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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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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计划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1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配合江州区迎接自治区创建平安畅通区考评工作,全面提高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我校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创建平安畅通区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指导,积极配合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以交通安全教育为基础,以文明行路为突破口,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让交通安全意识渗透到每一位学生

二、目的要求

全校师生大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乃至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努力。

三、时间安排:

3月份,学校开始启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在启动阶段,各村小学要认真阅读中心校发放的

《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区活动实施方案》、《20xx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计划》等相关材料,了解我校对此次活动的总体部署。

4月至5月,为学习、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出板报及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活动,使师生家长都能参与到这个活动中去。让学生在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中学会交通法律法规,树立“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宣传交通法规我能出力”的意识。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动员,使广大师生群众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

6月至7月,开展以“遵章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月。利用各种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月主要通过黑板报评比、交通漫画评比、广播等形式进行教育宣传。学生的黑板报、手抄报及漫画作品在圩日组织粘贴至宣传栏,摆放在街上,让全体群众都能关注并学习交通常识。

9月至10月,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生学以致用的巩固阶段。新学年开学后,开展以“我是小小交警”为主题的第二个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月,主要通过邀请板利中队到校上交通法制课、教师教案评比、全校性的知识竞赛、交通文艺汇演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效果。

11月至12月,为迎检和总结阶段。

11月迎接自治区考评后,12月,我校举行总结表彰会,对在本年度的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好名次的学生,对教育工作到位、教育成效突出的教师个人进行颁奖。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体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要结合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共同为江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2、教育为主,突出成效

通过班会、队会、广播等形式开展细致入微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此次活动以学生教育为主体,各校要在课程表内每周至少设置一节交通安全教育课,扎实有效地合理安排教育内容,让交通安全教育渗透于平时的教学中去;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要以正确的宣传教育作导向,使学生获得对交通安全的真知;要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在开学、放假、春秋游、家长会及升旗仪式上都应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有关的交通安全教育。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掀起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视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热潮。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举行生动活泼、富有校园特色的“八个一”(一个月的宣传广播、一期主题宣传橱窗和黑板报、一次主题班队会、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讲座、一次交通安全图片展、一份致家长一封信、一次专题国旗下讲话、一次文艺汇演和知识竞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广播站”、少先大队的宣传导向作用,开辟“交通安全”专题专栏,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4、突出主题,强化活动。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活动,把6月和10月定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月”,6月的活动月主要突出“遵章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意识主题,10月要突出“我是小小交警”的学以致用的应用主题。同时,还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漫画比赛,不断扩大教育效应,努力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不断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5、警民共建交通安全文明校。聘请交警为校外辅导员,每学期至少请交警为学校作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专题报告,同时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交警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邀请他们走进课堂、走进家庭、走进学生身边,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学校每年至少要组织一两次较大规模的主题教育活动,邀请交警或法制副校长到校上专题教育课。

6、总结经验,深化活动。

学校要注意总结经验,对在活动中涌现出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进行表彰,加以推广。活动结束后,要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号召全体师生持久深入的学习。使全体师生明白活动的结束不代表学习的停止,全体师生要一如既往地深入学习各种交通法律法规,并在日常生活中遵行。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

一、夯实文明交通法治基础,依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公安部门围绕七类重点交通违法,按照6月查不礼让斑马线、7月查酒驾、8月查毒驾、9月查闯红灯、10月查占用应急车道、11月查超载的部署,每月突出一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和主题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和文明交通教育基地建设,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D实景模拟训练、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打牢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基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增强企业、单位交通安全负责人交通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公安部门11月30日以前按时限分重点落实7类重点交通违法治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进教育基地、文明交通进驾校宣传;司法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对重点企业、单位的交通安全法普及宣传;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月30日以前指导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2.依法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和突出违法行为治理。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为重点,大力整治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非法运输、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3.提高严重交通违法查纠效能。各级公安部门要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预警、拦截查处违法车辆,精准查纠、有效防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专人值守制度,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促进长途客运行业规范化,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二、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4.精心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作为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的重要抓手,积极会商,共同谋划,提前组织,切实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组织宣传作用,推出线上线下系列主题活动,多角度多媒体引导舆论关注,提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在公众中的能见度和曝光率,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11月10日以前制定方案,各部门12月1日以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宣传,各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联合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三大主题宣传活动。20xx年上半年,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文明办等部门在主要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组织开展“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主题活动,并联合媒体同频同步,号召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安全降速,为文明降速。20xx年下半年,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组织开展“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的主题宣传活动,号召机动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20xx年全年,在县乡、农村等地区大力开展“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主题活动,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分别制定活动方案,7月31日以前完成“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宣传活动,9月30日以前完成“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宣传活动,12月31日以前完成“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20xx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各级公安、文明办、共青团委依靠、协同大专院校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团体、单位的力量,组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公益活动;进一步发动保险行业、汽车企业、驾驶人协会、车友俱乐部等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专业化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7月20日以前,省文明办协调各地制定活动方案,会同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组织各地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7月31日以前联合组建,并指导各地普遍组建志愿者队伍,12月31日以前完成志愿者年度宣传活动。

7.组织策划宣传作品创作展示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开展全省文明交通优秀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展示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明交通文艺宣传作品;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共青团要针对不同受众群体、不同地域特点、不同事故形式、不同展示平台,创作主题鲜明、质量上乘的交通安全宣传品,用新颖的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用艺术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拓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深化文明交通主旨。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6月30日以前制定创作评选活动方案,9月30日以前完成全省评选。

