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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有感15篇

观后感2.19W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百年孤独》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百年孤独》有感15篇

读《百年孤独》有感1

读完,心里留下点点的回味:一片土地—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挣扎轮回、错综的性、情关系和因此衍生的家族;最难记得的是不同的音译人名和同一名字下不同的人…

对拉美史没有什么概念,也不知深层代表着什么,所以也没有读出拉美的味道。故事本身没有太吸引人的地方,反倒是读完后对人物关系的理顺越品越有味道,家族和马孔多生、住、坏、灭越品越有味道。

乌尔苏拉,家族“生”“住”的,第一代开创者,除了给下一代以生命外最伟大的任务便是创造了家族物质基础与精神传统,但对不能把握的事也显出了家族卫道者的无力,最讽刺的是再乌尔苏拉人生的最后却被后代们涂鸦式的玩弄了两年。她尽责的爱着每个子孙,创造了家族的小生意,盖起了家族的大房子,布置了房子的一切,全力维系着家庭的血脉;在不损坏家族荣誉的情况下给他们的自由空间,坚持着生活习惯,就在阿尔卡蒂奥自由派独 裁当道时也坚持弥撒等;她致死保护着陌生人的金币坚持着信誉。生命将近时,她随盲,却仍努力的去为子孙牺牲奉献着,在被后代涂鸦的玩弄了两年后,生命在回光返照似的再次努力后结束,并致死保护着家族的荣誉—没有因困窘说出金币的下落,最后以回到婴儿大小的死亡方式死亡,也值得人深思的。她的两个儿子:一个周游世界,却带回了放荡与混乱;一个想夺取自由,却得到延绵的战火与无尽的迷失。

庇拉尔·特尔内拉这个为家族诞生了第三代子嗣的女人,却是家族“坏”的开始,她不羁的笑声、理不清的性关系、身上烟味、纸牌算命…都是被乌苏拉尔拒之门外的原因,但她却孕育了家族的第三代的生命,却也见证了第三代的横死。她的第一个儿子—不知身世的儿子阿尔卡蒂奥—险些酿成母 子不伦,此外,阿尔卡蒂奥还是一个在自由派下彻底的残忍独 裁者,后死于保守派下;第二个儿子,知其为母的儿子奥蕾莉亚诺。何塞又一次出现了姑侄不伦的苗头,横死于乱军中;好在两次不伦都被拒绝,不然家族的灭亡会来的更早些。

桑塔索菲亚·德拉·彼达—阿尔卡蒂奥之妻,这个为50比索而奉献自己的女人孕育了第四 代,延续着家族的“坏”。她的两个儿子,在名字与第二代互换的情况下集成了第二代两个祖先的事业,奥蕾莉亚诺继承了不劳而获与无尽的享乐;阿尔卡蒂奥,则继承了对自由的追求与迷失。

真正的“灭”始于费尔南达,这个生活在父母给予的世界的女人,在掌控了家族的生活后,便将家族拖入了无尽的深渊。相对于乌尔苏拉,她没有给子女任何自由,她设计并安排着子女的一切,却收获了最恶毒的结果。而,佩特拉·科特斯—奥雷里亚诺第二之情 妇这个乌尔苏拉式的人物,却被命运拒于家族之外,以“令人不解”的方式供养这家族,但也没有组织家族的幻灭。费尔南达的子女没有任何自己的追求,知识她幻灭家族中的工具,梅梅的儿子与乌尔苏拉。阿玛兰妲(这个名字基本代表了这个人的命运,返回马孔多的开始,她便如乌尔苏拉似的要重振家族与马孔多,但接下来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阿玛兰妲,完成了对爱情的追求,只不过致死,她也不知道那是“不伦”的爱情)最终在不伦之爱中结束了家族…

读《百年孤独》有感2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卷首语

最近在读一本书——《百年孤独》。刚开始可能会被里面的庞大的人物关系所吓倒,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找个寂静的地方看这本书,便会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所感动。孤独是他们这个家族的徽记,他们具有与生俱来的勇敢冒险冲动和不屈,已经已经深入到血液的孤单感,撼动人心。

尼采说,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和哲学家。神灵孤独,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因为它桀骜不逊;而哲学家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逊。布恩蒂亚家族里的孤独者,正是对尼采这番话最好的诠释。

孤独是我们生来便无法摆脱的宿命,从出生到死亡,我们都是一个孤独者。

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再热闹的聚会也赶不走我们内心与生俱来的孤单感。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耐得住孤独,成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热闹舒适的,在这条路上,我们只有耐住寂寞,忍住孤独,才能让生命大放异彩。

