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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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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分类分批划定并公布分数线、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录取分批次进行文理科统一招生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分别对应三个考试类别科目组。

2017年浙江省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第一批为“985”、“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提前录取的学校按规定分别安排到各批提前录取。艺术类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为29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3所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三批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体育类录取分本、专科(高职)两批进行。已被上一批次(包括各类提前录取和单独录取)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录取。

各批分数线如何划定?志愿如何设置?

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高校在浙江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分类分批按一定比例划定并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按美术、广电及其他类分别划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一次划定文理科第一批、艺术和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确定其他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划线比例;后续其他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最接近确定比例的分数划定。

志愿设置实行平行志愿和传统志愿相结合的方式。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一批为传统志愿,艺术类第二、三批和体育类的本、专科批均为平行志愿。

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对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各批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下同)、征求志愿(即平行二志愿,下同)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即平行三志愿,下同)均设置A、B、C、D、E等5个高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文理科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艺术、体育类每所高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