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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书(精选15篇)

法律不断完善的社会中,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产保全申请书(精选15篇)

财产保全申请书1

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市x区x镇x号。

被申请人:王xx,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市x区x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x市x区xx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x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2

担保人:xxx

被担保人:xxxx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与xxxxxxx有限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xxxxxxx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的财产。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xxxxxxx有限公司本担保书中注明的财产,担保人愿提供xxxxxx作为担保财产,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xxxxxxx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xxxx中级人民法院

担保人:xx

二O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3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财产保全措施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2、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3、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财产保全裁定的;

4、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贵院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押申请人_______________(财产);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申请人愿意提供与保全财产等价值的货币作为担保,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4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公司财产保全申请书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申请(立案号为:京%%民初字第038%%号),现被申请人可能转移资产,恳请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资金¥¥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附件5:@@@银行定期存款单)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 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5

申请人:XXX

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

被申请人:XXXXX

注册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申请事项:XXXXXX

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包括冻结其银行账户中与争议金额等值的资产,或冻结被申请人其它等值财产。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货款纠纷,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进行保全,贵院于出具了XXXXXX号民事裁定书,并于XXXX年X月X日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了保全,保全期限截止XXXX年XX月X日。鉴于保全期限即将届满,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继续对被申请财产进行保全。

望贵院予以核准。

申请人:X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6

申请人:xxx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30号院2号楼1单元7层14号,法定代表人:黎关青,电话:18537195889。

被申请人: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法定代表人:余羲军,电话:13083660508。

被申请人: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杨书岭,电话:13027727370,13837101158。

被申请人:余西根,男,汉族,1968年2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413024196802166019,电话:13183001306。

申请事项: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1401106264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xx年12月23日向贵院提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1401106264的房屋(截止20xx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1366550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

余西根所有的权证号为1401106264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2号24号楼2单元6层602室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

李翠芳(身份证号:410482196909071020)所有的.房权证号为1001037432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1单元22层146号的房屋;

此致

xxx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7

申请人:临沂市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董事长。

被申请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裁定续延(20____)临兰商保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申请理由:

申请人是(20____)临兰商初字第____号案的原告暨(20____)临商终字第____号案的被上诉人。我单位于20____年12月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于20____年1月依法作出(20____)临兰商保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财产一宗,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封,望准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8

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63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9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安徽_____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某市定远路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将该案移送至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刘_________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__】第某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__年4月底刘_________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__年5月初刘__________与滁州___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_____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________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__________一直在安徽_____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_________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某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0

申请人: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镇x号。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

立即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的其他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已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争议向贵院提起诉讼。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房产(位于某市某区某某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x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1

申请人__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__省__市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杨__,总经理。

被申请人_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__省__市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马__,总经理。

申请事项: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___万元银行账户存款或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事实和理由:

20__年5月3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订《__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申请人承包被申请人的__工程,合同就承包价格、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在20__年7月5日完工,20__年10月5日,经双方结算,工程款___万元,扣除已支付的工程款,尚欠工程款___万元至今未给付。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为使将来判决得以顺利执行,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裁定。

此致

__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财产保全申请书12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xxxxxxxxx之xxxxx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如被担保人申请之财产保全有误,担保人愿赔偿被告因财产保全所受之全部损失。

此致

xxxxxxx法院

  担保人(盖章):

  20xx年月日

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财产保全申请书13

申请人:xxxxxx,女,白族,19xxxx年07月16日生,住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手机: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男,白族,19xxxx年12月07日生,xxxxx人,住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xxx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xxxxxxxxxxxxxx,存款xxxxx,xxxxxxxxxx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xxxxx分行开户,存款xxxxx,卡号xxxxxxxxxxx,账号xxxxxxxxxxx;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_,姓别_____,汉族,19_____年7月3日生,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女,白族,19____年07月16日生,住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白族,19____年12月07日生,_____人,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_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___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______________,存款_____,__________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_____分行开户,存款_____,卡号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11

担保人:(若为公民则列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列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担保人:(同上)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如下:

此致

  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若为公民则签、印;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盖章)

  __年_月_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15

申请人:经济开发区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周,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陈,男,汉族,x年2月17日出生,住xx市xx区淮城镇竹巷街64号。

被申请人:刘,男,汉族,x年7月12日出生,住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162号。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解除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x万元存款的冻结;

事实和理由:

贵院立案受理的陈(原告)诉刘(被告)、经济开发建筑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2月30日作出了(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x万元存款,现申请人对陈申请财产保全以及贵院作出的冻结裁定提出异议。

一、申请人与陈无任何经济往来或纠纷,陈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存款

从陈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曾经和陈签订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有其他的经济往来,申请人以第三人的身份作为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因此陈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

二、陈和刘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根据该规定,个人合伙首要条件是合伙人之间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本案中,陈除了提供的一份《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该协议的真实性且不论)中有其签字外,陈和刘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因此陈和刘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另外,陈和刘之间是不是合伙关系,申请人不清楚,也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申请人加入该诉讼对查明案件事实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故本案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申请人与刘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工程款

根据申请人与刘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第六条规定,工程款的支付需要以审计为前提,同时需要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将工程款支付到位,申请人方可向刘支付工程款。目前黄元小区三期工程和南方花园小区五期工程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尚未审计结束,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人与刘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工程款。

四、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

陈主张确认和刘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属于合伙纠纷,主张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实际上无权主张)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陈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法律明确禁止,贵院应该驳回陈诉讼请求。

五、陈如果不立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将导致申请人无法参加投标,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陈将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陈请求贵院冻结的x万元是申请人将用于奔驰4s店项目工程投标的保证金,现因为陈错误申请冻结该款项,将导致申请人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申请人正常参加投标,陈应该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陈申请冻结申请人的账户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复议,请求贵院支持申请人请求。

此致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经济开发区建筑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