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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书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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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运输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运输合同书集锦15篇

运输合同书1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鉴于甲方货物需要使用运输工具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承诺有足够运力承运甲方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乙方派驻甲方人员为:,若乙方在合同期内需更换派驻人员应向甲方提供委托书及新派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车辆要求:

乙方需保证所派车辆和驾驶员身份证的证件齐全、真实;车况良好、车辆整洁。如因车辆证照或驾驶员身份证件等不实而产生的货物被盗、被骗等损失由乙方进行全额赔偿。

四、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承运操作规范性要求:

1、每次出货前,乙方必须到指定地点领取出货单并签字确认接单时间,若乙方未按约定领取出货单,则承担由此产生之相应损失。

2、乙方必须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凭甲方提供之有效出货单提取承运货物。乙方提货时,应凭甲方出货单对交运货物之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清点。拒绝破损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双方确认无误,在出货单上签字后,乙方之运输工具方可离开仓库。若签认后发现有破损、丢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负责,且需按该货品市场零售价壹倍赔偿。

六、运输要求及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完好的适运车辆及其它必备条件将承运的物资及时、快速、安全、可靠地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

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扣除当次运费之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回单回到甲方手后直接扣除。

(2)乙方保证提供充足的车辆进行运输。

(3)乙方在装车、卸车时应遵守甲方或收货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七、收货及付款:

1、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与收获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如发生迟送、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之10%作为处罚,货单回到甲方手中后直接扣除。

2、乙方在抵达目的地时,应确认收货人身份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是否相符,货物交给有权收货人后,有权收货人需要在运输单上每页签字,盖章(印章需要清晰)。因有误所签收无效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发现单据有伪造行为,则按货物总价赔偿。

3、乙方每次运输后,乙方需及时(出货后5日内)把回单交付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回单数量、签字、盖章,都无误后,甲方就支付给乙方当次的运输费。

八、安全责任及要求

1、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收货单位的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装运过程中增强安全及环保意识,进入甲方厂区须遵守甲方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4、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应对周围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为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员工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及被罚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纠纷造成货物破损、丢失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需按该货品市场零售价壹倍赔偿,且发生之刑事、

民事纠纷与甲方无关。

7、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货运事故,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时起半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亦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过大,乙方应做好货损及事故记录并应取得相关证明。

8返还原物,或要求乙方按货物到达之零售价壹倍赔偿甲方相应之损失。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货物,否则造成甲方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在甲方要求返还货物后仍继续留置货物的,甲方有权以诈骗货物为由向公安部门报案,由此所产生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

1、乙方须与甲方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维护甲方公司形象,不得发生各种影响甲方客户关系的事情。

2、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作为甲方代理人接受客户退货或同意其他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年 月 日

运输合同书2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1.2 、货物的起运地点: 到达地点:

1.3 启运时间: 要求到达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

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提前通知货物数量,及车型。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车型。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清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保险要求 :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运价及结算方法: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货物到达,无法按规定时间卸载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问题。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延迟到达,造成损失由双主协商损失数额,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6.4、合同终止后,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月年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书3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运输合同书4

甲方:

乙方:

为了创建整洁优美的景区环境,提高驻景区单位办公整体环境和卫生质量,减少二次污染,现太阳岛风景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保障部(以下简称甲方)与驻景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就代运生活垃圾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为其代运生活垃圾。甲方依据哈价非发[1988]22号《关于实行垃圾粪便有偿清运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文件条款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乙方收取代运费。

二、乙方每日按规定时间将生活垃圾袋装后在保证不泄露、不破损、不开口的情况下放置在转运间或指定地点,待甲方运出。

三、乙方不准将基建垃圾和其他无关的废弃物堆放在垃圾转运间或其周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运,因此给正常生活垃圾清运带来不便及对景区的整个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每日或每隔一日(最迟不超过两天)将乙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运出。如因甲方原因未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根据以往乙方所产生的垃圾量进行综合认定,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交付甲方全年垃圾代运费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付,不准拖欠。乙方如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生活

垃圾代运费,甲方有权拒绝代运,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代运生活垃圾时,须做到按期消杀,保持周边清洁,不滞留。按着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如有滞留垃圾(袋),乙方可按当日的代运费标准全额扣除(须双方现场人员认定记录签字)。

七、甲、乙双方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20_年1月1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1年。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年月日

运输合同书5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运输合同书6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托运

1.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应填写《货物托运单》,明确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收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和联系方法。

