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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观后感1.76W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哈利.波特》有感(15篇)

读《哈利.波特》有感1

哈利波特是谁?他是JK罗琳笔下的一个会魔法的、被巫师界称为“大难不死的男孩”,他是整个巫师界的希望。

离哈里波特十七岁生日还有四天,过了这四天,哈里波特就会成为一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伏地魔重生了,他要亲手杀死哈利,所以哈利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和他的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可怕的意外还是发生了。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哈利在好友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不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销毁伏地魔魂器的哈利意外得知,如果他们拥有传说中的死亡圣器,那么伏地魔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比伏地魔抢先得到圣器,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哈利是一个大胆、勇敢、意志坚定的男孩,他在戴分校帽的时候,分校帽差点要把他分到“斯莱特林”,因为哈利身上有着伏地魔的一些能力,所以分校帽要他去“斯莱特林”,但是,哈利知道“斯莱特林”是一个培养黑巫师的一个学校,所以他不想去,他就对分校帽说“不要分到斯莱特林,不要分到斯莱特林”。因为哈利的勇气,分校帽才把他分到“格兰芬多”。哈利很坚强,还很聪明,就是他的能说会道打败了伏地魔,他在被伏地魔花言巧语诱惑中,意志很坚定,不受伏地魔的迷惑。

另外,还有一些人不得不提,他们是亚瑟韦斯莱、海格弗雷德、乔治、比尔、疯眼汉、唐克斯、卢平、芙蓉、金斯莱。他们是凤凰社的成员,在转移哈利的过程中,他们还为哈利受了伤,真是令人佩服。

这本《哈里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里终极本了,但是我期待着“哈里波特”之后JK罗琳能够继续给全世界喜欢她的读者带来更加精采的文学新作。

读《哈利.波特》有感2

这几天,我读了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好伙伴保护魔法石的故事。为了保护魔法石,他们凭着无畏的胆量、过人的勇气,穿越“活板门”,最终打败伏地魔,夺回并摧毁了魔法石。

这本书有许多的人物,有胆量过人的哈利·波特;有法力无边的阿不思·邓布利多;有认真严肃的麦格教授、凶神恶煞的斯内普教授、力大如牛的海格、深藏不露的奇洛教授,还有杀人不眨眼的伏地魔。

其中,我最佩服哈利·波特。因为他胆量过人、机智勇敢。而且他还有一种超能量。这种超能量总是在他遇到危难之际,突然出现,帮助他脱离危险。他的这种超能量真是让人羡慕。这也是所有“哈迷”们崇拜他的原因之一吧!

这本书,整个故事构思奇特;内容跌宕起伏;情节栩栩如生、环环相扣;人物跃然纸上。令人读后,不忍掩卷。

读《哈利.波特》有感3

想到哈利波特,你的眼前会不会出现古老的城堡,飞来飞去的Quuidich player,和一些玻璃做的里面摆着一个个花盆的房间呢?你会不会想到特别恨魔法的德斯礼一家呢?下面是我读完这套书的感受,有可能和你的感受完全相同,也有可能截然不同。

我觉得德斯礼不喜欢魔法,并不代表他们就是坏人,而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心态,用不同的角度去想事。虽然他们在我的角度上来说是不太礼貌的,但,他们对他们自己的角度来说是正确的。那些被叫作“Muggle”的人看到一些对他们来说的“奇怪的现象”,并不代表他们真的很傻,而是因为他们有属于自己世界的语言,而魔法师也不知道“篮球”是什么意思。

在哈利的学校里,有四个非常“棒”的组。它们可以反映出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因为大家都是按自己的性格和选择才进入了那个小组。要是你很忠实、勇敢,你会进格兰芬多;要是你有天下第一的才智,你的合适小组会是拉文克劳,要是你奸诈,狡猾,我也可以猜到你是一个小斯莱特林……

