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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作文12篇

时尚1.73W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品味时尚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品味时尚作文12篇

品味时尚作文1

时尚,顾名思义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尝试、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潮流,而我认为时尚不过是过眼云烟.

在现实生活,人们只会盲目追求时尚例如:大多数人穿奇装异服,追捧明星,跟随一时的流行风情.许许多多的学生一味追求时尚而使自己的学业下降,有的人还因为盲目追求时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的道路.或许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但能把时尚真真正正当一门艺术的人少之又少.人们大多只会跟随潮流的步伐,对时尚一时的火热过不了多久这火热就会慢慢地消逝.

我认为学生追求时尚会使学习成绩有相应的影响,使们分散学习精力,无心学习,中学生应该以学为本,素质教育为辅,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学业无关的事,花的是宝贵的时间.而时尚又浪费钱,时尚的东西,价格会有很多水份.它还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会导致思想腐朽,拜金主义而失去社会道德.况且时尚这东西变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时尚,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你认为时尚,别人认为难看,自己踏踏实实地过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记住哦:流行时尚,皆为过眼云烟,唯有学业事业,长留世间.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轻自贱,没有主见,莫为流行所动,方能立足人间.

品味时尚作文2

时尚,每个时代都会追求的名词。借这个机会,我想把心中的他,当作时尚的代名词,品味时尚,品味那个叫周杰伦的音乐才子。

记得第一次见到他,小眼睛,带点迷茫,带点羞涩的眼神,很可爱。之后注意到他的眼睛,才发现,原来真的很迷人,很迷人。他的眼睛,不精致,不大,单眼皮。那眼神,有时如同孩子一般,干净得容不得任何杂质;有时如同骄傲的孔雀,自信地傲视一切;偶尔没有焦距,看上去真叫人心疼。总是在想,如今的周杰伦还是不是当年那个因为害羞而低低压着鸭舌冒的青涩的周杰伦,那个总喜欢穿着企鹅服扮鬼脸的周杰伦,那个“霍霍霍”耍着金折扇的张扬的周杰伦......作为《时尚芭莎》140年来第一个男性封面人物,他显然引领了这个时代的时尚风向标。

周杰伦从一开始,就以乐坛超级黑马的姿态,用惊艳了所有人的首张同名专辑拿下了第12届金曲奖的最佳专辑,而且还在第13届金曲奖上蝉联了这个奖项。周杰伦有没有具体改变世界的时尚,我们无从知晓,但是至少我们可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他改变了华语乐坛的时尚,甚至是全亚洲每一个华人的角落。

他在歌唱,歌唱一个绚烂的生命,歌唱一个厚实的灵魂。从在黑色大提琴里掩埋自己哭泣的忧伤的曲调,到稻香,寂静的田野,云雾弥漫,记忆中儿时的月夜;从那个夏天,那个七里飘香的夏天,到中药名里的爱国调调;从《东风破》的中国风惊喜,到《千里之外》的精心别致,再到《牛仔很忙》的自我突破,直到现在的《稻香》,《说好的幸福呢》,纵观华语乐坛,谁能交出这样傲人的音乐答卷。那跳动的音符是你驯服的兽,拿得起,放得下。有浑然天成,自成一派的味道。乐坛的时尚潮流,就是周杰伦前进的方向。

周杰伦,天马行空,与众不同!所以有了一段不可思议的爱情,来自另一个空间,隐藏在一座有着百年历史的钢琴教室里。这是一个秘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周杰伦,善良孝顺,纯净真诚!所以他会听妈妈的话,可以有儿时的时光机,竹蜻蜓,带着我们在童年的田野奔跑。他的心里像住着一个可爱的孩子,即使名气与日俱增,依然是那个内心安静又柔软,低着头弹钢琴,心里永远有梦想的周杰伦,所以他总是能轻易地写出那些打动我们的歌。8年了,他一直在转变,一直在进步。时间的流逝与磨砺,已让他成功蜕变成一身巨星风范的大男人,但依然引领着流行乐坛的巅峰与梦想,引领音乐世界里的时尚。

不是英雄,但在这个盛世,周杰伦起到了自己应有的作用。他通过自己的力量,引导这个时代的人们,去学会欣赏个性,学会关注爱情以外的很多主题,学会在困境中坚持自我,学会尊师重道......而这很多的很多,汇集了新时代种种时尚的元素。正是他所代表的巨大魅力,让时尚走的更远,更稳健。

