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谷

位置:首页 > 校园范文 > 读后感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集合六篇

读后感2.74W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集合六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读研时组织行为学导师的一句话让我铭记至今:行为形成习惯,习惯影响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情,如果想要成功,就必须认真勤奋对待。《自动自发》这本书更是深入浅出地描述了如何用正确的工作心态面对、处理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并把这种优良习惯提升为一种高尚工作品质的方法。读完这本书,再回顾这些年来的工作经历,感受更加深刻。

一、正确的勤奋

首先要弄清楚为什么勤奋工作。正如书中所言,只有做到以工作为乐,坚韧不拔、满腔热忱地投入到工作中,才能形成长久不衰的动力源泉;其次勤奋不仅是把归属个人的工作做到满分,只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永远不算是一句褒义词,无论是与同事间的工作协作,还是给予客户的服务,只有做的更多才能有更多的收获。

二、敬业并忠诚

对公司敬业、对老板忠诚。公司是提升自身价值、获得个人提升的平台,而领导不仅是上级,更是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和朋友,只有团结在统一的领导下,事业的风帆才能一路向前。敬业表面上看起来有益于公司和老板,但最终受益者却是自己。读后感·在实际工作中,只有站在领导的角度去思考工作、考虑问题,才能真正明白公司的`每项决策,才能全心全力去执行并完成。

用心去感受生活、去工作,工作生活才会更加精彩,不仅是每个企业和领导,相信每一个人都会欣赏一个充满正能量、富有热情、努力拼搏的人。中国平安是一个在金融业不断创新、活力充沛、不断前进的行业标杆,而现在作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一员,更应去积极改变和提升自身价值,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对待工作:勤奋

对待公司:敬业

对待老板:忠诚

对待自己:自信

如何提升工作效率,更为自信地完成工作?翻开《自动自发》这本书,将给你答案。好书推荐,与你共享。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这本书是意大利亚米契斯写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一个11岁的少年。他为了自己祖国的尊严,抛弃了那三个旅客给他的金币。并怒气冲冲地对那三个旅客说他们侮辱了他的祖国,他一分钱也不要。为了自己祖国的尊严而放弃了自己的利益,这一点很然我肃然起敬。

书中还有一个文章叫弟弟的女老师,我非常尊敬文中的女老师,她代替这些孩子的母亲替他们做自己不能够做的事情。尽管老师非常辛苦,但还有一些家长常常为自己的孩子发出责备。我想让这些母亲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老师,你到底会不会照顾得这么无微不至呢?你会不会把孩子们当自己的孩子看待?你会不会进到一个老师的.职责呢?如果不能够就不要再个老师添麻烦了。

这本书为我们介绍了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如那个爱国的少年,卡隆帮助弱者等等等等。还为我们介绍了数不胜数的的各种爱,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找来看看。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这学期,我们学校举行了“书香伴我行”的读书活动,要求我们每周读一本好书,我们每天沉浸在书海里,享受着读书带来的快乐。在这些书籍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它是著名儿童文学家曹文轩写的一系列纯美小说中的一本。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发生在美丽的'油麻地的几个孩子成长的故事。书中有活泼可爱的桑桑、文静美丽的纸月、绝顶 “小秃子”秃鹤……

其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校长的儿子,喜欢看书,更有一颗善良的心。班上刚转来的纸月因为在上学的路上经常有人欺负而迟到,桑桑为了弄清原委,特地跑到纸月家看个究竟,并狠狠的教训了那几个欺负纸月的坏小子,让纸月不再迟到。从桑桑身上我看到了正直、善良的品质。我也要像桑桑那样做一名心地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书中的其他人物也各具特点在他们身上也发生了许多值得回味的故事,我建议你们也读一读这本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在暑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生命流泪的样子》,我被感动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读六年级的小女孩盛欣怡。她原本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有一天,她妈妈却得来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时候,虽然有着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安慰。但是她还对亲情感到困惑。就在她妈妈离开小小年纪的盛欣怡的前一个晚上,盛欣怡打开电脑,无意中看到了妈妈每天写的日记,而欣怡终于知道妈妈这段时间为什么对自己那么严格要求自己……最终她的妈妈离开了她,而12岁的欣怡,却早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涵义。

