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谷

位置:首页 > 校园范文 > 读后感

【必备】读后感的作文7篇

读后感3.17W

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读后感的作文7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夜深了,我就这样轻轻的听着《我在未来等你》,岁月似乎一下定格在了那些年少的时光。

这是我在家待的最后一天,明天一早我就又要踏上新的旅程,去追逐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结果的梦想,只是当下这一刻有些难过,好像长大和年纪没有关系,就如同我如今离家和第一次一样,还是难过,还是忍不住会想变成那个在家陪伴爸妈的孩子。

长大真的是一件让人无助的事情,翻看了几页小时候的日记本,看着那些幼稚的语句,笑着笑着就哭了,多少春去秋来,日记本里写的长大和如今一点也不同,那个时候以为变成了大人就不用担心考试,不用害怕分别,可以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可是呢?如今我还是害怕考试,还是会经历分别,还是没有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

就这个小小书桌承载了太多的记忆,那个时候晚自习回来以后,会一个人坐在这个写字台上写作业,也偶尔会走神的想未来的自己会在哪里,什么时候可以摆脱这样日复一日的生活,可以变成和隔壁哥哥姐姐那样,自己赚钱自己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的酷酷的人,如今我长成了期待很久的大人,可是我一点也不觉得酷。有的时候想着想着也会趴在桌上睡着,被妈妈“赶紧上床睡觉,不要着凉了”的声音惊醒。那些日子就像在昨天,那时候的夜也和现在一样的安静。我想会不会现在的一切都是梦,我梦到了很多年长大后回来的景象了?

我痴痴的坐在那里,等着妈妈把我叫醒,让我赶紧去休息。可是很久很久,妈妈也没有来叫醒我,那一刻我多么想变成周公梦到的那一只蝴蝶。

有的时候自己确实也很自私,每当去到一个地方,我都会被祖国的大好山河给吸引,我就会想,世界这么大,外面这么美,我还没有看过这想,世界些精彩,我就回老家找一个份安稳工作然后结婚生子,我真的甘心么,心里总有一个很强烈的声音告诉自己,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也许有一天我会过上这样的生活,但是当下我真的不想这样。

我在想人生意义到底是什么,可能不必纠结什么是人生意义,活着本身就是意义所在,抽象的词又何必强求具象的答案了,只要当下,有人爱,你也能爱人,这就是意义了,是啊,我们总是想在某个东西上寻求意义,有的时候我们寻求一生也未必能找到答案。

漫漫长路,我们慢慢行,只是当下想到那些年的以前从不觉得年轻是一件值得己真的很感动、炫耀得事情,后来发现原来十年八年弹指一挥间。

夜深了,睡吧,愿所有的一切在黎明到来后,都依旧有希望。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幽静的大海里,各式各样的珊瑚纵横交错,身子轻快的鱼儿欢快地翩翩起舞,珊瑚树的枝杈上这慢白光闪闪的星状小花,在不同的角落里,生长着不同的海绵。多么神秘的大海,多么令人向往的大海,像一座巨大的无形的宝库,等待着人们去发现。我带着兴趣打开了这本书。

书是终生的伴侣,智慧的启迪,宁静的知己,黑暗中的晨曦,一本好书,就是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阅读这本书,就好像跟随着作者一起漫游海底。尼摩船长的人世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美丽的珊瑚王国和神秘的宝藏令我向往,波罗尔岛的奇遇和阿拉伯海底隧道又使我迷惑不解,这本书让我身临其境。

这次的奇妙之旅使我见证到了亲情和友情,险恶中也并不缺乏爱。

后来了解到,尼摩船长因自己的祖国被奴役,她的父母妻子牺牲,为了给祖国和人名报仇,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尼摩船长始终怀着一颗热情的爱国心,他近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了祖国,为了人民。

作为中国人,作为中学生,我肩负的使命更是不可推辞,我要以尼摩船长为榜样,同尼摩船长一样拥有一颗爱国之心。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爱国和感恩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最后的藏羚群》的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七个关于不同动物的生存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在从不同的角度讲述动物们的神奇与灵性,每一个故事都激发着我们保护动物的欲望。

在这本书中,我深深体会到了自然界的生存法则,那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自然界中,最正确但也是最残酷的规律莫过于弱肉强食了。那只小藏羚,由于没能及时站起来,被黑狼吃掉了,连残骸也被带走了,因为黑狼也要喂养自己的小狼。不要说黑狼太残忍,结束了那样可爱的一个小生命。自然界就是这样残酷而且真实。只有生命的强者才能生存,而弱者则因为各种原因而死亡。

小羚羊可里刚刚来到世界上,在还来不及懂得“站起来,生存;站不起来,死去。”这个道理时,可里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了,完成了生存的第一步。在迁徙过程中,它看见了自已的同伴一个个被凶猛又冰冷的河水淹没;在快要到达雪山时,更悲惨地发现无数同伴倒在了人类的枪口之下。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藏羚羊的可怜和那些滥杀滥捕的猎人的可恶。在社会上生活,凡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难题,危险,如果你征服不了它,那它便征服你了。生死只在一瞬间,希望每个人能珍惜自己的生命,并用顽强的毅力去捍卫生命。同时也要尊重别人的生命,爱护动物就是爱护人类,不要因一时的贪欲而践踏其它生物的美好生命,珍惜自然,和谐共处!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我不是很胖,但我有35公斤的希望。”这句话是35公斤的希望这本书中主人公多多说的一句话,使我感悟最深。

