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谷

位置:首页 > 行业范文 > 运输

有关物流合同十篇

运输3.38W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流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物流合同十篇

物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 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 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 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 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 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 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 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三、费用与结算

1 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末制作“ 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 结算方式为 月结 。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 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xx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xx元人民币的货物。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七、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九、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发电厂)

承包人(乙方):本钢冶金设备修造厂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遵循平等、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本钢发电厂热机主厂房制冷管等管道更换

2.工程地点:发电厂厂区

3.施工单位性质: 集体 取费级别:执行本钢审发[20xx]2号文件及本钢设备发[20xx]77号文件

4.承包范围:热机主厂房制冷管道及输煤皮带通廊消防水、生活水等管道拆除、安装及管道支架拆安等

5.定址码: 143360159等

6.发包方式:直接发包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4月 10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12月 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天

三、合同价款 总费用控制在合同额内

金额(大写):人工、机械、辅材及规费暂估壹拾玖万元(人民币)

暂估:¥190000元(人民币)

以公司工程预算处审批的预算为准

采用定额:

执行本钢现行计价规则规定的定额。

四、材料及设备备件

1.材料供应:

1)甲供主材(主材范围详见“供应处工程主材供应品种表”),特殊情况由专业处室确认。

2)定额中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提供

2、设备及备件:

五、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1.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以上标准;

1.2出现质量问题问题或质量事故,根据公司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1.3工程质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31-98、GB50205-20xx,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经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合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一经发现,乙方应当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两份。

1.2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2.付款与结算

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付款及结算。

预留质量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10%。

七、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在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7日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八、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防火防盗协议和环境保护协议,并上报专业主管部门。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本钢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及本钢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2.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暴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甲方与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4.环保措施

4.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措施等项内容,详见双方签订的“环保协议”。

九、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 做好开工前的各项技术、物资准备工作。

1.2 工程开工前10日内,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等书面材料。

1.3 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施工图进行会审和技术交底。

1.4 派专人负责现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签证,并协调有关事宜。

1.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汽接点,为工程施工创造条件。

1.6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权利义务

2.1 按合同工期和质量标准,合理安全文明组织施工。

2.2 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负责将全部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交付给甲方。

2.4 严格工程管理,遵守本钢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2.5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6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并负责安全保卫。

2.7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2.8 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9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2.10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2.11雇佣劳务人员数量不得大于在职职工人数30%,特殊情况不得高于50%。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按“(10000+合同额 /10000)元×拖期天数”计算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及解决

1.若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 2 )

(1)由本溪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本溪市人民法院判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十四、其他

1.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工程中含有部分特殊专业,需外委分包,应征得甲方同意,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2.本工程保修期为 壹 年,在保修期内(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乙方应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合同订立时间:二〇〇九年 十 月十日

4.合同订立地点:本溪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争议解决条款及保修条款除外。

6.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拾贰份,分交有关各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监包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企业负责人: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物流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共同为国家软件事业贡献力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订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 甲方不主张其开发的 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 之全部著作权利以及后续版本的归属权;

2、 甲方向乙方转让 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 全部地域范围内的全部著作权以及后续版本的归属权(含该系统中的所有源代码);

3、 合同签署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转交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的所有源代码;

4、 由于甲方未能提供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的相关说明文档,因此甲方向乙方提供为期6个月的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不限为电话、网络远程通讯、上门等形式。

5、 仓储物流管理系统是基于开源JEECG平台做的开发,关于JEECG平台的源码乙方不提供说明和服务。

第二条 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软件著作权转让费用 20xx0 元(贰万元整),以_现金或支票 形式支付,支付日期为合同签订日10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甲方保证此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修改或变更本合同约定;

第七条 任何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4

托运人:合同编号: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人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日期: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运载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汽车运输不适用此条)。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费,保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承运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物流合同 篇5

合同甲方(托运人):

合同乙方(承运人):

为及时安全完成石灰石的运输业务,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

在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公路运输服务。

二、运输方式及条款:

(1)运输方式:根据甲方需要,乙方为甲方及时安排整车或零担运输。

(2)运输条款:甲方原则上委托乙方的运输业务为门到门服务。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三、双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指令为甲方提供提货及指定点派送等公路物流运输服务。

(2)运输时限:自接乙方到运输指示单算起,扣除等待装车及装车时间,乙方保证在以下时间内送(不包括零担类)达交货地点。路程<500km,1天;501—1000km,2天;1001—20xxkm,4天;20xxkm以上,5天;若出现长时间堵车,事故或其他特殊因素,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每超过1小时,扣除当次运费1%,但累计扣除额不超过当次运费的40%。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延期到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须给予赔偿。