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流下了眼泪。我觉得欣怡的妈妈太伟大了,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别那么伤心,狠心骂欣怡……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要珍惜现在,珍惜身边的亲人,和一切东西。还要用现在的时间报答父母,不要惹父母不高兴,要让父母每天过得开开心心的,自己还要主动做家务,給给妈妈一个好印象!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帮我登上知识的殿堂;书是一把金钥匙,帮助我打开知识的大门。我喜欢读书,尤其喜欢最近读的一篇文章——《做一个最好的你》。

这是一篇宋健辉老师的作品,是一篇事理性说明文,先用科学小品的形式,列举两个实例并解释了什么是皮格马利翁效应;然后写了怎样运用皮格马利翁效应使自己变得更自信、更完美。

文章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十二道测试题,是用来确定自己的自信程度的,我有十个“是”,是还不错的,可还不是很自信,所以我要努力达到这个目标。

自从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深受启发,不禁想起一件事......

我在今年暑假临近钢琴考级前,十分苦恼。因为这次钢琴考级我将要考5级,对我有一定的压力,乐曲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到现在我没有练熟。当时我简直失掉了所有的信心,十分颓废。我忐忑不安,害怕自己考不过,害怕受到父母、老师的责骂......不过,细心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不要灰心,这件事你还没有去努力,不要就说自己不行,要知道:干了可能会成功,可不干一定不会成功!”听了妈妈的话后,我开始每天倍加努力地弹琴,几乎每天练5、6个小时,开始慢慢地发现了自己每天都进步了一点点,也慢慢地拾起了自信,终于在钢琴考级前把曲子练熟,并在考级中取得了“优秀”成绩。

如果不能做蓝天,那就做一朵飘逸的白云,如果不能成为高楼大厦,那就做一个坚实的地基。只要你努力了,只要你比昨天做得更好,就该为自己喝彩、鼓掌。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同事家装修房子,我去参观,顺便看了看她的宝贝藏书,书并不多,然而这本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却深深吸引了我,我又选了几本其它的书,满载而归,觉得自己像极了“强盗”。

因为懒惰,仅看完第一页就放弃了, 翻其它的书,仅仅作为消遣,又后悔不该浪费时间!

重新捡起,花三天时间才读完,并没有一直专注地读,这是我读书的毛病,总是溜号。今天花了一天时间读它,只觉得被它吸引得忘记溜号,甚至忘记时间,我已经进入小说的世界,感同深受,仿佛我就是他,而他就是我,结果他死去了,而我依然“苟活”……

马丁只是一个水手,因偶然机会进入上流社会,并爱上了上流社会的女子罗丝,在马丁心里,罗丝像仙女一样高高在上,她的世界是那么美好,他仿佛走进书里又仿佛书中的世界降临人间,上流社会不断吸引着马叮为了爱,他摒弃从前的恶习,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在他暂且简单的认知里,他觉得上流社会那种用金钱堆砌起来的奢华,就是美,就是智慧,就是人类的一切美好。

为了拉近与女神之间的距离,马丁一边卖苦力供养自己,一边苦读书,有时恨不能不睡觉。在纠正自己恼人的发音与语法时,他又渐渐的迷恋上写作。

这期间,罗丝与马丁渐渐走到一起,日子久了,马丁觉得罗丝就是一个平凡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更重要的她不在那么高不可攀,他觉得自己与她很近。而他马丁认为别人能做的事他也能做到;别人会做的,他甚至做的更好。正是因为他身上这种野性的不被驯服的韧劲,打动着这个上流社会的女子。他们订婚了,可是罗丝的家人没有一个人不反对,因为马丁一无所有,有的只是那些曾经遭透了的生活经历,可那恰恰是马丁的财富。

