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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时尚作文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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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时尚作文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时尚作文汇编10篇

时尚作文 篇1

时光的齿轮总是在无声无息中不停地转动,随着时光的流逝,人们逐渐从一穷二白的年代走向了小康社会。当人们的腰包充实后,开始向精神领域迈进。于是许多的选秀节目接踵而出,无数人渴望通过选秀一跃龙门,无数人把选秀节目聊成茶前饭后必不可少的话题。可终究如同一粒石子跳入大海所翻出的浪花,早晚会被巨浪所吞噬。

滚滚长江,黄河在此,上溯五千年,人们开始在此演绎出精彩的华夏文明,文化的气息逐渐蔓延。瓦族子子代代的传承,青铜器的冶炼,文字的成熟一个文化的底蕴在此扎根。上溯两千年,华夏民族走向了大统一,民族的气息更是欲加浓厚。上溯两百年,华夏民族遭到了空前的危机,国家与民族的存亡成为了当时最根本的问题。这时,华夏民族的文化精神展现了人们应有的力量。无数前人抛头颅,撒热血,用他们的鲜血铺垫了一条通向崛起的道路。终于,五千年的沉积在此爆发,又以五千年来人们所爆发出来的力量向世人证明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

可现在,伴随着西方文化的冲击,有些华夏文化正在走向他的终点。人们渴望功利,在追求的过程中,一些低俗、空洞,没有内涵的娱乐文化随之涌现。因为它的恶趣、低俗和人们目前麻木而感知不到文化氛围的精神导致了这种娱乐文化的蔓延。这就如同一片黑夜,让人麻木在这片天空下。可光明总是可以打破黑夜,在轻微的声响中擦亮一根火柴就如同一颗流星一般可以打破整个星空。

文化亦然如此,在黑夜充满时尚文化的时刻,他就如同一束曙光,揭晓了黎明的到来。这一束光虽然微弱,但他的力量却是无以伦比的,他告诉了人们新的未来,他使我们告别了黑暗。

文化有他这样强大的力量,而伴随着钟声的敲响,时尚文化也会充满光明和希望。

我相信,人们会在时尚文化中获得文化的力量,华夏五千年来的沉积会让时尚发扬光大。

时尚作文 篇2

世上本没有时尚,同一件事,做得的人多了,自然就成了时尚。

时尚,是时代的产物。时代不同,成为时尚的事物自然不同;但它们的本质却一定相同,不论是好的事物,还是坏的风气。

诸如宋代的说书家与清代的戏子名角,从形式上看,说书与唱戏,显然风马牛不相及。然,析其本质,都可雅俗共赏,都可缓解疲劳,放松心情,事后会心一笑,愁事自然消。这是好的风尚。

抑或南北朝崇尚佛教、好兴土木、修建佛塔与清末纨绔之养鸟斗蛐蛐儿,从事理上讲,也并不相近。然而二者都败坏民风,伤及国家根本——不事工农商。这是不正之风。

时尚为大众广泛喜爱。成为时尚的事物,一定能为大众了解并喜爱,也就是能得到“草根儿”们的认同。试想,阳春白雪是断不能成为时尚的,下里巴人或许可以。一种事物,人们都不懂它,何谈品味?何谈崇尚?如果有,那也不叫追求时尚,而叫盲目跟风,附庸风雅。

因此,成为时尚就要有群众基础,所以,别人说唐诗、宋词在唐宋时是时尚,本人从来都不置可否。试想,从唐代的麦子地或宋代的水稻田里,随便揪出一个老农,跟他侃侃而谈《蜀道难》或是《念奴娇·赤壁怀古》,老农会有什么反应?八成是呲着满口黄牙冲你一笑,然后牵着他的牛又回田里忙活他的庄稼去了,没准心想“这人有病”。何止是他,可能他们一村的人,随便哪个都会拿看白痴的眼光看你:有病啊,你!懂都不懂,时什么尚?

时尚可预示国家的兴衰。像北宋初的勤俭,由皇帝带头,民间就迅速成为时尚,国家兴盛是显而易见的。又如南宋末年,国家偏安一隅,从朝庭到民间,风气靡靡,只顾享乐,国家倾颓,旦夕之间。

好的风尚如春风细雨,润物于无声;不正之风如狂风暴雨,毁物于旦夕。

不正之风盛行,如一个人筋脉尽断,即使有“九阳神功”“易筋经”,也丝毫无助,如此国家,“混吃等死”而已。因此,国家引导好的风气,对社会有助的时尚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一个国家的兴盛,自高雅时尚始。

品味时尚,一咂摸,有味儿,至于什么味,那就看你怎样品了。回味无穷,唇齿留香,才是绝世美味呀!