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伏地魔的手下——食死徒了。食死徒们因伏地魔的强大,自己的胆小怕事而失去了自己,去吻伏地魔的脚,去当伏地魔的仆人,也不知道他们自己看上去有多贱。我最讨厌他们了。他们虽然被给予了可怕的黑魔法,但要我用一个词语来描述就是杀人犯。而尽管伏地魔招集了非常非常多的手下,杀了非常多的人,他所有的行为,所有的罪恶就都会被所有的人知道,也会被别人打败的。

而一被打败,别的手下就一哄而散。这种德性,谁都不会喜欢的。我肯定,以后的魔法师会把他们教训一下的。

这套书,我觉得讲了最简单也最明白的道理,那就是好人会打败坏人,而狂暴、邪恶的人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我想,要是世界上所有人都看过这本书,那么世界上压根儿就没有坏人了。

这就是我的感受,也许和你完全相同,也可能截然不同。

读《哈利.波特》有感4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哈利波特》,当我看到书时,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这么厚的书,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看完!可当我翻开第一集第一页的时候,我就深深地陶醉其中了,每当空闲的时候就拿着书看,爱不释手,没过多久,一套7本厚厚的'书就被我“啃”完了,7本书中,最让我映像深刻的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让我懂得了许多,如:从哈利波特这个人物,我明白了做事要勇敢,一往无前;从赫敏这个人物中我懂得了学习要认真;从罗恩这个人物中,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我们要对朋友忠诚!当他们三个朋友冒险时,哈利波特给予一份力量、一份勇气,赫敏给予一份智慧、一份关爱,罗恩给予一份快乐,一份信任,这六种力量集中在一起,他们渡过了重重难关。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中不禁浮现出一件事:我小时候十分胆小,每当看到朋友们玩惊险刺激的攀岩活动时,我都十分妒忌,可我就是不敢呀!当我读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我又一次来到攀岩基地,尝试着抓住一个个石块,努力向上攀爬着,一次掉下来,我再试一次,一次一次又一次,我终于爬上了最好点,心中激动的心情无法形容!

如果没有看到这本书,我就不会学习到“勇敢”,如果没有看这本书,我就不会认识到友谊的可贵,如果···

读《哈利.波特》有感5

这是一场惊心动魄的魔法大战,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能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十七岁的哈利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留给他消灭伏地魔的任务,经历重重困难,最终销毁多个魂器并战胜伏地魔的故事。

这个故事惊心动魄,给人一种融入之间并与哈利·波特一同经历一切的感觉,比如讲到哈利与伏地魔决战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心怦怦直跳

其实事故并不浅显,这些故事中隐含着许多哲理。

哈利·波特有一个特点,就是不屈服于命运,面对预言“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能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他并没有为命运所屈服,坐以待毙。不仅哪些,他在面对十分强大的另一人:伏地魔时,更表现出了大无畏精神,勇敢的去做斗争,让我佩服。

一个17岁的少年,是什么让他能这么勇敢的放手一博呢?就是他心中的一个信念:人定胜天。伏地魔算什么,众多的食死徒又算什么?一切反正都是需要去经历的,与其逃避,还不如去面对,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人,不能被命运所左右,如果说人是能被合运所主宰的话,那还干嘛要活在这世上!一切都不是构,只要愿意去做,命运,又能算些什么?只不过是浮云罢了。人越陷入绝境,越会丧失信心,心里终会产生:一切都是命的想法。但这种想法不能有,只要你相信:人定胜天!

哈利的大无畏精神令我难忘,更是他的那种“人定胜天”的想法让我铭记在心,让我明白:一切都不是梦。

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更是一个奇幻世界,这个世界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精采那么简单……

读《哈利.波特》有感6

寒假里,我听许多人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让人爱不释手。现在,我就要一睹它的风采!《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送给我们的一份大礼。它的知名度比美国总统布什还大,给为罗琳本人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一股恐怖又具有神秘的气息扑面而来,令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时我想赶快看看这本书!

