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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的调查与分析

  入室盗窃的调查与分析

盗窃案件多年以来一直位列刑事案件发案数之首,一般占刑事案件立案数的80%左右,入室盗窃案一般又占整个盗窃案件的六成以上。可以说,盗窃案件,尤其是入室盗窃案件频发是困扰当前治安管理秩序“第一位”的问题,至少从案件发生数量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根据笔者对某市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共18个月的刑事发案的资料分析,入室盗窃刑事案件有这样几个特征:

入室盗窃的调查与分析

一是从案件数量上看,入室盗窃数量大,案发频繁。一般盗窃占刑事案件的七成以上,18个月中有四个月在八成以上。最高月份占83.07%,最低月份也达73.32%。其中的入室盗窃案件占六成以上。18个月中,只有一个月在六成以下,最高月份72%,最低月份43%以上。

二是从打击处理的情况来看,破案率较低,打击不力,影响恶劣。盗窃案件侦破率一般只有 15-20%左右。

三是从对社会治安秩序的危害上看,危害性大。不仅侵犯公民、单位的财产权益,其中的入户盗窃还侵犯了公民住宅权,有的还转化为抢劫、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使群众的安全感降低,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机关、企业单位生产、工作秩序。

四是从案件多发地点来看,一般多为城乡结合部。其中,占发案首位的是在居民住宅区发生的入户盗窃,一般占五成以上;18个月中只有六个月在五成以下;最高月份也达到58%,最低月份也有40%;其次是发生在机关、企业的入室盗窃。

五是从案件多发时段来看,居民住宅区多集中发生在上午上班、上学期间;机关、企业单位多发生在凌晨时分。

六是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来看,大多是选择钻窗入户、或者撬门入室等,甚至是强行、暴力砸门、破窗入户、入室,气焰嚣张之极,似无顾忌地“白日闯”。

入室盗窃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

一是城乡结合部,人员流动性大,居民住宅小区治安防范管理不力,有些小区几乎是没有任 何管理措施的“天然作案”地点,每到上班、上学期间,人走楼空,机关、企业单位清晨时 分值班人员疲惫之时,犯罪分子往往能轻易得手,并且一般是连撬多户人家或多间办公室。 管理较好的小区一股案发少,且案发后易于侦破。机关、企业单位疏于防范,清晨时分值班人员大多入睡或疲惫,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二是由于侦破率较低,打击不力,犯罪“成本”不高,“收获”却颇为“丰盛”,作案“便 利”也是此类案件多发的原因之一。

三是由于警力不足,投放基层的警力有限,加之片区联防措施不到位,疏于防范,应当说是此案案件高发频发的主要原因。

四是社会变革时期,收入等利益分配差距过大,就业不够充分,社会闲散人员过多,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不力,以及对高消费的不切实追求,也是一些人作案频繁的原因之一。

应对之策

一是必须提高认识。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合法权益,及时惩处侵犯财产类犯罪 ,是公安、司法机关应尽之责,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障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的迫切要求。入室盗窃虽然侵害的是公民、单位的财产,但是由于案发频繁,案件数量多,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影响公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秩序,危及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此类案件发案多,但侦破率低,惩治不力,有损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必须改变只重视杀人、抢劫等恶性刑事案件的侦破,不注重一般盗窃案件的查办倾向,加大侦破力度,合理调配警力,提高侦破率,依法及时打击入室盗窃犯罪分子。

二是必须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治安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社区治安联防,加强并落实防范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实施住宅区的封闭、半封闭管理,同时,公安机关适当下放警力,充实基层警力,指导社区联防组织,参与联防活动,有效开展工作,尽可能消灭入室盗窃犯罪活动所具备的“优越作案”条件,从而有效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三是宏观上,政府要加强社会面的管理调控,着力解决分配中的不合理状况,缩小分配差距 ,推进公平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的形式。

四是基层政府要组织协调好公安与社区街道、机关、企业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城乡结合部的治安管理,组织居民小区治安联防,适当投入人力资金,发挥社会治安联防组织的重 要作用,督促社区、机关、企业单位落实好防盗措施,堵塞漏洞,不给犯罪分子有可趁之机 。

