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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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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书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书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至按元件、至按元件。(此处填地名)

七、乙方至到达时间为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书2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保质保量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以其运力参与甲方所承揽的运输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一般规定

1、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公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单位的证明文书(委托书)或双方确认的有效证明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采取电话、传真、签单或办理运单手续等方式进行。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明确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及装、卸地点、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联系方法和注意事项,为乙方顺利完成运输任务提供便利。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必须的相关凭证和文件,倡导文明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地为乙方做好服务和解答工作。

3、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商务事故,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接到乙方正确、有效的送货回执后,应及时收回运输费用,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拨付运输费用。

5、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或被甲方客户(含甲方客户转让权利)追偿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6、甲方有权根据甲方业务单位(客户)的服务范围、要求、考核规定等(统称规定)制订或转发相关规定,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执行。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运甲方所承揽的运输货物时,所调派车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负责,其行为代表乙方行为。

2、乙方接受承运业务后,应保证人员、车辆迅速、及时到达指定装货地点。所调派的人员、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性能完好,车型满足货物装载要求;消防安全器材和辅助工具(油布、绳索、紧固器等)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3、乙方在装卸货物时,应尽监装、监卸的责任,应做好验货手续。应准确无误与发货

人、收货人点件交接,并在收、发货单上签字认可。装载货物时,应严格遵照货物所标识的装、放要求,不得违规装载和违章指挥,因装载不妥造成货物损害,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4、乙方所调派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系,24小时畅通,必须按照客户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如实反映运输中的情况。未经许可,驾驶员、押运员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和装卸货地点。

5、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做好车辆和货物的安全检查,中途停车、就餐、住宿必须将车辆停放具备安全设施的停车场。必要时,应派专人看管。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情况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案和通知甲方,并做好现场清点、处理记录,未经许可乙方无权处理货物。

6、乙方对承运的货物应保证安全、及时、准确送到指定的收货地点及单位。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货物灭失或货物逾期到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乙方在完成任务后,应及时把正确、有效的收货凭证交付甲方,以便及时结算、划拨运输费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结算或不能结算运输费用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由于甲方过错造成运输费用的损失,乙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四、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因业务运作模式发生变化,双方积极协商另按新模式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则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或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运输费中扣除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相等金额的运费,用以抵消甲方的损失。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论何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甲方与业务单位合同解除或终止除外)。

4、如发生运输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年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以月为单位自动延续至双方签订新的合同,但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害时,甲方无需乙方同意即可解除本合同。

6、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书3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 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 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

托运方: 承运方:

负责人或代理人: 签字/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书4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在甲方产品(旋转式压缩机)的运输业务上同乙方进行合作,并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及品种

家用空调用旋转式压缩机及配套附件。

第二条货物起运及送达地点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顺德至全国各地、异地子仓库销售发货、子仓库调拨发货所涉及的公路运输服务。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甲方的产品是属于高精密机械加工产品,其所采用的包装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小心爱护,按照产品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货物及时、安全、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在甲方规定的运输时限内,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收货地点(见附件二《运输时限表》),货物运输时限指从货物装车后离开甲方大门登记时间2小时后算起至货物送达收货地点车辆运输途中所需时间。

如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延期交货。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20__元/日的处罚(不可抗力、交通事故除外(须有事故证明)。如果因此导致甲方被客户处以罚款时,则此罚金也由乙方向甲方交付。

2、货物发出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送货地址或取消发运的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由此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3、在货物运输业务合作期限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作状况及管理措施提出改进建议,乙方应予以执行。

4、甲方应采用与乙方约定的信息传递方式(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等)向乙方下达准确的货物运输指令,运输指令内容包括: 货物品种、数量、发运地、目的地、交货期限、运输方式等。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合理的组织车辆时间,完成车辆组织和调度工作,运输调车时间发往广东省外车辆最长不超过4小时、广东省内车辆调度时间为1小时到达甲方指定装货地点。