哈利波特,一个受千万孩子喜爱的名字。他,一出生就被可恶的伏地魔给诅咒了,他的妈妈为了救他,牺牲了自己,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疤。善良的邓不利多教授将他放在了麻瓜世界,并让得思礼夫妇收养了他。直到海格来找他,告诉了他的身世,蒙在鼓里的哈利波特决定离开得思礼夫妇,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就这样,哈利波特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他结识了两位好友——罗恩、赫敏,也树立了死对头——马尔福。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格兰芬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 《哈利波特》就是这么吸引人,让你看了开头就不得不想看结尾。就像玩游戏一样,一玩就上瘾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它在全球拥有了千千万万的书迷,我当然也是其中一员。我要学习哈利波特那样敢于向邪恶挑战的勇气。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使一切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勇敢的面对困难,顽强地与伏地魔战斗。我们要相信“车道山前终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句话,唯有经过无数挑战的人才能成功,正如溪水流向大海时,有阻碍、不平,才创造出了美妙的歌声。我们的道路是曲折的,不平坦的,但是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们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挑战困难的人。哈里波特的这个男孩的形象,深深的映在了我的脑中,他的勇敢、对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不令人赞叹!

读《哈利.波特》有感7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可以说是十分精彩的,浸入了作者的所有精力与汗水。

这一集讲了仲夏的一个夜晚,邓布利多迫不及待地把哈利波特带回了霍格沃茨,开始了他六年级的学习生涯。回校后,哈利在一本魔法课本的帮助下成为了“魔药奇才”,而这本书的前任主人却是一个被自予为“混血王子”的人,后来邓波利多校长开始了对他的单独授课,在课上哈利波特经历了很多年对伏地魔惊心动魄的记忆。惭惭地哈利波特隐隐觉得这一学期内斯内普和马尔福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马尔福更是行踪诡秘。最后当马尔福把食死徒引起了学校,斯内普对邓布利多举起了魔杖时,他才证实了自己的怀疑,但已经太晚了,凤凰唱起了挽歌,邓布利多永远地长眠于白色坟墓之中

小说中我最敬佩的是邓布利多校长,第27章详细叙述了邓布利多生前的几个小时,其中的一个片段尤为使我感动,当马尔福说道“除你武器”时,邓布利多校长用无声咒把披着隐形衣的哈利定在了那里,使他失去了保护自己的机会,以至于最后丧命,而保住了哈利的生命。这是一种多么大无畏的精神啊!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我记得他经常在危急的情况下,把最大风险让自已承担,而笑着对哈利说自己老了受点苦没什么,但你还年轻,还有很多事要等着你去做,他的这番话是对年轻一代的爱和责任感呀!为了这些,他甘愿牺牲自己的宝贵生命!

同样哈利也拥有爱,邓布利多曾说过"哈利为什么能三番五次地逃过伏地魔的魔掌,那是因为拥有对父母的爱,对邪恶的排斥和永远纯洁的心灵。”同时他也拥有责任感和决心,他知道除去伏地魔并不仅仅是为了复仇,而是他必须得死,他犯下的罪过太大了,不可饶恕。而伏地魔拥有的则完全是权力与野心,他那样忙于破坏自己的灵魂,从来无睱去了解一个纯洁健全的灵魂所拥有的何等无与伦比的力量。

我觉得阅读哈利波特系列时,我们在欣赏作者惊人的想象力的同时,也在思考小说蕴藏的内在涵义,在作者的介绍中,我了解到她十分喜爱写作,但一直到她四十几岁时才因出版了《哈利波特系列》而出名。不难看出她已经是一位拥有丰富社会阅历的女人,有着十分饱满的思想情感。而她在哈利波特系列中也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真谛:爱是纯洁、伟大的,邪恶在爱的面前则永远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