五是居民、机关、企业单位应当提高防范意识,加强防盗窃措施,尽可能不留大笔现金,减少犯罪“诱惑”。

六是加强废旧物品的市场管理,堵住销赃渠道。同时,加强监督,利用犯罪分子急于销赃的 心理,从市场上获取线索,以利突破入室盗窃案件,提高案件侦破率

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基本特点

(一)关于发案区域。入室盗窃案件主要集中在乡镇的村及其街道,县城主要发生在居民小区、商铺、城乡结合部及单位。发生在高档住宅及物业管理较为严格的、设施较为完善的大型住宅区的案件相对较少,如滨河湾小区。

(二)关于发案时间。从接到报案的时间和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清晨7至9时报案,夜晚则很少报案,因此案发大多在凌晨1至5时。另外在农村,逢集、庙会、农忙季节发生在农宅的盗窃案件则是发生在白天家中无人的时间段。

(三)关于作案手段。一是采用撬棍、螺丝刀等撬压工具强行破坏门锁入室盗窃。发生在偏远乡村及办公场所的盗窃案主要采用这种手法。二是用特殊工具扭锁芯开门或用软物塞锁芯开门行窃。因作案工具小巧易带,难以被人觉察,开门动作无声响、省力省时,如同钥匙开门,极易得手。三是作案人多为惯犯,结伙作案。作案人作案时往往衣冠楚楚,团伙成员望风、破门开锁、入室行窃分工明确,且多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联络,作案得手后迅速乘坐交通工具逃离现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四是入室盗窃案件很容易转化成抢劫案件,对事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作案人入室后,往往先进入厨房取菜刀,一旦遇到有人回家,便持刀相威胁,对事主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危害,有的转化成抢劫杀人。

(四)关于作案人数。作案人多为有劣迹、前科人员,多数案件系2人以上结伙作案,以便互相支持、协助,便于逃窜。从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数犯罪嫌疑人为成年男性,身体素质好且具备丰富违法犯罪经验的人员。

(五)选择作案对象。作案人入室后,首要选择现金、金银首饰、贵重手表、手机等价值高、易携带、易销赃的物品。在乡村发生的盗窃案有还拌有盗窃一些生活用品。

二、入室盗窃案件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入室盗窃案件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犯罪外部原因。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量增加是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从犯罪发展规律来看,随着我县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业日益繁荣发达,群众日渐富裕,社会财富大量集中城区,给犯罪分了提供进行违法犯罪的经济重要条件。

(二)犯罪主体原因。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致富型。绝大多数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实施盗窃犯罪并非因生活所迫,而是为了追求迅速致富,但是通过正常途径很难实现,于是选择盗窃等侵财犯罪作为脱贫“捷径”。二是谋生型。有一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人,其原始动因是因为进城后,因无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就业机会,为了生存,不惜冒险去

从事盗窃等侵财犯罪。三是顺手牵羊型。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能有职业,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机会,偶尔实施入室盗窃。四是以偷盗为生,好逸务劳的惯犯。

(三)社会防控原因。社会防控手段整体滞后,入室盗窃犯罪破案率低,认定难,处罚轻,打击不力。实施犯罪风险低,“利润高”,是造成当前入室盗窃犯罪高发态势居高不下的最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便利的交通重要任务为犯罪分子提供多发的地利条件。我县位于信阳市中部,312国道与107国道交汇,京九铁路与西宁铁路交汇,大广高速与沪陕高速从境内横穿,省道、县道、乡村道路发达,交通方便迅捷。这些经济建设的成果,在促进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极大方便。二是社区管理滞后于犯罪手段。小区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建筑设施落后、老化是案件多发的客观条件 。我县的许多居民小区,存在着明显的设计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四通八达,出入口无控制设施,人员随意进出,小区在设计上未能从安全防范角度认真考虑,以致防范明显滞后,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另外社区管理也存在是社区管理处责任心不强,极少研究社区治安居家安全运作的问题,保安队伍年龄偏大,素质不高,更谈来是有盘查技能和缉捕技术。社区治安管理职责不清,只管物业,不管治安的情况普通存在,难以发挥整体效益。公安机关对社区治安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不力。小区居民很难见社区民警对社区物业单位开展治安业务指导。三是粗心大意、疏于防范是案件多发的内在原因。通过对发生的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和询问受害人发现,多数案件的

