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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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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维修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方案,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楼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确保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办公室其他人员为第二安全责任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加强自身安全观念。第一安全责任人要定期向本办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能力,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集团综合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上报部门领导审核批准,以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不准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办公室,办公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和焚烧废弃物,公共区域禁止吸烟,保持办公室干净、卫生、整洁,杜绝火苗滋生。

四、要加强防盗安全管理。

(一)工作时间内注意保管好现金、手机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看到陌生人要过问,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向集团综合办公室报告,谨防盗窃案件的发生。如无特殊情况,严禁将非本公司人员单独留在办公室。

(二)办公室内严禁大量存放现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它贵重物品。确实需存放重要档案资料、仪器设备和涉及收费及有现金往来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有报警装置的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发现有故障时要立即报告公司保卫部。办公室无人时,要将其设定在工作状态,确保其发挥作用。

(四)非正常工作时间办公楼启用门禁系统。门禁系统启用期间:员工凭门卡进出办公楼,并随手关门;非本楼人员需征得本楼员工的同意,并在其陪同下进出办公楼。

(五)办公楼所有办公室钥匙和大门门卡由总经办统筹管理、更换和复制,任何人不得随意复制或转借本办公室以外的其他人员使用。员工离职时应将钥匙和门卡交回总经办;钥匙或门卡遗失时,应立即向总经办报备。个人办公桌、橱柜的钥匙要随身携带。

五、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随手关门。

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源,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定期对办公楼内的门、窗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有破损,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修理或更换。

其中各办公室内由安全责任人负责,公共场所由公司保卫部负责,专用设备由专人负责。

七、办公室发生盗窃案件或火灾等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

杜绝迟报、漏报的情况发生。发现办公室的门、窗、柜、办公桌被撬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校保卫处或派出所报案,严禁任意翻动东西;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八、对于各种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

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行政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3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活动,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通知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报告。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4

一、办公楼出入管理

(一)办公楼设号、号和3号、4号门。员工上下班走号门(公司正门)2号和3号门平时关闭(办公楼两侧),4号和5号门(后门)用于搬运物品及紧急疏散。

(二)大楼实行对内开放式办公、对外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一律在一楼接待室接待。

(三)各楼层及办公区大门必须保持锁闭状态,员工凭工作证、门禁卡进出,并随手关门。

(四)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公区是公司封闭场所,非本部门员工不得入内,办理相关业务应在等候区洽谈。

(五)员工应妥善保管、使用门禁卡,发现损坏或丢失后必须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及时进行注销和补卡。

(六)安保人员要严格监控,无放行手续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办公区。如确因工作需要,外来人员必须进入办公区,联系部门须提前到总经办填写《外来人员参观登记表》,门卫登记后放行,联系部门接洽人负责陪同和接送,员工不得将工作牌借给他人进入办公区。

(七)员工非上班时间进入办公楼,必须登记,安保人员负责查验工作证。

二、物品出入管理

(一)各办公区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办公用品及设施。大件物品搬出办公楼,需填写物品《出门证》,门卫查验后放行。

(二)进入办公区的外来人员,携带物品由门卫保安负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