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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艺术家签约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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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艺术家签约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艺术家签约合同3篇

艺术家签约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弘扬书画艺术、推动书画艺术流通,以及平等公正,合作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组织艺术家进行中国书画艺术品现场表演事宜达成以下共识,共同遵守。

一、合作形式: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场所现场进行艺术创作并拍卖,目的是宣传甲方及其艺术品,吸引并维护乙方高端客户。

二、表演内容:甲方在乙方处现场创作书画艺术品,作品的内容和规格由甲乙双方协商或者按现场客户提出的要求确定。

三、甲方责任

3、1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约定场点,及时进行书画的现场表演和创作,按规定的时间或数量创作优秀作品。

3、2 甲方提供印鉴和自身简历光盘等宣传资料。

3、3 甲方必须保证书自身的资格及其作品来源合法并且是真迹,否则处以该作品3倍罚金,并终止协议。

四、乙方责任

4、1 乙方负责广告宣传、演出组织和现场拍卖(可选),维持现场秩序。 4、2 乙方提供现场所用的场地、电源、写字台、音响投影仪及墨水和宣纸等辅助工具,营造现场氛围和效果。

4、3 现场拍卖剩余作品归甲方所有,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若以任何形式向顾客馈赠作品,一律按约定价结算。

五、协议期限:有效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分成与结算:

1、 现场销售后甲方获取销售额扣除约定价格后的%分成,乙方获取销售额扣除约定价格后的%分成,销售价值按现场实际拍卖售价确定。作品销售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约定价格。

2、 每次演出结束后双方(代表)当场在销售统计表签字确认,结算,按照销售额扣除乙方分成后直接汇入甲方账户或现金付清属于甲方的全部款项。

七、诚信专属条款:

1、本协议内容和合作方式为商业机密和甲方专有知识产权,甲乙双方承诺现

场销售价格对外保密;

2、乙方同意一旦违反上述条款,按照实际收入2倍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其他约定:

1、协议经双方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在协议生效期内,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都应按实际损失价值给予另一方赔偿(第七条额外处理)。

2、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结算账户:

银行帐号:

年月 日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艺术家签约合同 篇2

甲方:北京青年派艺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代表:贾海龙(身份证号:152628199216105495)

乙方:(身份证号:)

为弘扬书画艺术,净化艺术市场,促进书画市场的健康发 展,倡导真品与精品意识,建立有秩序的书画艺术品销售络,便利书画收藏者需求,甲乙双方在诚信友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申明,双方都以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 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二、合作期限: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

三、合作内容:

1、 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油画、素描、等)

的市场销售及市场推广。(包括合作之前未售出遗留的 作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作期间所创 作的所有作品,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出售或赠与其他个人 和单位。

2、在合作期间乙方所有作品(包含合作之前未出售遗留的作 品,乙方自己珍藏的除外) 的版画。制作数量和选择 作品由甲方决定,制作完成后,乙方负责签名,及制作时 间,制作总量的5%留给乙方自行处理,剩余作品由甲方进 行销售和收藏。

3、 甲方负责乙方作品的市场推动,乙方协助。推广的费用由 甲方负责。具体的推广方案双方协商。

四、签约期内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乙方作品在合同期内可免费在甲方场地内展卖。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作品所需的装裱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有关书画交流、创作、会谈、展览 及拍卖等艺术交流活动平台;

五 、乙方提供给甲方代理出售的书画作品必须内容健康,创作风格既要有较高的艺术性,又有很好的观赏性,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作品,不得有非法侵占他人劳动成 果和名誉的行为,如含有任何虚假成份,因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影响和后果由乙方自负 。

六、乙方交付甲方的代理作品,非以下情况,甲方应承担全部 责任:

1、乙方在邮寄或转送中损坏或丢失;

2、遭遇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等。

七、甲方代理销售乙方艺术作品,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由乙方 对代理销售作品定价成交后,双方按各自50%的比例分 成。

八、合同到期,乙方有权收回或更换作品。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艺术家签约合同 篇3

甲 方:(网红培训公司)

地 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 方:(网红姓名)

性 别:

地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网红培训公司,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网红培训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网红培训公司,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 电影、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网红培训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中文大写)年,即20xx年 月 日至年月 日,自签约后立即生效.

三、合同期内,甲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 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 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

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 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公司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与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 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四、 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 乙方在合同期间,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 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参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演出、形象展示有关照片,不得擅自实施整形手术(包括面部、身体、发型等)。

4、 在甲方安排的演出、录音、录像、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5、 乙方在其非演出事业等情况下发生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乙方

的受赠、继承、买卖有价证券、个人投资等。

6、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与乙方取得联系。

7、 乙方有权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领域内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此甲方不得干涉。

8、 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利、义务。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乙方也应无条件的积极配合。

9、 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乙方在向新闻媒体以及任何个人、机构公布自身的隐私、立场、观点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0、 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演艺事业的网红培训公司或网红培训人。

11、 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型等事宜提供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2、 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13、 乙方如果因为不可抗力退出演艺事业,复出后应继续聘请甲方担任网红培训公司,除非甲方拒绝或因甲方公司内部问题不能继续胜任。

五、 酬金及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有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劳之情况时,乙方同样在收取酬金后两周内主动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30%,剩余70%由甲方支配,该70%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网红培训代理费。

六、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网红培训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 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得身体或外型受到伤害并影响其外在形象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合同。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但是发展到只能用终止合同的办法才能解决问题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承担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费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交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300%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50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