)、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2

(二)、应急救援专项资金3

(三)、应急救援器材3

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4

四、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措施4

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6

(一)、基坑(土方)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6

(二)、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7

(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8

(四)、塔机倒塌事故的应急救援10

(五)、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11

(六)、高空坠落事故的应急救援12

(七)、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13

(八)、急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13

六、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15

七、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16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和善后工作16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运行程序17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保障项目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此应急救援预方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任务和目的

为更好地适应法律、法规和生产活动的要求,为项目部职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提供安全环境,保证各种应急救援物资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使救援行动有序地进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项目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各项救援预案演练,发生事故时方可有序开展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杨洪;

副组长:张宾。

组员:杨兵及劳务管理人员、各班组长。主要应急联系人员联系电话见下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电话

1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

4工长

5工长

6施工员

7施工员

8材料员

9材料员

(二)、应急救援专项资金

应急救援专项资金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造价的2‰计取,存入应急资金专用账户,以防发生安全事故无充分救援资金。

(三)、应急救援器材

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机械设备、消防器材、通迅设备、运输车辆及各种医疗急救药品、绷带、担架等。

序号

名称

数量

存放地点

用途

备注

1

急救药箱

6个

项目部

消毒急救

2

止血急救药物

10袋5瓶

药箱内

止血急救

3

绷带

40团

药箱内

包扎

4

体温计

8个

药箱内

测体温

5

手术剪刀

6把

药箱内

剪断

6

氧气瓶

3个

库房

7

担架

6个

库房

转运伤员

8

手持切割锯

2个

库房

清除障碍

9

钢钎

10把

库房

清除障碍

10

大锤

8把

库房

清除障碍

11

撬棍

10把

库房

清除障碍

12

灭火器

6个

库房

消灭火源

13

水桶

10个

库房

消灭火源

14

铁锹

15把

库房

清除障碍

15

10把

库房

清除障碍

16

脚手板

40块

库房

支护

17

救生气垫

2套

库房

救生安全

18

救援车1辆

工地现场

运送伤员

长安面包车云AF3U13

事故发生后,使用救援车按下图所示路线,运送伤员到呈贡区人民医院(呈贡区中医院),医院联系电话:0871-67479136。

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演练结果,提出建议或改进措施。

(2)、检查生产场所、施工现场各应急设施的配备情况,确保应急器材配置到位,定期维护、保养。

(3)、当生产场所、施工现场出现紧急事件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组长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进行抢救,并及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4)、经确定的重大(伤亡)

事故应积极请求项目部出全部力量进行支援,拨打急救电话并派人到主要路口等候急救车。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针对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情况,生产场所、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危害性较大和后果严重的事故有:基坑垮塌、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塔机倒塌、脚手架倒塌(支模架大面积垮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急性中毒等。

事故发生后,其危害性较小且几乎被现场的操作者遏止和控制在该范围内,影响预期基本不扩大到社区,在事故现场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反应行动,按以下程序迅速开展紧急救援组织工作:

(一)、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组的救援人员赶到出事地点进行分工。

(二)、紧急疏散事故发生地,危险区域的人员,设置警戒线。

(三)、切断事故点电源、气源等危险源。

(四)、安排救援所需要照明及救援器材到位。

(五)、尽快研究出救援方法并实施救援。

当死亡1人以上;直接损失在10万元以上;对施工现场场内、外的影响有明显破坏或人身伤亡时,项目部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公司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经判断、确认后立即启动一级应急救援反应行动并按以下程序迅速开展紧急救援组织工作:

①、迅速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织的救援人员赶到出事地点进行分工,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②、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成现场临时抢救小组,研究现场救援方案的可行性,或另外确定更安全有效的救援方法,并实施。

③、对事故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危险源,采取切实有效控制措施。

④、自身无能力救援和无能力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时,经救援组长确定应立即向“119”求救;有人员伤亡时通知“120”急救中心。

⑤、对第一现场用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取证,并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⑥、制定善后处理方案。

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应急救援的原则是:动作迅速、方法正确、安全可靠、经济保障。

(一)、基坑(土方)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施工现场若发生基坑(土方)垮塌(含挖孔桩)事故后,按照事故救援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1、现场主要负责人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迅速了解事故并判断事故性质:(1)、有无人员被埋;(2)、有无跨塌继续扩大的趋势(3)、跨塌对周边建筑有无危害。根据情况分析立即制定救援措施和排险方案。

