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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岂料倒春寒 评保险网销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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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岂料倒春寒评保险网销新政

四月岂料倒春寒 评保险网销新政

正值阳春时节,百花争艳、万物复苏,但中国保监会近期公示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网销新政”),却让关心互联网金融的人们感受到了阵阵寒意。

乍读网销新政,感觉还算一个开放的、积极的政策;仔细琢磨,却又令人后脊梁发冷,字里行间所隐藏的,竟是一个倒退的、遏制创新的、不公平的、“关门”的政策。政策的监管思路存在严重错误。一旦照此实施,必将大大影响互联网保险的发展。

网销新政第四条指出,“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不含生存返还),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可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保险公司将不得销售除意外险、定期寿险与普通型终身寿险之外的其它任何险种!如此一来,不啻宣告中小险企互联网创新模式的终结!拿近期强势崛起的某新锐寿险公司来说,其不足20家省级分公司的经营区域分布,将导致一半地域民众无法享受其高效的互联网服务。

众所周知,跨区域经营是互联网的巨大优势之一。只要公司能用合适的服务手段,确保线上服务能满足用户要求,又何必非要拘泥于“分支机构设立”这一以线下区域划分的落后的行政管理模式?建设大量分支机构,必将导致大量成本支出,最终由投保人埋单,这究竟是一种进步还是倒退?把传统的地域概念强加到跨地域的互联网保险中去,这究竟是创新还是保守?!

监管者也有自己的理由,比如说当地开设分支机构可以更好地服务客户。网销新政“第四条”明确指出,“对于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银行开户地均不在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客户,人身保险公司须通过有效途径提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这一说法实质极其荒谬!服务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公司对用户服务的综合化投入,靠的是对于极致化用户体验的追求!设了分支机构,就一定能让服务到位?不设立分支机构,通过完善的线上服务解决方案、以及专业的`服务外包,为何就不能“让服务到位”呢?不设立分支机构就一定存在“服务不到位”的原罪吗?阿里巴巴、京东、当当、亚马逊,设了几家分支机构?小米手机要是靠线下铺设机构才能在线销售手机,恐怕现在品牌早就不存在了。

据笔者了解保险业开设机构的实际操作规则,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设极其严苛:新设立公司必须要两年后才可以在经营区域所在地外开设分支机构,且必须逐家申请,开设每一家机构从向保监会递交申请材料到正式开业,至少需要半年时间!一家有15家左右机构的保险公司把全国机构开设完毕,至少需要10年!10年后的互联网保险,会是什么样?

网销新政其实反映了某些特定集团的利益。毕竟,对于老牌公司,由于之前的机构快速铺设,早已完成了全国布局。这样一来,这些公司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市场绝大多数公司挡在了互联网保险大市场之外!可是,互联网就应该被这些既得利益集团垄断吗?这是特权者的意志,根本不是市场的意愿!

众所周知,创新的最大源泉,往往来自于刚刚起步的新兴公司。这类公司由没有以往的包袱,可以心无旁骛地进行创新。一旦监管部门横加干预,市场公平何在?互联网金融市场本来是一个积极、开放的市场。作为市场的裁判员,中国保监会首要的职责是不吹黑哨,还市场一个公平!

从跨行业角度来看,坚持“地域限制论”的仅仅只有保险行业。在已经到来的大资管时代,竞争早已跨越单一行业,保险公司的竞争对手远远不仅是其它保险公司,更包括了各家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银行等等。实行“闭关锁国”政策,看似保护了大型保险公司,实际上是限制了整个保险业,让保险公司被迫带着镣铐上战场。

如此,互联网时代保险业的明天,令人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