时尚,周杰伦用他的行动诠释了这个活力的词。他用他的旋律,他的乐章编织了时尚的舞台,他在台上歌唱,如此深情,如此神伤。

彼岸歌声,思浓,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3

在当今社会中,有许多人都追求“时尚”,追求时尚似乎成了许多富翁的标志,可似乎他们对时尚的概念还很迷茫。

在他们眼中,时尚是什么?是买高档的商品,名牌的商品,是成为追星族的一员,疯狂地迷恋自己所崇拜的明星,唱片、歌集、杂志也没日没月地买,这难道就是时尚?

不,这绝对不是最高境界的时尚!这只是他们为了掩盖自己内心的脆弱而做出的表面现象,这只是他们对时尚最浅薄的理解,他们不断追随大众的视角,没有自己的主见。

在我的眼中,时尚似乎有了新的起点,时尚对于学生来说,是在空闲时于书海里遨游,饱览世界的灿烂文化,让它们充实我的生活,开拓我的眼界。

是去亲眼饱览祖国乃至世界的壮丽山河,让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清新、大自然的环境。

还是听一听艺术家的心声,让自己被音乐所陶冶,让自己的心情得以放松,同时也体验了世界的音乐文化。

这些都是我眼中新一层的时尚。

对于妈妈来说,时尚是什么?是让自己更健康,保养好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妈妈这个年龄所追求的“时尚”。

对于爸爸来说呢?时尚似乎并不重要,因为他只需要用心看书、用心写作、用心教书,让自己的工作更上一层楼,这就是他所追求的时尚!

时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将是不同的态度,不一样的观点,不一样的高度,但我的观点是时尚不是物质上那表面看上去很时尚的东西,而是精神上那些深层的时尚。

品味时尚作文4

时尚是社会的审美风潮。我们说一个人很时尚,并不代表他很有个性,只是肯定了他处在当下潮流的前线。

比如牛仔裤,最早不过是抗磨的粗布工装,忽然间就有几个颇有鉴赏力的艺术家抛掉了贵族气息,开始向往山寨版的风格。这样的艺术家多了,便成了社会认同。所以,当更多的脖子吊上金银首饰,金银首饰便成了时尚,人也就跟着时尚起来。

想当年爷爷辈的人对牛仔裤是嗤之以鼻的,谓之“不正经”。时过境迁,爷爷们见得多了,也不怪了,一夜之间也忽然陆陆续续穿起来。可惜啊,最早穿牛仔裤的叫个性,而后来穿长衫马褂的才算是个性,牛仔裤不过是大众时尚。

多少年以前筒裤很流行,直上直下,似乎很周正很正统。没过多久,满大街都换成了上窄下宽的喇叭裤。再后来,弹力裤紧身裤应运而生,就像一场革命,将人体从窝藏中释放出来,凸现肉体之美。如今,满大街黑丝袜、超短裙和光腿的诱惑,人类个性裸奔的欲望终于得到了恰当的表达。

这正是时尚。不断变化,不断出新,同人类的审美、个性需求息息相关。

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封建条条框框限制个性的张扬,天生内敛的中国人只好用宽松肥大的衣服遮蔽一切欲望,特别是女性。这是那个时代的风尚,集中反映了顽固保守的个性风向,不像欧美诸国活色生香,呼之欲出,看得前清的遗老遗少们目瞪口呆、心惊肉跳。但金发碧眼的外国娘们却扭着胯撅着臀大摇大摆、谈笑风生地过去了。在这些开放风潮的多次冲击下,中国人假正经的性格才多少有些松动。

这同时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反映了文化的借鉴、融合、和谐。

融合不等于没有个性。于是,在集体审美认同的大树上,也开出了个性的花枝。瞧那些青年,为了追求个性,可以在好好的牛仔裤上掏上几个洞,可以将好好的黑头发染成屎黄,甚至不惜代价击穿自己的耳垂,戴上花里胡哨的饰品,男不男女不女的在大街上晃。还有更自残的行为:刺青,隆胸,卡通版装束,人体彩绘。人类追求时尚个性几乎达到了无所不能的高度,在公共场合大搞前卫艺术,这在30年前是不敢想象的。

所以,时尚也是妍媸兼有、美丑杂陈的。只有合乎人类共同审美取向的个性才能最终成为时尚。比如唐装的盛行,不是单纯的复古,而是去粗取精、推陈出新,中国的古典特色时尚同样也享誉世界。

在时尚中领跑的只有那么几个先知,我们都是盲目跟风的。在风云变幻的时尚面前,我们要有一双慧眼,学会鉴别各种时尚,于己不合的,大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于己有益的,亦可随众。甚至,当我们的修养到了一定程度,我们还可以创造时尚。

品味时尚,也是在品味历史变迁,品味世态人情,品味哲理真谛。

品味时尚作文5

时尚是什么?