读《哈利.波特》有感8

哈利看她放下手,无意中触到了额头上闪电型的伤疤。

“我知道”

伤疤已经9年没有痛过了,一切太平。

目光已经扫过最后一个字,我该和书中的人物告别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写的一篇魔幻小说。故事的情节跌落起伏,生动形象,让人仿佛身临奇境,有笨手笨脚的罗恩,聪明勇敢的哈利……

他们的冒险更是有趣,我给你们讲一段吧:一天,哈利和他的伙伴坐着“魔扫”去奇幻森林冒险,书上说“罗恩因第一次坐“魔扫”肯定害怕,老乱动,结果一下子掉了下来,到了一片大便池水里。

多亏了哈利,不然,罗恩就危险了,虽然罗恩救上来 ,但哈利额头被划了一个“闪电伤疤”。

读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明白了要团结一致,当危险来临时要临危不惧,沉着冷静,尽可能地把危险降低到最少,让危险多降临在自己身上,少降临在朋友身上。

金星辰同学的写作态度和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加油哦!

读《哈利.波特》有感9

还有四天,哈利就迎来了自己17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早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十六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里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可怕的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的陪同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使的圣器之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后的胜利

读《哈利.波特》有感10

“人,总会死的。哈利是为我们而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里。”——题记

这是一场生与死的较量,一场善与恶的决斗,两个人不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其中一个将要永远离开……

哈利·波特为了完成邓布利多的遗愿——找到伏地魔的全部魂器并摧毁。为了消灭这邪恶残暴的伏地魔,为了驱赶这股黑暗势力,哈利,和他的伙伴罗恩、赫敏,踏上寻找魂器的征途——一场生死未卜、阻碍重重的旅程。

然而,面对着这一切的未知、重重的困难,他们没有犹豫,毅然辞别了亲人与朋友。这是成长与担当的力量。

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罗恩承受不住考验,愤然离去。赫敏因思念在罗恩,夜夜泣不成声。哈利也因邓布利多隐瞒了他太多事情,心生埋怨……眼看着这队搜寻魂器之队就要瓦解而世界依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就在这紧要关头,罗恩又出现了,在哈利找格兰芬多宝剑时救了快要溺水的哈利,并摧毁了魂器!两人相拥而泣,一支坚不可摧的战队又重新站起来!这,便是友情的力量。

在最后,哈利在斯内普的回忆里,得知了自己是伏地魔的最后一个魂器,消灭伏地魔就必须杀死他!当哈利自己得知这就惊人的事实时,内心不禁为之一颤。在这生存与死亡的决择里,他会如何选择?是苟且地活着,看着同伴们为他而死?还是壮烈地牺牲,消除这黑暗势力?最后,他步伐坚定地走进禁林,面对伏地魔的魔咒,神情坦然,毫无惧色。这,是正义与勇敢的力量!

这一切的力量,汇聚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无人能抵的力:善,在善与恶的较量里,善,消灭了恶,哈利最终,消灭了伏地魔!

友爱、成长、担当、勇气、正义与爱,不就是这本书所给我们揭示的吗?它,可以超越死亡,超越一切!

读《哈利.波特》有感11

从《哈1》至《哈7》转眼已十年,它陪伴着我走过春秋,走过童年,魔法世界的奇幻也成为我童年的记忆。

十年的魔法梦,一个个地轮回下来,巫师、麻瓜,早已天翻地覆,相互渗透。看着终结篇《哈利波物与死亡圣器》,我心中充满了不舍,让我的幻想剪不断理还乱,我已在魔法的世界里陶醉融化。 其实《哈利波特》用《哈利.罗恩.赫敏.魔法铁三角》命名更为贴切,三个人间的感情,也许要比情节更引人瞩目。在哈利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只有罗恩——绿叶,赫敏——红颜,伏地虎——陪练,对不利多——伯乐,当然还有金妮。这一系列,凭借着清晰而流畅的感情线和故事线,冲劲十足又不失细腻,有血有肉,有声有色,紧紧抓住了我的心。书中的人物都在燃烧自己的小宇宙,勇者无敌,智者无虑,充满了奇迹和情感。