6、甲方必须提供送货凭证、保险单证(保险由甲方自行投保),否则因发运手续不全而导致货物被运管部门查扣所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在双方协议期限内,如果乙方营运效率和营运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严重影响甲方客户关系,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责令整改、暂停货运直至取消营运资格的处罚。

8、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进行配载,如因配载货物造成甲方产品及产品外包装污染、损坏的,一经发现将予以1000元/次处罚。并赔偿货物损失。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运直至取消运输资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运输指令后,应及时完成车辆调度和组织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装货地点装货。同时向甲方提供提货介绍信和车牌号码。

乙方派出的承运车辆营运时间不超过年并且车况完好,符合空调压缩机的装载要求。车辆必须干净、平整、无异味,并有防雨、防盗设施。驾驶员要求有两年以上驾龄且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承运车辆司机须配备有手机,并保证白天至少有一部手机处在开机状态。

2.乙方每次在甲方仓库装车时,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制度规定,服从仓库现场人员管理。同时乙方要核对清楚货物的型号、数量、附件、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甲方货物如数、完好托运。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安全送达收货地点,并提前一小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电话通知(甲方提供收货人联系电话)。以便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乙方对所托运的货物安全完好负责,承运期间如果发生货物损失、缺少、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此甲方向客户承担的违约责任。

4.非乙方原因,发生收货方拒收货物或变更收货地址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处理收货地点。

5.乙方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后,由收货人对货物进行验收,收货人须如实在签收单上签字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收货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否则一律无效。

6.货物发出后,乙方应通过GPS定位系统或电话跟踪方式指定专人对在途车辆进行跟踪监控,定时、完整、真实、准确地完成跟踪信息的.反馈。

7.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货物,否则应按照其扣留货物价值的2倍支付违约金。

8.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塌方等)、交通事故、机械故障等原因影响正常交货期限的。乙方应在事故发生时,立即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根据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如隐瞒事实,不按规定报告的,甲方经证实后将予以1000元/次的处罚。造成逾期交货的,同时按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货物,造成乙方车辆等货的,甲方按每车200元/日偿付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车辆调度,造成车辆迟到的,乙方按每车200元偿付给甲方。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达收货地点,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门证明)。

3.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因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而引起其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4.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具体赔偿办法参见第七条。

第七条货物运输保险、理赔和索赔程序

1、甲方负责对所托运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交通事故(翻车、撞车)情况,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24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将出险证明材料、照片、损失清单等有效索赔材料交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妥善处理和保管,防止事故品的遗失。在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和处理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将事故品如数运回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自理。

3、自出险之日起1个月内,乙方须负责完成出险资料的收集工作,愈期未提供出险资料或出险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款从乙方货物运输风险押金中扣收。

4、乙方在承运期间如发生属保险范围外的损失(如公路运输中的货物遗失和被盗),在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按货物的发票金额在事发日起的三十天内向甲方做出全部经济赔偿。如果因此导致甲方不能按期向客户交货,并被客户处以罚款时,则此罚金也由乙方向甲方交付。但罚金最高限额为货物价值的5%。赔偿金和罚金甲方可从乙方货物运输风险押金中扣收。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费用按双方商定的运输价格表(见附件一)执行。运输价格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常情况下合约期内运价不变,如确需变动,均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

2、每月末,乙方在次月日前,根据当月发运记录统计结果,计算出应结算运费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开具公路运输统一发票。每月运费在安全到货后60天结算完毕。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

签收单是乙方货物是否送达和运费结算凭据,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货物送达后的半月内将签收单返回给甲方指定的物流主管。如有延误或遗失,甲方将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如因签收单的延误或遗失,不能按时结算运费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九条运输风险保证金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运输风险保证金万元。

合同期满后,双方处理好合同善后事宜后一周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运输风险保证金。

第十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附件有: 《 销售年度货物运输价格表》、《 销售年度货物运输时限表》,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双方必须共同执行。

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分歧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协定由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