求学的路或是走向成功的路,他都是我们的必经之路,从来就没有人能一直陪着我们走完这条路。失败了,给自己加加油;成功了,给自己鼓鼓掌;摔倒了,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们从来都不会属于谁,除了自己,所以从来就没有人能带你走出孤独。

孤独一种姿态,一种傲娇的姿态。正如一句西方名言: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原始森林,一片连飞鸟都闻所未闻的土地。在阳光下,在人群中,我们都要仰着头,保护我们心中那片圣地。

很多年以后,我们会怀念这样孤独的自己,怀着梦想,骄傲的前进。

读《百年孤独》有感3

我常戴着沉默的耳机,我也沉默,就好像整个世界都沉默。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我欣赏所有通透的灵魂。

我礼遇孤独。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从带着孤独呱呱坠地,到逐渐与这个世界建立更广泛更深层次的联系,去认识孤独、去逃脱孤独、去享受孤独,最终带着孤独而去。诞生伊始,我们用“哇哇大哭”对来自陌生孤独的深深恐惧做出回应;到稍微熟悉了一些,待在母亲的襁褓里“嗷嗷待哺”,一个“小把戏”就能把我们逗笑;然后又长大了些,我们与玩具、与卡通书、与动画片为伴,我们试着与孤独相抗,去摆脱,甚至妄图去战胜孤独,却不知道如蚍蜉撼树、螳臂当车般不知量力;再长大一些,我们发明了更多的花样,逃脱孤独也有了更多的选择,锦衣美食、美景佳人,甚至党派政治、战争、宗教伦理也是我们抗拒孤独的产物;再长大一些,我们终于明白孤独是无法战胜的,试着与孤独达成最后的谅解,签下不失尊严的“投降书”。

段评:勤于积累,学以致用,词语的巧妙运用为文章锦上添花。有意识的使用具有夸张效果的词句,起到了一定的强调效果,引发读者想象和共鸣。

《百年孤独》的“百年”,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从第一代布恩迪亚到第七代布恩迪亚之间,这个家族长达一个世纪的历史。

《百年孤独》的“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和布恩迪亚家族以外的人的孤独,也就是所有人的孤独。

从宏大的隐喻来讲,由第一代布恩迪亚开拓、创建,在第七代布恩迪亚被蚂蚁吃掉时被飓风从世界上抹除的小镇“马孔多”,就是整个的人类文明社会。

这个社会也有由生到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代布恩迪亚都在“个人的奋斗”和“历史的进程”的交互作用下上演着一出出、一幕幕。这一出出、一幕幕随时在发生,又随时在消亡。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发生如何?不如何。

消亡如何?不如何。

有谁在意吗?只有“个人的奋斗”会在意,甚至当风云拨清之后,“个人的奋斗”也不觉得在意。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怀念的父亲带他去见识的“冰块”,而不是三十二场失败的武装起义,与十七个女人生下的十七个儿子,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正在发生的一次枪决。上校衰败的余生,在铸造小金鱼、融化小金鱼的循环往复和徒劳中变得稀薄,稀薄到消失于家人的视线、稀薄到生命悄无声息的湮灭、稀薄到第六代的布恩迪亚询问马孔多居民的时候,他们已经遗忘了上校和他的家族。

“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段评:语言简洁,描写细腻生动。

在孤独面前,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一道一道疼痛的伤痕,手在黑暗中凝固成孤独的姿势,生命像鸟一样迁徙。

乌尔苏拉是阿尔卡蒂奥的妻子,她活了一百一十五岁,死的时候只有胎儿大小,一百多年的寿命,她却不觉得自己曾经活过。她为布恩迪亚家族奉献了一生,以至于彻底瞎了以后还不愿承认自己的无用,“她暗中记下东西的位置、人们的声音,继续凭记忆‘观看’患白内障后看不到的事物”,“没有人觉察到她的失明”。在马孔多那场长达四年十一个月零两天的雨还没停的时候,年幼的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和阿玛兰妲总是把乌尔苏拉“当作一个陈旧的玩偶在角落里拖来拖去,给她披上花布条,往她脸上涂满油烟和胭脂,挂上蜥蜴和蟾蜍干尸、念珠和阿拉伯人的古旧项链”。雨停之后,乌尔苏拉才发现这一切,她难过地哭了一场,可她明明大喊着自己活着,孩子们却说着祖母死了,祖母死了。她还能做什么呢,也许哭就是她所能做的最疯狂的举动了吧,。

