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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通告(汇编15篇)

通告3.33W

关于施工通告1

为保证市重点项目扬子东路延伸段(杭州路—xx大道)改建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决定对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关于施工通告(汇编15篇)

一、封闭路段:扬子东路与杭州路交叉口至扬子东路与xx大道交叉口。

二、封闭时间:x4年9月10日至x5年7月9日。

三、绕行路线:往返南京、蚌埠、明光、车辆经杭州路、世纪大道、xx大道等路线绕行。

四、请过往车辆及沿线居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给你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xxx

  20xx年x月x日

关于施工通告2

为保证省重点项目xx省道xx东复线延伸段(新街至红垦)改建工程安全、顺利的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塘新公路及xx机场公路新街匝道封闭施工。具体通告如下:

一、xxx年4月26日晚8时起至xxx年4月30日,对塘新公路九号坝桥至鸿达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鸿达路、鸿兴路东西方向车辆可继续通行。

二、xxx年4月26日晚8时起,xx机场公路新街上下匝道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请过往车辆按交通诱导牌提前绕行。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xx省道xx东复线北伸工程建设指挥部

  xxx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施工通告3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建筑垃圾、残土(以下简称渣土)运输车辆无证无牌运输、超载超限、带泥行驶、脱落扬撒、偷倒乱倒、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辽阳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城区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及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审批部门核发的渣土处置核准文件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

二、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全遮盖运输,按照交警部门规定的运输线路、时间行驶,并统一排放到指定的排放点,严禁车辆沿路遗漏扬撒渣土和带泥上路行驶。

三、市交通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核发运输企业道路经营资质;依法查处运输车辆未覆盖造成遗漏扬撒等行为,并扣减从业人员信誉考核分值。

四、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区渣土车辆运输单位资质审查管理工作,对审查合格的渣土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发放相应证件。

五、市交警支队负责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线路、通行时间的审核工作。对取得市行政审批局批准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办理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件;对无车辆通行证和超载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城区政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设置硬覆盖、轮胎冲洗等相应设施,运输车辆离开建筑工地要符合清洁运输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拆迁工地、建筑工地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乱排、乱倒渣土和车辆带泥上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居民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排放到建筑垃圾中转点。白塔区境内建筑垃圾中转点:南环街市农委检测中心东侧待建空地、八一街晟雅格林小区西侧待建空地。

九、鼓励群众以多种方式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200元。举报电话:市交通局2268110,市交警支队4127761,市城管执法局363111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3124539。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日

关于施工通告4

为满足县城居民夏季用水需要,需在世纪大道路段实施自来水管铺设工程。为了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世纪大道与大库路交叉口

二、施工日期:x年6月9日开始施工

三、施工方式:为保障道路交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半幅施工。

四、注意事项:禁止车辆及行人进入施工现场,请过往车辆注意谨慎慢行。工程施工给沿线单位、住户以及行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和支持,并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xx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x年6月5日

关于施工通告5

因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施工需要,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定于20xx年4月8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对中山港大桥东边引桥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车辆、行人通行。另外20xx年4月8日至5月8日,同时封闭中山港大桥与东边引桥交接处部分车道施工,请途经车辆按现场交通标志减速慢行或绕道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相互知照,提前选择行车路线。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中山市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4月1日

关于施工通告6

为改善本市中心区的交通紧张状况,减轻交通压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内环路首期工程于xx年年底动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环路首期工程包括中山一路西段、东山口段、东华南路段、东湖路段等四标段。本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在xx年3月31日前拆迁完毕。

二、工程建设红线(包括复建楼房建设红线)由市城市规划局负责划定。有关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管线迁移补偿安置工作,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三、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已按城市规划安排给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建设用地内需拆迁的房屋,由建房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负责补偿安置。各建房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发出的拆迁通知之日起90日内,负责拆迁完毕,腾出扩路用地。其他地段的房屋,由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拆迁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自接到该办拆迁通知之日起60日内,统一迁往白云花园、瑞宝花园和南晖苑安置定居。如进行房屋作价补偿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的方法进行估价后给予补偿。

四、工程红线范围内需拆迁的房屋,其所有权人应自接到拆迁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属无业主房屋的,由市国土局房管局依法办理代管;属违章建筑的',应无条件限期拆除,不予补偿安置。

五、在工程范围内需迁移的管线,由管线所属单位负责迁移,被迁移的管线按原规模、原标准给予补偿。被迁移的管线需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其超过部分的工程费用,由管线所属单位承担。未经报建批准擅自铺设的管线,不予补偿,并限期拆迁。

各管线所属单位应自接到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拆迁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现有管线的报建批准资料、位置、数量、深度等情况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该办及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时,管线所属单位应派员到现场监理。