马丁一有时间,就钻进图书馆,研究各种文化知识,和学习写作技巧。马丁的进步是突飞猛进的,从此他对于上流社会的看法也跟着彻底改变,他们不过是些思想庸俗不堪、愚蠢透顶的凡人罢了……

马丁进入了写作世界,爱,不断激发他创作,尽管贫穷,尽管受尽苦难,尽管忍饥挨饿,尽管不被人理解,甚至靠借债度日,可是马丁依然不放弃写作。他一直写,一直投稿,遭遇挫折也从未放弃,他为了她,努力工作,每天不过睡几个小时。如此拼命,不就是为了爱,为了罗丝吗?可是,也许爱本身就是脆弱的,罗丝,不喜欢他写作,对于他为她写的东西,她不屑一顾,她只希望她的爱人过一般职员的生活,可是那些不是马丁想要的。

最终罗丝离开他了,罗丝的父母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马丁,一直觉得他不过是一个粗鲁、懒惰、贫穷的人罢了。

然而,成功总是来得慢些,不过总算来了。马丁成功了,他曾经无数次被退回稿子,也被大量抢购。金钱源源不断的涌来。所有的债务早已还清,还帮助太多普通的穷人完成梦想。

可是马丁没有因此而感觉到幸福,甚至更加迷茫。

他怎么也想不透,他还是原来的他,作品还是原来就已经写好的那些作品,可是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亲人,还有罗丝的家人……都对他敬重有加。可他马丁并没有改变什么啊!依然固执的写作,不愿意工作。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跟从前一样的他,却得到不一样的待遇。

他的胃口没有从前那样好,反而接到大量邀请;而从前他是那样饥寒交迫,却是无人问禁。

到底是因为社会地位,还有金钱啊!

罗丝也受父母的唆使重又投怀送抱,可是马丁知道,那不是因为罗丝爱他,或许爱他,可是他知道那不是爱。他家人喜欢他本人?他们仅仅看上他的只是社会地位与金钱。他拒绝了这个曾经他迷恋过的女子。就像利齐说的那样,他没有病,而思想出了毛病,他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一切。

他不再写作,不断地拿从前的作品销售。他回到喝酒、抽烟、打架、找女人的从前的生活中时,他觉得很不受用,他毕竟改变了;可是上流社会的`虚伪与愚蠢,他又十分讨厌。

也许最美好的归宿,就是死亡。

也许光有梦想与热情是不够的,必须要坚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最终到达目标。可仅仅是为了完成梦想吗?

我始终没有尝过成功的滋味,我依旧默默无闻,只因我太普通太平凡,谁也不会给予一个正在为梦想努力付出的年青人以喝彩以鼓励的。

几百年前的人是这样,几百年后的人依旧是这样。社会地位以及金钱才是衡量一个人的准则,让优秀的品质见鬼吧!势利鬼们高举旗帜呐喊着。我真的想要逃,可是又无法逃,到处是人。

迷茫总会有,生命又短暂,死亡如果是最好的归宿,那么它是朋友,谁也逃不出死亡的结局,却在生的过程中,彼此伤害,彼此利用。人啊!从来都是在人们的痛处撒盐;在胜利者面前卑躬屈膝。

我唯一不同于马丁的是,我从来没有那么玩命的工作过,亦没有享受过成功的喜悦或者说是成功的迷茫;相同的是,我们都很贫穷,但我们都一样执着。

仅仅是为了梦想吗?可是梦想到底是什么,成功又怎样呢?有了金钱又如何,享受了又怎样。有了钱会有好的胃口与充沛的体力吗?有了钱就会有快乐与真爱吗?

仅仅满足于那种富在深山有远亲的热闹,还不如“平淡”,可是“平淡”总会招人白眼,心会痛,身体一样不受用。

天啊!我也迷茫了!

马丁曾经在史文朋的诗集中发现美,又在史文朋的诗集中找到归宿。来吧,听一听吧!

告别热恋的生命,

摆脱希望与恐惧,

面对冥界的众神,

献上简短的谢忱;

生命从来有尽期,

长眠一去不复归,

江河逶迤长烦恼,

大海深处得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