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谷

位置:首页 > 行政范文 > 报告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7篇)

报告2.21W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7篇)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1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更好地发展,我校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重点对学生课外读物、教师用书进行了整顿,严把思想观,严禁教师及学生购买非法、盗印、盗版和宗教读物,坚决杜绝非法、盗印、盗版和宗教读物在校园的传播;我校做到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现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成立专项管理工作小组组长:

组长:xxx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家委会成员

1、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个人均无购买非法、盗印、盗版小学生读物和宗教读物,无使用小学教材现象。小学使用的书籍均出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荐用书。

2、提高认识,为了减轻家长负担,我校没有私自向小学生推广征订其他的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现象。

3、社会上的违法有害文化产品,如盗版辅助学习书仍然占据巨大的供求市场,有个别家长贪图便宜而为小学生购买。

4、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个人书商进学校推销教辅材料。

5、强化宣传,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主权的重要意义和法规知识,提高师生抵制盗版工具书和其他盗版制品的自觉性。

6、狠抓落实,进行全面清查。先在校内进行自查,严禁买非法、盗印、盗版读物在校园的传播。

7、学校采取不同形式对广大小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使他们充分了解遵循教育规律。

8、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推广征订其他的小学生教材和教辅材料。

家长对于课外读物的了解较少,部分家长图便宜,出现不慎购买到盗版的书籍。

联合政教处、通过开班会、家长会和打电话等方式,提高家长的警惕意识,联合学校管控好课外读书的审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学校学生读物的使用,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相信在“办法”的引领下,我校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定会更加规范、严格,成为建设书香校园的新起点。让我们时刻铭记“书乃物中精华,善求者必博”,让书香溢满阳光校园。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2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办法》及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坚持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切实提高中小学生课外阅读能力、终身阅读能力,适应我国教育人才培养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严格管理,使我市中小学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三、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一)坚持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坚持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坚持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坚持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坚持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四、课外读物推荐基本标准

(一)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四)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五)不违背相关规定。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课外读物推荐方式

(一)实施主体。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二)推荐流程。

1.初选。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评议。学校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确认。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并公示。

4.备案。学校报市教育局备案,备案通过后则学校可向学生家长公开推荐目录。初评、评议、确认和备案至少3人以上做意见。

(三)推荐书目运用。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六、加强课外读物管理

(一)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各学校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园。各学校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二)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重视手机管理,严防网路不良信息渗透。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学校要结合学校手机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各学校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阅读内容和考核办法,强化《办法》实施过程管理,促进书香校园建设。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发动家长和社会,形成全民优质阅读的良好风气。各学校要创造适当的硬件条件便利学生阅读;利用语文学科、校园图书室阅览课、各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等开发学生读书的软环境,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各学校要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市教育局组织或同意备案,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和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教育部《办法》者,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本《方案》的落实工作,使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规范进行、良性发展,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教育部《办法》的宣传,使全市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营造良好氛围,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学校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的,对当事人严肃问责。市教育局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3

为从小培养孩子们的读书兴趣,丰富孩子们课余生活,拓宽了学生的知识视野,开阔了学生的眼界,我班举行了读书综合实践活动。现将本次活动情况作如下总结:

我班要求每位学生首先把家里的好书带到学校来,让他们去读自己感兴趣的书并交流书中的精髓,让孩子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书中清新的空气,激发他们课外阅读的热情,培养他们课外阅读的能力。加强小学生课外阅读,必须保证学生有自由阅读的时间。启动“每日读书不少于一小时”工程,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首先在早自习听故事不少于十分钟。

2、其次教师与学生同读10分钟。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自己对阅读有着浓厚的兴趣,向师性和可塑性促使学生对阅读产生强烈兴趣。

3、减少写的作业量,为学生节约时间进行阅读。

4、父母监督孩子读书半小时以上。

目前学生家中有书的不多,父母为提高孩子的作文水平,买的多半是作文方面的书。首先,正确引导学生进行图书消费,号召学生节约零钱买书看。建议家长为孩子添置图书,要把买习题册的钱花在课外读物上(提倡一学期最少给孩子买两本书)。推荐书目:《小学生必背古诗词》、《三字经》、《安徒生童话》、《钢铁是怎样炼成》、《爱的教育》、《打动学生情感的168个故事》等。

首先,建立了读书兴趣小组。组织一部分平时在课外阅读中表现较突出,取得效果较好的学生,建立读书兴趣小组,通过兴趣小组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阅读水平和动用知识的能力,再让这部分学生带动其他同学,使班级的整体阅读水平有所提高。