多多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幼儿园的时光了,医生对多多影响最大的老师就是幼儿园的老师——玛丽老师了。玛丽老师在多多的毕业评价册上写道:“他有仙女般的手指,漏斗般的脑袋,他一定可以教育成才。”

到了小学一年级,多多还是很快乐,继续做自己的手工。二年级还是一样,快乐。但是到了三年级,多多的噩梦生活开始了:来了一个恶老师——贝鲁夫人。来了一个体育课,使他讨厌上学。一次体育课,他穿着杰西卡的运动衣和运动鞋,可是,杰西卡的衣服和鞋简直就是绿巨人的,太招惹人笑了。因此,贝鲁夫人就大骂了多多。

多多四年级和五年级都生活在体育课的阴影内,一直到中学多多还是讨厌学校。直到有一天,多多的老莱昂一病不起了,医院不让看老莱昂,多多励志要好好学习把自己的老莱昂救回来,所以他先给格朗尚中学写了一封信。多多终于开始学习了。

通过《35公斤的希望》我明白了:做人不仅要孝顺,还要有战胜困难的信心以及迎刃而上的决心,终加耐心就会有一番成果。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一位位普普通通的女孩,成长到大人,然后生下我们这个人他不图回报,她只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的成长,他就是妈妈,每一位平凡的妈妈,都是一位伟大的人,无论漂不漂亮,还是高不高,他既然把你生下来了,就会对你负责。

《我的妈妈是精灵》里的妈妈就很爱她的女儿,可就一瓶酒,就要让他们母女分离!

陈淼淼的爸爸是一名普通的外科医生,而她妈妈却是一位精灵,精灵是不可以喝酒的。妈妈知道,可是淼淼不知道呀,喝了酒以后的精灵妈妈恢复了原来的状态,全身都变成蓝色。不过,在这之前,陈淼淼一家还是幸福和谐的。

那天,晚饭妈妈要喝的可乐,和爸爸要喝的黄酒混掉了,哎,结果,妈妈恢复了原形,淼淼被吓到了。她知道在白蛇传里,白素贞喝了黄酒以后,就恢复了蛇样。看着蓝色的、轻飘飘的妈妈淼淼很怕,怕这样的妈妈。爸爸把妈妈放到床上,便出来安慰我了,爸爸说:“妈妈她不是真正的人。”我说:“爸爸,我好怕。”爸爸说:“你看妈妈他有没有伤害你过,所以你不用怕的。而且爸爸也在,爸爸会保护你的。”其实说这话的爸爸心里也怕,只是装的不怕要我也不怕。

妈妈好的很快,第二天,妈妈知道我被他昨晚的样子吓到了,于是,他说他不会伤害人而是怕人的。妈妈的一番话,使我渐渐地不那么害怕了。妈妈还和我说了许多有关精灵的事,妈妈带着我飞,陪着我玩,我真的不怕他了,还比以前更爱她了。

感情是世界上最黏的胶水,妈妈告诉我,当她还是精灵的时候,爸爸每天下班都要经过妈妈所在的那棵大树,爸爸往上看的时候妈妈的心里就流出了黏黏的胶水,这就让妈妈变成了人的模样,和爸爸结了婚。

那天,爸爸站在屋门口,他要和妈妈离婚。原来,他们在我出生那年就有一个协议,到了我真的妈妈真相的那一刻,他们就离婚。因为学业,爸爸暂时不提离婚,考试后爸爸还是要离婚。这就让我有了一个坏念头,就是学坏。我们打算晚上不回家,可就是找不到容身之地。我们找到一家豆浆店,可是终究还是被送回了家。

爸爸的决定,谁都无法阻止,妈妈还是要走,不过她在走之前,还最后带我和李雨辰飞了一次。可是妈妈,我亲爱的妈妈还是回到了他的精灵故乡了!

妈妈他会永远爱你,牵挂你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就是生命,在生命中最梦幻的就是那段时光——童年。我们上了初中以后,就会觉得小学是幼稚的。然后就会把自己打扮的很成熟,认为自己长成大人了。

今天我就深深的体会到了,在12岁这个梦幻的年龄的闪亮……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和我一样的12岁女生,她因为早读了一年书所以已经上初一了。她比班上的同学都小一二岁,学习也是十分吃力。不像我。比大家都大几个月,甚至是一年,所以学习一点也不吃力。喜欢粉可爱的她,在班上几乎没有朋友。因此,她成了一个独来独往的人。她受了班上的女同学的“启发”,她怀疑她爱上了老师,这就是爱情,她也长大了。因为这个,她不理同学的妒忌、传的“绯闻”和自己心里的困扰。一次次受到老师的关心、重视的高兴。在不经意中听见的一个对话,让她明白了:爱还有许多种让人感到温暖方式……使她知道了,喜欢可爱不是错,做一个自己喜爱的自己没有错!!!

在现在,也有许多大哥哥大姐姐就是这样的。觉得自己需要的是成熟的一面,而不是小时候的天真、可爱。我们是在成长,但是不是靠成熟的表面来成长,而是在一次次失败中成长。

其实在现实中,还是有像书中那样的学生。他们拥有一颗纯洁的心,一个个天真的幻想。那不是幼稚,而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经过的闪亮的一场梦……

标签: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