3、对于无人员伤亡和对建筑物无影响的跨塌,救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跨塌进一步发生。救援领导小组应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制订出预防措施和排险措施并组织立即实施。

4、若因跨塌造成人员伤亡,应同时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方面立即扒土,抢救伤员并密切注意伤员情况,防止二次受伤;另一方面对伤员上部土体,应及时采取临时支撑。必须对有继续跨塌危险的部位采取清除、支撑或开挖等措施排除危险,防止因二次跨塌伤及抢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然后采用人工加机械作业相结合的方法清除埋物,救出被埋人员,或迅速向“119”求救。

5、如果跨塌事故对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有危害,首先应疏散周边建筑物内的人员,在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危险未解除前禁止任何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内。同时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并实施防止房屋跨塌的安全技术措施,尽力杜绝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二)、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

1、脱离电源:当人体触电以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己摆脱电源。此时,急救触电者的首要步骤就是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1)、对于低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为:

、如果触电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断开关或拔出插销来断开电源。

、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切断电线来断开电源,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源。

、当电源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木板、木棒、竹棒或绝缘工具把电线挑(拉)开救出触电者。

(2)、对于高压触电事故,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方法为:

、立即通知供电或有关部门停电;

、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适应的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断开开关;

、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使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

2、现场急救:

(1)、人工呼吸法:这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采用的急救方法。

在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效果最佳;实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作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具体方法如下:

、使触电者鼻(或口)紧闭,救护人员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或鼻),向内吹气,间时约2秒钟;、吹气完毕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或鼻),并松开触电者的鼻孔(或嘴唇),让他自行呼气,时间约3秒钟;重复上述、过程,直到触电者正常的呼吸为止。此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每次换气量约1000―1500ml。

(2)、胸外心脏挤压法:这是在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采取的急救方法。在用此法时要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紧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相同。其操作方法如下:

、救护人跪在触电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重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1/3―2/3处;

、掌根用力垂直向下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对成人应压3―4cm,且每秒钟挤压一次为宜;

、挤压后掌根迅速完全放松,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施行胸外挤压法抢救时,要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终止,即便在运送救治途中也不能停止抢救。

(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建筑物的施工周期一般都要经过施工准备、主体施工、装饰装修和竣工验收等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村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构成了较大的火灾危险性,而生产场所、办公区域由于天气、人员的违章操作等原因,也存在一定的火灾隐患。发现火情,要求做到:

1、第一时间发现起火的人需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或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其成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组织扑救迅速展开灭火工作;二是组织职工群众和民工,利用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工具等物,集中力量,迅速、果断地进行初期灭火。当火势较大,来势凶猛,施工现场的力量无法进行灭火时应及时拨打“119”报警,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火场之前;必须组织强有力人员维持火场周围秩序,找到消防水源,切断电源、气源,查找易燃易爆物品并能顺利安全的转移到安全地带,设立火场警戒线,禁止闲人进入,以防影响灭火战斗。

2、集中力量、控制火势:进入火场进行扑火时,应正确判断火源所在位置,并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数量、火势蔓延的方向进行扑救以控制火势的蔓延。

3、扑灭飞火:要组织人力监视周围的建筑物上、露天堆垛上的未烬飞火,并予及时扑灭,防止造成新的起火点。

4、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救火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抢救生命,因此应在救火的同时,要组织强壮的人员,并由熟悉情况的人员做向导,积极寻找和抢救被火势围困的人员。

对抢救人的要求:、要做到“四要”,即:要稳、要准、要果断、要勇敢;、救人时要做好保护工作,消灭火势的威胁,不要叫他们乱跑;、不能听任被救者自己行动,必须要有组织的进行疏散;、把被困人员救出来后,要清点人数,对伤者及时送医院急救。

5、疏散和保护物资:安排人力和设备,将要受到火灾的物资疏散到安全地带,以减少火灾损失,阻止火势的蔓延。

(1)、当发现起火时,应立即将火场上有可能扩大火势或有爆炸危险的物质、价值昂贵的物资、影响灭火战斗的物料进行疏散转移。

(2)、进行物质疏散时:、应将参加疏散工作的工人编成组,指定负责人,使疏散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应先疏散受水、火、烟的威胁较大的物质。、疏散出来的物质应堆放在安全地带,不得堵塞通道,并派人看护,防止被火场流出的水损坏。、尽量利用道路和各类搬运机械进行疏散,在必要时可破坏结构,开辟通道进行疏散。、对于不好搬运的物品,应根据火场情况,可以用水或浸湿的麻袋、帆布、沙土等物喷射或覆盖起来加以保护。