(3)货物安全:乙方自行安排车辆承运甲方货物(所有车辆保证有货物保险),乙方对所承运货物负有完全责任,丢失时按甲方成本价价值全价赔偿,损坏时按如下方式之一处理。

a、本产品因运输原因引起产品报废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全价赔偿。

b、因运输引起产品价值下降时,乙方负责承担直接损失。如:包装破损或污染造成货物折价。当赔偿协议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签字后十日内乙方将赔偿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所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内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5)车辆保证:在甲方确定提货时间后,告知乙方,此时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提供提货司机车号和姓名,证件号码(驾驶证号),保证甲方向乙方及时发出《运输协议书》。乙方收到甲方的《运输协议书》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后,传到甲方。乙方及时按甲方《运输协议书》要求进行提货和运输。

(6)乙方在没有按甲方《运输协议书》要求按时送到目的地时,需及时告知甲方,包括延迟的原因,解决的办法和司机的联系方式,以保证甲方随时掌握货物动态。

(7)货物送达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准备结帐凭据(收货人签收的收货单据和运输发票等)。

2、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8)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的合法性,对货物内在品质及货物本身的有关问题负责。

(9)甲方应尽早根据销售情况通知乙方备车(供乙方参考,甲方不负责任),确定发货时间后向乙方发出《运输协议书》。

(10)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运输协议书》,应明确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和件数;提货的时间和地址;收货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甲方收到乙方签字盖章回传的《运输协议书》后,安排乙方提货。

(11)运费结算:货到后开出发票付款。

(12)在乙方需要解决交通事故时,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出具需要发货方出具的证明,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安全指标和该批货物的检验报告等。

(13)其他条款:由甲方客户直接付款时,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客户后,甲方客户将运费直接付给乙方,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发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方将负责进行处理。

四、保密:

1、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业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2、在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业务

五、因运输业务的复杂性,本合同未涉及而出现的事宜,双方具体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六、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由甲乙双方法定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七、〈〈运输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11月29日至20xx年11月28日。

九、每次运输价格按单票确定的实际价格进行结算。

十、特殊运输涉及到要另外签署小零担《货物运输协议》或者合作过程中其他文件,直接盖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6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自行购买保险,或由乙方为办理购买保险,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车辆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收费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数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合同法》处理;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法人表: 乙方法人表: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物流合同 篇7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事项

1、运输线路及方式:

运输线路:(1)从新省疆乌鲁木齐始发运输至江苏省盐城滨海县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2、货物情况:全自动6色电脑凹版印刷机设备及附属设备

3、运输价格:

4、运输时限:甲方需要运输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派车,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派出合格车辆到甲方公司装货,不得拖延,装好货后及时向甲方提供车号和司机手机号码,按甲方指令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到达目的地卸货。

5、其他:如果由于国家政策调控导致乙方的直接经营成本(如过路、过桥费、油价等)变动,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费用结算方式、期限和凭证:

1、结算运费的方式为货到后付款,乙方须提供正式运输发票和货物签收单。

2、其他:甲方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未发生破损、丢失、延期等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费用。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通知发货时应向乙方同时提供其货运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货物名称、件数/箱数、产品规格、收货单位、收货人地址及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协调货物的运输及其他相关事宜。

3、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应符合法律规定:货物的包装要符合行业标准,不得在所托运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易碎品、有腐蚀性物品、现金、汇票等。

4、甲方有权指派专人监督、指导乙方对货物的运输活动,以确保乙方正确无误地运输货物。

5、甲方所运输货物总价值 万元 。

6、货物托运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货物、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收货人等,只有经过甲方亲自

7、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应当自提货之日起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三个月(甲方提供索赔函之日起)时间内结算赔偿费用或补偿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应付费用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里结算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应付费用1%/天的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2、乙方在接收货物时对托运货物的包装违反有关包装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3、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产生的灭失、损毁等情况,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5、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如地震等造成货物的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减损措施。

7、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对甲方及相关客户收取本合同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8、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甲方的产品损毁、灭失,乙方应按甲方产品牌价的标准赔偿承担全额损失责任,理赔金额巨大(超过10万元)时,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出厂价赔付。

9、如因不可抗因素原因造成甲方的货物灭失的,除乙方购买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部分损失外,其他损失部分由甲乙双方等额平均承担。

第四条:合同时效

1、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有效期限壹年,自20xx年 4 月 日起至20xx年 4月 日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争议及其处理

本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合同 篇8

甲方:合肥永春物流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物流业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加盟永春物流加盟网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加盟条件:

1. 乙方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具有独立法人的财务手续,独立承担法律税务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等于或大于50万人民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连续两年赢利。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仅与甲方形成加盟业务合作关系,乙方不属于甲方的投资公司。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客户承担责任,彼此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需自行配备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有经甲方认可的租赁、外包运输工具协议,具备一定的办公硬件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上网条件。