六、被拆迁人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的,由双方当事人核实征用、收回土地或被征拆建筑物的面积、构造、质量或管线规格等资料,提交有关部门裁决后再办理补偿手续。在解决纠纷期间,可实行先拆迁、后解决纠纷的办法,先行腾出土地,以保证工程按期施工。先行拆迁的,应做好前期的测绘、拍照、估价等证据保全工作。

七、对不服从拆迁的单位或个人,经说服教育仍不按期拆迁的,依法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拒付强制拆迁费用的,可先由拆迁人垫付,再从被拆迁人的搬迁费或其他费用中扣除。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阻挠、干扰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刁难、围攻、殴打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妨碍收回(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或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

(三)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

(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偷窃、破坏、抢夺公私财物的。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施工通告7

因南街等道路养护需要,为确保施工区域附近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施工时间:20xx年9月12日至20xx年9月18日止;

二、 施工地点:南街(南街与人民路交叉口至南街与环城东路叉口);

三、 自20xx年9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8日期间,南街(南街与人民路叉口~南街与路叉口)实行机动车(二轮摩托车除外)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四、施工期间会对该路段的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请过往行人和车辆按该路段设置的.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并自觉服从交警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

**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9月12日

关于施工通告8

目前,xx八路(xx二十一路-xx二十四路段)南幅公路已开工建设。为保障工程顺利施工及车辆通行安全,xxx年3月5日-5月15日对xx八路南幅及xx二十二路北首道路进行封闭,请过往本路段车辆及行人绕行其他路段。由此带来通行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xx经济开发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xxx年三月五日

关于施工通告9

因城市道路提档改造建设需要,太仓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北门街进行提档改造施工。施工日期从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结束。

为确保道路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期间,北门街实行半封闭施工。请车辆至施工路段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绕道行驶,并服从执勤人员现场指挥和疏通。我们将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太仓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20xx年2月10日

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太仓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xx年2月10日

关于施工通告10

因铺设于中山东路(天山南路—衡山路路段)南侧DN1400输水干管出现破漏,亟需抢修,为避免因施工对道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市自来水总公司拟采用管内管口修复工艺进行修复,即通过位于中山东路天山路口(红绿灯西侧停车线附近)及中山东路衡山路口西侧(距离红绿灯停车线约110米处)两侧检查井进行输水干管内进行维修。施工作业安排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0日进行,经市交警部门批准,届时需临时围闭中山东路(天山路口—衡山路口自西向东方向,共40米长路段)两条车道进行维修作业。

敬请留意。

  xx市政府应急办

  12月30日

关于施工通告11

一、20xx年4月13日至9月15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新河中左桥(中心桩号:K90+994.5)、超洪桥(中心桩号:k94+258.1)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二、20xx年4月13日至7月15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口上左桥(中心桩号:k113+222)、新镇右桥(中心桩号:k101+517.4)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三、20xx年4月13日至10月30日,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将对106国道(G106)永定河桥左桥(中心桩号:k44+818.5)采取半幅封闭式施工。

在此期间,凡经过该路段的一切车辆请按照导向标行驶。由于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x市交通运输局

xx市交警支队

年四月九日

关于施工通告12

关于人民路改造施工的通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将对人民路(郑和路至上海西路)两侧部分建筑进行整饰美化,同时对人民南路(新华路至上海西路)进行道路改造施工,施工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施工期间请业主和广大市民给予配合。

特此通告。

  太仓市规划建设局

  20xx年8月19日

关于施工通告13

为改善庄市街道道路通行状况、美化城市景观,庄市街道计划实施西陆路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对道路的人行道铺装及道路部分破损严重的路面进行翻修,在工程施工期间为确保过往车辆、行人通行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西陆路(兆龙路至兴庄路段)

二、施工日期:20xx年3月30日-20xx年5月29日

三、施工方式:对改造路段实施半封闭施工。

四、注意事项:施工期间道路北侧车位临时取消,附近居民请勿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过往车辆尽量选择绕行,行人请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并注意安全。

工程施工可能会给沿路行人和住户的生活、经营带来不便,敬请您的`谅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请相互转告!

  xx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年3月24日

关于施工通告14

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天都城天韵苑A区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5日22时--9月6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5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由浙江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储(20xx)55号 9#商务楼 10#-12#住宅楼及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由浙江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余政挂出(20xx)120号地块1#-8#住宅楼及集中地下室工程项目由于工艺需要,申请于20xx年9月4日22时-9月5日6时进行夜间施工。现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xx年9月4日下午3时前来电。联系电话:8918。

  20xx年九月二日

关于施工通告15

为确保月河东路(迎宾路至綦公路段)、迎宾路(月河东路至团结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封闭施工,封闭施工时间:xxx年3月1日至xxx年6月30日,敬请过往车辆、行人按交通引导牌提前绕行,因施工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特此公告。

  xx县公安局xx县城市管理局

  xxx年2月19日

标签:通告 汇编 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