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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读后感(通用15篇)

观后感2.99W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百年孤独读后感(通用15篇)

百年孤独读后感1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日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联。之后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联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之后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明白。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生,不知道怎样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感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方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一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日这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百年孤独读后感2

这是我这么多年最为珍藏的一本书,它是我爱上的第一本世界名著。

高中的时候,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 现在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我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当时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百年孤独》的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

布恩迪亚家族,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我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经历了短短百余年,然后狂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后代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否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只觉得文字像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等等,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最为喜欢书里接近尾声的这一句话,姑且作为我的读书笔记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百年孤独读后感3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4

自6月7日晚开读范晔译本《百年孤独》,经过10余天睡前醒后的卧读,今日晨终于通读一过,也算了却了多年的夙愿——终于读过《百年孤独》了,否则,在文化人面前怪没面子的,哈哈,好在老张周围文化人属稀有动物。

书是读完了,想谈点什么却难,因为老张不是评论家,更不谙翻译之道,不过,话还得从译文说起。范晔先生青年才俊,不过文笔却非常老到,这其中也许就有译不下去时狂读白先勇的“金大班”等中文经典作品之功,总而言之,译文的“雅顺”应该是老张能够一气读完这部作品的重要原因。于老张而言,第二个原因恐怕就是书籍的装帧与印制比较合乎老张的口味,套封魔幻、内封素雅,传统大32开精装,字体大小适中,书签令老张喜爱有加,既便于阅读,闲暇还可享受一番,哈哈,老张也许是过于看重形式了,但个人喜好没有办法。正是基于上述两点,老张才得以欣赏马尔克斯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巨著。魔幻现实主义,这名字起得真正科学,或者说是很真理。历史和现实,人世和它世,真实和虚幻,分不清、辨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百年的孤独融汇始终,马孔多小镇的兴亡也贯穿始终。或许还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寓意,老张领会不了,至今连到底写了老奥家几代人也没有理清。但这并不妨碍阅读,照样还能读得津津有味,或许这正是名著的魅力或者说魔力。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各方面都很好,但老张一直未能通读,今日想来也许有年龄的'原因,年轻匆忙,很难在一个点停留过长时间,小张没读的书只能留待老张了,哈哈。人与书,有没有缘、有没有分、有没有缘分,或许冥冥之中早有定论,这个说不好,不好说,只好不说也罢。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5

微薄里有这样一句话:“要不读书,要不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我想我的暑假就是这样充满意义。一放假我就开始了自己的旅行,用了二十几天去了国内外三个地方,美丽风景,动人旋律,畅所欲言,说不出每次旅行的意义,却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8月回来,我开始心灵的旅行,我阅读了两本书,《窗边的小豆豆》和《百年孤独》。下面就简单的谈谈看完《百年孤独》后的一些感想。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似乎有些明白了,也许这本书能成为世界名著的原因就是它把握住了人性中固有的、却又常为我们所忽视的一种内在情感。人属于社会,有群体性;人又是独立的个体,孤独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是我们人性的一部分,它可以让我们冷静,善思,让我们浮躁的心有一份清凉。尤其是现代人,在这个喧嚣的世界里更应该学会享受孤独,利用孤独。只是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是可怕的,因为它放大了孤独在人性中的分量。它的孤独折射出民族的孤独,地区的孤独。它的孤独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人为痕迹的,那是特定时期拉丁美洲的孤独,是有害的,是令我们忧虑的。是人们,尤其是给它造成孤独的国家、政治家们应该关注的。

百年孤独读后感6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百年孤独读后感7

老师推荐了很多的书,《百年孤独》算是一本。但我偏偏购买了这本书,从买书的这一刻,无形之中,我踏入了痛苦的深渊。先看了导读,嗯,感觉不错。随手翻阅,在看了将近五十页后,无奈宣告放弃,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不曾翻阅,终于在此次暑假将其读完,自豪之感油然而生,买来将近一年,才看完,并理清了一丝头绪,怎能不令我自豪?