1.2甲方托运货物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时为乙方承运车辆办理提货、装货等相关手续,指导乙方进入指定的发货地点。

1.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应符合标准,保证货物的质量、包装和温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进行操作的情况下,货物应是安全并可运输。

1.4甲方委托乙方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给乙方。

1.5甲方不得提出影响车辆正常使用用途的要求,若对运输货物有摆放、拼装、温度等特殊要求的,应书面形式作出说明。

1.6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二、货物承运

2.1乙方应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甲方发出的《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为甲方安排车辆和人员。

2.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运输期间内,确保货物包装、数量,并安全地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货物交接签收。

2.3乙方应在货物运输中,保持与甲方的联系,若发生意外或其他异常情况,乙方应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若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以减少损失,并详细提供事故的相关资料。

2.4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到的罚款、扣证、扣车等处罚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乙方应及时调度车辆以保证将甲方货物按时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2.5乙方应承担从货物装运至交于收货人止,发生的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赔偿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2.6 乙方应承担在货物卸货时由于操作不当或野蛮操作造成甲方货物损失。

三、运输价格及结算

3.1运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核定价格表)。但不局限于运输价格表中的价格,具体价格根据单次具体情况协商而定。

3.2随着运输市场的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对价格协商,经确认后,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3.3乙方应当于当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十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3.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3.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10天内,按发票金额以转帐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四、运输车辆

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产品特性及要求,配备性能优良、车容整洁的货车,以保证运输的质量和安全。

五、交货方式与期限

5.1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对门的运输服务,并委托乙方提供卸装服务(在甲方指定地点装货及在甲方的收货方卸货),卸货费一并计入运费中。

5.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交收货地点。个别发货的交货期限如果是收货人休息日时,交货期限则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时间。

5.3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或收货无故拒绝收货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妥善保管货物,所产生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4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检验货物,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提出异议的,可以拒绝收货。

六、手续确认

6.1甲方应于出车的前一天下午通过电话、传真或其他终端设备向乙方下达委托,通知乙方提货。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送手续,并按照甲乙双方认可服务收费标准并开具工作单。

6.3甲乙双方收发货人员当场确认相关凭证单据及承运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形态等,若发现单据证件、货物不符或不全,双方人员均有权拒绝发货、提货。

6.4经甲乙双方人员对货物共同确认后出具清单,乙方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清单让收货人签收,签收单作为乙方安全承运的凭据。

6.5乙方应在承运期限之后的20日内将签收单交还至甲方,以通知甲方运输合同已执行完成。

七、保险

7.1甲方应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负责保险,所需要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7.2甲方若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应出具书面委托书,所需要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不计算在运费之中。若发生货险,乙方应提供相应的文件,协助甲方进行理赔。

八、权利义务

8.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甲方应如期支付。

8.2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包括客户信息、经营信息、费用信息、技术信息和货物信息等。

九、免责条款

9.1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失灭、缺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a、不可抗力;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c、货物的合理损耗;

d、甲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9.2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

a、法定自然灾害及战争状态;

b、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运营的气象条件;

c、政府活动引起的交通管制;

d、行政执法所引起的时间上的耽搁;

e、重大交通事故或道路意外所起得无法弥补的延误;

f、国家法律禁止条款的变更导致无法继续经营。

十、变更与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结清所有费用:

a、任何一方由于经营不善而无法继续履约的;

b、任何一方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查处,无法继续履约的;

c、任何一方因为重大经营调整或经营范围的变更,无法继续履约的。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方故意隐瞒,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甲方报错、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等,造成乙方错送、车辆放空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1.3甲方对运输货物有摆放、拼装、温度等特殊要求的,未以书面形式作出声明的,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未声明而造成的损失责任。

11.4乙方工作人员私自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应当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三、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代表人:_________公司代表人: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书7

甲方: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土石方运输合同书。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 部 (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5.3米、车箱宽2.3米、车箱高1.4米

运距:公里 运费: 元/

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合同范本《土石方运输合同书》。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 %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书8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海运进出口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理货物出口的配舱、装船、进栈、报关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三、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证委托书内容的完整性,其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对于在装卸、储存、保管或运输中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在委托书中明确提出并随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需于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四、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则乙方有权视情况决定拒绝更改。

五、甲方应当保证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运输业务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承运人的船期及运价变动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认费用,本协议运价(由我司代收代付承运人,费用由运费和佣金组成)可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作相应调整,经双方确认后生效。乙方为甲方垫付的额外费用实报实销。