其次,有检查才会落实,有测评才会有促进。如果放任自流,肯定不会有什么效果。为有效地检查学生的阅读情况,我采取了定期测评的方法。采用的方法有“讲”、“展”、“赛”的测评方式。“讲”即讲述,采用读书汇报会、故事会、阅读心得交流会等形式;“展”即展评,就是展评优秀的读书笔记、剪贴册、手抄报等;“赛”即竞赛,可采用成语接龙、古诗擂台、美文诵读等形式。“讲”、“展”、“赛”的测评方式,既能有效地检查阅读情况,巩固阅读成果,又能激发阅读兴趣,调动阅读积极性,推动课外阅读步步深入。

课外阅读主要是是学生的一种自觉行为。但也要求我们老师相应地施加一些力量。

1、要求学生有计划地进行课外阅读。要求每位学生给自己制定一个阅读计划,主要规定自己每天的阅读时间,阅读内容,这个计划一定要循序渐进,根据自己的能力不断提高要求。

2、要求学生阅读的内容要与自己所学相结合。

3、对学生提出课外阅读的方法和要求。一般来说,阅读可分为“泛读”和“精读”,我们不要求学生每一篇文章都“精读”,但要选择一些重点的、自己喜欢的文章来逐字逐句地读。边读边理解文章的主要意思。在学生阅读时,一定要学生认真揣摩。要求学生每人都准备一本“好词好句珍藏本”,首先,提倡学生抄写或摘录,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积累灵感的过程;其次,让学生努力写读书笔记,鼓励学生写心得、谈感受。这样,学生们的阅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许多大作家一谈起之所以“成名立家”,无不同声答道,那是得益于孩提时期多看了几本书。曾经有人向鲁迅先生请教过写作经验,他也这样说,哪有什么经验,无非是多看了几本书罢了。名人名家朴素而富有哲理的话,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仅靠课本上数量有限的几篇文章,怎能满足好奇心和求知欲高涨的孩子们?岂能培养出视野开阔、知识丰富、富有想象力、创造力的跨世纪人才?那么,我们该做些什么?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指导孩子们进行广泛的课外阅读,为孩子们导航,让孩子们在浩瀚的书海中遨游。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4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个别质量低劣的读物流入校园,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对此,自治区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地各中小学结合前期下发的“十条措施”一并抓好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请各中小学根据此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中规定,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1、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对照“管理办法”(附件1)第四条的“五项原则”和第五条的.“四个基本标准”做好课外读物的推荐和管理工作,把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渠道关”和“途径关”。

2、按照“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四个基本标准。

3、对照“管理办法”第六条列出的十二种负面情形,对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校园及班级图书角进行细致自查整改,清理、下架不符合要求的课外读物,下架后的课外读物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做登记后处置,并将自查整改报告和课外读物清理登记表(附件2、3)盖单位公章于5月28日前上报贺兰县教研室702室李娟老师处。

4、依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5、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各校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程序,对确认后的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并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备案。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将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教育督导室将对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6、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7、其他未尽事宜,请各校参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5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建设 “阳台书吧”,把书搬到离学生最近的地方。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良图书的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主任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以下“红线”的学校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课程教学中心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备课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6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班级图书角和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促进书香校园建设,组织开展好校园读书节活动、寒暑假读书竞赛活动等。组织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教研组长、图书管理员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体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读物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报告7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旨在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和本区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一是把握方向,守住底线。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附件一)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二是梳理源头,分类管理。把控进校园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在采购图书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核图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购买,不得善自在网店、微店、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1.增量提质馆藏图书,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必须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采购图书时,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区分学生书库与教师书库,根据图书内容制定不同读者的借阅规则,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2.建设图书馆课程,丰富课外阅读活动

重视学生阅读需求,关注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逐步将图书阅读课作为课程纳入课程表。组织全校教师共同开发图书馆课程;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

3.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探索有效管理办法

在充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根据学段特点,有序引进馆藏图书中的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要求。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需对数字出版产品内容、形态、平台等认真遴选、审核,探索出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数字出版产品进校园管理办法。

4.加大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要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学校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以评促建,提升图书馆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力争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5.加强队伍建设,服务教育教学改革

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图书馆专业人员资格准入规定,建立与完善中小学图书馆专业人员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

(二)丰富课外读物资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课外读书管理工作组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将受赠图书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二)上报区教育局国资中心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红读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推荐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与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获得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校园漂流书架及学生图书角内流通图书,必须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后,方能上架,学生自带图书原则上不得进行漂流使用。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主导,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活动进校园管理。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学校建立以校长室引领,德育处、教学处、总务处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组长:焦轶萍副组长:陈霆婷

组员:肖燕、张凌燕、曾佩玲、黄小洁、王纪峰、年级组长

学校必须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三)上报中教科、小教科进行备案。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和导学责任。

(二)加大经费投入,规范采购流程

进一步完善图书经费的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经费的投入,用足用好图书馆文献资源购置经费和其他相关专项经费等,确保进校园图书资源的质量。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协同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推动书香校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