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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培训通知范文集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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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培训通知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培训通知范文集合9篇

培训通知 篇1

各县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召开全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非公党建培训会的通知》(陕中企非公发[20xx]6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会人员

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局长;商州区荆河工业园区、洛南县陶岭工业园区、丹凤县工业集中区、山阳县工业集中区、商南县工业集中区、柞水县小岭工业园区、柞水县盘龙园区、镇安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或负责人)。

二、 会议时间及地点

20xx年8月21日(星期五)培训半天。参会人员于21日

上午11时前在止园饭店贵宾楼三楼会议室报到(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下午14:00时召开培训会。

三、培训内容

一是由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党红忠局长做培训动员。

二是由省委非公党建工委杨国锋处长就如何开展非公经济党建工作,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进行辅导授课。

三是由省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省委非公党建工委副书记魏安民作总结讲话。

四、注意事项

请参会人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开会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会议安排中、晚自助餐。请各县区局参会人员按时入会并于8月18日17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局中小企业科,电话2xx97。

  商洛市中小企业促进局

  20xx年8月17日

培训通知 篇2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 篇3

学院有关部门:

20xx岗前培训报名确认工作已完成,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9月28日、10月13日、10月19日、10月20日、10月26日、10月27日、11月2日、11月3日,共计8天。其中:《高等教育学》3天、《高等教育心理学》3天、《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天、《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1天。

培训期间每天授课8学时,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二、培训地点

廊坊师范学院

三、人员范围

曹宏莉、陈怡静、关成尧、贾建鹏、孔慧敏、李翠婷、李峰、李辉、李尧森、梁慧敏、刘天璇、刘晓莉、刘学伶、刘雪凌、骆承慧、牛婷婷、沈超、宋萍、苏沨翔、孙珍军、王鹤、王姗、卫爱霞、吴萍萍、吴燕雄、薛怀宇、闫旭锋、尹京楠、于赫楠、张静、张瑶、赵佳宾、郑凯、周淑娟

四、乘车

1、为方便广大教师乘车,人事处负责联系统一租车前往,并支付相应费用。

2、出发时间:培训当日早上6:00准时发车(过时不候),出发地点:学院南校区南门。培训当日返回。

五、注意事项

1、要求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全程参与培训,严格按照时间和地点要求按时参加培训,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工作。

2、若有老师不随车前往,请于20xx年9月18日前报人事处,以便人事处办理租车等事宜。过时则认为参培人员均随车前往。

3、培训人员若不能正常通过此次岗前培训,下次补训时分摊租车费用。

年月日

培训通知 篇4

各乡镇(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xxx年度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会计制度、会计业务知识,资产软件使用。

二、培训对象:各乡镇(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及直属学校总账会计、现金会计、分户会计。

三、培训时间:xxx年8月16日,时间一天。

四、培训地点:第二中学报告厅。

参加培训人员请于8月16日上午8:50前报到,不得缺席、迟到。

xx市教育局

培训通知 篇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高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XX市干部调训计划》,定于10月13日至14日举办全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分管负责同志。

三、时间地点

时间: 20xx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10月13日8时45分前报到)。

地点:XX中庭国际酒店(XX市青年中路128--2号崇川区政务中心东隔壁)。

四、有关事项

1、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集中时间精力,深入学习思考,确保参训效果。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2、学员参训前要结合本次培训专题,提前思考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带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参加培训。

3、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费等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承担。

4、请于9月29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培训通知 篇6

四、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培训的顺利开展,请相关部门和企业把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于6月15日前报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科。

报名时间:6月8日-6月15日

邮箱:

电话:

  xx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x月x日

培训通知 篇7

(二)培训时间:7月17日-7月19日

(三)培训地点:杭州天元大厦(杭州市钱江新城钱潮路2号,电话:0571-8811 1111-5817)。

五、培训经费

培训班收费标准为5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差旅费回单位报销。培训期满,由浙江省中医药学会颁发《培训证书》。

六、参会报名

请在7月1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浙江省医院院长管理培训班》报名表相关信息,并提交,完成报名。

培训通知 篇8

各位居民朋友:

一一预防疾病、守护健康,构建和谐家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九水东路社区联合九水街道佳家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广大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公共讲座,为居民朋友普及健康知识,做到有病早预防、早治疗。本月特邀请青岛第八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专家王永久主任为大家授课,主讲《慢病预防、治疗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欢迎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

时间:20xx年3月29日 14:00

地点: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XX社区

  20xx年XX月

培训通知 篇9

各村(社区):

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各村(社区)健康教育培训与宣传制度,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各村(社区)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培训与宣传活动。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切入点,在村(社区)以开办培训班、健康讲座的方式,充分利用路面标语、横幅、宣传栏(窗)等形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全面普及健康知识,不断增强村(社区)居民卫生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自觉改变陋习和不健康行为,自觉维护良好居住环境,进一步推动创卫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各村(社区)在本村(社区)范围内较显眼位置建立以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摒弃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少于3㎡。宣传内容每月更新一次,将更换内容以照片方式记录在案。

(二)、各村(社区)要定期邀请健康教育讲师来本村作健康教育讲座或者培训,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切实提高本村或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健康教育培训与宣传工作,真正做到服务与民。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指南》的要求,指定专人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特别是要将每期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底稿和相片按年度进行建档。

(三)、加大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安排落实相应的培训宣传经费,确保活动正常开展,各村(社区)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落实。

 XXX

  20xx年XX月XX日

标签:范文 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