三、加强三大重点群体定向宣传教育,深入普及安全知识

8.抓好农村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各级公安、文明办、文化部门要争取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将农村文明交通宣传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并完善考评体系。20xx年,结合农村劝导站和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重点推动“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的“六有”文明交通农村建设,重点推广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宣传模式,年内70%以上的行政村安装大喇叭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0%以上的县(市)在电视台、广播站每月播出一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节目,100%的行政村有一处交通安全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100%的`学校、幼儿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联合省文化厅、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80%以上行政村“六有”建设任务。

9.深化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再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各级公安部门要用好审验学习制度,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落实职业驾驶人再教育情况的检查,督促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客货运企业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10.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起步教育。各级公安、教育、文化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针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分阶段编写制作交通安全读本、画册、教学片等,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校本课程。各级公安部门要大力推广中小学生体验式、实践式交通安全教育做法,利用“六一”儿童节、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及放假前、开学后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化厅9月30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品创作,省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四次(六一、122、放暑假前、开学后)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四、充分发挥媒体力量,加强文明交通联播共享

11.深化媒体公益广告计划。各级文明办要将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纳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整体公益宣传计划,牵头制定文明交通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媒体、手机短信、户外显示屏等传播介质,延伸公益宣传触角和覆盖面,引发交通参与者共鸣,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7月15日以前,省文明办做好年度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刊播协调工作计划,省公安厅12月31日以前组织不少于八次媒体公益宣传。

12.深度应用新媒体优势开展宣传。各级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等主题媒体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安全防护意识,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拓展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等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警务公开、安全提示等综合性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8月31日以前完成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改版升级。

13.建立交通安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各级公安部门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期间通过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平台,实时、动态面向公众开展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动员组织水平。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发挥各地交通广播,交通电视、移动电视的传播影响力,强化区域协作,及时发布相邻地区主要高速公路、国道路况信息及紧急情况下应急疏导措施,并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出台、重大交通管理政策发布及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全省宣传联动,共谋共策,实现宣传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14.建立文明交通效果评估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从20xx年起,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各市文明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报告,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考评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镇建设的重要指标,推动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系统治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制定评估办法,10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评估,12月31日以前向社会发布结果。

15.促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并逐步推广文明交通信用记录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的做法,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要积极会同保险公司,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与商业车险费率相挂钩。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完成诚信体系初步建设。

16.构建社会监督交通安全新格局。各级公安、文明办、交通运输部门完善群众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奖励机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举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文明出行我点赞”、“交通隐患整改我建言”等随手拍、提建议等活动,深度调查曝光安全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交通安全的合力和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8月31日以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省公安厅9月30日以前建立新闻媒体曝光制度。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3

一、活动目标

1、全园幼儿参与“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2、全园幼儿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我园幼儿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

1、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画册发放到各班,由班主任组织幼儿学习。

2、组织幼儿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录像。

项目负责人: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1.各班根据交通安全相关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主题课;

2.邀请镇交警队同志来园讲授交通安全知识,不少于1次。

项目负责人:

(三)全员参与,明确职责,多形式加强交通安全保障。

1、由幼儿园负责建立园门口安全门岗制,由值班老师和门卫共同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安全护送幼儿过马路。

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放学时一定要带领幼儿过马路,提醒幼儿注意安全。负责幼儿安全排队上下车、文明乘车,确保车队安全工作。

项目负责人

(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定期张贴交通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2、幼儿园信息报道员及时客观报道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园宣传月活动工作。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4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第xx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xx”建设。

四、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各地公安交警、文明办、网信办、教育、交通、安监、司法等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2.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结合《xx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xx〕23号)精神,检查、落实以“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是否通报了“10.22”泉港、“11.13”永春两起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是否组织观看了《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确认各学校是否已经与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专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要积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知识大赛等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学校负责人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密切协作,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3.各地文明办、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宣传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进社区、进农村广泛张贴宣传,通过自有的LED电子显示屏、固定式宣传栏、辖区楼宇电视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播放警示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签承诺书等方式对私家车驾驶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对普通市民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4.各地交通、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力量组成宣传小组,深入辖区内所有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观看专题宣传片、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组织企业管理人、安全责任人和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全覆盖宣讲,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交通、安监部门要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二)组织“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

5.各地公安交警、交通、教育部门要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摩托车、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曝光无证驾驶、超员载人、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违法载人以及货车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

(三)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

6.各地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如交通安全教育的光盘和挂图等,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部分宣传品电子版附后)。

(四)举办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

7.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文明办、交通等部门要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举办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集中宣传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案例和“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8.各地各部门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要以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活动为契机,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走进“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与群众交流互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9.各地教育、司法行政、文明办要联合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等122协同治理公益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宣讲、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发放宣传资料等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组织开展以路口引导、车站服务、扶助事故受害者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六)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10.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微信,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全市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级部门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认真收集当地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照片、总结等),按照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收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前期宣传工作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上报,122当天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总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至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5

广大市民朋友们:

市民素质是城市之魂。每一个市民的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无不折射出个人的修养、心灵的阳光,无不展示着城市的形象。xx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美好家园,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人文景观,良好的城市环境,引来了五湖四海慕名的脚步,留下了无数由衷的赞美。然而,在xx的街头巷尾频频出现的行人乱穿马路、司机超速驾驶、车辆乱停滥放等不文明行为,也让乘兴而来的宾朋留下了几分尴尬和遗憾。这些不文明的现象,损害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12月2 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我县也正在开展 “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这既是构建和谐xx的一项举措,也是我们共同的期盼和责任。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

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树立文明交通意识,主动向身边人员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争做文明交通行动的推动者。

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与文明交通不协调的各种行为,自觉监督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养文明出行习惯,树文明出行新风,推动形成“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生动局面。

三、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坚决抵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停车。自觉践行文明礼让,从我做起,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在全县形成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良好社会风尚。

广大市民朋友们,xx的文明,就是我们的尊严,让我们携起手来,奋力打好文明交通整治这场攻坚仗,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xx,更具魅力、更加文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