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都经历过一个有一个的孤独时刻,就像我们所有活在世上的人一样。其实在阅读过程中,这些孤独大都没那么起眼,但也有那么些个时刻,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被绑在栗树下风吹雨淋好多年、奥雷里亚诺上校在小金鱼的重复熔铸中终其一生、乌尔苏拉瞎眼多年却一直不被发现、蕾梅黛丝不流世俗随风飞去、丽贝卡幽居暗室几十年化作干尸、阿玛兰妲经历两次深刻爱情却终生不嫁、桑德索菲亚为家族操持一生却又从来不被注意到、费尔南达为了家族名誉努力奋斗最终只能眼睁睁看着巨大的宅子破败、第六代奥雷里亚诺丧妻丧子又不得不独自面对家族的百年历史……仔细想想,孤独蚀骨。

马尔克斯说:“只是觉得人的内心苦楚无法言说,人的很多举措无可奈何,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寂。”那什么是孤寂,我想起的不是孤单和路长,也不是那些没有灯光的夜晚一个人的悲伤,而是波澜壮阔的海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在我的理解里,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独。周国平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足”那么如果你经常感到孤独的话,不要见怪,整个城市也不过是几百万个人一起孤独生活的地方。

你曳着长发向黑暗中游去,落了一池清明与水秀。

有人轻轻打亮了一束光,微微照亮脸庞,踌躇着,心存感激。

后来万丈迷津,你义无反顾地遁于黑暗之中,甚至万劫不复。

我说,匪夷所思。

我想,不足为奇。

读《百年孤独》有感4

第一次接触《百年孤独》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面,我被作者笔下虚实交错、曲折离奇、色彩斑斓的壮阔画卷所吸引了。在教书的空余时间,我断断续续读完了这部“再现拉丁美洲

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读得不深,姑妄言之吧。

一般谈及《百年孤独》,肯定不能不谈的三个方面就是史诗、魔幻、孤独三个方面。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和大家分享我的感受吧。

虽为魔幻,但作者的创作灵感来源于真实的社会历史现实。《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镇其实就是拉丁美洲的缩影,布恩迪亚家族的苦难历史其实就是拉丁美洲的苦难历史。作者在书中对拉丁美洲的苦难历史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和积极的探索,书中种种魔幻的情节看似荒诞,其实就是拉丁美洲苦难现实的反映。

从1830年至十九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表达了作者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书中的“魔幻”情节虽然已经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但却是在拉丁美洲大陆(比如哥伦比亚)确实发生过的。作者在描写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的百年历史时,把历史和现实架构成循环往复的情节:马孔多从最初的开发、内战、香蕉热、罢工、死亡等,又回到初建时的贫困落后和与世隔绝,最终被风吹得无影无踪。这一百年,从零开始又回复到零,增加的只是人民的苦难。这说明拉丁美洲的百年,并没有改变贫困、落后、愚昧的困境,人民只能在无助的循环中继续寻找适合自己民族的道路。

读《百年孤独》有感5

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读《百年孤独》有感6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该用什么样的眼光来看待布恩蒂亚家族?漫漫百年,整整七代,孕育了精力永远旺盛的乌尔苏拉,热爱科学的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蒂亚,勇敢坚强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蒂亚上校,美貌绝伦的蕾梅黛丝,身体强壮的阿尔卡迪奥,意志坚定的阿玛兰妲求知欲旺盛的奥雷里亚诺……这个完美的家族却遭受着上帝的诅咒,陷落在深不见底的孤独的泥淖里,点点下沉。这个庞大的家族,无论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性格最后都必然走向孤独,正如一开始羊皮卷上就写好的文字,一场注定的悲剧。当那个猪尾巴的孩子刚掉落尘世,便是时候结束了——上帝之手伸来橙色光球裹挟着飓风,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后代和关于他们的记忆,一切都被抹去,但读时却感到并没有什么值得惋惜的地方,一切似乎理所当然。

回想着看这本书时跳动着的一幕幕,却不记得自己看时有特别兴奋或特别悲痛的心情,文字像水一样在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床上看着墙上的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些什么,我在干嘛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关于这本书到底要传达的真谛?我却一点也说不准,只能清晰地感知到这是个宏大的命题。说是一本写人类精神姿态的书也好,说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也罢,我虽能了解这家族百年浸淫着的孤独感,但始终没有共鸣感,也许是我世事阅历太浅了,有过寂寞无聊却不知孤独滋味。有人说“能在马尔克斯字里行间中读到乖戾和愤怒(而不是魔幻)的人才是真正读懂了这本小说。”这种孤独滋味或许应当以一生生命为味蕾才能浅唱的吧!

