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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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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管理细则1

一、办公室管理条例

酒店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的扣薪处理。

二、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物资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

第三章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5、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五章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修改时亦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三、传真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传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情况。

2、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三)、传真的接收管理

1、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四)、传真的发送管理

1、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3、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酒店安全管理细则2

1、物管公司收款使用的收款收据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登记发放,并可派驻专人负责。物管公司根据收费项目专人领取、保管收款收据,并按规定进行领用、退回登记。

2、收据保管人员对收据须妥善保管,如出现丢失、被盗现象,要及时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报告,由此造成集团损失,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3、收款人员收到现金,须在当日下午下班前上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或将现金缴存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并须于次日上午上班时凭银行缴款回单到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结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财务结账的,必须征得物业公司及集团财务总监的同意。

4、收费的同时须向业主开具集团统一的收款收据,杜绝出现收款不开票以及违规擅用白条代票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均视为贪污处理,除须追回相关款项外,将对当事人处以违规收款金额50%的罚款,并予以开除处理。

5、严禁出现收款不上交以及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除相关款项外,集团将对当事人处以未交款项或挪用公款金额3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收取租金物管费须做到“一人开票,一人收款”,尽量减少现金交易,物管人员须告知经营户缴纳租金、物管费时,可直接到银行转账或者存现金到集团指定的银行账号上,经营户凭银行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物管部开票,物管人员再凭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财务结账,以提高工作效率,及避免收假钞和收缴双方的现金在途风险。

7、收款人员在日常收款过程中要认真鉴别钱币的真伪,收到伪钞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8、物管公司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将收到的.款项坐支有关开支(退装修押金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的,须征得物业公司负责人和集团财务总监

的同意。

9、物管公司每月须对住户(商家)的情况进行清理,及时掌握应收物管费的情况,并在每月的5日之前将上月度相关情况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台账。

10、物管公司按时登记租金、物管费、水电费和垃圾清运费等情况时,列明应收、已收、欠收、减免、优惠金额,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偕同物管部对账,牵涉到相关费用减免的,除集团另有规定外,一律由物管公司上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减免。

11、收款人员出现调整,须到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收据缴销手续,收款人员不得擅自将收据移交给他人负责收费,如出现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损失概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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