(四)、塔机倒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发生塔机倒塌、折臂等重大事故后,首先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同时向“119”救援中心求助,由公司或相关部门根据事故级别逐级上报,并按照应急救援的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1、组织救援人员待命并进行救援分工,并迅速通知设备所有权单位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组织救援设备和器材到位,包括:启动设备、吊索、铁丝、架料、切割设备、通讯工具、消防设备、防护用品等。

3、救援工作首先应抢救受伤人员,但必须保证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未被埋压的伤员应先救出事故点并立即送医院救治。救援被埋压的人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救援措施。一般应先对救援点的不稳定物体进行支撑、固定或清除,防止伤害救援人员。然后救援人员佩带防护用品进入救援部位,在起重设备的配合下,清除被埋人员身上的物体,救出被埋人员。

4、抢救过程需要破坏事故现场的,应先进行拍照、摄像和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以备事故调查。

(五)、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的应急救援

若施工现场发生脚手架、支模架倒(垮)塌事故后,应按照事故救援预案展开救援工作。

1、迅速疏散事故现场的人员离开危险区域,设置警戒范围,派专人警戒。查看有无受伤人员,事故是否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同时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请教有关专家针对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出救援及排险方法,在现场救援组长的指挥下开展救援排险工作。对自身无力救援的,应立即向“119”和“120”求救。

3、对可能继续发生倒(垮)塌的部位采取拉、支、顶、垫等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若有人员受伤首先抢救容易救出的伤员及时送医院救治。在抢救被埋人员时,应保证救援人员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救援,防止二次灾害发生。

5、救援人员应佩带防护用品进行排险作业。排险工作应从上到下,从外到内进行。在拆除垮塌物件过程中,设专人观察和指挥,防止拆除过程中继续发生垮塌。对危险部位采取拉、支、顶、垫等措施后,救援人员方可进行排险作业。

6、对抢救过程中破坏了的事故现场,应先进行拍照、摄像,并做好书面记录,以备事故调查。

(六)、高空坠落事故的应急救援

(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和受伤部位,如:伤者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挤压法。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少动,并将下肢抬高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通畅。昏迷时伤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必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骨拆处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发现脊椎受伤,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5)、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动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棍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缚在一起。

(6)、遇有创伤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7)、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受伤伤口的情况。

(七)、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应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受伤情况、受伤部位和伤害性质,如:伤者发生休克,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处于休克状态的伤者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对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

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骨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附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八)、急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

急性中毒是指在短时间内,人体接触、吸入、食入毒物,大量毒物进入人体后,突然发生的病变,是威胁生命的急症。而一旦发生中毒现象,应及时送呈贡区人民医院救治,同时向120求助。

1、急性中毒现场救治原则

(1)、不论是轻度还是严重中毒人员,不论是自救还是互救、外来救护工作,均应设法尽快使中毒人员脱离现场、中毒物质。排除吸收和未吸收的毒物。

(2)、根据中毒的不同途径,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2、皮肤污染、体表接触毒物:如在生产场所、施工场所接触油漆、涂料、沥青、外参剂、添加剂、化学制品等有毒物品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宜的溶剂进行清洗。

3、吸入毒物(有毒气体):如进入下水道、地下管道、地下的或密封的仓库、化粪池等

密闭不通风的地方施工;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氧焊割作业、乙炔气中的磷化氢、硫化氢、煤气(一氧化碳)泄漏;二氧化碳过量;油漆、涂料、保温、粘合等施工时。应立即使中毒人员脱离现场,在抢救和救治时应加强通风及吸氧。

4、食入毒物:如误食腐蚀性毒物发芽土豆、未熟扁豆、变质食物、酒中毒等,对一般神智清醒者则应设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ml,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喉内后壁或舌根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物体为止。对催吐无效或神志不清者应进行洗胃,洗胃一般应在医院内进行。

2、急性中毒急救注意事项

(1)、救护人员在将中毒人员脱离现场的急救时,应注意自身的保护,在有毒有害气体发生场所,应视情况,采用加强通风或用湿毛巾等晤着口、鼻,腰系安全绳要有场外人员控制、应急,如有条件要使用防毒面具。

(2)、常见食入性中毒的解救,一般在医院进行,吸入毒物的中毒人员尽可能送往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救治。