很多人对时尚存在误解.尤其是我们的工薪阶层,农民阶层,一个会把时尚看作有钱人炫富的工具,一个把时尚斥之为与贫穷相对立的恶魔,但无论怎么样评价,我们都不怀疑里面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情.古往今来,人们总也停止不住对时尚的追求.时尚本来就是一个社会群体发起的.试问,有谁能脱离群众的取向呢?我十分喜爱时尚大师香奈儿的一句话“人们常说,时尚的对立面是贫穷,但事实上,它不是的.时尚的对立面是粗俗.”也就是说,无论你穿什么,说什么,如果将你们的个性,品质很好的衬托出来,反映出你的精神面貌,那就时尚.毋庸置疑,香奈儿从一个农村小姑娘到时尚的代言人,靠的不是天生的洞察力,不是选取最花哨,最雍容的布条随性混搭,而是她的经历,她对人情世故的观察,对社会观念的挖掘.她的服装,饰品之所以到今天还占据着世界奢侈品的榜首,虽有品牌效应,有夸张之嫌,但它身上所反映出的文化特性和人类身上永恒的品质美才是关键.服饰,只有当人们的思想品质融入其中时,才能称作真时尚.她那经典的黑色小礼服,那融入男人运动服特色的女式西服,让人一眼便能洞察出她的思想—女人不是弱者,女人是与男人平等的生物.不难看出,为什么世界上女人的时尚终级目标是香奈儿了,她们爱极了她的想法.

并不是没有保鲜期的时尚就不能称之为经典,服饰不像文字,它总有被人弃置的一天.二三十年代的中山装和旗袍,是开放兼容的符号.宫廷服饰的纷繁和雍容,是高贵端庄的符号.虽然今天在大街上没有人穿着中山装和旗袍乱窜,只有拍艺术照时才有备选的宫廷服饰,可谁能否认,这些过去的时尚俨然已成为了经典,经典的定义不一定要时时穿在身上,而是当你想起一个特定的年代,最先涌入脑海的是属于那个年代的服装,语言,继而人们能由这些表皮看到时代内涵,那么一个年代的时尚就已经升华为永恒的经典了.

文字虽不像服饰有着迅雷不及掩耳的变化,但也被打上了时尚的烙印.“90后”崇尚的“火星文”就是最好的例子.作为一个“90后”,当我看到那些火星文,首先感觉读懂费劲,进而觉得很搞笑,最后有一种恨想见的反感,我喜欢简单的文字下流淌着有内涵的思想,费解为什么有人喜欢杂乱的文字下平铺着白痴般的想法,这不是很病态吗?有人担忧火星文会影响汉字的纯净度,照我说汉字不怕危胁挑战,真正的经典是不怕社会上生出什么横枝末节扰乱它,经典在人们心中是一团永远不灭的火种,是那些行走在消逝中的伪时尚不可比肩的.

真时尚是服饰、文字、艺术美的载体,是人类心中努力追求的美好品质.而火星文,非主流仅能被称作伪时尚,是一群人的宠爱,不是大众的拥趸.真时尚经岁月的打磨最终会成为经典,而伪时尚最终会因毫无内涵消失在世界的视眼中.