读完这本书,到却有种命运的淡淡薄薄的凄凉感。看拉美文学有一点最头痛——百年家族代代传袭着相似的名姓,似乎也同时承袭了上一代的命运和永无拜托的孤独。大地上在一遍一遍地重演着轮回的人生,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抵抗孤独,参加革命也好,做了拆拆了做的小金鱼也好,一遍遍缝着自己的殓衣也好,禁锢在羊皮卷中也好,沉迷于情欲也好……可终究逃不出沦落的命运,无力的挣扎。我看着这几代人的命运从手中滑落,就像在看一部快进的文明史纪录片。心情平静如止水,任何兴衰更替也掀不起一朵涟漪,可平静之下,那种对命运的无奈,却让我的心皱缩不已。

孤独,人类这尾巴。可对这轰轰烈烈的百年家族而言——除了孤独,我一无所有。

读《百年孤独》有感7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关于他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关于他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读《百年孤独》有感8

前些日,从同事那借了几本书,其中一本就是《百年孤独》。《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这是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悔恨,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妲;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

然而依然有人逃脱了这个命运那就是俏姑娘蕾梅黛丝。她长得漂亮,但这漂亮并没有让她沦为男人的玩物;她理解了所有的命运,因此命运没有愚弄她。她会满不在乎的穿着宽大的袍子在家里走来走去,即使有男人在屋顶偷看她洗澡她的态度也不卑不亢。最后作者给她安排了一个近乎神话的结局——她牵着白色的床单飘向天空。白色的床单也许象征着高尚的灵魂。她摆脱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孤独而莫名其妙的“升-天”恐怕是寓意如此美丽而又纯洁的圣女在现实世界的尘世间是不存在的。

乌尔苏拉给我的印象深刻,她极力的挽救着自己的家族,艰辛的劳作,儿女,孙辈,她看着他们成长,却都如她所说,长了胡子就变了样,她帮丽贝卡改掉吃土的癖好,想尽办法除去何塞.阿尔卡蒂奥尸体上的火药味,她所解救的每一个人,她甚至总结过家里人的命运,叫奥雷里亚诺的都离群索居,却头脑出众;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的则感情冲动而有闯荡精神,却都打上了悲剧的印记。乌尔苏拉临死前,才终于弄明白一件事情。正是因为这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使布恩迪亚家族的所有人都缺乏爱的能力,所以只能在自己封闭的堡垒中不断地重复与循环。最终,一阵大风吹过,一切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是美丽的,置身于孤单之中,你会把全身心放松,感到从来没有过的清新与宁静,如果在此刻放上一曲轻轻的音乐,捧着一杯淡淡的咖啡,就像整个世界都沉睡了。而此刻,心跳的旋律,成了来在尘世之外的天籁之音,如此脱俗,如此宁静。

就像卢梭说的那样“孤独的生活是愉快的,因为他是自由的。”也许孤独是好事。因为:孤独让人懂得了理解;孤独让人懂得了追求;孤独让人懂得了珍惜……

读《百年孤独》有感9

相信不少朋友都听说过《百年孤独》这本书,该书是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的长篇小说,主要通过对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以及小镇马孔多的兴衰感应了拉丁美洲风云变幻的历史。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老实说,我是先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后,才开始看这部马尔克斯的成名作的。相比于《霍乱》对高中时代的我的冲击,对我人生观以及爱情观的重塑,《百年孤独》倒没有什么神奇得让我内心一震,身体发抖的惊喜。假如没有《霍乱》在前的铺垫,我是万万不可能静下心来看完这本略显枯燥的书籍,一是人名是这么的多,前后的跨度又这么长。这如《禁色》之书,让我下着性子看完三岛由纪夫的《金阁寺》一样,因此没有前者的共鸣,我无法直视其中那震惊时代的灵魂。

在《百年孤独》里,我记不清这么多长的名字,只记得第一代族长因为精神失常,被拴在树上几十年而死,有一个横穿整本书的吉普赛祭祀,让幼年时的上校看见了冰,还有第一代族长夫人,掌管家族分内的事情,逐渐失去权力,被家里淡化存在,直到漠视。

我记忆之中,尚存的,仅记得第一代家族的事迹,后面的倒有些忘记了。

马尔克斯是一个擅长写情爱的作家,这本书跨越南美洲近两百年的历史,我觉得都是感情在其中的,他是一个伟大的感情描写者,但他不是一个好的写爱情的作家。他写的爱情,是在于自己对爱情的理解,他写的几乎总是两情相悦,然后受了磨难,既而分开,他远远低估了人类对自身愉悦与感情之间的权衡,更高估了人与人之间的忠贞,他对六十年后再见,仍能旧情复燃的罗曼蒂克深信不疑,这是他在《百年孤独》与《霍乱》

