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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报告1.69W

根据安办发电[2015]35号《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对2015年的“三公”经费及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认真分析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了具体整改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司法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安乡县司法局人员编制48人,实有人数2015年42人。车辆2台。

二、各项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今年1至10月,公务用车费为41802.00元。

我局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六个不得”、“七个严禁”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公务接待费为97620.00元。

三、整改意见:

(一)、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开源节流,建立长效机制,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二)、规范票据报销手续,所有报销单据除经办、审批齐全外,还要加强对发票真实性、支出内容及附件的明细加强监管,对不合格的票据,一律不准报销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