(3)、在施工现场如出现心跳、呼吸不规则或呼吸、心跳的时间不长,则应把中毒人员移到空气新鲜处立即施行口对口(口对鼻)呼吸法和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具体做法祥见(二)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中的关于触电事故的“现场急救”一项。

六、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当伤害事故发生后,抢救人的生命非常重要。在救灾现场对所救出的伤者必须及时检查伤员的心跳、呼吸和瞳孔等三大体征,并观察其神志而做出伤情判断,及时抢救。其伤口处理步骤如下:

(一)、清洗: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去覆盖在伤口边皮肤上的污物;

(二)、止血:对毛细血管和静脉出血,一般用纱布、绷带包扎好伤口即可止血;大的静脉出血可用加压包扎止血。

对动脉止血,常见的暂时性方法有:

1、指压止血法:在伤口上方,用拇指压住出血的血管,以阻断血流,但此法不宜过久。

2、加压包扎止血:用消毒布或干净毛巾、布料盖住伤口,在用绷带、三角巾或布带加压缠紧,并将肢体抬高,这是最常用的、有效的止血方法。

3、止血带止血法:用橡皮止血带止血,也可用大三角巾、绷带、手帕、布腰带等止血带代替(禁用电线或绳子)。适用与四肢大血管出血,应在半小时或一小时左右放松一次,在止血带的部位要先衬绷带、布块或绑在衣服外面,以免损伤皮下神经。

(三)、包扎:为了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压迫止血,减轻疼痛和固定敷料及夹板。在无法作清创手术的条件下,必须对伤员先进行包扎。包扎的材料有胶布、绷带、三角巾,以及手巾、毛巾等。

七、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后,定期和不定期对救援人员和职工进行有效的培训:

1、个人的防护措施配备;

2、灭火器的使用以及步骤的培训;

3、对危险源的辨识;

4、事故报警,119求助;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疏散;

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学习;

7、检查相应急救器材药品、辅材、耗材的配备。

在经过有效的培训后,二级应急救援组织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演练或在人员有较大的变动时举行演练,以达到以下目的:

1、测试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程度;

2、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和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

3、测试现有应急救援装置、设备、资源的充足性;

4、提高与外部事故应急反映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终止和善后工作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发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的控制、消除后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并确保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事故现场;不存在其他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相关人员已经全部撤离。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下达终止应急救援。并对在事故中受伤的人员精心治疗和进行慰问,祝福他们早日恢复身心健康,使他们感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重新投入到生产建设中去。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运行程序

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小组立即启动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安排专人引导消防、急救车辆

立即上报公司

电话:65413761

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

项目部采取必要的措施自救

项目工程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时

按程序实施

救援方案

制订可行性的救援措施或方法

公司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完成救援工作

终止救援预案、慰问伤员并进行善后工作

进行事故调查和总结工作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

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审批:

审核:

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冶中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为了保证在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开展援救工作,使被伤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援,防止事故演变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程及施工手段概况:

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城。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33.8。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25.5m。水平垂直运输采用塔吊,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砂浆搅拌机、蛙式打夯机、平板砼振动器、插入式砼振动器、电焊机、电锯、电刨等。

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分析:

1、使用切断机、钢筋弯曲机、电锯、电刨等机械,使用不当,误操作,存在危险及上肢安全的风险。

2、架子搭设、拆除过程中存在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风险。

3、切割机、打夯机、振动棒及其手持电动工具使用中绝缘保护不到位存在触电危险。

4、宿舍、木工房、易燃品仓库等易引发火灾地方,因电源漏电或用电不当存在火灾风险。

5、钢筋调直若不按操作规程,有可能脱钩拉开伤人风险。

6、冬天用煤炉取暖存在中毒风险。夏天在露天作业存在中暑的风险。食堂卫生工作不到位可能引发事物中毒。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授组织结构:

为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地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对小组组成人员作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高风险部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职责

组长

组织救援

副组长

组织救援

组员

联络

组员

医疗处理

组员

医疗处理

组员

医疗处理

组员

安全巡查

组员

安全巡查

重点控制。

人员实行双配制,每天都有配套人员值班,执行现场抢救。医疗救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具有专业知识,组织救授30天进行一次演练,在施工现场显著部位公示当日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救授物资:

1、夹板、绑扎带、急救药品、消毒药水、剪刀、镊子、止血钳等急救常用药品、药具。

2、干燥木棒、电工钳、绝缘手套、靴子。

五、应急救授程序:

现场调查

组织抢救

救授组负责人

当日值班

事故第一现场

通知

事故报告

组织抢救

事故第一现场

现场应急救援处理方法:

1、触电事故:

a、施工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b、分离开触电人和用电设施,切断电源。

c、作人工呼吸,心脏按摩,处理外伤。

2、坠落、击打等肢体受伤事故:

a、不要轻易移动,尽量在原地施救。

b、止血、消毒、固定挫伤部位。

c、保存冷冻残肢。

d、服用药物止血。

3、火灾事故:

a、切断电源、转移离火较近的易燃品。

b、组织扑救,燃油严禁用水扑救,尽量使用现场灭火材料,用砂、土扑压或其它灭火材料扑救。

c、抢救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包扎。

d、保护好现场,防止盗抢发生。

六、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第一现场,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施工现场在专业救援开始后,应由监理方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展开事故调查,如实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写出调查报告,送市建设规划局、市安监局、市质检站。

  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

  冶中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5

一、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范围。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基地指挥部和前线指挥部。基地指挥部负责上传、下达指令,组织指挥,协调各村、单位,提供后勤保障,镇长林安顺同志任基地指挥,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黄乃赣任基地副指挥。前线指挥部负责上传,执行指令和临场组织指挥处置,控制现场,副书记甘乾棠同志任前线指挥。前线指挥部设事故救援小组、医疗急救组、安全保障组、事故救缓组,由党委办、人武办、政府办、安办、应急分队组成,由黄乃赣同志负责。医疗急救组由卫生院120急救中心组成,由卫生院院长高恩良同志负责。安全保障组由派出所、民政办组成,由派出所所长章建平同志负责。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紧急报告和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直接损失的初步估计以及事故情况,一个小时内报告镇政府。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镇领导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2个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局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镇领导核实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基地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并协调各单位做好后勤保障。前线指挥部三个小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应急处理抢救受伤人员。事故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救助、疏散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急救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和转运工作,安全保障组负责维持现场的秩序,封锁保护现场等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鉴定。同时将事故情况准确向上级政府报告。

4、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维护秩序,指导事故单位保护事故现场,待调查上级调查组到达后方可清理事故现场。

5、按照事故调查的程序,权限范围,属于镇政府协调调查处理的,应全力配合开展调查。事故调查应按上级的规定开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镇政府领导以及分管领导应及时组织人员、力量,赶赴现场查清基本情况和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以防沿发和扩大。

6、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对有关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事故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02号、493号令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行政领导的责任。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6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突发的机械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木材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专项(车间)预案如有必要,以后完善)。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我公司是一家木材加工生产企业,位于耿马城郊三公里处,从业人数280人左右,主要加工木材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具有的固定性;木制品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导致发生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经实地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高处坠落伤害、噪声、火灾事故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室)。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

联系电话:

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黄从德

联系电话:

下设应急救援小组:各车间主任、办公室机动人员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

⑦应急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负责人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厂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生产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生产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生产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公司第二批救援力量。待第二批救援力量都无法控制整个事态时,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立即拨打以下电话寻求社会增援(向以下部门报告):

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

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⑦事态无法控制时,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安监局)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

3、应急响应的一半处理程序

①、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生伤亡事故时,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领导,并逐级上报,火警火灾事故拨打“119”请求救援,人生伤亡事故应立即包扎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不管是哪一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当班员工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救援。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和消防水管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

3、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①事故报告人情况;

②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③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六、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各部门通报,发布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行政主管部门一致,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七、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构成

应急总指挥

应急副总指挥

善后工作组

后勤供应组

消防灭火组

危险源风险评估

事故调查组

技术处理组

物资抢救组

现场抢救组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

同志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副董事长

同志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后勤部部长

同志担任;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厂长

同志担任;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技术负责人

同志担任;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人事部

同志担任;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采购部

同志担任;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

同志担任;

9、物资抢救组由现场总指挥指定人员组成;

10、消防灭火组由应急救援小组、各车间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八、后期处置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理赔工作。

九、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部门、人员通信联系方式:附件

(2)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保障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车间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由公司后勤部配合生产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应急救援所需设备或物资。

数额:

监督管理措施:由财务部监管经费的使用。

5、其它保障:

(1)公司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2)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可由公司总经理临时指定(也可配备专车),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驾驶员由总指挥临时指定(也可指定专职驾驶员)。