1.乙方在甲方保证上述委托运输业务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优惠价向甲方结算普通干货箱包干定额费:

自拖箱:人民币_________元/20箱人民币_________元/40箱

报关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票

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每票限一张报关单。如因报关内容较多需增加报关单,每张报关单增收电脑预录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报关后退关收人民币_________元。)

2.海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舱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运费按双方确认运价(甲方可以在委托书上标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确认价(应随附优惠协议号或确认件)执行,但仍应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之规定。

八、费用结算

1.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a.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单。

b.甲方于船开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c.采用月结的形式,甲方垫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结清上月乙方已垫付的费用。

2.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a.现金的付款方式;

b.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复印件送交给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外汇海洋运费,双方另签定外汇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3.在甲方按时付款情况下,乙方按海洋运费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舱佣金给甲方,确认或协议净价的除外。

4.甲方应当及时确认乙方之结算清单,若于收到结算单后七日内未予书面回复确认的,视为对于费用之确认。

九、甲方付清上述费用和报酬,乙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核销单,退税单等有关单证交付甲方。

十、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必须按照约定准时、足额支付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协议下业务所产生的费用。若甲方拖欠费用,则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而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方式: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以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 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4)有权滞留本协议下业务中所产生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

(5)有权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甲方对于拖欠之费用应当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权乙方代领提单或者其它类似权利凭证,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凭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具有合同的出质权利。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根据不同货物的性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或检验规定,应提供所必需的有关文件,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及时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详细状况;甲方自行监装的,则因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运输合同书9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特签订本运输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挂靠期限及责任。

1、乙方自愿将车型:---------—车号:————发动机:——————车架号:——————吨位:————吨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

2、车辆挂靠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结算方式

1、运输距离为(8)公里,超出8公里,由双方再行协商。

2、运输车辆均为密封式自卸车。车厢规格(统

一):车厢长为:

5.8-6米,车厢宽为:

2.3米,车厢高:

1.1米—

1.2米。

3、运输价格暂定为( )元车,结算时间————(以甲方渣土票计算为依据)。

4、如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动调整,运输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调整。

5、所有车辆在公司

第一次结算时扣除5000元押金,如按协议或允许退出的话押金可以退还。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

1、根据合同条款按时结算运费。

2、负责协调与运管、路政、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以及社会人员和周边关系,确保道路顺畅,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被相关部门扣押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地点,但早、中、晚餐(餐费费用从运费中扣除,每天20元)。

4、甲方为乙方车辆提供标号(0柴油)燃油,如原油市场出现大幅度涨跌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油费从运费中扣除(按当地市场价格供应)。

5、乙方不得无故停工或怠工造成甲方损失,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赔偿。

(

二)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渣土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资格证、身份证)。

2、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调度,如需加班,不得有异议,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不服从调度和指挥的,所有造成的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行负责车辆保养、年检费用。

4、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交通安全,如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乙方在运输工地领取票据,并在消纳场交票,每车一交,否则不予计数。

6、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误工费。

7、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书10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相互合作、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按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整体物流事宜,完成物流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基本情况如下:

甲方:

邮政编码: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合同乙方:

邮政编码: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公司网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1.1上述甲、乙任何一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三天内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本方法人代表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方才有效。

1.2 双方业务人员须有本合同的本方签署人书面授权方可参与具体业务,进行提货、发货、收货委托、查询等业务操作,否则对方应予拒绝。

二、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

2.1在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为其提供产成品派送、公路运输等物流服务和物流信息服务的单位之一,本合同的签订,不代表甲方一定与乙方发生运输业务,乙方不得以未发生具体业务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2.2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运输要求及时办理运输手续,非经甲方许可,或者因情况紧急而出于保障甲方利益的考虑,乙方不得将其承担的合同义务转交第三方物流公司履行。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

3.1 甲方的责任义务

3.1.1 甲方应在货物发运2小时前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提供详细、准确、有效的信息,包括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货物品种、数量、尺寸重量、货物价值等详细信息。

3.1.2收货人信息如有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不接受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个人、单位通知的收货变化信息。甲方承担因未及时通知乙方收货变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

3.1.3 甲方对所发物品的合法性负有完全责任,保证不夹带任何危险品及违禁品。

3.1.4 甲方应依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物流服务费,否则按本合同第六条“违约及赔偿”条款处理。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不得扣留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否则按逾期投送处理。