时尚作文 篇3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

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

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

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

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

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时尚还是经典,就如鱼与熊掌,因为它们同样美好。而又不同于鱼和熊掌,因为它们可以兼得。同样味美而有营养,又可兼得,何乐而不为呢?

时尚作文 篇4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一个很大的诱惑,我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时尚迷。

对于“时尚”我可是了如指掌。我喜欢购买时尚杂志,对于一年的时尚潮流,我可是一清二楚。今年,最流行的是红色,为了紧跟时尚,我购买了许多关于红色的物质:鞋子、发夹、指甲油、本子……简直是个“红色疯子”。

我和许多时尚爱好者一样,我有偶像。那便是耍着双截棍唱着“哼哼哈哈”的周杰伦。我喜欢两耳塞着耳机,听着他的歌漫步在校园里;我喜欢疯狂的购买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我喜欢在床上,边唱边跳“双截棍”。对于讽刺和辱骂他的人,我感到讨厌,我喜欢他的音乐,虽然有时候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但我依旧喜欢他,妈妈总是说我是疯子,连人家唱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如此喜欢。

以前,我最讨厌的动物就是猪了。可今年流行“黑白猪”,于是我便买了一大包,有:笔、尺子、吊饰、玩偶、包包……买回来还欢喜得不得了,妈妈问爸爸:“这孩子是不是烧昏了头,她不是最讨厌猪吗?”爸爸只是点点头。看着这些“黑白猪”,我第一次觉得猪很可爱!

我喜欢上网,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我总是不断的更换我QQ秀,因为这是一种时尚;我总是QQ空间里放置许多帅哥、美女的照片,把空间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我也一直尾随其后。我总是和好友谈论时尚,一起购。有时候,我觉得,我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可潮流一来,我的魂便被勾走了。

时尚迷就是时尚迷,喜欢跟着潮流走,经不住半点诱惑。

时尚作文 篇5

100年前留辫子、穿长袍依然是“时尚”,然而这种“时尚”在新青年的振臂一呼中却摧枯拉朽,人们迎来了科学与民主的新时尚。

60年前,城市乡村的女孩子不爱红装爱武装,那是人们迎接那个时代的特殊时尚;然而现在我的男女同学却是西瓜皮头、写上KOBE的T恤衫、带洞的牛仔裤,依然时尚。时尚,时尚,流行即时尚。

30年前,被禁锢了十年的人们不再被“阶级斗争为纲”的旧时尚所左右,他们追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新时尚,才开创了改革开放的崭新一页。

10年前,八岁的我看到叔叔身别“WALKMAN",感到他特时尚,今天如果我的同学再这样,肯定会被口袋装着MPN的新新人类所耻笑“真老土,不时尚。”

因为追求科学、民主的时尚,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因为追求富强、进步的时尚,我们的代代先辈才会融入社会先进时尚的洪流;因为自由、丰富的时尚,我们的同龄人才会呈现思想和行为的多元。

时尚,是时代符号。

有的时尚过眼烟云、今尚明过;有的时尚一以贯之、历久弥新。

那是一条清澈的河,漂母临河而涤。韩信穷困潦倒,踉踉跄跄倒在河边,善良的漂母给了他一顿饭。韩信狼吞虎咽,挥手而去。几年过去了,韩信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来到那条清澈的河。想起了那位漂母,他让当地官员给那位漂母送去万两黄金以示感谢。这个《一饭千金》故事所揭示出的知恩图报、回报社会的道理,是两千多年前的时尚,更是今天的时尚。

小河悠悠,时尚永留。

时尚作文 篇6

现在,中学生兴起了整容热。每到寒暑假,有许多爱美心切的人,便去整容店整容,有的甚至去韩国,对这种追求虚荣的时尚,我表示反对。

中学生为表面的光鲜而整容,美其名曰是为了增添个人的自信。在我看来,这种时尚很偏颇。凭借外表的漂亮真能增加自信?未必。因为内心不自信,而去追求外表的美丽,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自信”会湮灭。

我们应该是“腹有诗书气自华”,而不是只求谋得刹那间的芳华。古往今来,许许多多美人最终都是“朱颜辞镜花辞树”,根本不可能得到长久的美丽。

在韩国济州岛机场,如果你在候机大厅坐上一会,你就可能看到那些头上裹着纱布的爱美人士,这都是进行整容手术的人。有的人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金钱之后,甚至还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这是多么悲哀啊!