中处处表露出来的作家个性。

对于感情上的感知,他没有王家卫那样看得透测。

在网上有一个流传得很广的都市传说:在你二十岁后遇见的人们心里,各自早有所爱。因此以后的人们即使见到另一个爱人,也心有不纯。王家卫在电影里最爱表现出一个让我震惊不已的事实:几乎每个人都不可能得到自己所爱的人。这种思想在《堕落天使》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每个人都藏着一次主动离开的后手,并非只是听对方诉说怨言,提出离开。

而马尔克斯却不同,在《霍乱》中,他写两个白发苍苍的两个人在挂着黄旗的船上再续前缘,在《百年孤独》里,他写每个失去所爱之人的人都孤独过日,终生不婚。

上校的妹妹因为钢琴师死后,于是终生不嫁,上校因为妻子死后,于是孤独终老。这是一种与人的本能相悖的现象。人会一点一点地删除痛苦,接受新欢,这是通过了历史与现实双重考验的优异成绩者。而能坚持不渝的,除了脑子有问题的艺术家,便只有过分偏执的完美主义哲学家。

马尔克斯在成名后,曾拜访过自己还是青年时代的女神——嘉宝。但这时的嘉宝已经年岁垂老,看上去普普通通,还是一个晚年悲惨的老妇人,一切风情都碾碎在岁月之轮下。我怀疑,马尔克斯因写《霍乱》,不无与此有关。

在外国影史上有部经典的《时光倒流七十年》电影,这部电影的原小说作者是看见了女演员亚当茉莱的照片,顿时一见钟情,于是创作了这本想象出奇的魔幻小说。里面说到男主角也是对女演员一见钟情,于是想方设法想穿越回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去见自己的爱人。根据一个教授的意见,他靠想回到了过去,就是在床上“想”,然后如愿以偿。我去查过那位女演员的'照片,流传下来的很少,不出意外的,我也一瞬间的心动了,像作家说的那样“看着这幅照片,我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她。”我在这件事情上,与马尔克斯产生共鸣,年轻时代遇见的披花印月是所有男人无法绕过去的坎。

马尔克斯在采访中认为《百年孤独》中的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们缺乏感情。我倒不觉得如此,我觉得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的感情过于丰富。

上校的妻子死后,他与多个女子有染,生下了十七个脸上有印记的儿子。他参军报国归来后,面对着满城的香蕉与火车轨道,天上下着工业化的酸雨,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打造着手中将完未完的小金鱼,像极了那个生活在南美洲,名字被世界各地的人们用不同语言称呼的马尔克斯。

读《百年孤独》有感10

《百年孤独》这本书我第一次听说是在高三的时候,那时候我有个同学说他想看这本书。我当时也挺搞笑的,毕竟没有听说过这本书,一个只知道读书和看小说的读书少的糙汉子理科女,所以很是疑惑,被人家鄙视了一通才知道原来是本著作。从此对这本书印象很深,但是太厚了,我一点想去读的欲望都没有。

大三那年我舍友刚好带了这本书,出于好奇,然后我就跟他借了书,看了大概一个多月,看完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隐居的家庭变成家族,后来又灭亡的故事。这个家族由于后来渴望外面的世界,做出的一系列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件,所有的故事发展遵照着书中一位预言家的预言,最终这个家族在与命运的抗争中宣告失败,整个家族的最后一个生命都没有存活下来。——这是我看完一年之后的记忆

然后我们来看一下百度百科的简介: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读后感·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然后我觉得非常抱歉,我完全没有读出来这里面的各种暗含的东西。

然后讲一下印象最深刻的几个片段吧:

1、恩,这个应该不是片段,而是整本书。就是这本书吧,它里面的人物关系以及名字的重复率已经达到了一种我十分头疼的程度,可能是我记外国人的名字的能力比较差吧。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搜索一下关系图辅助阅读。

2、就是书上有一位最漂亮的女孩子蕾梅黛丝(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她喜欢用手指抠墙上的灰土下来吃,,我一度不能理解。后来好像有个女孩子出生了也叫这个名字,就是为了纪念她。

3、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也就是第一个叫何塞的人),他因为沉迷炼金最后精神失常被绑到树上,但是一直过了几十年才去世。作为一名爱干净的读者,我对此非常不能苟同。

4、还有就是最后一幕,描述这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最后一代被预言命中,最后沦落为蚂蚁的食物,这个家族的历史结束在那一刻。这一幕我印象深刻。

看了快一年了,也都记不清了。恩,综上所述,我是一位非常不合格的读者哈哈哈。

不过我有个朋友和我说,《百年孤独》这本书,在一个人不同的年纪会读出不一样的感悟。或许,22岁的我读出来的是无法理解的文化和各种诡异以及混乱的场面,未来32岁的我可以读出不一样的人生感悟吧。

然后我刚才网卡的时候搜索了一下别人写的书评,深感自己丢人不学无术!