(3)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4)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消防专用的消防水带,一旦突发火灾事故,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扑灭火源。

(5)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消防器材设施和设备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过期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6)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应对事故,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7)在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和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当指挥部正(副)总指挥都因工作不在公司时,总指挥由厂长担任。

十、培训与演练

1、培训

①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②培训方式包括: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③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一般应急器材。

2、演练

公司和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人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十一、奖惩

1、对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以及临阵脱逃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从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3、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3、在应急救援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进行赔偿。

4、事故处理完成后,由发生事故所在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案。

十二、附则

1、术语和定义:

①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②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③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④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⑤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公司办公会核准后实施,留公司应急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公司后勤部和生产部备案。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3、维护与更新

每次培训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和负责解释。

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经公司办公会核准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8

一、目的

为加强农机行业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农机行业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机行业社会形象和保障农机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机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违反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机作业操作规程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2、农机具机库、油料库、农机具生产车间、农机具维修销售网点突发火灾事故。

3、台风、暴雨、洪水、高温、雷击和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事件。

4、行业内其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故。

三、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处置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状态,消灭在隐患期间,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依法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指导,全面规范处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决策科学,措施得当。

4、迅速反应。发生重大伤亡、火灾、水灾等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市农机化办报告,根据指令,迅速、果断、有效起动应急方案,市农机化办组织统一指挥和积极妥善处理。

5、明确职责。按照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公众参与。广泛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向干部群众阐明危害得失,识大体顾大局。准确发布预警及处置信息,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市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生产事故安全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应急响应

1、一般级别的突发事故,由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处置。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和人员须及时赶到现场,控制现场、收集现场信息和开展救助等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较大和重大突发事故,由市办领导小组启动预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处置。主管单位领导接报后,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市农委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3、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单位领导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在1小时内上报。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市办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本系统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进行救援。同时在2小时内上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4、应急结束

事故处置完毕后,市办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工作结束。根据突发事故性质和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主管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对事发原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援助范围等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经核实审查无误后上报市农委突发事故处置指挥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工程、交通保障

1、各单位要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正常工作,确保事故突发时通讯通畅。

2、各单位加强水、电、气等工程维护,保证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运行状况良好。

3、指挥系统要能够调用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强救援器材日常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确保事故突发时车辆能正常使用。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依据职能组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专门队伍,配备足够人员,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装备水平。根据应急处置方案,积极开展突发事故应对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处置水平。

(三)经费保障

本市农机行业要建立专款专用的应急救援资金。各单位要保证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社会动员保障

各单位要积极组建突发事故应急志愿者队伍,实行以民为主,专群结合。对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和日常训练等工作予以积极指导和专业支持。

(五)技术检测保障

各单位加强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的检测与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农机产品库房和油料库房消防、农机田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事故突发预测预报工作。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1、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是事故防范、紧急应对和正确处置等基本常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

2、市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行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本行业突发事故处置人员的技能业务培训,由市办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各单位每年要分期对专职、兼职事故处置和救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9

为全面做好我县交通运输领域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县交通运输发展稳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为全县交通运输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县内公交车事故应急处置,保证交通运输系统内部无重大险情;遇险要及时采取应急抢险措施,力争把因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我局特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光亮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潘厚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岑正能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礼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敏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成员:局属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陆礼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慧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组织机构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

2.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3.承办县委、县政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的领导工作,实施统一调度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小组成员应对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传达落实省、州、县有关工作的要求、转发有关文件;及时转发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四、完善抢险预案,确保客货运输畅通

(一)小组成员要对局属各单位、企业运营特点和应急抢险预案充分掌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企业特点组织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具体负责抢险救灾客、货运输车辆等的准备,要编制抢险救灾运输应急预案,确定客货抢险运输车辆编队及抢险救灾队伍,为抢险救灾提供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提高抢险应急保障能力。

(二)客运企业要做好的旅客运输安全工作

1.坚持以预防为主。客运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项预案;密切注意气象和汛情动态不可控因素,及时制定运营保障措施,确保客运行业正常运营。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运时,及时告知旅客,疏导旅客转乘或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客运车辆在运营中遇到汛情、险情时,要组织好旅客的绕行、转运、疏散,确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气、汛情预报预警制度,对营运线路沿线及积水路段以及山区线路、涉水、漫水桥等交通事故易发路段进行现场勘察,以保证乘客安全为第一位原则,制定安全运营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挥调度措施和应急抢险措施;遇到紧急情况要千方百计尽快疏散、运转乘客,保障运输安全。