坦白说,这本书我没有完全读懂,但我不认为这本书难懂,潜意识里,我认为只要可以理清书中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即可读懂整本书。所以,书中人物的关系或许是重点,嗯,应该是这样的。

只是,要想理清其中的人物关系,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耗费时间精力的巨大工程,(最起码,对我来说,的确是一个重体力活)因为一个不留神,就会给弄混,我也是尽了最大努力,才勉强区分出了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在脑海中构造出了一个极其容易坍塌的家庭构造图,也正是凭借这张图,我才勉强没读晕。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张图在书本合上的刹那便魂飞破灭了。

因为没完全读懂,所以只好写一些表面东西了。说实在话,我挺同情布恩地亚这个家族,这个家族的子孙一代又一代被取名为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神情”。孤独已经变成了这个家族的`代名词,这种孤独持续了将近百年,这个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用自己的方式来排遣自己的孤独:奥雷良诺上校周而复始地制作他的小金鱼,做了化掉,化了再做;阿玛兰塔为自己织裹尸布,日织夜拆;雷蓓卡闭门风窗,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直到死亡;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在浴室里整小时整小时地消磨时间。而这所有的一切,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家庭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令人感到恐惧,甚至是产生一种很强烈的窒息感,让人想要逃离。这个家族之中,夫妻、父子、母女,甚至是兄弟姐妹之间,始终没有心心相印的感情沟通,没有推心置腹的切磋商讨,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和了解,缺乏关心和支持。尽管他们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最终均以失败而告终。或许是这一百年的孤独,使布恩迪亚家族最终在一阵狂暴的飓风中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

这本书深刻反映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我没有看明白,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更像是一本自传,或是一本预言书。一个人在为一个家族近百年的历史所作的预言,记载于羊皮卷上,并且没有遗漏,全部实现。而这个人在书中出现的次数很少,但他的影子却无处不在,他名叫墨尔基阿德斯。

合上整本书,如卸重负。将书放置书柜最不显眼处,决定从今以后再也不碰它了,这本书使我饱受头痛,我绝不会再给自己找第二次麻烦的!唉,不过,或许随着年龄增长、阅历的加深和思想的逐渐成熟,会促使我在某一天重新打开这本书。以后发生的一切是不可预知的,难道不是么?

百年孤独读后感8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百年孤独读后感9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我永远记得中考考完的那个夏天,每天下午,坐在屋顶上,低头,一页一页地欲罢不能地读。七代人每一个名字,迷宫般的血统都能以一张谱系表来区分。我一直惊异于作者想象力的无边无际,后来,看到一段话,说是每一个作者都只能描摹自己或者周围人的生活。我就在想,哥伦比亚,那个遥远的国度,究竟发生过什么,发生着什么。会不会有人,拥有像奥雷良诺上校一样的孤独神情?在大雨后,那轮新鲜的、砖末一样的`红日,真的在大地上升起过么?

真正的爱与了解,真的存在么?奥雷良诺上校在心底拼命搜寻,却找不到与母亲之间真正的情感纽带,终于还是在孤独的硬壳中高傲的死去。他至死都披着毛毯,难以解脱的孤独和没有前途的高傲。高傲激起怒气,怒气让他去反抗,只是最终,他也没有学会,怎样去表达爱。

喜欢雷蓓卡,这个被乌苏拉称为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具有坚强意志的女人,在婚事被一再耽搁后,终于抛弃了虚荣,选择了踏实自在的生活,选择了自己的欲望所指的生活。花边和玩具,只是爱情的幻想而已。少女时代的爱情,都是可以为心爱的人退化吃土的。皮埃特罗·克雷斯庇在地球的另一端,精美的漆皮靴踩在潮湿的石径上,每一步都踩在爱人的心上。一个悲剧,这个怯懦的男人的两次爱情,最后只能以死结束。

阿玛兰塔,家族历史上的最温柔最深沉的女人,却没有勇气去承受自己和另外任何人的命运;没有勇气去尝试接受爱的羞耻和绝望。一直在想,为什么她不能接受克里奈多。马尔克斯上校?为什么她明明爱着,却不能迈出那一步?直到后来的后来,才了解爱情的羞耻与绝望。才明白,原来那种不明所以的恐惧和怯懦真的存在。终于明白,她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意伸出手去采摘的是什么。

