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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集合15篇

保证书2.39W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是保证者提出保证时使用的专用书信信或文字材料。那么什么样的保证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住宅质量保证书集合15篇

住宅质量保证书1

综合验收合格证书编号:穗建开验字第______ 号 填发日期:

发展商电话地址邮编商品房项目名称工作质量等级竣工验收时间交付使用时间年 月 日质量保修受理部门联系电话答复时限个工作日保修项目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地基和主体结构合理年限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屋面防水3年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总是而导致天面渗水、滴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墙面、厨房的卫生间地面、管道渗漏1年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漏水。地下室渗漏及管道开裂、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墙面、顶棚抹灰层 脱落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墙、顶棚抹灰层脱落,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补。地面饰面空鼓、开裂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地面饰面开裂,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补。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卫生洁具1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卫生洁具开裂,漏水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灯具、电器及开关6个月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随楼附送的灯具(不含光源)、电器及开关失灵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但业主自行改动后不属保修范围。防盗及对讲系统1年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防盗及对讲系统失灵的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管道堵塞2个月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管道堵塞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疏通。

注:保修期是以收楼通知书上注明的收楼日作起始时间。凡业主接收所购买的商品房时,均应与物业公司签定交付验收手续,各业主对住宅内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收楼后,业主自行装修的,由于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管道堵塞等,发展商一律不负保修责任,由业主自行维修;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2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

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3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地下室、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_________

投诉部门:_________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办公地点:___________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住宅质量保证书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发公司,对我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楼工程,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等级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门窗为1年。

(七)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

(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水嘴1年。

(九)灯具、开关、插座1年。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七天内进行保修。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应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住宅质量保证书每户(套)一份。

公司或物业维修负责人,维修电话

建设(开发)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4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xx路xx弄xx号xx室、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xx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xx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5

近日从天津市建委了解到新《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开发企业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正在使用的保证书关于购房人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条款,没有明确答复时间,修改后即将实施的保证书明确规定,接信、接待来访3日内,开发商必须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新保证书明确规定,自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免费保修8个项目,具体包括: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两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两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1年。

6、管道堵塞保修两个月。

7、卫生洁具保修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

住宅质量保证书6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市(县) 区(镇) 路(街) 号 小区 幢 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维修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共有建筑面积分摊 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住宅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三、本住宅于 年 月 日经竣工验收核验,质量等级为 。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住宅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基础、结构主体和设备的白蚁预防包治,为本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15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或大面积起砂、墙面和顶棚抹灰脱落,为 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年;

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年;

7、卫生洁具 年;

8、灯具、电器开关 月。

上述第3-8项保修期限按本保证书第五条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自本住宅交付住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以延长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

五、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条款: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三)《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墙面、顶棚抹灰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二个月;

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卫生洁具1年;

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本公司向住户交付本住宅时,已办理交房验收手续,并由住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住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住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七、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八、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诺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对住宅质量仍有争议的,可向本住宅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申请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物业管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住宅质量保证书7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电话等。

一、 保维修范围:

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

1. 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

2. 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

3. 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

4. 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将实行免费服务。

5. 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有偿服务。

二、 保、维修时限:

1. 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内环线内)到达现场。

2. 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进入维修阶段。

3. 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有偿服务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

三、 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

1. 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

2. 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

3. 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

4. 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

5. 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

6. 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

7. 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

8. 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

9. 漆面因外力受损。

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

11.对上述不属于保养范围的事项,本企业实行有偿优质维修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并出示维修收费标准。

四、 消费者注意事项;

1. 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

2. 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

3. 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

4. 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

5. 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

住宅质量保证书8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商品住宅销售后的服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区路里幢门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本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按规定进行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xx年x月x日。

二、本住宅执行《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DB29-1-xx) □(DB29-1-xx)

三、本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批准日期为xx年x月x日,批准部门为:,证号为。

四、本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五、本住宅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六、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6、管道堵塞,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7、卫生洁具,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9、外墙保温抹灰层开裂、脱落,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10、中空玻璃密封失效,保修期至xx年x月x日;

11、关于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

七、本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咳嗽斐伤鹗У模?酒笠狄婪ǔ械E獬ピ鹑巍?

