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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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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1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方案为广泛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氛围,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每月18日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促进线下交通安全定向宣传常态化,逐步构建面向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各单位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普及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和防御意识,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效果显著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法治和文明意识逐步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镇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安全、更和谐、更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内容

每月18日为“全镇集中统一宣传日”。

(一)阵地宣传活动。突出阵地“普及交法、警示教育、提示安全、倡导文明”四大功能作用。

1.建设范围: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xx),加强交管业务窗口、派出所综合窗口,警保合作劝导站、客运站、主要道路沿线行政村、学校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和应用管理,及时更新内容,推动规范化、制度化。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协调楼宇梯视、商场超市LED、车站视频播放机、公交车显示屏、各村“村村响”播放等阵地载体通过播放视频、滚动标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宣传内容:与阶段性交安宣传工作保持一致,重点围绕“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12字警句以及酒驾、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突发应急处置、二次事故预防等宣传提示。要结合实际以及宣传对象,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筹建、合理布局、充实完善各种宣传设施,包括固定式宣传橱窗、专栏、标语和移动式宣传展板,以及电视、LED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音像播放设备,并放置供群众阅读和取用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

3.更新要求:原则上应定期更新,遇特殊情况随时更新。

(1)宣传橱窗、墙(板)报: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

(2)宣传展板:每半年更新一次内容。

(3)媒体播放机:播放内容应有3种以上,滚动播出。每半年应更新一次。

(4)墙体标语:每半年应更新一次。

(5)条幅标语:每2个月应更新一次,根据当前主要工作随时更新。

(6)宣传品:每季度更新一次。根据上级下发交通安全宣传品,及时更换。

(7)电子显示屏:显示内容应根据需要随时更新,更新周期不超过1个月。

(二)农村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村(居)委会等作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1.按照农村“五有”(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的建设标准,在国省道沿线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居)”。

2.镇道安办牵头,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宣传内容,协调村居干部、派出所和交通劝导员等,通过“发放一份告知、摆放一套展板、播放一段视频、开展一次宣讲”等方式,组织入村入户入校入厂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

3.重点宣传不乘坐非法营运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出行,坚决杜绝酒驾、超速、面包车超员、人货混装、驾乘摩托车超员或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结合本地农村地区典型事故案例和突出交通违法,组织编写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广播稿,及时制作成图文和视频资料,利用农村“大喇叭”、县乡村(居)“交安微学群”、农交安APP和抖音、快手短视频等平台广泛传播。

5.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重点加强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夜间出行等安全提示,提升信息通达率和实效性。

6.路面执勤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查纠时,对农村车辆驾驶人主动开展道路隐患警示、安全驾驶等宣传提示工作。

7.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农村私家车、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提示,督促其规范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

8.结合传统节日、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文艺汇演”“电影下乡”“流动宣传车”等形式,提高宣传覆盖面。

(三)企业宣传活动。以客货运输、快递外卖、驾校培训、机关车队等为重点,集中开展源头宣传警示、安全教育活动。

1.公安部门通过组织客货运输、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等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到队部集中(“请进来”),或者上门走访(“走出去”)的形式,通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重点车辆事故情况,并发放每月新编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2.公安部门每月要收集汇编本地典型案例宣传资料,提供给辖区客货运、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等。

3.指导客货运输、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组织本单位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集中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以案说法,着力提升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要求以上单位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驾驶人警示情况等基础台帐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及整改要求。

4.指导客货运输、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用好“交安微学群”,精编内容、精准推送。建立每周推文反馈机制,实现动态闭环管理,使交通安全知识真正推送、传递到每一位重点驾驶人。

5.每月组织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公示曝光和定向通报,发挥震慑效应,确保企业源头宣传到位、警示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并将此项活动纳入文明村镇、文明企业、文明单位等创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督促、考核和通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交安宣传经费到位,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宣传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活动文字、影像、视频资料收集及活动总结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每月及时上报各类信息特别是典型做法和案例。相关工作图文情况请及时录入农交安APP中的“流动宣传”“阵地宣传”等版块。

(联系人:XX,电话:XX)

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2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2日至8日,为期一周,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主题

紧扣“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突出重点,在城市重点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在农村重点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主题活动;在客货运输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抵制“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主题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文明交通天使评选。从10月底起至12月2日,省公安厅、文明办、教育厅、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开展“文明交通小天使”评选活动,采取交通安全法规、文明行车知识竞赛,交通故事演讲,亲子游戏,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层层筛选、综合评定,于12月1日决评出10名我省“文明交通小天使”。各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应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示范校”创建等活动,积极发动辖区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推送,12月2日当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中小学校召开一次“摒弃陋习,远离危险”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并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系列活动,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达到通过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