马贡多那与大地浑然一体的原始、未经开化的纯粹,仿佛让我看到了最初傍河而居的人类部落。那个时候他们是团结的,是大胆的,是赤诚的,也是智慧的。而后的故事就可以简单归结为外族和殖民者的入侵。马贡多的居民一步步由“愚昧”走向“文明”的长征中,历经了一次次冲击,精神的物质的,在蜕变为文明人之前,马贡多连同它的居民在飓风中消失了,如同从未存在过一般。

在错乱的时空中,在亦真亦幻的马贡多,没有一样至真至贵的东西沿着慢慢难休的循环到达了孤独的背面。

就像马尔克斯自己说的那样“人的内心苦楚无法言说,人的很多举措无可奈何,百年一参透,百年一孤寂。”

百年孤独读后感10

我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因为读它让我觉得孤独不是可悲的可耻的,而是上帝的恩泽,让我们如此安静。

读前两章的时候心情有些浮躁,因为那会儿刚从武汉回家,家里没武汉那么热,但空气干燥,没有我习惯的夏天的生活模式……于是又开始看书,我从书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姑父刚好看见,他说别看那书容易忧郁。回家前妈妈就和我提起姑父得了忧郁症,我还不是很相信,后来见了他,才相信了。他比我大十二岁,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我印象中他总是在看书,总是在尝试着学到更多新的东西。他小时候成绩很好,但是每次考试都考的不好,那时候也没有过复读或是上个职业学校之类的概念,就那么耽误了。他做过很多工作,但做的最长的就是建筑。他个子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之建筑根本不适合他。后来自学画工程图,终于不用在做那些体力活儿了。这半年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上班,因为春夏时节他的.鼻炎忽然严重了,会汩汩的出血,他劝姑姑别害怕,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心惊,去过很多家医院看过,但鼻炎和肝炎什么的一些病一样,只能控制根本无法治愈。具体情况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定了。生病失业是他忧郁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姑姑和姑父结婚很多年了,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医生说两个人都有病,于是东奔西走的四处求医,终究还是没有效果。就在姑父在家养病的那段时间他们领养了个孩子,是个女娃娃,很可爱,看起来也很聪明。抱回家一个多星期了,渐渐觉得这孩子有点儿不对劲。为什么她总是抬不起来头来呢?他们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结果让大家都惊呆了:是脑瘫。万般无奈之下,姑姑又把那孩子送了回去。姑父从那时开始就一直郁郁寡欢了。他说:“我一个大男人就不能照顾个小孩吗?如果我们不养又有谁会养这孩子呢?”他说的句句是理,可是谁平白的要给自己的家庭多加一个这么大的负担呢?他自己心理也明白,后来他就越来越少说话了……

男人过了30很多事就不得不想了。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了苦累,但是也充满了希望和成就。我们都是这天地间飞舞的尘埃。还是要尽量开心的过日子!我说的太多了,显然是事业,家庭,身体的病痛共同造就了姑父的忧郁,不是《百年孤独》可是我的孤独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把那本书看完了,那两天晚上和书里的结局一样忽然下起很大的雨。外面一直有只猫在叫,声嘶力竭的,声音很恐怖,很狰狞。但我没害怕或是讨厌,只是觉得它很可怜。有时候我们是如此的想去照顾一个人或者一种生物,可是谁是我应该去关心的呢?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即使是夏天下起雨来还是会很冰凉。忽然觉得自己成了故事中的人,被这孤独吞没了。第二天我就开始生病,去医院打了几天的点滴。虽然雨早停了,天早晴了,可是隔了很久我才察觉到。我想孤独就是顺着点滴瓶里的液体流进我的身体里,出不来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11

在这一天,我随着马尔克斯最后那句“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合上厚厚的这本《百年孤独》。

书买来很久了,一直没下决心看这部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最无争议的诺贝尔文学奖著作。因为一是我骨子里并不是很喜欢读外国小说,二是早听说这里面人物众多,名字重叠,光看这个书名也觉得甚是厚重。

但我仍在4月的某天打开了他,之前也做了一些功课,大概了解了一下小说的创作背景,作者的经历,里面人物之间的关系,否则一遍读下来,便不会如此顺畅。

简单的说《百年孤独》的故事发生在虚构的马孔多镇,描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七代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用一个家族的命运,告诉世人:孤独才是人生的常态。在变老的路上,与其抗拒孤独,不如学会享受孤独;学会和自己相处,学会和内心相处,或许才能回归生命真正的意义。