发生,主要原因还是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手段薄弱、防范措施不落实。在对许多受害单位和受害人进行调查询问中发现,许多人根本就没有加强防范的思想,粗枝大叶、粗心大意,防范意识薄弱。如一些居民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一些商家把大笔货款放在柜台内,不上锁。同时,还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好,对少部分财物损失满不在乎,也在一定程度上疏于防范。新时

代城市居民之间感情淡漠、关系疏远造成邻里防范,相互照应、提醒不足。由于城市居民数量大,生活方式不同,彼此往来少,缺乏感情,造成邻里之间的初级社会关系日趋淡化,邻里守望、互助等传统防范已不奏效。如有的居民发现对面邻居家被盗,既不报案、也不阻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防力量严重不足,流于形式,没有专门的防范力量,仅有几名守门老人分散在若干内小区内,后半夜多数在闭门睡觉,无人巡逻、守护,致使违法犯罪分子大摇大摆自由进出、案件屡发。侦查措施滞后于法制建设。四是技术防范十分匮乏,推广应用程度不够。目前,我县城区技防设施应用只有城关的监控系统,较好的小区是滨河湾小区建成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其次是部分商店与110进行了联网,而其他单位、小区、商场,大多没有采用技防设施。

(四)案件的外在因素。 从古至今,盗窃案件的侦破历来是难度很大的警务工作。近年来尤其是去年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我县公安机关为打击盗窃犯罪,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也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冷静、理性、客观、认真地分析公安机关现有的工作方式、模式和运转机制,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值得改进、加强的地方。 一是公安机关运转机制不适应犯罪预防和打击犯罪的需要,猫鼠不同步的问题比较突出。现有的工作机制仍然是八小时工作制,八小时外仅有少量值班民警应付运转。而在深夜盗窃案件多发的时段,却不能保证足够的警力从事巡逻防范、打击现行等工作。在案件发生后,也没有足够的警力在第一时间迅速开展相关案侦工作,而是由值班民警出现场后,第二天再移交刑警大队,有时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时间。二是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的工作没有充分

开展。面对案件高发的势头,由于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精力不够以及警务理念、责任心等诸多因素,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上显得明显不够。现在破获的案件,多数是“捡死耗子”靠群众扭送现行,少有通过串并案、打现行破获的。三是控制销赃、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特情耳目等刑侦基础工作不扎实,服务现实斗争的作用发挥不够。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提到基础工作,往往强调的是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而对刑侦基础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够扎实,一些基础工作流于形式,个别单位甚至为应付检查搞花架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服务侦查破案的作用。从侦破盗窃案件的经验来看,发挥控制销赃、情报资料、特情耳目等刑侦基础工作的作用尤为重要。四是基层公安机关刑侦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刑事技术手段落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侦工作。作为打击犯罪主打力量的基层公安分县局和派出所,没有技术侦查的手段和权限,很多能应用技侦手段侦破的一般性盗窃案件,因案件本身性质和影响程度又不能争取技侦部门使用技术手段,而大多靠传统的方法进行侦破,以致入室盗窃案的破案率较低。五是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力度不够。从“大走访”活动的效果上看,我们依靠群众确实破了一些案件,降低了发案率,体现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但是不容否认的是我们的民警在深入辖区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的工作不扎实,发动群众不够,安全防范宣传不够,推广防范措施、提高辖区单位、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水平不够,在案件发生后,协助开展摸底排查、收集案件线索方面作用发挥不够好。这些都值得我们一线民警深思。

