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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谷集团加强财务、物资人员归口管理规定

绿谷集团加强财务、物资人员归口管理规定1

为了提高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各办事处财务、物资人员的专业素质,统一贯彻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充分发挥财务、物资人员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作用,特就加强财务、物资人员归口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绿谷集团加强财务、物资人员归口管理规定

第一条财务、物资人员具有集团公司总部聘用,归口于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各办公处财务、物资人员的业务工作仅对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的工作安排。其它各部门包括办事处经理无权干涉财务、物资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二条经历和财务、物资人员应以集团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在工作上既相互配合,又要相互监督。若办事处同时经营药健(食健)字和药准字两类产品,办事处财务、物资人员要同时管理两类产品的财、物,不得推诿,或向经理索要报酬。如经理与财务、物资人员之间产生矛盾,应分别向各自的归口主管上级汇报。

第三条财务、物资人员都必须具有会计上岗证(物资人员除外),而且具备一年以上的实际财务工作经验。各办事处已聘用在岗的财务人员须于近日内将本人的学历、专业资格和上岗资格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传给集团公司财务部,复核审定其聘用资格。如不符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得从事财务、物资工作,由办事处经理重新安排其工作。

第四条各办事处需要配备和新增财务、物资人员时,必须首先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申请,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安排招聘和资格审查工作。

第五条财务、物资人员的工资和奖金均由集团公司总部确定并发放。其中,各办事处财务、物资人员奖金按其所在办事处的奖金平均数确定,并从拨给办事处的奖金中扣除后,由总部根据各办事处财务人员的工作业绩统一平衡后发放。

第六条财务、物资人员应服从集团公司总部的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在各公司、办事处之间流动换岗。

本规定自1999年12月1日起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财务部。

绿谷集团加强财务、物资人员归口管理规定2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学校餐饮中心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餐饮中心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内部会计核算形式

(一)餐饮中心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一个月统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会计报表供科长参考。

(二)月报要求:月报核算时间为本月初至月末。

(三)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六条会计职责

(一)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二)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三)严格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控制库存现金额。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各种人价证券和财务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按照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收付。

(四)按时完成会计财务工作,及时编制各种会计报表。

(五)计算和发放餐厅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调拨、清产核资、报损、折旧管理。

第七条出纳岗位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与银行对帐单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

4、正确编制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会计登帐。

5、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不开远期支票和空头支票。

6、审核人员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奖金。

7、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

第八条移交手续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