虽然该书语言优美富有哲理,人物情节刻画细致深刻,但我仍无法像其他人那样,去深切歌讼这本书,特别不赞同青少年读这本书。因为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

马尔克斯说,“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没有归路,春天总是一去不复返,最疯狂执着的爱情也终究是过眼云烟。”他让我想起生命中那些孤独颓废的日子,让我想起少年时曾经呆过而今已面目全非的白羊小镇,让我想起那些曾经热闹地陪伴在身边而今已很久不见面不联系甚至天隔一方的人。

全书真实如一面镜子照见我们每个人生命的旅程,孤独和颓废至始至终充斥了整个生命。每个人的宿命都如书中的羊皮卷一样早早被写下,哪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努力,奋斗,抗争,期望得到改变,可时光之轴又悄悄地将一切旋转还原。就如同布恩迪亚家族一样。无论第一代怎样开疆拓土,向先进科技靠拢,无论后面几代怎样不屈反抗或纵情声色,最终仍逃不去的是无人能解的孤独,荒诞无聊的晚年,宿命的轮回。正如书中那三袋巨额金币一样,莫名其妙的得到,却又离奇消散,果真如书中所说“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我们生活在日新月异的世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大多数人都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唯恐落后于人,汲汲尘世间的名和利,刷着短视频,吃着名星瓜,何曾停下脚步,思索一下生命的本源,我们从何地而来,又将往何处而去?

当然,看完书之后,也是有收获的。你也许会明白,曾经得到的东西最后极大可能会回到起点;你也许会有所改变,从一开始畏惧孤独到享受孤独。人到中年,只有自己心态从容才能与生活共生,要想一路幸福,不妨改变自己的心态。

百年孤独读后感12

即使是读完整本书后,对我而言,它仍是晦涩玄奇的。匪夷所思:令人漂浮的热可可,不断死而复生的老人……令人费解:无故死亡的何塞的大儿子,伴随失眠的失忆,不属于人间的天女……

但是,除去那深沉的书名,真正吸引我,抨击着我的,却是那一次次来不及挥手的别离。

书中太多的篇幅在叙述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他,实在是一个曲折的英雄。

“他沉默寡言,性格孤僻,在母腹中就会哭泣,来到人世时,大睁着双眼。剪脐带的时候,他四下打量房间里的东西,好奇却毫无畏惧的观察人们的脸庞。”一出生便注定不凡的一个人,有谁会想到他即将面临的坎坷悲凉命运呢。

作者是残忍的。年幼的上校,来不及同郁郁不解的哥哥挥手告别,哥哥便已悄然离去。上校知道他要走,可是却不能道别,不知道何时再见,可是不能挽留……再大一些,上校遇见了他今生的唯一——蕾梅黛丝。他爱上了那个每对他说话,都要带上“先生”的小姑娘。尽管她还小,但上校还是毫不犹豫地送出了小金鱼——他们订婚了。那是甜蜜的,看着她一天天长大,逐渐成为自己的妻子,我想,上校内心是充满甜蜜与幸福的。所以我说,作者是残忍的。他以残酷的心,残忍的手法,杀死了小蕾梅黛丝。可是,上校也仅仅只是悲痛了,或许,这是他宿命的初现吧。

同样被施以辣手的还有奥雷里亚诺第二,准确说应该是佩特拉·科特斯。

我并不认同费尔南达做何塞家的媳妇,那迂腐的古老贵族礼仪实在让人不爽,圣经,玫瑰,银餐具……适合何塞一家吗?或许正因如此,佩特拉·科特斯才出现了。她温柔贤淑,知情达理,可以说是一个完美情人,可她真的只是一个情人了。但她不后悔,不是吗?那最后时刻的陪伴,很满足了。可她还是有遗憾,那双靴子,不是吗?来不及挥手,你再也不会回首。

可是啊,大儿子的出走,二儿子的上校之路,儿媳妇的`一尸两命,丈夫的死……这一切,最痛苦的是乌尔苏拉,不是吗?作为一位母亲,作为一位婆婆,作为一位祖母,作为一位妻子,来不及挥手,大儿子一去无踪影!来不及挥手,二儿子一去不回首!来不及挥手,白发泪送两代人!来不及挥手,阴阳两隔白首不相守!