中学生盲目地追求整容,会影响进取精神的培养。在浮华的世风里,盲目整容,不利于培养青少年良好的思想品德。有的中学生15岁时为了增强五官的立体感,便去打玻尿酸,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那些烦躁的、对社会了解不深的年轻人,盲目追求虚荣,认为只要有姣好的容貌,便拥有了攀折高枝的捷径,进而放弃努力,最终一无所获,只会被社会抛弃。

同时,中学生盲目整容也反映出一定的社会问题,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缺失。大多数未成年人心智并不成熟,对于成年人追求美而去整容等行为也只是一知半解,所以才会有盲目的举动。如果家长能对孩子加强教育,让孩子清楚地了解了整容的利与弊,那么他们想必就不会冲动而为了。在这方面,不仅仅是家长,甚至在学校的日常教育中也可以有所涉猎,让中学生理性对待。我们并不反对因身体健康原因做微小的整形,但应合理而适度。

作为一个年轻人,我们要追求健康的时尚,不能成为虚荣时尚的俘虏。当我们欣赏、追求更高层次的时尚时,我们更注重于内心的美。外表美,可以通过打玻尿酸等整形剂做到,可以做整形手术实现,这不值得我们推崇。我们希望通过自己不懈的体育锻炼来塑形,通过艺术来提升个人修养,来培养自己的气质。

时尚有时候会成了过眼的烟云,随着时间的流逝便消失了。那些当初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让人醉倒的美人,后来,也会红消美褪,不再美艳。哪有真正亘古不变的红颜?哪有永恒不变的时尚?哪有永远鲜艳的美丽?

年轻的朋友,让我们与中学生整容这类追慕虚荣的时尚说再见,我们要追求心灵的美,追求正能量的美!

时尚作文 篇7

我漫步在乡村的路上,发现远处升起了炊烟,我走过去,发现是的,这个乡村的人们正在收拾东西往外迁移,每个屋子的墙壁上都印上了血红的“拆”字,那红的刺眼的“拆”字刺痛我幼小的心灵,让我感到一阵伤感,这些屋子经历了多少代?我们不知道,但是这每个屋子上的裂痕都见证了历史的沧桑。

我踏步走进一个小小的庭院,这个小小的庭院虽然小但却很充实,正是深秋的时候,满地的桂花洒落在地,却无人捡拾,我想,大概人们已经忘记了从前他们的父亲,母亲带着他们捡桂花做糕饼的快乐时光了吧。

老屋里里外外虽然看起来有点简陋,但却显出不一样的美,也是我童年时期的乐园,刚开始爸爸和妈妈因为工作,把我留到了外公外婆家,所以我的童年时期基本上全都是和外公外婆度过的,在那个老屋里我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这是一个让我无比怀念的老屋,现在就要被拆毁了,难道我不伤心吗?

杂物铺洒在地面上,腾起一层薄灰,在光下旋转纷飞又落下,像是不忍离开,又像是不知去处。我慢慢蹲下收拾起墙角那堆凌乱的书,书页微黄、薄脆,稍稍一碰便会产生一道道裂纹。是伤痕吧!它们见证了这个屋子到主人从年轻到年老,默默陪伴,彼此岁月交叠,屋子的每个角落就是它们的家了,辗转流离了几次才拥有的生命的凭依。原以为会随着这间屋子渐渐衰老,归于泥土,归于沉寂,虽平淡,却真实,但不远处机器的轰鸣声使它们不写的愿曲戛然而止。

这个村子大概也快要消失了吧,可是为什么却没有人感到伤感呢?别人都开开心心地收拾东西准备迁移,搬去一个新的家园,可是,我问你们:“你们想一下,这里曾经养育了你们的上一代呀!你们当年也是在这里成长的呀!难道你们就没有任何的留念吗?”“留念,留念什么?这里值得留念吗?现在我们要去大城市了,我们走后这里也将会被拆毁的,将会扩建成另一个小城市,到时候我们就能幸福的生活了。”一位乡亲说完便走了,只留下我一个人站在那里沉思,不禁落泪。

而现在呢?虽然现代的科技提升,可是当年的乐趣也被毁灭了,现在大家都在品味时尚,好像都已经忘记了当年的快乐,科技提升,品味时尚,把原本的快乐给毁了,大家都在品味时尚之中,都忘记了以前,以前虽然过的很苦,但却过的很充实,现在虽然有先进的科技,有让人难以忘怀的时尚,可也不是以前了,这难道很快乐吗?

现在是最后一次在外婆的老屋里徘徊了,现在也是最后一次在古老的巷陌中漫步了,身后机器隆隆,耳畔回响起了疼痛的哀鸣。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留下的一滴泪水?