品味时尚作文6

时尚,顾名思义就是在特定时段内率先由少数人尝试、预认为后来将为社会大众所崇尚和仿效的生活样式。。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潮流,而我认为时尚不过是过眼云烟。

在现实生活,人们只会盲目追求时尚例如:大多数人穿奇装异服,追捧明星,跟随一时的流行风情。许许多多的学生一味追求时尚而使自己的学业下降,有的人还因为盲目追求时尚而使自己走上一条不归的道路。或许有的人认为时尚是一种艺术,但能把时尚真真正正当一门艺术的人少之又少。人们大多只会跟随潮流的步伐,对时尚一时的火热过不了多久这火热就会慢慢地消逝。

我认为学生追求时尚会使学习成绩有相应的影响,使们分散学习精力,无心学习,中学生应该以学为本,素质教育为辅,而不是一味去搞些和提升自己学业无关的事,花的是宝贵的时间。而时尚又浪费钱,时尚的东西,价格会有很多水份。它还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会导致思想腐朽,拜金主义而失去社会道德。况且时尚这东西变得很快,想追也追不上。在这我希望大家不要盲目追求时尚,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你认为时尚,别人认为难看,自己踏踏实实地过生活才是正事。

大家一定要记住哦:流行时尚,皆为过眼云烟,唯有学业事业,长留世间。有志的年青人,不要自轻自贱,没有主见,莫为流行所动,方能立足人间。

品味时尚作文7

乘坐着旅游大巴,在广阔的戈壁中缓缓地蠕动着。一路上都是这单调的黄色,心情不免有些低沉。抬头忽然望见那一排排笔挺的白杨,心情才得以舒展。

荒凉的戈壁,似乎看不到一个人影儿。为了打消旅途的烦闷,也是为了放松自己的心情,我拿起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细细地品读了起来。

日薄西山,我坐在晃荡的大巴上,放下书,望向远方。一棵棵白杨映入眼帘,他们像士兵一样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他们便是国家的守疆战士。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他们显得格外笔挺。一缕缕清烟升起,我的目光循着它的踪迹寻去,似乎是几个老头正在抽烟,聊天呢!

这荒凉的戈壁怎会有人?可这一棵棵白杨又是从何而来?对,没错,他们是这儿的植树人。当年年轻气盛的他们,放弃了城市里舒适的工作,来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想要为祖国西部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时光转瞬即逝,现早已物是人非,当年的七尺男儿,经过了五六十年风沙的塑造,人已老,背已驼。即使他们已失了早年的风采,可这些白杨便是他们的缩影;即使他们的身影已被白杨挡住,可是他们对国家事业的热心不会被浇灭;即使他们将来可能不会为人所知,可他们也无怨无悔。

戈壁上的植树人用自己的青春换取了一片片的绿洲;用自己的热心换取了国家西部发展的进步。

我想,笔挺的白杨就是那广阔戈壁中的时尚。他们在风沙中屹立不倒,在戈壁中独树一帜。

品味时尚作文8

去年的现在,我在上海黄埔江,经不起旅游宣传手册上“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诱惑,爬上了一叶扁舟。

“现在最流行这个了”,漂亮的导游说,“大城市里就兴这个,复古嘛。”

摇摇晃晃的小船上覆盖着一顶编织的棚,游人就坐在里面。棚里贴着一张打印纸:30分钟50元。导游见我盯着纸看,不无得意地说:“我们的团员只要30块钱,1分钟才1块钱。你看这意蕴。”

意蕴,船头的老人在摇桨,沉默地重复这急切的动作,我走过去也不回头来看一眼。而走进时才发现,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标签赫然写着:Made in China。原准备与老人搭讪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舱。

船继续在江面上晃荡,隔着晨雾依旧能看到这繁华的上海。高楼屹立在雾间,消失在云尖,好象在得意地诉说什么。而不远处驶来一坐不大的轮船,飞快地开远,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让我们的小船颠得更厉害。

而这所谓的“复古时尚”,在这繁华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这摇桨的老人,一言不发,格格不入。

从上海回来,又到妈妈的老家逗留了几天。那是个沿海的小城镇,混浊的黄海打小镇边起伏,却承载了整个小镇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来到海边的时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妈妈遇到她的舅爷爷,便叫我爬到他的船里玩一会儿。这是只极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围着船膛。舅爷爷和我一并爬进来,让我坐在小凳上。船里有一张绿色粗绳编织的网,也许是在海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已经快成黑色了,但仍散发出阵阵腥味,鱼鳞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热些就禁捕了,那时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爷说。

老人的儿子也来了,他是在海上开快艇的。10块钱坐1次的快艇可以让你在海上飞快地打旋,惊险却有趣。这是这个小镇上最有趣的游戏。白天很多渔民的孩子会花上10块钱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劝我也坐一回,说不会收我的钱,我却因恐惧不敢一试。这小镇上的“时尚”,是那么的惊险,弄不好就会翻船。他们没有的钱来构建更安全的游戏,只能在这海上嬉闹一回。老人也很无奈:“这有什么办法,开这玩意儿来钱啊!”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乘快艇。看着快艇离我们的老木船越来越远,开始不停地急转弯而激起一阵阵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复古的时尚”,不知为什么,心里涌上一阵无名的酸涩。

而这两种时尚下,又有着怎样的我所看不见的落差?