读《百年孤独》有感11

这本书,我第一次拿起是在20xx年9月,看了1/5后,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放下了。20xx年7月再次拿起它,只用了几个晚就看完了,看的我痛苦流泪,久久不忍放下,这次是读进去了。

1.关于百年的变化发展

“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注定要为马孔多带来无数疑窦与明证,无数甜蜜与不幸,无数变化、灾难与怀念。”这句话我很喜欢。

这本书前一半,就有些无聊和难懂,重复的几代人重复的名字,有着不同的发展但性格又很相似。而读到一半时,随着这列无辜的黄色火车驶来,随着香蕉种植园的发展,一切的变化使得本地人眼花缭乱,也才让我真的读进去了。

而这也和我生活的时代相似,每早起来充斥着无限的变化,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随着发展也充满着无限焦虑,技术的发展正在某些领域向我们展示它令人惊喜-或者说令人战栗的能力。就好似看到20xx年5月27日大国手柯洁败给机器时,柯洁起身离席,走到现场宣传板后哭了起来。很多时侯,我都不知道从哪里哭起。

2.关于百年孤独的秘密

制造小金鱼,是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后期生活,重复制作,做好了,再把它融化,再更加精细地做好,每天有固定的时间和日程安排,不紧不慢按照自己的速度重复着。我想我是理解这种无聊的制造小金鱼的生活,虽然上校经历过很多,即使发动了几十场战争,但在某一时刻,我想大部分人的生活将会是重复制作小金鱼的过程。静下来看,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都会是这样的,一百年还是几百年,这将是不变的秘密。

“奥雷里亚诺第二忙着应付各种需要处理的琐事,直到一个下午坐在摇椅上望着早至的暮色,想起佩特拉科特斯却毫不动情,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衰老。”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书中最富有活力和能量的人物,但孤独与衰老这一刻或早或晚依旧都会感受到。

3.关于百年的性与爱

“很长时间后,她看见最后一只黄蝴蝶在风扇扇叶间撞的粉碎,便认定是马乌里肖巴比伦已死的明证。然而她没有放弃。她继续想念他,这期间她们骑在骡背上艰辛地跨越了幻象丛生的荒原,奥雷里亚诺第二在寻找世上最美的女子时曾经在此迷路,又沿着印第安人的道路翻过山脉进入那个阴风惨惨的城市,那里的石板路上回响着三十二座教堂的丧钟齐鸣。

此家族都有极强的性爱能力和冲动,才会发生后续所有的故事、传奇以及悲剧。如果年轻的时侯,问我会不会因为性,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我想不会的人大概不会体会人生真正的美好吧。就像奥雷里亚诺第二,为了美好的女子千山万里也再所不辞,也奋身不顾,但自然也不会想过这条千山万里的路,终究会被日常的生活琐碎,性格的不和磨平,谁会记得初心呢?除非是悲剧发生的时刻。

如果再问我会不会因为性,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我想我依旧会;我想再问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和奥雷里亚诺,他们也依旧会。正如他们的曾曾祖父母,即使百年来这家人都在担心猪尾巴的孩子出生,但任何人任何事都阻挡不了,性和爱的内心选择,而大概只有生活能。

请相信,一本好书,暂时没读懂放下,也只是天时地利的原因,随着自己的发展,它终究在莫个时间点等着与你再次相遇。

读《百年孤独》有感12

烈日照在蒙尘的巴旦树上的嗡响,午休的昏厌中响起的火车汽笛,拨开爬满这栋房子的蔓藤条,我推开了奥雷里亚诺封尘已久的大门,这里曾经发生的一切都像一场无声电影以迅雷不及掩耳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看到了他,以及他的父亲,在那个遥远的下午…

如果真的像叙述普通小说一样讲述这本著作的话,我不知道该如何下笔,因为这是一个主旨深邃冗长且没有多少波澜的故事,在整个主线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淳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思想的侵蚀,再到一切归于平静后的绝望、灭失,任何作品与之所处时代的阴影都是密不可分的,在赋予了它拉丁美洲历史反抗的背景的同时诞生了一个家族。但如果只是这样,经典将不再是永恒的经典,我们会发现很多细节都明明白白地折射着人类生活的发展过程,暗含着某个成长哲理。