人生太多的来不及,当马孔多在《圣经》中记载的那种龙卷风的怒号中化作可怕的瓦砾与尘埃漩涡时,我知道,注定承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再出现。故事——结束了。

来不及喝温热的水,它已冰凉;来不及望夕下的霞,它已坠下;来不及体会蓬勃的青春伊夏,它已被尘封在回忆的木匣。别离总是在不经意,会让人来不及,我想,珍惜眼前,或许是,最好的,来得及。

百年孤独读后感13

读完《百年孤独》觉得这是一部讲述孤独的书。加西亚.马尔克斯,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一个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反复只用五个名字来命名,几乎几十名成员终年做着相似的事来打发时间,仿佛时间在那儿定格成了一个圈,重复,轮回。每天只做两条金鱼的奥雷里亚诺上校,当积攒到二十五条时又重新放回坩埚中熔炼从头开始;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妲;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何塞·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来慰藉自己。

时间的孤独,使爱情,成为这个家族难以想象的奢饰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或许有过不懈的追求,但最终都会被命运的铁腕所扼杀,埋葬在苦闷的土壤中。

如书中的一位女性人物--阿玛兰妲。阿玛兰妲几次站在幸福的门外,只消轻移莲步便有唾手可得的安稳日子,然而她没有,这并不是她自己选择的拒绝,而是对自己的巨大的不信任感,以及对幸福的不安全感,早年那个会弹自动钢琴的小伙子更是因此就此了断性命。她在对幸福的追求和胆怯的'两极中,选择了孤独。

当布恩迪亚家族中的一人破译了羊皮卷“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当最后那场飓风袭向马孔多,经历了整整一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也随着马孔多孤独的消失在飓风中。

说到孤独,不仅存在于书中。其实,它无处不在。不管你是开朗的还是忧郁的,你都无法逃避。像《百年孤独》中用各种或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来逃避,却被孤独笼罩;或像《肖申克的救赎》中的那个老头坐了一辈子牢,出狱后却因孤独选择自杀。孤独就像隐藏在体内缺少抗体的细胞,它是身体的而一部分,无法抗拒,也无法逃避,甚至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段还会扩散蔓延。即使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灯红酒绿、喧闹繁华的现代都市,我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孤独是万种思绪,是愁心的,痛苦的,是颓废的,是磨人的。但经历过,承受过巨大的痛苦与孤独的人,是最有能量的人。司马迁遭宫刑,但他能忍受孤独和痛苦,最终成就《史记》;沃尔特·迪斯尼为了创作一个卡通角色,他把自己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房间中,生活贫困且无人问津,只有老鼠和无边的孤独与他为伴,但最终他忍受了孤独创作出了大名鼎鼎的卡通人物--米老鼠。

智者说:“要成功就要耐的住孤独”。当你沉浸在孤独,勇敢的面对它活得孤独却不孤独地活着的时候,孤独的烙印就是你荣耀的印章,你就是它的永恒!

百年孤独读后感14

《百年孤独》在大学的时候在图书馆读过几页,但是死活读不下去,就这样一搁浅就是五年,五年后再翻开《百年孤独》发现自己真的很孤独。百年孤独,七代人的百年孤独。

上大学时,因为我们法学班的课程里有一门必修课叫经济法,有幸结识了经济法老师,她是复旦的高材生,曾留学于美国,偶尔上课的时候会给我们讲她个人的经历,她无意中说过的话给我们每个人心中都种下了一颗种子,她是我们心目中喜欢的老师的样子。

她讲国内那薄薄的翻译本没有全面展现百年孤独的魅力,当讲到她有幸在美国买到了厚厚三大本的英文版的那种欣喜,那个眼神我至今也忘不了,就这样在我的心底留下深深的痕迹。

她鼓励我们每个人有机会就出国门看看外面的世界,而我们也一直在努力看外面的世界。

近日想起她的话想起她的事。终于《百年孤独》又到了开封的日子。

开篇先摘录一部分《百年孤独》多年以后体: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在这张唯一的全家福照片上,奥雷里亚诺身穿黑色天鹅绒正装,夹在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中间,那倦怠的模样和深邃的眼神与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时一般无二。