入室盗窃案件的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以防为先。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打击的'思想,多措并举,狠抓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切实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水平。二是坚定不移地走群防群治之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当前,要重点狠抓群防组织建设,健全单位、社区、街面“三张网”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自防作用。三是积极推广、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特别是要以“平安杯”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广技术防范;以城市店铺为主的110联网报警体系建设、居民小区社会化防控监控系统建设,主街道及重要路口的红外监控系统建设,强力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向产业化发展,确实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二)坚持以巡为要。发挥基层派出所辖区情况熟的优势,形成以派出所社区民警、巡警队为主的有效巡防机制。责任区刑警中队要和辖区派出所紧密结合,在有效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基础上,要建立社区民警、管段民警责任制,充分发挥派出所社区民警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在两个重点时段内,在重点区域加大便衣的巡防和蹲坑守候,尤其是在第二时段内,重点应盘查街面小巷内2人以上可疑人员,对携带断线钳、手电、改锥、千斤顶等工具或者是人力三轮车的人员应立即带回审查,指纹、足迹要及时进行比对,从中带破一批案件。

(三)坚持以打为路。加强现场勘查及刑事特情建设。各级刑侦部门每当接到此类报案,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提取现场指纹、足迹,进行并案分析,为日常盘查可疑人员比对指纹、足迹提供资料。全面加强刑事案件尤其是入室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力争使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率达到理想的程度。要提高入室盗窃案件的痕迹提取率,充分发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远程工作站作用,提高刑事技术作用率。加强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为串并案件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刑事特情工作,物色可靠特情,为加大入室盗窃案件侦破力度提供有效帮助。同时,应加强对旧货业、二手机市场、打金业、典当业、摩托车行修理业、旅馆业的监督,从中物色特情耳目,控制销赃途径,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及时予以打击。

(四)坚持以查为重。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的辑查工作。在城区和城郊结合部范围内驾驶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往往是街头抢夺或入室盗窃案件的嫌疑人。为此,各级交

警部门应积极与各派出所配合,展开辑查工作,对驾驶和乘坐无牌无照或牌证模糊不清的人员,要全面进行审查,同时,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以获取赃物罪证。

(五)坚持以治为本。积极建言献策,在城市规划、小区建设等方面充分提出犯罪预防和安全防范建议要结合建设步伐,公安机关要主动、超前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和建筑设计等部门联系协调,从犯罪预防的角度,积极提出安全防范建议、意见、要求,敦促政府和这些部门多从安全角度综合考虑,进行城市规划、小区建设和房屋设计,以优化环境,减少犯罪机会。

二、打防措施五步法

一是“防”。首先,加强宣传发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社区民警经常深入居民区,在警务公开栏定期发布警方提示,分析发案特点,提出防范措施。其次,加强人防、技防、设施防。落实封闭小区的专职保安队伍建设,加强小区内部巡逻防控。在开放小区和农村地区,发动、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巡逻防范工作,实行群防群治。在有条件的小区建立监控中心,安装报警装置、防爬刺等防范装置,提高安全防范水平,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二是“巡”。组织专门人员加强巡逻伏击,尤其在夜间要加强路面巡逻力量,对过往的疑人疑车加强检查,从中发现线索。对重点地区采取昼夜24小时定点守候,堵截入室盗窃犯罪分子出逃的路线,震慑犯罪分子。

三是“查”。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重点关注来自流窜犯罪高危地区人员在本地的活动情况,从中发现昼伏夜出、收入不明的可疑人员。对旅店业管理常抓不懈,对入住的人逐人登记、及时上传,不给入室盗窃犯罪分子以藏身之地。突然连续发生多起同一手段入室盗窃案件时,要立即对辖区的住宿人员开展清查,从中发现线索,抓获犯罪分子。

四是“串”。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安网络资源和案件系统开展串并比对。对现行案件,将现场获取的各种案件信息在已备的信息库内查询比对,快速发现线索,发现嫌疑人。同时,根据案件发生时段、作案手段、袭击目标等案件特点进行分析,开展并案侦查,丰富破案线索、拓宽破案渠道,力争达到“抓一个、破一串”的效果。

五是“挖”。加大狱内侦察工作力度,积极拓展看守监管场所职能,不断健全和完善深挖犯罪工作机制,提高破案绝对数。

标签:入室 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