时尚作文 篇8

该片讲述一个刚从学校毕业想当记者的女孩Andy(安妮·海瑟薇饰演)在寻找工作无果的情况下进了一家顶级时装杂志《天桥》(Runway)给总编当助手。然而好景不长,很快她发现,工作简直是噩梦,因为这个女总编Miranda Priestly(梅丽尔·斯特里普饰演)对待所有的人都是那么尖酸刻薄,紧张的气氛蔓延在整个杂志社。

影片中,这个时尚的女魔头无论公事私事都交给助手打理,把这个可怜的女孩折腾得苦不堪言。Andy的态度从一开始的得过且过,不为工作而改变自己,到后来主动换上了在圈子里的时尚衣服,完美地完成着她的工作。但最后通过与女魔头的交谈,发现自己得到了工作,却放弃了家人和朋友,并且为了工作上的进步要将别人狠狠打压下去之后,毅然离开了杂志社,并寻回了自己失落的幸福。

这个电影我一共看了三遍,每一次看都感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激励着我,尤其是第一次看时,感觉相见恨晚,后悔怎么没有提前几年看到,至少在入职的时候先看这个电影,对于自己适应职场生活会有很大帮助。再一次看完这部影片,我有以下感受:

第一,对于一个刚入职场还怀有梦想的人来说,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得从头开始,想做好不容易,如果再遇见一个苛刻的老板则更是如此。

遇见像影片中Maranda这样的老板,工作对于老员工尚不轻松,对于新人无疑是一种煎熬,随时都会有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感觉。但是遇见一个苛刻老板,对于一个有梦的职场新人来说也是件好事:他能使你在最短的时间内转变角色,在同样的时间内这份工作会将你打造的更加优秀,你的适应能力、应变能力、接受挑战的能力等会变得更强。无论你将来继续在这个领域里发展,还是另谋出路,这份工作带给你的都将是最大的收益。当然,一般情况下,我们的领导采对我们的要求远没有这么严格,我们的压力跟Andy相比,小了很多。相比之下,我们是幸运的。

第二,思想决定行动。

影片中介绍了Andy的蜕变过程,她从一个普通女孩便身职场丽人。以她第一去老板Maranda家送材料为限,分前后两部分。前期的主导思想是,我做好工作就行了,其他的无所谓,可以保持自我。这让她在公司中很另类,是被人嘲笑的对象,她自己也不能融入集体,对职场生活有很多的不理解和抱怨。经职场前辈Nigel的指点,她开始转变,而且转变得很彻底,不仅是外在的形象,还是工作作风,都与公司文化保持高度的一致,不仅符合老板的要求,还超出了老板的预料,表现得

异常出色。以至于老板Maranda最后说“我从你身上能看出很多我的影子”。这一切的变化只因一点:思想的转变。主动想做好某事和被动做好某事效果是完全不同的。

第三,如何让自己变得出色。

影片中有一处让我颇有感触的地方就是Maranda让Andy给双胞胎找尚未出版的《哈利波特》手稿,四个小时的时限。Andy一边认为自己完不成这个任务,一边开始想办法。老天眷顾她,她找到了,在Maranda限制的最后时间之前上交任务。当Maranda以刁难的口吻问“一本书,两个孩子怎么办”的时候,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心想完了,工作都白做了。没想到,Andy印了三份,还装裱了封面,看上去像书而不是手稿,并且已经事先交到双胞胎的`手中,她跟老板谈话这会儿,双胞胎已经在看了。这令Maranda对她刮目相看。我想,如果我们做工作,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如果时时处处都能想得这样周全,怕是想不出色都难吧。

第四,有人群的地方就有竞争。

Emily处处排挤Andy,显示自己的优越性,作为观众,除了对Andy表示同情之外,就是觉得Emily很可恶,为什么不能对新人好一些呢?不过,反过来看,也有值得庆贺的地方。工作中,如果有Emily那样的人排挤我们,说明我们还是有能力,能对她造成威胁,或者是潜在的威胁。职场中,和这样的人交往是不可避免的事,但是怎样相处,却考验我们的社交能力。

第五,睁大慧眼,发现自己的贵人。

Andy的成功跟个人的努力分不开,但是也应该感谢Nigel,没有Nigel的那次谈话,她的思想不会转变得那么快;没有Nigel的帮助,她的形象不会转变那么快,同样没有Nigel的理解,她糟糕的个人生活会更影响她的心情、甚至工作。工作中,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前辈,他们愿意也乐于帮助我们,关键的时候给我们指点迷津。有他们的帮助,就等于给自己的工作添了对翅膀。能不能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取决于我们的品质和态度,也取决于我们的智慧。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追随自己的内心感觉。