奇幻一去不再来,有你长大时千万别忘了有七本书,曾在你的生命中辉煌过,动情过,沉醉过,在这里,我要轻轻地说一声:再见,魔法世界。

读《哈利.波特》有感1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一共写了七本哈利波特系列的书,这本死亡圣器是最后一部。我觉得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

这本书主要是写哈利波特为了打败伏地魔不惜被驱逐出校,而在外流浪。还好几次被抓住,历经千辛万苦就出了魔杖制作人,知道了一个故事。就是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隐形衣,复活石和永远不会被打败的魔杖(也称作死亡棒 命运棒和老魔杖),他们虽然是故事,但是在近年的历史里确实有老魔杖的出现,而哈里却正好有一件隐形衣,所以哈利认为邓布利多是想让他去收集死亡圣器来打败伏地魔,哈里的同伴却不这么认为,他们坚持要摧毁所有的魂器(伏地魔的灵魂依附),而不去收集那些可能是假的圣器,最终哈里妥协了,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对圣器的寻找,最后,当哈里回到学校寻找魂器时,受到了D·A(邓布利多军)的欢迎和帮助,而伏地魔大军的逼近使得哈里不得不加快寻找魂器的速度,当他们找到魂器时,却被拦住了,马尔福(伏地魔的小手下,哈里的同学)用邪火封住了,最后当哈里逃出去时顺便把马尔福也救了出来,却丢了圣器,但邪火可以摧毁一切,这个魂器也被摧毁了,而最后一个魂器却是被伏地魔保护起来的一条大蛇,当学校快要被攻破时,哈里选择了出去。因为这样,伏地魔才会停止对学校的进攻。最后,伏地魔的咒语击中了哈里,但是哈里也是魂器的一部份,所以没死。当哈利理清了事情的经过,最后知道老魔杖的主人是他,所以他和伏地魔同时发出了咒语,哈里轻松的打败了伏地魔。因为老魔杖是不会伤害主人的,最后哈里想让老魔杖永远没有主人,这样就不会出现哪些想获得老魔杖而企图不轨的坏蛋。所以只要哈里自然死亡,不是死在别人的手里就可以了。

从哈利波特系列丛书中我学到了勇敢的面对事实,当哈利波特眼睁睁的看着邓布利多被杀死时,虽然很伤心但是没有耽误正事。毅然决然的继续寻找魂器。我还学到了坚持不懈,哈里波特在寻找魂器是不但要四处走访,还要时刻提防伏地魔的手下。我还学到了做事要做好就要有精心的准备,哈利波特想要闯进古灵阁(防守最坚固的魔法银行)时,经过了三个月的精心准备和侦查,最后终于成功了。

一本好书,谁不爱看呢?

读《哈利.波特》有感13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

读《哈利.波特》有感14

友情,像一朵鲜花,芬芳我们的心田;友情,像一把钥匙,打开我们的心灵;友情,像夏天的冰淇淋,冰爽而舒适;友情,像冬天的暖阳,温暖而幸福;友情,又像一枚指南针,在你迷失方向时为你指引道路……

畅游书海之间,常有些书令我不能自拔,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就是有这魔法吸引力的小说,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与我同在:哈利由于父母双亡,在德恩礼夫妇和达力的欺凌下活了十一年。但有一天,他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了学校,他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的罗恩;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他们三人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在这本书中,我除了羡慕他们有着超强魔法能力、有勇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外,更羡慕的是他们三人彼此照顾,彼此搀扶,一起成长,铸造了坚不可摧的友谊之墙。赫敏总是陪着哈利面对伏地魔,一次都没有离开,即使这不是她的责任;在哈里和罗恩吵架期间赫敏甘愿做他们的传话筒,即使她并不乐意这样的局面。罗恩就像一道阳光,总是带给他们欢乐;和哈利吵架后又自己跑来和好,因为他在乎他们的友情。当赫敏难过时,哈利总是陪伴在她身边;当罗恩不够自信时,哈利总是有办法化解。