3.发生重大险情及事故,要坚持“以人为本,乘客第一”的原则,及时报告及处置。

五、应急预案执行规则应急预案执行规则

(一)加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信息反馈及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值班人员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领导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建立严谨、规范的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接到有关的电话和传真,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要求进行处置。

(二)建立应急报告制度。遇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以及较大洪水灾害出现的重大险情,责任单位接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局领导小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建立应急事件预报制度。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应急信息接报和发送制度,做到中期预报及时,短期预报随时,紧急预报即时报送。

(四)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负责人要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时,保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工作。

(六)局属各单位、企业要及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保证渠道畅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应急事件的报告,立即询问和调查清楚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滞留人员、伤亡人数、车辆损毁、险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运输车辆等。

(二)信息报至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办公室。

(三)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到达现场,按现场工作部署的要求开展工作,救援结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随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

(五)局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应急相关资料。

(七)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

七、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参与应急抢险的相关人员,要熟记本预案,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并保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

(二)所有参与现场处置的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领导小组没有下达解除应急响应的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撤离。对不服从指挥、责任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工作和安全规范指挥应急处置,严禁违章、冒险指挥作业,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四)要坚持随时掌握气象动态,做好突发性灾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确保处理正常事件有条不紊,办理应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险情、重要指令传递准确、及时。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0

一、组织机构

镇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重、特大事故及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

2、负责向上级汇报和对外公布有关工作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

三、应急措施

1、日常工作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由办公室通知辖区内的镇分管负责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召集应急分队,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令地点,迅速组织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直接负责组织,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组织紧急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各方面的援助和支持,尽可能将经济损失和危害程度及社会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所有应急分队,由各单位安监主任负责带队,统属镇应急领导小组指挥。

3、在有关业务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4、所有救援工作首先要绝对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其次是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

5、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责任追究不放过、干部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1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在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坚持以电站为整体组织自救的原则,坚持电站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的原则。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电站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施救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由站主要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由站分管领导担任

成 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部负责人、保卫部负责人、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实业总公司负责人、发电运行部负责人、水电修试公司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人。

2、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电站各部门、全站职工应急施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

(4)、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5)、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参加应急救援。

(6)、根据事故状况,视情况成立事故调查组、施救组、善后组和后勤保障组,并有效领导其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电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并根据现场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站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视事故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电站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救援。

3、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站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把事故简要情况快速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必要时请求当地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救援。

4、紧急救援工作应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周密组织,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5、生产事故处理的安全措施按照电站制定的《设备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6、所有参加事故救援人员应按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服从指挥部指挥。

7、生产运行部、水电修试公司负责生产事故应急施救措施;保卫部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施救措施;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负责防汛应急预案措施;实业总公司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负责人员受伤事故急救措施,负责保障事故应急通讯畅通;电站生活后勤部门负责事故应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事故救援所需资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报导;安生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和现场安全监督;并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三)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3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的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农业领域(种植业、畜牧业、农垦渔业、种业、农机领域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一线排查,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县、企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第五条市级应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应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技术组由县(市、区)及乡镇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急组织。涉农领域企业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防机制

第八条健全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援的应急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电话,依托企业、乡镇站(所)等一线单位,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制作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在粪污储存池、沉淀池、沼气池等周边设立警示牌、护栏或加盖防护板,防止人畜误入。对有机肥加工等场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受伤。对沼气池等有限空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预防、预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置。

第四章应急响应及保障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农业领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按有关规定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未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第十三条现场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需要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第十五条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县、企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市、县、企三级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业领域安全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工人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应急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们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企业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企业生产加工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各专项事故预案详见5.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应急工作原则

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xxxxx有限公司坐落于如东县岔河镇xxxxxx,厂区周边为xxxx,单位地址为xxxxxxxx号,距镇政府约x公里,占地面积xxxm2,建筑面积xxxm2,职工总数xxx人,是一家民营企业。单位生产车间xxxxm2,有xxxx等设备。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是xxxxx企业,企业存在xxxxx、xxxx等特点,涉及到xxxx,xxxx等危险源.这些危险源蕴含着一定的危险。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厂领导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厂长不能到位时,由生产副厂长代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厂长和设备副厂长担任。成员由生产科、保卫科、设备科、技术科、材料科以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职责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②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③负责调用本厂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④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⑤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⑥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⑦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职责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企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