八、本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九、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一、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二、本保证书作为住宅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发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部门及联系方式:

住宅质量保证书9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强化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维护住房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省建委核发开发资质证 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包括别墅、高档公寓等高档住宅、普通商品 住宅、微利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房等。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销售(含预售)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 提供《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 担质量责任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和承诺,承担保 修责任。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定的工程质量等级;

二、住宅结构按设计寿命终身保证使用;

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保修内容与期限:

1、屋面防水工程不短于3年;

2、土建工程不短于1年,具体包括: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3、卫生洁具,不短于1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不短于6个月;

5、管道堵塞,不短于2个月;

6、供冷、供热系统和设备为1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7、其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四、开发企业将商品住宅交付用户和使用的具体时间;

五、用户报修的单位以及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六、因质量原因退房的条件;

七、因质量保修引起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七条 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住宅,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应当接受 用户对其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一周的时间由用 户验收。在验收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设备、设施运行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

第九条 《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 件)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闭路电视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十条 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商品住宅 使用说明书》中。

第十一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 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套、幢 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 期限不应低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 、保养和维护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 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 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经省级以上有资格的鉴定、检测部门的鉴定,住宅结构质量不 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应予以退房。

第十六条 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住宅质量保证书10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XX市xxx区 小区 栋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 20 年 月 日通过了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XX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当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表:

号序维修项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公司承诺的保修期问题处理期限1屋面防水5年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渗漏5年3墙面、顶棚抹灰脱落2年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5管道堵塞6个月6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供冷期7卫生洁具2年8电器管线2年

为了树立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意识,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安全保证书。顶岗实习期间(从学校出发到返校),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应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参加实践者应当先征求家长同意,应于实习前将家长同意实习的意见书交至系部。

2、严格遵守实践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团结协作意识和纪律观念。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地点(单位或宿舍)或中途停止实习,如遇到特殊情况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能离开。

4、珍惜学院荣誉及自身健康安全,不做任何影响生产安全和生命安全的事情。从事实习安排以外的活动时必须有为自己负责的态度。

5、随时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物安全,若出现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指导教师或班主任老师报告。

6、严格按实习单位规定进行见习和操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水等,不去游泳池、江、河、湖、海等地游泳或洗澡。

7、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不做违法乱纪行为,不参加传销等非法活动。

8、不参与损害学院和实践单位名誉的任何活动。

9、参加实习前应自觉签订此安全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11

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20××年××月××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6、管道堵塞,为2个月;

7、卫生洁具,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12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13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xx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xxx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xxx;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xxx;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xxxxx;预售许可证号为:xxxx。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六、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七、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保证人:

  日期:

住宅质量保证书14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近来新楼入住时,很多住户都拿到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去年9月刚开始实施的新的住宅质量保证制度所要求的。现在购买现房和入住前,不仅要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具备,而且应该要求开发商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

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

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购房人应该仔细检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列明了以上项目,这些都是与今后生活息息相关的大问题,切不可粗心大意。

住宅质量保证书15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县)路号小区栋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年月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装修房墙面天花板已刮耐水腻子或拉毛处理,地面为地采暖保护层。灯具、开关插座、弱电插板等都已安装到位。如需调整必须征得物业管理中心的认可,并做好调整前的现场确认工作方可进行施工。一切未经物业管理中心认可的对现有装修调整,而对装修成品造成的破坏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如对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9521号令《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

1、屋面防水:5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房渗漏:3年

3、墙面、顶棚抹灰脱落:2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2年

6、管道堵塞:6个月

7、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期、供冷期

8、已生洁具:2年

9、电器管线:2年

10、给、排水管道安装:2年

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正常合理使用寿命内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及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监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标签:保证书 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