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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劳动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劳动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立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 个月。其中试用期 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在实行试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上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依其工作性质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确定:

1、实行标准时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前未工资发放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 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同岗位的80%.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效取酬。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4、甲方实行工资承包的岗位,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用人部门的承包协议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劳动合同职业培训教育网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

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

7、请人代工的;

8、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9、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或不接受岗位调整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三)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九)当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向公司人事部门申报审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女工孕、产期待遇以及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及因工或因病死亡应享受的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由于当事人乙方的过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产的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违反培训协议时,按培训协议条款执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关键技术的核心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工作,公司二年内以本地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保密费。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将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双方协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重要文书和法律文书无法当面送达时,按地址 邮编 收信人 当面送达。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2

在劳动合同中,对于某些事项,法律不做强制性规定,由当事人根据意愿选择是否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缺乏这种条款不影响其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里所规定的“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都属于约定条款。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试用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试用期的期限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等事项作出约定,但不得违反本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本法第第19条对如何确定试用期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长短、劳动合同的类型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有所不同。

2、培训。培训是按照职业或者工作岗位对劳动者提出的要求,以开发和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过程。

3、保守秘密。本条主要是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不为大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就保守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方式、时间等,与劳动者约定,防止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占或泄露。

4、补充保险。补充保险是指除了国家基本保险以外,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的一种保险,它用来满足劳动者高于基本保险需求的愿望,包括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补充保险的建立依用人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定,由用人单位自愿实行,国家不作强制的统一规定,只要求用人单位内部统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参加基本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保险费的前提下,才能实行补充保险。因此补充保险的事项不作为合同的必备条款,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

5、福利待遇。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子女教育等。不同的用人单位福利待遇有所不同,福利待遇已成为劳动者就业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二款: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 篇3

兹有本单位职工 ,身份证 ,性别,年龄,住址 ,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____月 日 。因合同期届满,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单位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用人单位住所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月,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为 月,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诚信原则,合理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对变动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诉,在申诉结果作出前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有关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点相应调整;因此给乙方增加额外支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调整相关待遇;乙对工作变动及待遇调整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诉,在申诉结果作出前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 标准。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制 □

不定时工时制 □

第六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天上班时间为 ,下班时间为 。中午 至 为用餐时间,员工可自行支配,不视为工作时间。

第七条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或安排乙方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计发加班费。计算加班费的基数依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同步调整。

第八条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甲方有权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定期评定乙方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办法由甲方根据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导意见制定。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按照下列方式计发乙方的劳动报酬:

1.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月。

2.甲方可以综合考虑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向乙方发放奖金。奖金计发办法、数额、支付时间等由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确定。

第十条 乙方的基本工资(生活费)应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甲方应以货币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上月□)的工资,遇节假日则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如果乙方对劳动报酬产生疑问或者异议,可在下一个劳动报酬发放周期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并已领取了下一周期的劳动报酬的,视为认可甲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及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甲方工作任务不足导致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得自该种情况发生次月起,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费。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费用。

第十四条 乙方请事假的,在事假期间甲方可以不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为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其他检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单位经济效益状况可为乙方提供其他补充形式的保险或福利,不计入乙方工资范畴。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休息的权利。

第二十条 甲方得根据劳动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带薪年休假及具体执行参照国家规定及甲方休假办法。

七、工作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在征求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证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服从甲方安排,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六条 甲方提供专项费用对乙方进行培训的,双方可约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离开甲方的,应根据服务期剩余的时间确定向甲方返还培训费的数额。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采用书面方式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依据前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本合同有效期限起算日之间,乙方未实际为甲方提供劳动的,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三)项的“重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过错行为给甲方造成人民币 元(含)以上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甲方、乙方单独地或共同连带地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

3.因乙方的行为使甲方失去商业机会或使甲方遭受投诉等,导致甲方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害等。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基本工资标准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本条所指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转产、迁址、技术革新、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条规定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15年以上(含),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六)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八)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九)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内的

第三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合同未依约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但以不超过乙方一个月综合工资为限。

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双方应对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信息和文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秘密信息,双方可以约定不超过 期间的脱密期,但是在此期间内,乙方不得依据第三十五条提出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第三十九条 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新单位资料或者提供信息错误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甲乙双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间内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第四十一条 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时不向乙方支付终止合同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未结的工作有义务继续办理。在继续办理期间,甲方无须再支付经济补偿,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竞业限制

第四十三条 乙方执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权益,并且不得实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甲方所有的书面和软件图文资料,客户名单,技巧和文件等均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对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无论因何原因离职后,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或报纸,将甲方的客户宣传为乙方的客户。乙方因任何理由离职后,不得诱导甲方的员工离职。

第四十五条 薪金和有关个人资料均属甲方机密,乙方不得将本人薪酬或有关资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包括甲方其他雇员在内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六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于知识产权及保密事宜有明确规定,乙方应当遵守。

第四十七条 除本合同第四十二条约定情形外,乙方在离职后 年/月【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内不得与甲方的客户有任何业务往来,甲方为此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元(或 元/月);若乙方违反此约定,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八条 除前述内容外,甲方的保密制度及一切规定均对乙方有同等效力,乙方应诚实信守。

十一、承诺

第四十九条 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办理了正常的年检工作,并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仍存续有效的劳动关系。

第五十条 乙方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后,甲方不会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与其他单位的任何形式的劳动争议纠纷中,且不存在任何未处理完毕的投诉或可能投诉事项。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甲方为妥善处理争议纠纷而支付的调查费用、公证费用、律师费用等。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持有不同见解时,应进行协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有一方或双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记载的通讯地址为其真实有效的通讯地址。双方所需送达的文件通过邮寄、传真或直接送达至该通讯地址即视为送达方履行了送达义务。如地址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担。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1、【员工手册】,

2、【保密制度】,

3、【保密协议】,

4、【竞业禁止协议】,

5、【培训协议】,

6、【财务管理制度】。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

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 (不超过八小时),每周 (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属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延长时间的情形,则不受前述限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实行,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没有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

第九条甲方将采取以下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四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薪酬制度确定,甲方每月预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五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六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

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0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8%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1 %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单位):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任务。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合同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合同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合同,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