3.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祥见第六条加盟管理费用)。

4. 乙方认同永春物流集团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有培育

市场和开拓市场的经营意识和能力,熟悉当地物流行情,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负责永春物流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工作,有义务协调处理乙方与永春物流集团网络内其他成员(包括甲方直营公司)往来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义务按照已定制的操作规范条款做出处理决定。

2. 允许乙方在甲方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LOGO进行宣传活动和进行独立经营活动。

3. 保证在乙方所在的城市范围内只挑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以确保乙方能够独享加盟的网络资源。

4. 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

5. 有义务给加盟成员免费提供统一的相关货运物流信息,负责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及其它配套的服务。

6. 向乙方免费(乙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提供物流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及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7. 有义务免费在永春物流网站及信息平台上为乙方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包括信息共享。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1. 拥有永春物流加盟品牌、商标、域名及物流信息平台的所有权。

2. 乙方提供的加盟材料必须详尽属实,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具体情况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后果就由乙方自负。

3. 乙方如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和加盟相关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

4.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加盟操作规范手册的执行情况及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5. 甲方有权根据物流货物运输的情况及实务操作调整操作规范手册,但这种调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不得以此直接或间接侵害乙方的利益。乙方在得到书面通知之日七天内没有提出异议,调整后的操作规范加入原订的手册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 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拥有的“永春物流集团”的网络资源,可以享受甲方与加盟其他成员之间的优惠业务价格,有权在甲方物流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业务信息。

2. 乙方有权以永春物流加盟( 成员)进行独立经营,自行决定价格、收费方式、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

客户、损害甲方声誉。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媒体以永春物流( 成员)名义发布广告,但必须事前书面报甲方备案。

4. 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区的下一级城区及周边地区以甲方名义发展二级代理,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以免和甲方其他的合作成员发生冲突。

5. 乙方优先获得和使用甲方拥有的道路运输资源以及集团公司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及其收益。

6. 乙方免费获得甲方提供物流信息平台技术指导和支持。

7. 乙方自愿有偿使用甲方含有甲方LOGO的运输相关单证及物料。

8. 乙方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参见第六条加盟及日常管理费用)。

2. 在共享永春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获取永春集团合肥始发重庆、成都的货物到达派送业务(有偿)的同时,重庆、成都地区始发的出发货物组织由乙方自行组织。

3. 乙方须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如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终止双方合

同,并按损害程度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 对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证明,乙方只能在加盟业务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范手册(不同地区造成差异另行约定),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6. 乙方必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身份证副本给甲方留档备案,同时提供甲乙双方交接货物人员的身份证明。

7. 乙方保证自身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乙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加盟管理费:

1.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损害甲方或加盟其他成员利益行为或欠款,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着谁受益谁付费原则,永春物流加盟网的加盟管理费以录入到永春物流信息平台系统的货物的重量(KG)为计费单位,标准为每公斤人民币()元(¥0.05/KG)。

物流合同 篇9

包 机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1。包机人于____年 月 日 起包用 型飞机 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自____至________ ,停留____日;

包机费总共人民币________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3。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在执行本合同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应按规定交纳留机费。

7。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路运输合同

()海运计字第号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当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物流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签合同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定出如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权力与义务

1甲方将本公司的XXXX等货物委托乙方发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

2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损失,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3运输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甲方货运完好无损,准时送达双方约定地点,如承运误期乙方应按100元/天赔偿甲方的损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包括由于在运输途中任何行政罚款都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货到验收时发现短缺、丢失、损坏、淋湿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收货方会同乙方司机当场确认损失,且乙方应按货物实价金额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在甲方仓库装完货后,货物清点核对无误,离开甲方装货地点而发生丢失、破损等情况时,由乙方按货物实价负责赔偿。

6甲方用车时,尽量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车计划,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将吨位合适的车辆派往甲方指定的地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装货、交货、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7乙方应对甲方货物运输实行“一条龙”服务,从安排调车、组织装车、数量清点等工作的全过程,乙方均应派专人进行跟踪服务。

二.运输单价及运费结算

乙方必须在运输货物的数量达到件后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货物,且在目的地市内免费送货,如收货人所在地点在市外,送货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中山-----;单价:到货时间:

如甲方有货款需乙方代收,乙方应按甲方所要求的金额收取代收货款,且在收到货款后10-15天内将代收货款转到甲方帐户,逾期未转帐,甲方将按500元/超过一天,进行罚款。

三.合同成立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限

四.合同的违约处理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按对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由中山司法机关解决。

五.合同的修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订

六.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由甲方负责解释

七.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八.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为:双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

标签:十篇 物流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