魔法书中他们三人不离不弃的友情令人羡慕,而现实生活中我和王一舟心灵相通的友情也令很多人羡慕:

前不久队长学校布置了一份作业,要每个中队自行开展活动,我们班举行的是“防灾减灾,让生活更美好”主题班会。班主任祝老师让我当小主持,在活动过程中,有一项是“我问你答”,我拿着资料向同学们提了问题,但竟然没一个人举手,当时场面很尴尬,我的脸都红到脖子根了,心里十分着急:天哪,竟然没人举手,冷场了,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的眼光急切地绕顾班里所有的同学,希望这时有人来打破这个僵局,我的好朋友王一舟似乎看出了我的担忧,思考了片刻后,微微颤颤的举起了手,我终于看到了救命稻草,急忙邀请王一舟来回答,但因为这些课外知识我们并没有学过,所以一舟回答的并不是很完美,但她却在对自己答案不肯定、底气不足的前提下还愿意举手为我打破僵局,带着同学们踊跃发言。接下来的活动中,我和一舟时不时的交换着眼神,这眼神只有我们能懂,“感谢,感激”、“不用谢,不客气”。

友情,是一个眼神;友情,是一份默契;友情,是一份感觉。因为友情,我们成长;因为友情,我们快乐;因为友情,我们幸福。让友情陪我们一直到老,永远珍惜,不离不弃!

读《哈利.波特》有感15

我读过《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中华上下五千年》、《八十天环游地球》等许多有趣的故事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说。

一个瘦小、带着黑框眼镜的巫师,手拿着一根接骨木魔杖,把我带进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充满幻想、令人神往……

我真佩服J.K罗琳,她用精彩的文笔、丰富的想象力、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的打动着我。我喜欢露娜,因为她大胆、聪明,在被关进阿兹卡班的监狱时,不怕危险,勇敢面对;我喜欢斯内普,一个令人难忘的男人。一直深爱着哈利的妈妈莉莉,但又眼睁睁的看着莉莉被哈利爸爸抢走。最终成为游走在正义与邪恶之间的间谍,正是他的多次暗中帮助,才让哈利波特一次次化险为夷;我喜欢赫敏,她聪明、机智,是咒语王,每当哈利和罗恩急的没办法时,她总会想出一些好点子;我甚至还很喜欢罗恩,他虽然傻乎乎的,别人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但恰恰是他特有的这些特点,才使我深深的喜欢上了他。不过,这些都是次要的,我最喜欢的还是哈利波特!喜欢他小时候的样子:圆圆的镜片也挡不住他那聪明有神的眼睛。导演说他是穿着鞋子的“牛奶瓶”!但我可不这么认为,哈利是全世界最助人为乐,最勇敢的人!

在这本书中,J.K罗琳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变成了现实!这部书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充分体现了朋友之间的友情,和对老师的尊敬。让我们懂得了面对困难要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这些,他们才能一次又一次的渡过难关。

哈利、罗恩、赫敏这三个好朋友在故事里,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战斗、一起分享快乐的点点滴滴……由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在这过去的四年里,每当我生病时她们都会打个电话。她们的一声声问候和安慰,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温暖。我们还有这短暂的两年时间,我应该好好和同学相处。也许等到六年级期末时,我再想想这六年以来的快乐往事,就也会像哈利与伙伴告别时一样落泪了…...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陪伴我渡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我和主人公一起高兴,一起悲伤。我想,我也要展开我想象的翅膀,写出一个像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那样的奇妙世界,让我和我的朋友们化作故事里的主人公,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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