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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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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站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突出监管重点,开展标本兼治工作,管住源头,全面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综合治理,更好地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镇农村道路交通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建立长效机制,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领导

开展预防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及相关站所领导是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的研究,及时向党委、政提出意见和建议,把整治行动主动权置于党委、政的坚强领导之下,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重点

重点情况掌握:辖区内农村道路、机动车、驾驶人底数。

重点执法道路:全镇所有道路特别是乡村、山区公路。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

重点宣传教育群体: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五、工作措施

(一)职责分工,形成合力,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对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单位为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好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调整勤务,最大限度地将力量和装备向农村道路延伸,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扩大管控覆盖面,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人员执勤和巡逻,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针对本辖区农村赶集日等群众集中出行的实际情况,在镇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加强路面秩序管理,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等严重交通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镇政成立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全面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健全“四支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司法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积极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每学期集中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要在辖区内开展道路巡查及对本村机动车车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劝阻本辖区群众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乘坐拖拉机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排查治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公安部、省、州、县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并向党委、政汇报。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危险路段,采取增派人员、多次设置临时执勤点、设立标志等有效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对正在整治的危险路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并要求派出所、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交通疏导指挥;进一步加强对镇三岔路口等交通经常性堵塞点的整治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

(三)强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罗次交警中队和派出所以无牌无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摩托车为重点,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乡村道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现象。

(四)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宣传贯彻,针对农村集市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深入到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村组,通过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的危险性,开展“拒绝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材料,建立宣传阵地,创办专门栏目,采取以案说法、曝光违法行为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队”要充实力量,结合本地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切实认识到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宣传实效。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集中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认真总结,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本地区推广“丘北经验”工作的情况,分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积极向党委、政汇报,当好党委、政的'参谋助手,从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入手,疏堵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落实和完善农村地区 “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办法,构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清形势,树立信心,统一思想,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局面。行政领导全面负责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派出所、罗次交警中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司法所、学校、村委会、村民小组等部门组织在镇政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做出成效。对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导致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没有成效,经督促后仍然没有效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2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有序、考核逗硬;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凡专职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乡镇,要根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管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落实专门劝导人员。村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进行清理,并认真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派出所要按照省厅《四川省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xx〕93号)要求,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间表,加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落实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职责。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管理补助,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管理和养护落实。

(十)力发展农村客运。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发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根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管理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落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