3.1.5 甲方按照行业习惯包装运输货物,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由于包装的原因而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负责装车,即将货物装到乙方车辆即视为甲方已完成装车。货物的整理、捆绑、加固、加盖雨布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因货物整理、捆绑、加固、加盖雨布等原因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1.6若甲方托运的货物还需办理其它手续(如检疫、商标、公安等部门批准手续)的,甲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向乙方提供。因甲方未提供上述证明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1.7 由于甲方未能履行上述3.1.1和3.1.2条款之义务造成货物未能妥善发运,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2 乙方的责任义务

3.2.1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3.2.2乙方承运甲方货物的有关人员必须文明作业,并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培训和作业指导,以保证在承运甲方货物时按照甲方的公路运输承运规程进行操作,乙方承运人员不得与甲方收货人发生争执,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协调解决。

3.2.3乙方保证按甲方运输指令单要求准确派车,按时提货,在规定时间内将甲方的货物完好送达指定的地点。乙方人员擅自装卸货引起的人身伤亡、货损等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2.4乙方所派车辆必须清洁、干燥、无漏洞、无污染并且车辆机械性能良好,适合道路运输。货物装载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车辆,乙方不得配载其他货物。(零担除外)

3.2.5 乙方需将承运司机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以及司机联系电话提供给甲方,并且要求运输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之厂纪厂规,服从甲方调度的安排;乙方司务人员需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前合理时间范围内通知甲方和收货人。

3.2.6乙方驻厂代表有权对装载货物进行检查,并需在甲方提货单上签字并确认已装车货物同运单信息相符、货物无破损并且装车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乙方驻厂代表在合同生效时需向甲方提供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更换代表的,应重新向甲方提供上述文件和证件。未提供上述文件和证件之前的乙方代表,无权在提货单上签字。

3.2.7 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零担货物仓储设施,保证甲方货物的安全、整洁,并派有一定仓储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且提供货物装卸设备。

3.2.8乙方应随时掌握运输车辆的动态,如发生异常情况不能按时将货物送达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员,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3.2.9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毁、丢失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指定人员,并向甲方提交事发当地公安或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10收货人为单位的,由有书面授权的收货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收货人为自然人的,应由其本人签字,乙方应核对授权文件、收货人的身份证件并将其复印件与其本人签字一起交甲方留存。

3.2.11 货物发运后乙方负责将甲方收货人已签收的提货单及运单签收联送交甲方,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提供的货物签收凭证不符合3.2.10条的规定,甲方有权拒付该批货物的运费,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货物签收凭证为止。

3.2.12乙方将严格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货物的运输,并且每天向甲方提供货物在途信息直至货物正常签收。

3.2.13乙方承运甲方的所有货物的所有数据的连接、处理、传输、查询均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来实现,并免费为甲方提供准确、及时的查询服务。无论甲方对哪一笔货物提出查询,乙方将在半小时内给予答复。

3.2.14乙方负责为甲方货物购买全额运输保险,单车车上货物险的保险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货物风险自甲方交付至乙方车板时转移。乙方还须为司机和随车人员购买全额的商业保险。乙方的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乙方的运输责任为货物发运时起至收货人对货物签收时止。但在收货后两个月内收货人对运送货物质量提出异议的,如证实是属于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对货物造成的损害,则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价格、费用及支付事宜

4.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即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XX万元,在接到甲方通知签订物流合同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账户。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在合作期内,乙方违约,甲方依本协议扣款情形,乙方应从直接扣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4.2 甲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依据本合同之后的价格表(详见附件1)及双方核定的运输总量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的费用。

4.3付款方式为:月结30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五、保密事宜

5.1 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5.2 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双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

六、违约及赔偿

6.1货物从出甲方仓库后,乙方对托运的货物在收货方验货前要负全部安全责任,保证货物以及包装箱无短缺、无损坏、无霉变、不潮湿、无变质和无污染。如有发生上述问题,乙方须按产品价格赔付损失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客户要求的违约损害赔偿等损失,并计入日常管理考核,对于客户投诉包装损坏的,每次甲方有权收取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元的违约金,当月累次出现的,加倍收取违约金。

6.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误运、逾期投送,误运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责。