〔简评〕

尼采曰:一切文学,余爱以XX者。此文乃以“心”写者。从“世相”之下,审视“人心”,从“意蕴”中窥见“真相”,作者始终投入了自己的“真情”、“真意”乃至“真魂”。“扁舟”与“快艇”,都市与渔村的“时尚”之间,存在的是何种“落差”?作者似乎没有说什么,似乎什么都说了……(何永康)

品味时尚作文9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品味时尚作文10

1911年,辜鸿铭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未文明的美国》一文,称美国除了时尚的泛滥,所能传世的价值,不过爱伦坡的一首小诗。放之于今日,我们时尚的泛滥,就是一场根植于现代社会的悲剧。

悲剧之始,就在于时尚试图借众人的目光,为自己辟出一片生存之地。时尚一开始就已经奠定了自身的失败。内涵贫乏,只得浓汝艳抹;价值空洞,只得招摇过市。短暂的目光,无疑是引火烧身;长久的黯淡,才是时尚的最终归宿。这种短暂的生命,就像卡萨诺瓦般燃烧自己的青春。正如茨威格所言,歌德的人生是越燃越烈的火苗,卡萨诺瓦则是殆尽的烈火。晚年独自在图书馆昏光里书写的背影,为他灿烂的青年无奈地添上了几分失意与惆怅。时尚之路不仅如此。

悲剧的泛滥,源于人们竞相追捧时尚的狂热。我们无奈地看到,时尚炫目的火光,在旁人扇风助燃之下,越燃越烈。这群人往往比火源更为可怕。我们不知不觉在客观上为燎原之火提供了沃土。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盖茨比,就被一群追逐潮流、推波助澜的盲人推下了深渊。他所钟爱的黛西也不过是其中一员。我们不得不反思,为什么我们为时尚创造了沃土?

不,这不是沃土,这是荒原。

悲剧的终了,就是由时尚所反观到的时尚底下的荒原。艾略特将现代社会的糜烂生活比作荒原,我则确信,时尚的背后,是一片片看似沃土的荒原。我们并不缺少表层下的深层价值,悠悠古国,千载中华,这是我们一再赞叹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残酷地压在时尚之下的光辉又何能重新携住我们黯淡无光的眼球与心灵。

我想引用艾略特《空心人》中的结句:“这就是这个世界毁灭的方式,不是一声响,而是一声呜咽。”被时尚所掩埋的终结,不是轰轰烈烈,而是惨淡无光。我们不应该以“时尚”的道路终结我们自己。纵使满目荒荑,我还是坚持,被时尚所笼罩的深层价值,一定会像弥尔顿《复乐园》之所述,重归我们手中与心中。

评点:姚赛男江雪松

站在所谓的时尚的岔路口,嗅着浓烈而刺鼻、纷杂而滚烫的时尚气息,我不知该把手中的勺子伸向何方,我更不知迈出的脚最终是怎样的状态,彷徨?试探?迷惘?目眩?心悸?小作者却气定神闲,方向感强烈,指向性明确,他已看到了那裹挟大众、势不可挡的时尚的演变历程,这个过程的梳理与剖析浸透小作者深邃的目光,犀利的透视,这个过程的总结与概括体现了小作者的哲学、美学、现实、社会的判断。我们都清楚,时尚的命运往往早已注定,就是不断被人们抛弃,并不断被更时尚的东西取代。阅读已臻化境,引用信手拈来,均能达到似借他人之口,却抒己意之效。我每读此文,都会掷笔长叹,这不是语文老师教出来的。