“多年之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最值得怀恋与思索的一句话(也就是它的开头),短短的一句话,却容纳了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层面,而这一切就像是一场预言,在人还未出生时就已被规划好的,是梅尔加德斯用他超乎寻常的眼光看到了一个家族的消亡,并记在羊皮古卷上等待他们自己去破译自己的命运。爱默生认为:“我们应当假设某种预定的谐和计谋中必然要有被未来应验的远见。”我不说爱默生的“预定谐和有多适用于这个家族,至少梅尔加德斯有这样的智慧,而我们也需这样的智慧,而我们也需这样未卜先知的能力,清楚地知道做一件事的后果,承担的风险以及自己努力会挽回怎样的回报。

海明威说:“必须面对永恒的东西,或者面对缺乏永恒的状况。”布恩迪亚家族就是不满足于纯粹的生存,有无法达到完美的境地,才选择了独树一帜的生活方式,譬如捆绑自我,封闭自我,沉沦自我,在反抗孤独的同时又暗暗接受着孤独所持有的高傲感,布恩迪亚家族就是这样的一个矛盾体。黑格尔说过:“人格的伟大和刚强的程度,只有借矛盾对立才能衡量出来。”马尔克斯正是抓住了这样的矛盾点。

可是,“孤独”究竟是什么?

生命的神秘性是不言而喻的。史怀哲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式“在黑暗中并肩行走,”人们可以给予彼此鼓励与宽慰,可人类最终将孤身前往自己的归宿,就如同来时的只身一人。

孤独的本身就具有它的意义。孤独是在这样一个大千世界找不到一个真正理解你的内心,而是产生的情感。这种孤独是从自身而言的,是带着一定的疏离感的。就像《百年孤独》里的丽贝卡,那个将自己包裹在高傲的厚壳里,孤老终身的女人,她没有奥雷里亚诺上校那种与生俱来的孤独,但我却从她的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影子。

一直以为自己自命不凡,不愿和同学们深交,很多人都说我是一条泥鳅,圆滑,通宵事故,处理事情游刃有余却不平易近人。而当我在书中找到了自己可能的未来时,我也明白该该变了,就如马尔克斯所说“等他们睁眼,看到的已成现实。”我希望现实是我能放下高冷的架子,真诚地交朋友。

《百年孤独》告诉了我另一个真理——别让时光停在过去。如果一直在为自己过去因习惯而养成改不掉的借口,那么人便被空气里弥漫着惰性所感染,最终令一切衰朽,停滞的炽烈尘埃所降服。过去只能用来怀恋而不能成为今日的复制品。

马孔多的夏日一去不复返了,这座镜子之城将在奥雷里亚诺全部译出羊皮卷之时被飓风抹去,我静默地合上了这本经典之作——《百年孤独》。

读《百年孤独》有感13

很多人可能认为《百年孤独》人物关系混乱,难以读懂,但实际上,这是一本值得多次读,反复读的名著。

第一次读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书中有着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特点——时间、空间上的混乱。例如:书中第一段“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第二次读时,就能明白其实整个布迪恩亚家族就像一个车轮,不断的前进,不断的重复,不断的磨损,最终走向覆灭。他们族中人不断重复前人的名字就是这个意思,这也是羊皮卷中的秘密,暗示着他们重复的命运,重演着相同的悲剧。第三次读时,就可看到书中各件事中和他们各个人身上的悲剧色彩。例如:他们家族初到马孔多时,马孔多鸟语花香,充满活力;后来,阿玛兰塔·乌苏娜带来的每对黄鹂鸟在被放生在马孔多后,都毫不留情地飞离。这不仅仅是指马孔多的逐步消亡,更多的是指布迪恩亚这个家族的改变,从新生般的活力四射到老去般的暮气沉沉,最终无可抑制的走向覆灭。还有一个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最美的姑娘——梅梅(雷纳塔),她的结局颇具奇幻色彩,书中写她和白床单一起飞向了天空。就我的理解而言,有两种可能,一是加西亚真的给了梅梅一个奇幻的结局,她因过于美丽,在晒床单时,被上帝带走,和白床单一同飞离。二是暗指她死了,美人早消。白床单就暗示死亡。无论是哪种可能,这样的描写都是美丽的,为她的离去渲上了一种神秘美丽的奇幻色彩。美丽而单纯的她走了,和洁白的床单一起飞向天空,这又给书多添上了一抹感伤。

一直喜欢《百年孤独》,一次又一次地读,每一次都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品读这本经典。