那个慢无尽头的夜里,赫里内勒多.马尔克斯上校追忆着在阿玛兰妲缝纫间里度过的那些一去不返的午后时光,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则苦苦挣扎了数小时,试图抓裂自己孤独的硬壳。自从那个遥远的午后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他唯一的`快乐时光就是在金银器作坊里打造小金鱼的时刻。他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

多年以后,在临终的床榻上,奥雷里亚诺第二将会回想起那个阴雨绵绵的六月午后,他走进卧室去看自己的头生子。

然而一天下午,他好像突然间激情骤至,神采焕发。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阿尔卡迪奥将回想起梅尔基亚德斯为他朗读那一页也不可理解的文字时的颤抖,他自然是听不懂,但那铿锵的音调听起来仿佛教皇通谕的吟唱。

这些多年以后体,让我想到了自己的多年以后体。多年以后,面对父亲留下的油菜花田,回想起这里曾经是一片油菜花田。

那个见识冰块的下午,给奥雷里亚诺打开了一扇造小金鱼的门,但终究抵不过被迫上战场的命运,这是多么无可奈何的事情。这与他的初衷大相径庭,那场战争似乎更改了他之前拥有的一切,包括他的精神世界。我们多么希望仍然活在那个见识冰块的下午,但是这样的经历在很多年以后似乎变得不那么重要。多年以后的经历,在多年以前似乎一文不值,那些曾经走过的路在当下看来又是何其纯洁美好珍贵。

百年孤独读后感15

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曾经以为是本哲学之类的书,对读过此书的人会有莫须有的敬佩。从没想到会读这样一本书,而且会一页一页的读完。费了很大力气。有时候不得不赶紧放下书,定神喝茶回到现实中来,有时候会觉得情节真是令人作呕。压抑,震撼,惶恐,叹服、惊诧,不可思议,反胃,总之是没有觉得孤独。读完小说,闭上眼睛,试图去想想总结一下获得了什么,或是像小学时候一样总结个中心思想,最终只是一无所获,或许还存留一点记忆关于梅尔基亚德斯,他的手稿或羊皮卷,又好像都被飓风抹去。

很纳闷竟然读完了。

有了这本书垫底,没见过世面的可以再也不怕看什么挪威的森林了。

对于此书,奇葩这个词用的非常准确。涵盖了所有的描述包括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以及魔幻现实主义。

有时候很多事确实很离奇,比如刚想买这本书,第二天看新闻马尔克斯逝世,果断入手。

选择版本的时候,看过很多评论,后来因为范晔版是唯一获得授权的,也就选择了该书。

读到第二代人,开始试用indet indanager,试图来画人物关系图,但软件的布局非常难用,后来还是选择了visi。人物名称好几代都要重复祖辈的名字,初看非常混乱,其实只是重复相近,还是没法和红楼梦中的人物比,在此忽然想读红楼了。跳跃的吐槽一下,总是想起南京的地铁站名,除了1和2似乎南京不愿意用更多的数字,搞的什么南延线,什么奥体东站之类的特别混乱,去了好几次还是总坐错方向。

读后去搜哥伦比亚相关资料,饮食习惯:哥伦比亚桑德省会布加拉曼卡市人素有食蚁的'特殊习惯。所以家族最后一人会被蚂蚁吃了?哥伦比亚是拉丁美洲人口第三大国,只排在巴西和墨西哥之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拉丁美洲爆发了一场反对西方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伟大斗争,史称拉丁美洲独立运动。拉丁美洲长期置于西方殖民主义的统治之下,到十八世纪末,绝大部分地区是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地。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拉丁美洲的民族民主运动的主要任务仍然是反帝反封建。

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

在马尔克斯创造的这个天地里,可能死神是最重要的幕后导演。但是,这位作家通过作品所流露出的感伤情绪,在令人毛骨悚然并且感到生动与真实的同时,却表现出一种生命力。1982年,加西亚马尔克斯获诺贝尔文学奖,这是瑞典文学院当时的颁奖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