②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厂办公室:

xxxxxxx

(3)抢险、抢修组(设备科)

职责

①由设备科牵头,各车间、科室配合组成。该组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深入事故发生中心区域,关闭系统,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并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设备科科长室,xxxxxxxx、

(4)消防治安组(保卫科)

职责

①由保卫科牵头各相关车间、科室配合组成。

②负责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③负责对火灾、泄漏事故的灭火、堵漏等任务,并对其它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应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

⑤参加事故调查。

⑥联系地点及电话,保卫科科长室,xxxxxxxx

(5)后勤保障组(材料科)

职责

①负责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等。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材料科科长室,xxxxxxxx

(6)专家顾问组(自动化室)

职责

①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②在有毒物质泄漏或火灾中产生有毒烟气的事故中,负责侦察、核实、控制事故区域的边界和范围,并掌握其变化情况。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自动化主任室,xxxxxxxx

(7)善后处理组(厂部办公室)

职责

①负责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厂部办公室,xxxxxxxx

(8)通讯救护组(生产科)

职责

①负责及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归口主管副厂长。

②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负责联络相关救援人员及时到位。

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提供运送车辆,联系确定治疗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④负责提出危险品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⑤负责各专业救援组与总调度室和领导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络。

⑥负责配合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⑦联系地点及电话,生产调度室,xxxxxxxx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高空作业要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④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运行前,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吊运工作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2)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③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④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喷淋装置。

④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⑤定期对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进行检查、检测。

⑥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4)触电预防措施

①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②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③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④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⑤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⑥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⑦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⑨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中毒预防措施

①在进行地下管道作业前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②现场严禁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④工人冬季用煤火取暖时必须安装风斗。

(6)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2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办公室)。

③应急指挥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按规定,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镇政府。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据事故性质,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指挥办公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有关车间、部门。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响应程序流程图如下:

5.2处置措施

(1)单位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车间、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车间、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5.3.3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①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就近送医院。

5.3.4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5.3.5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

③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④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⑤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5.3.6燃气系统故障现场处置

①当发生燃气泄漏、阀门脱落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周围电源,断绝火种。

②设备科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抢险小组,携带必备专用工具赶赴现场查看;根据具体位置,关闭区域或总阀门;开展抢险工作。

③安全保卫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划定警戒区域,严格控制出入人员,如有人负伤应迅速进行抢救。

④进入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关闭手机、对讲机;如需用照明应先将手电、应急灯打开,再进入现场;穿着化纤、毛制品、带有铁掌的鞋的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⑤用防爆风扇或消火栓的开花水枪出水,冲淡燃气泄漏气体避免爆炸。

⑥在排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迅速向119及燃气公司报警,请求协助排险。

⑦厂长或总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根据事故的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决定是否采取有关疏散措施。

⑧事故处理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4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信息发布

单位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单位其他部门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7后期处置

7.1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厂办公室存档备案。

7.2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

单位:岔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利国

电话:84832386

备用联系人:叶德忠

电话:84319978

单位: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顾海军

电话:84315221

备用联系人:丁志军

电话:84315221

单位:

岔河派出所

联系人:朱耘君

电话:84311110

备用联系人:张国栋

电话:84311319

8.2应急队伍保障

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科全体人员组成。由设备科负责人负责领导。

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由安全保卫部负责领导。抢险、抢修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灭火器型号:

xxx

x

数量:xx

性能:

xxx

存放位置:xx、

管理责任人:

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

(2)消防桶数量:

xx

存放位置:xx、xx

管理责任人: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

(3)消防栓数量:xx

位置:

xx、xx

管理责任人: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

(4)警戒用品:

责任人:

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

存放位置:办公室

xx处

警戒用品名称:

警戒带明显标志的警戒绳等

(5)交通用具:

责任人:

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

救护车或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注: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只能在单位周边使用,随时救急调用)司机手机电话:xxxxxxxx

8.4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安全费用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应急救援

数额:xxxxx元

8.5其他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应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或备用的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并留好司机手机电话,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全厂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2演练

各部门、车间等每年由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单位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厂范围的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响应能力。

各抢救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抢救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10.1应急组织纪律

(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0.2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

,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10.3处罚

(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11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厂长(法人)审阅批准实施,留安全负责人及办公室备案。同时送街道(地区)办事处备案。

11.2维护和更新

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董事会制定,由办公室具体解释。

11.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20xx年x月x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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