品味时尚作文11

时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义o南唐后主李煜酷爱小脚,裹小脚成了当时女性的时尚,并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今天,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LV的包包、保时捷的跑车、一掷千金的灯红酒绿成为了一种时尚o但这种时尚仅仅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的新的物质而已,经不起人们的品味,虚华时尚的背后是更加空虚的心o真正的时尚应该犹如一壶上好的观音,经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冲泡依然能够沁人心扉,耐人品味o人世间,千变万化而又亘古不变,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经得起品味的莫过于历史了o王侯将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罢,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o时尚在变化着,不变的却是历史,品味历史便是品味最长久的时尚o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o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o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o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o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o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进古代巴比伦王国,走进号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刚从河里钓上来的鱼,吃着巴格达盛产的椰枣,呼吸者从历史深处刮来的风o虽然今天的伊拉克战火不断,虽然生活在厚重历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为生存而挣扎着,虽然挥舞着军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战火中灰飞烟灭,但伊拉克人民的鲜血和泪水依然记录着她的历史o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耶路撒冷,看一眼这座诞生了世界两大宗教的圣城o走进阿克萨清真寺,探究穆斯林心中那股强大异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兰世界斋月的肃穆o还要走进饱受苦难的犹太人心中的圣地——哭墙o感受能够将全世界犹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够在五次中东战争中都能反败为胜的神奇力量,还要走进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犹太人的知恩图报o耶路撒冷,犹如从历史中走来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互相残杀,留给后人的只有千年一叹o

历史是永久的时尚,是最经得起品味的时尚,是亘古不变的时尚o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罗河、泰姬陵、玛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历史,品味时尚o

品味时尚作文12

我漫步在乡村的路上,发现远处升起了炊烟,我走过去,发现是的,这个乡村的人们正在收拾东西往外迁移,每个屋子的墙壁上都印上了血红的“拆”字,那红的刺眼的“拆”字刺痛我幼小的心灵,让我感到一阵伤感,这些屋子经历了多少代?我们不知道,但是这每个屋子上的裂痕都见证了历史的沧桑。

我踏步走进一个小小的庭院,这个小小的庭院虽然小但却很充实,正是深秋的时候,满地的桂花洒落在地,却无人捡拾,我想,大概人们已经忘记了从前他们的父亲,母亲带着他们捡桂花做糕饼的快乐时光了吧。

老屋里里外外虽然看起来有点简陋,但却显出不一样的美,也是我童年时期的乐园,刚开始爸爸和妈妈因为工作,把我留到了外公外婆家,所以我的童年时期基本上全都是和外公外婆度过的,在那个老屋里我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这是一个让我无比怀念的老屋,现在就要被拆毁了,难道我不伤心吗?

杂物铺洒在地面上,腾起一层薄灰,在光下旋转纷飞又落下,像是不忍离开,又像是不知去处。我慢慢蹲下收拾起墙角那堆凌乱的书,书页微黄、薄脆,稍稍一碰便会产生一道道裂纹。是伤痕吧!它们见证了这个屋子到主人从年轻到年老,默默陪伴,彼此岁月交叠,屋子的每个角落就是它们的家了,辗转流离了几次才拥有的生命的凭依。原以为会随着这间屋子渐渐衰老,归于泥土,归于沉寂,虽平淡,却真实,但不远处机器的轰鸣声使它们不写的愿曲戛然而止。

这个村子大概也快要消失了吧,可是为什么却没有人感到伤感呢?别人都开开心心地收拾东西准备迁移,搬去一个新的家园,可是,我问你们:“你们想一下,这里曾经养育了你们的上一代呀!你们当年也是在这里成长的呀!难道你们就没有任何的留念吗?”“留念,留念什么?这里值得留念吗?现在我们要去大城市了,我们走后这里也将会被拆毁的,将会扩建成另一个小城市,到时候我们就能幸福的生活了。”一位乡亲说完便走了,只留下我一个人站在那里沉思,不禁落泪。

而现在呢?虽然现代的科技提升,可是当年的乐趣也被毁灭了,现在大家都在品味时尚,好像都已经忘记了当年的快乐,科技提升,品味时尚,把原本的快乐给毁了,大家都在品味时尚之中,都忘记了以前,以前虽然过的很苦,但却过的很充实,现在虽然有先进的科技,有让人难以忘怀的时尚,可也不是以前了,这难道很快乐吗?

现在是最后一次在外婆的老屋里徘徊了,现在也是最后一次在古老的巷陌中漫步了,身后机器隆隆,耳畔回响起了疼痛的哀鸣。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留下的一滴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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