逾期投送的,每逾期1个小时乙方需支付甲方290元/小时/吨(以此类推,不足一小时的以一小时计)。凡是延迟承运的,未到甲方厂区装运的,每车次按照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收取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自行找其他运输单位承运,由此产生的价差由甲方直接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运费里扣除。超过24小时车辆未到甲方厂区装运导致逾期送达、甲方客户投诉或者一个月内第二次超过24小时未到甲方厂区装运的,每车次按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承担违约金;一个月内第三次超过24小时未到甲方厂区装运的,按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收取违约金。超过48小时车辆未到甲方厂区装运的,视同拒绝承运。凡是拒绝承运的,每车次按照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收取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自行找其他运输单位承运,由此产生的价差由甲方直接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运费里面扣除。出门时间以甲方保安处登记时间为准,若甲方客户所需货物紧急,乙方未按时间到达的给甲方客户造成停产的,乙方每次除承担违约金5000元外,还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乙方一个月内延迟承运达到或者超过三次的,或者拒绝承运达到或者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6.3 由于甲方提供的货物发寄信息不准确、不详细或错误造成所发货物延误、误送以及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没有在二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负责。

6.4 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书,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7.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7.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终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须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八、合同的生效、修改及提前终止

8.1 本合同自20xx年9月3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内有效;在本年度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8.2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8.2.1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十四(14)天内该程序未被撤消。

8.2.2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8.3 前款所述的书面通知中应列明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理由。自该书面通知送达到对方之日(如对方没有确认,以邮局送达日期为准)起,本合同即告终止。

8.4 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九、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9.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

10.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根据业务进展情况随时增加书面补充条款,该合同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的约定与具体运输合同约定不符的,以具体运输合同约定为准。具体运输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20xx年 9 月 30 日 签约日期:20xx年 9月 30 日

运输合同书11

合同编号:

托运人:

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托运人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

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

货物到达地点: 。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

货物运到日期: 。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运载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汽车运输不适用此条)。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费,保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⑴ 不可抗力;

⑵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⑶ 货物的合理损耗;

⑷ 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㈠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㈡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 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运输合同书12

委托方:编号:

贸易代理方:

运输报关代理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代理项目:

代收代付货款并办理进出口清关运输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所在地

二、收付汇总金额:

预计每年约万美金

三、委托方与贸易代理方合作事项:

3.1 贸易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3.2贸易代理方服务事项:负责办理对外收付、购汇、结算和外汇核销;

3.3委托方需支付贸易代理方的费用:

3.3.1进出口货款:进口外汇金额相应的人民币金额,或者收国外收货人付的外币货款。

3.3.2进出口代理手续费:

按照每个合同进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2%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20__元(包含退税服务),如果不办理退税服务,按照每个合同出口金额相应人民币1%收取代理手续费,最低收费10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收款的,加收300元服务费。

3.3.3. 银行财务费:按照银行实际收费计算。

四、委托方与运输报关代理方合作事项:

4.1 运输报关代理方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户名: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4.2运输报关代理方服务事项

办理运输(如需)、投保(如需)、货物到港后,出港前负责货物清关、并将货物送至委托方指定的的地点。

4.3委托方需支付运输报关代理方的费用:

4.3.1国际运保费:货物由出口地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发生运输和货物保险费用(如果投保)(外商支付运保费的无此项),如果货物已经运到进口地港口或机场,证明委托方已经接受以上运输报关代理方报价,并且委托运输报关代理方办理的此次运输

4.3.2进口税款:货物进口报关须缴纳的相关税款(免税商品无此项),此款项委托方直接支付给海关/中央金库,或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再转交给海关/中央金库。

4.3.3 进出口杂费:

1)进出口清关费用:预计每票货物人民币1500元右。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2)其他:如国内运输、保险费等,此费用直接支付给运输报关代理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五、财务结算:

1.进口业务,在国外卖方要求付款时,委托方应及时向上述第3.3.1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银行财务费(预算额)及进口代理手续费,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账户。代理方完成对外付款工作后及时向委托方开具进口结算发票(美元汇率为结算当日银行牌价汇率)并交付委托方。

2.出口业务,国外买方付款代理方后,代理方应及时向上述第五项中的“进出口货款”(按实际的银行牌价预算),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并处理退税相关事宜。

3.在货物进口到达北京机场或其他口岸海关之前,委托方应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将国际运保费(预算额),进口税款(预算额),进口杂费(预算额)及时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账户,以便代理方及时办理进口清关事宜。

4.代理方将上述第3.2条和第4.2条规定的代理事项全部处理完毕后,根据进口项目发生的实际税、费向委托方提供相应的凭证,并与委托方做财务结算。

六、责任划分:

1.鉴于代理方与委托方之间系委托合同关系,外贸合同(由委托方、代理方和国外卖/买方三方签署)对国外卖/买方和委托方均有约束力。在外贸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代理方应协助委托方和国外卖/买方商议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但代理方对于货物质量等超出本委托代理项目外的服务和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过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应及时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时按照上述第六项的规定向代理方支付相应款项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额外费用(如清关不及时的罚款或其他滞纳金等)或其他法律责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担。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损失或其他连带法律责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担。

3.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代理方应:

(1)除委托事项外,不得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项或以委托方名义允诺或解决其他事项;

(2)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等所有信息应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代理事项之外的用途。

七、效力: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须经三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代理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代理方所在地得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1.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三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延期一年,或三方以本协议为范本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保留一份,自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盖章)贸易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报关代理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传真:

电话: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运输合同书13

托运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船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托运____________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___吨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__港____________号码头,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包装要求

乙方将货物用____________材料包装,每包体积____________立方米,重量____________吨。(或____________型号包装集装箱。)

第三条 货物集中与接收时间

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内将货物集中于_________港_________号码头。由乙方联系港口接收集货,货物由甲方看守。

第四条 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将船舶抵达港,靠好码头,于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时将货物装完。

第五条 运到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前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

第六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电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__元由__负担。

第七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目的港码头,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卸完。

第八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派员监装,指导照章操作,保证安全装货,装完船封好舱,甲方派押运员一人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

第九条 运输费用

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____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_____元。

港口装船费用,由甲方与该港办理;卸船费用,由甲方与到达港办理。

第十条 运费结算办法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运输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集中货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时装货、按时起航,每延误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时卸货,每延迟一小时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时付清运输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未付部分运输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乙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港码头,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电报通知甲方准备卸船时间,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违章装、卸造成货物损坏,应赔偿实际损失,并向甲方偿付损失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应偿付甲方__元违约金,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包船运输合同文本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因气候影响装、卸作业时间,经甲乙双方签证,可按实际时间扣除。

2、因________级以上风暴影响,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双方都可以申请海上(水上)运输管理机关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运输合同书14

甲方:

乙方:车主 手机:

甲方承揽乌海市富强煤矿沙土石回填矿业务,需车辆 辆,现就运输距离价格付款方法等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一、运距为2.5公里,每车运费为税后70元,(双桥车)。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在工作现场设调度室,保证道路畅通,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2、甲方负责给乙方车辆加油,国标柴油按每公升6.5元计标付费。

3、甲方负责乙方帮助人员的住宿,(被子自带)矿上食堂伙食费每月500元。

4、甲方负责乙方运费的结算,10天结算一次,第一个月每次结算车队运费总额的80%,下余20%作为防止车辆流失的保证金,第二个月按合同付款方式按时结清。

5、甲方负责周边关系俩的协调工作以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6、如甲方造成的停车、停工两日内付台板费500元,三天后按每天500元付给乙方。

三、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按合同要求的车辆做保证工期的正常运行,乙方可在合同要求的车辆的量多上三、五辆车以保证合同数量内的车辆每月正常运行128个工作日,乙方每车必须有2个司机,以保证每24小时运行,(每天运行在40趟以上)。

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地法律,服从甲方调配,如有违纪者,处以500元罚款。

3、乙方如有车辆要求退出,必须在10日前提出,并同甲方共同联系顶替车辆,顶替车辆到位后方可结清帐务,否则保证金作废。

四、工期为一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五、公司与矿上的合同为三年,与车主暂定一年,年满后车主优先签订合同。

六、不尽事宜。双方在现场协调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书15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公路货物运输规定,经过柳州五菱汽车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柳州五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同意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及相关工作合同条款如下,并承诺严格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同意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赔偿损失。

第三条 承运货物起运地点及到达地点

始发地:乙方位于广西柳州市的指定库房。

送达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甲方指定仓库。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________________;货物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甲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向甲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乙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第七条 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

4、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2、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3、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4、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乙方必须设立车辆调度机构,安排专职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协助甲方进行货物的交接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其价值的___%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2、由于在这批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零配件重量等而导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甲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收货人额损失。

5、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严格按甲方的要求送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保险、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和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按双方协议的价格结算。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结算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二条 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变更运输时,应及时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处理,填制“运输变更申请书”,所发生费用,需按有关规定处理,原则是要求变更方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