大团圆式的结局:与现实生活不符,是电影为广大观众诟病的地方;也是最能触动人心的地方,毕竟对于绝大多数人,活着的终极意义就是追求快乐幸福。老板Maranda,职场生活光鲜靓丽,但家庭生活却一团糟,绯闻不断。如果能做选择的话,相信人们都会选择过简单却幸福的小人物生活。可惜的是,人们在追求幸福的时候,常常迷失了自我,结果本末倒置,因此真正追求到幸福的人只是少数。

时尚作文 篇9

当甲骨文化身为表情包,当象形文字成为时尚界新宠,当越来越多古老的元素与现代流行文化相互碰撞,我们发现,艺术原来能在古老元素中焕发出生机勃勃的新绿。

埋藏在幽深山洞中多年的甲骨文,长年以来,便只是蜷缩在历史读物的一角,作为早期文字的代表以体现微弱的历史价值。差一双惠眼,差一份热情,甲骨文没能登上时尚的舞台,没能从流行文化的新鲜血液中汲取到生命的活力。可当它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当有心人对它进行二次创作后,人们惊讶地发现,原来甲骨文可以这么美。

且看“菜鸟”二字,拔地而起的青葱植物,配以活泼可爱的圆头幼雏,象形二字,实在是对这种文字的最好描述。在这个时代,人们早已把简体汉字用得滚瓜烂熟,枯燥乏味的语言表达已让人不堪忍受。一种新的元素,一股新的力量成为了点燃时尚之火的必需之物。甲骨文的出现,恰恰满足了人们的这种需要。没有接受现代文明的洗礼,甲骨文带来了我们祖先眼中单纯质朴的世界,带来了他们想要描摹自己的生活的愿望,还带来了他们简单却细腻的心灵。

但这似乎有一点奇怪,明明我们时尚界的宗旨是创造新元素,为什么为流行文化带来火种的偏偏是这最最古老的艺术形式泥?也许我们可以用罗丹的一句名言作答:“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甲骨文沉寂多年,人们只从它承载的内涵出发,却从未跳出其本义看到它作为艺术品的几何之美,看到它作为图画的灵动之美。从时间上它自然古老得长出了花白的大胡子,从艺术上却还是一个新生的婴儿呢!这样看来,跳出框架对它重新解读的教授,确实是带来了新元素,因为“新”就是没有出现的意思。

我想,当我们想重新打造时尚之美时,这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一定要绞尽脑汁出新,我们还可以找古。古老的事物之所以被鄙弃,是因为人们习惯性地认为,前人已用尽它们身上一切的魅力。其实不然,也许你比前人有一双更明亮的眼睛,看到它们身上符合时代气息的一个美好小侧面,你就带来了一种新的思想,你就是在创新。

所以,我们要把那悠久的文化传承,把那古老的智慧留下。这样,也许有一天你走进试衣间,照镜一看:噢,原来这最流行的连衣裙的设计,是源自《逍遥游》里鹏的扶摇而上呢。

时尚作文 篇10

要品味时尚,首先要弄明白时尚是什么意思,时,一时之意也;尚,风尚之意也。合在一起,时尚便是一时的风尚。

要成为时尚,首先得抓住这个“尚”字。尚原义是喜欢,只有喜欢的人多了才能成为一种潮流,才有可能成为时尚。

但除了这个尚字,还需抓住一个时字,一种潮流只有在一段时间内以风卷残云之势席卷全国乃至全球,才能称之为时尚。

可现在看来,诸多时尚如此短命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就比如说,前些年很流行的《百家讲坛》吧。易中天、刘心武等一批学者的讲座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读《三国》读《红楼》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手捧丛书仔细研究的老幼妇孺。可现如今呢,只能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这股时尚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一样令人咋舌,这不禁让人费解,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吗?

答案是当然有。还是举个文化界的例子吧!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一改北宋词坛当时文风浮华的局面,将市井俗语引用到词作之中,一时成为风尚,按照当时的说法是“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不得不承认在那时,柳永的词已风尚一时,但是千年以后,柳词却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魁力,这又是为何呢?

思前想后,或许想不出头绪。但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

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而现在的学者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

真正的时尚就如同一杯普通的水,平凡却能够让你每次都在其中品味到新的东西,而暂时的时尚,却是用光怪陆离的色彩掩盖住的一杯普通的盐水而已。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时尚,品味重复的单调,品味创新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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