读《百年孤独》有感14

《百年孤独》是一部众所周知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1967年一经出版,便引起世界轰动。到目前为止,《百年孤独》已经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球销量已超过5000万册。作者是来自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凭借这一部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于我而言是一部晦涩难懂的作品,可能其中原因除了小说本身故事有些无厘头、荒诞以外,还有就是它是外国作品的因素,譬如人名对我来说实在是混乱不清,又长,又是由于一个家族的几代人,所以有几个人都叫同一个名字。再加上小说支线众多、人物关系复杂,所以给我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这本小说与一般我们所接触到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的主角一直在变换,又或者说,我觉得这本书又仿佛没有主角似的。整本书所述的故事繁多而复杂,但主线主要是针对一个家族七代人近百年来的兴衰来描写的。也可以说,主体是分为七个大故事的(但其实并不简单),这七个故事总是没头没尾的开始又结束,好不容易我们看到这个家族发展到这一代,开始有越来越兴旺的势头时,但到了下一代却急转直下。叙事荒诞却又总觉得发生在现实,这个家族让我有一种很强的宿命感,关于布恩迪亚家族,在书中,这个家族的命运早就被人写在羊皮卷上。那个羊皮卷对整个故事有很强的映射作用,羊皮卷是由一位跟这个家族关系很好的吉普赛人魔法师留下的,它上面清楚地记载了这个家族的历史。但是,由于那个羊皮卷是有梵文写的,所以需要破译。到了家族的第六代的一位男性,就致力于破译这个羊皮卷。但是就算破译出来也没有用,因为破译这件事也被写在羊皮卷上,也就是说,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事,总会发生,而且无法挽回。这也就是我所感到的强烈宿命感的原因之一。

正如书中的羊皮卷上所描述的:“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书中有一个马孔多的小镇,整本书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被构建的小镇上,马孔多是由家族的第一代人创建的,也随着最后一代人的死亡而消失。由于故事的复杂性,我在这就不具体的讲述每一代发生的事情了。但讲几个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的细节。比如人名,为什么我会这么的强调名字呢?除了它的确让人认不清谁是谁、搞不清谁与谁的辈分关系之外,很多名字会反复出现在不同人的身上,而有些相同的名字的人往往有这类似的性格特征以及相似的命运。这仿佛暗示了一个家族带着轮回的似的向着历史前进,正如书中的一句话:“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另一个细节就是,到了家族的第五代,一位女性就跟自己的丈夫说,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叫奥雷里亚诺或阿尔卡蒂奥,女儿不能叫雷梅黛丝。说明家族中的人也有意识对命运的反抗,也试图有所改变。

《百年孤独》是一部可以多读几遍的书,书的内容丰富,也易引人深思。我曾经看过书评,说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故事。我觉得很有感触,的确,我们人类不就是在这样一步一步的在抗争与重复中推进历史的吗?

读《百年孤独》有感15

Cien anos de soledad 《百年孤独》读的时候感觉在读一些生活琐事,这些事情快速发生快速发展快速结尾。就我的感受,像一部黑白影片浓缩了一个家族百年的历史,用这些一件件发生在家族成员身上的故事来表现家族的百年,百年的经过,有贫穷有荣光有丰饶有辉煌有堕落有奇遇有平淡有堕落有无迹。

被人敬仰的这本书,的确有其值得敬仰之处。以上及以下也全是本人的见解,不代表大众点评。

不管怎样,读过这本书的人,大都有前面枯燥乏味之感,而我正觉得这是伟大之处。通过这本书前面的演绎,包含了跨世纪,科学的追求,不懈的努力,渴望知识的精神,这些伟大的精神都藏在那些琐碎细小甚至令人反感的生活里。孤独,渴望,反对,顺从,这些种种都隐藏在百年家族的历史里。

一辈又一辈人,他们叛逆,她们温柔,他们热情,所有的一切,甚至读者以为的伟大以为的不朽,都在时间的长河中,消失不见,无影无踪。

一个女人,见证了家族的荣衰,也最终离去,伟大的开创者也在夜壶的笼罩下离去。伟大的功绩,伟大的创新,都有一个平凡甚至不堪的终结。

在我看来,读书的过程连绵不断,《百年孤独》和现在的青春励志文学的区别在于,前者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能有所感悟,后者在力求每字每句都是能让人喝的鸡汤。然而读完整本书后,后者强加给读者的感悟并不能记得多少,而前者让读者在读完之后,串联起整本书的脉络,从中收获自己的感悟。

这种感悟会一直不停地更新,随着年龄,随着阅历,每每品味,每每获益。这就是我读百年的感受,目前,我的感悟是不管再伟大的人做再伟大的事,都将灰飞烟灭,所以,大可不必在意现世人的眼光,因为,你,就是孤独,没有谁再能替你品味人生。做自己想做的,因为,也许你的百年,在别人的眼里什么都不是,如果是什么的话,那就是孤独,是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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