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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宣传奖励办法

教育2.88W

教育宣传奖励办法1

一、教学质量奖

教育宣传奖励办法

毕业水平检测考试科目“两率一分”均超城区学校平均水平奖200元。

二、教研成果奖

1、经学校批准,承担各级公开课、研讨课;在各级教育行政、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奖,有获奖证书:国家级100元,省级80元,州级50元,市级40元,校级20元、教研组公开课奖励20元,但不发证书。在各级组织的录像课、说课竞赛中获奖,有获奖证书,国家级80元,省级50元,州级30元,市级20元,校级10元。

2、经学校批准,参加正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育教学刊物编辑部等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教育教学设计、教育教学课例、教育教学故事和教具制作评比活动中获奖,有获奖证书;在各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组织的.培训、研讨等活动中作培训发言或经验交流讲座,国家级40元,省级30元,州级20元,市级10元。

3、在正规教育教学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教管论文,国家级60元,省级40元,州级30元,市级20元。

4、经学校批准,承担的各级

教育宣传奖励办法2

一、按区局奖励办法实施。

1.《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奖励3000元,头版奖励1000元,其它版面奖励500元。

2.《新华日报》头版头条奖励2000元,头版奖励500元。

3.《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奖励1000元,头版奖励400元。

4.《镇江日报》《京江晚报》头版头条奖励400元,头版2条及报眼奖励200元,头版100元,其它版头条奖励50元(广告版除外)。

二、学校教育宣传评分细则。

(一)网络类

1.教育信息网站:被京口教育信息网、京口教育微信客户端、镇江教育信息网、江苏教育信息网、教育部网站录用的,每条记1、2、3、5、10分;

2.政府门户网站:被区人民政府网、市人民政府网、省人民政府网录用的,每条记3、6、12分;

3.主流门户网站:被人民网、新华网、新浪、搜狐、雅虎、网易、腾讯等主流网站录用的正面消息,每条记15分。

(二)电视类

1.被镇江电视台、省级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录用的报道,每条记10、20、50分;

2.被市“教育在线”专题报道的,每次记10分。

3.重播的电视节目不重复计分。

(三)文字类

1.教育期刊类:在省级、国家级教育期刊上发表1篇500字以上的宣传作品,分别记20、40分;发表1篇500字以下的简讯,分别记10、20分。

2.报刊类: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篇500字以上的宣传作品,分别记10、20、40分;发表1篇500字以下的简讯,分别记5、10、20分。

3.工作简报类:在《京口教育动态》上发表1篇信息,记2分;在《京口信息》上发表1篇信息,记6分;在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工作简报上发表1篇,分别记10、20、40分。发表1篇调研文章,双倍赋分。

4.若刊登在各级刊物头版头条的另给予相应分值

2倍的加分,刊登在各级刊物头版的另给予相应分值1倍的.加分。被重复录用的,可重复计分。

三、根据以上评分细则,各部门每年度需达到如下分值(必须是新闻类报道,学生文章不算在内):

校长室:x(16分)、x(16分)

党支部:x(12分)、x(12分)

团支部:x(8+2<班主任>=10分)

工会:x(12+2<班主任>=14分)

德育处、大队部:x(20分)、x(18分)、x(16分)

教导处:x(10分)、x(8分)、x(6分)、x(6分)、x(4+2<体艺卫>=6分)、x(6分)

总务处:x(6+6<体艺卫>=12分)、x(8分)、x(6分)

体艺卫:x(8分)、x(6分)

毕业班任教语、数、外学科的非行政人员,每人每年只需在秋学期达到1分,其他教师每人每年需达到2分。

以上数据每学期以半数考核一次。凡达到分值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给予个人100元基本奖励;超过分值的,个人在享受100元基本奖励的基础上,再以10元/分予以绩效奖励;达到任务分值的一半或一半以上的,个人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50元;未达任务分值一半的,个人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