(二)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文明办要将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作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重要内容,宣传周期间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大力宣扬文明交通“德、礼、法”理念,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公安机关要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本地主流媒体和城市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媒介广泛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鼓励企业通过冠名等方式参与和支持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大力开展“乡村广播话安全”公益活动,将文明交通普及教育送入农村家庭。

(三)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地派出所要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组织深入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以播放警示片、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三超一疲劳”、“三无”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督促、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宣传内容。

(四)曝光一批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安全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宣传周期间集中曝光一批重大较大交通事故案例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曝光一批本地发生的“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等,加强警示安全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一次客货运重点宣教活动。交通运输部门要推动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宣传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在宣传周期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12月2日当天,各地要通过手机短信、微博传播、微信通知等方式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点对点宣传,加强交通法规政策、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行车常识等实时发布,设区市公安交警部门要运用我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平台向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发送1-2条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短信。

(六)开展一期交通安全电视访谈节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拟与福建广电集团新闻频道合作,“122”期间在该频道《新闻追追追》栏目开展1-2期交通安全电视访谈类节目,邀请畅通工程专家、运输企业代表等作为嘉宾,围绕百姓关注的影响城市交通拥堵、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等交通安全热点问题展开讨论、解析。各地公安机关也要积极协调、提前策划,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在本地电视台开展一期交通安全电视访谈类节目,呼吁广大群众参与交通管理,共同营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环境。

(七)开展一次走进电台直播间活动。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应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在福建交通广播开办〈交广有约——警官在线〉栏目的通知》(闽交警网传〔20xx〕377号)要求,加强与1007福建交通广播的沟通联系,根据时间安排表积极准备在线访谈内容,带动文明交通信息传播共享、联动和聚焦,确保社会宣传效果。在宣传周期间要联合当地交通广播,采取走进直播间的`形式,围绕本辖区群众关注的交通安全热点问题以及倡导“三无”、抵制“三不”、拒绝“三超一疲劳”等内容至少开展1期在线访谈活动,引导舆论,服务出行。

(八)开展一次网络互动宣传活动。要重视发挥网络宣传迅捷、实时、覆盖面广等独特作用,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拟于11月至12月8日期间在新华网福建频道开通“福建省‘122’交通安全周——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大讨论专题网页(互联网网址为:或短地址:),分别设置倡导“三无”、抵制“三不”、拒绝“三超一疲劳”以及城市最堵点调查等版块,发动广大网友采取街拍、网络调查、献言献策等方式参与对影响城市拥堵的交通陋习等问题的讨论。各地公安机关要通过网络论坛、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在“122”当天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热点,策划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微话题讨论、访谈活动,与网民开展交流互动,形成网上网下联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九)开展一次宣传短信征集评选活动。11月初至12月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拟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征集和投票活动(活动介绍、投票途径以及奖项设置等请登录互联网网页“或短地址:”了解),采取网络征集海选、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广泛征集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短信,并从中评选出一批优秀交通安全宣传短信,给予一定的奖励,届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踊跃参与,积极参与短信和网络投稿,同时发动本地群众参与网络投票互动,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发放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本地区“三超一疲劳”等典型事故案例制作成展板、挂图、警示片、宣传资料等,在城镇广场、农村集市、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客货运场站、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窗口单位及主要路口等场所摆放、悬挂、播放。宣传周期间要在各派出所、公安交警服务窗口等办公场所醒目地方悬挂1-2条“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口号,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是党和国家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结合本地实际,提前会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齐心协力,确保主题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二)借助媒体,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形成舆论关注氛围,要针对“三不”、“三无”、“三超一疲劳”中的典型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媒体关注热点,进行不间断曝光,对相关整治行动进行不间断报道,协调媒体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进行采集采访、调查;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从多个视角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进行报道,将“122”打造成贯穿全年的交通安全文化品牌,进一步引导公众强化“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理念。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强化传统宣传手段和方式的基础上,要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特色动作”、“自选动作”,通过各种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公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将宣传触角延伸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四)收集资料,及时上报。要做到活动前有安排、活动中有措施、活动后有经验。在活动过程中,注意资料的收集、留存。各地制定的“122”主题宣传周活动方案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并注意总结活动成效及经验,分别于12月2日、12月8日前17时前将“122”集中宣传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文字材料、相关图片以及媒体刊稿等情况报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3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根据临汾交通实际,确立临汾今年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抵制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即: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乘坐非法营运三轮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违法变道。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针对临汾普遍存在的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禁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重点

为了使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切实取得效果,围绕抵制"五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六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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