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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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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购房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购房合同通用15篇

个人购房合同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双方同意就以下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街/路房地产(产权证/合同号 )出售给乙方,房屋面积 ㎡(面积以房管单位最终界定为准)。

房屋用途为住宅,产权性: 。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三、付款方式约定:

1、一次性付款:甲乙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乙方于年月前一次付清给甲方

2、剩余房款 (¥: 元),在将办理交接房屋手续时付给甲方。

3、按揭付款:乙方于年月币银行要求提供全面真实合格的相关按揭资料与按时办理按揭抵押手续,确保银行早日放款。乙方若未按约定付款方式付款与办理按揭相关手

续,则按约定第七项追究乙方未按期付款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注:以上付款金额以收款凭证为准)

四、在乙方按上述第 条付款方式付清房款与相关费用及办完相关所需手续(如银行按揭相关手续)后,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时,按国家规定所需缴纳的过户手续费、税费约定 承担。

五、房屋交付使用:

1.一次性付款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日之前,甲方将设施完好的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在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若是银行按揭应在办完产权抵押等手续后于

3、交付使用之日前,甲方负责结清水电暖、天燃气、物业等所有相关前期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将房产相关手续交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相关部分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最后,乙方对交付房屋进行验收,以后甲方不再负责相关问题,但可协助解决可能产生的问题。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全权负责双倍赔偿。

七、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所得违约金的一半付给居间方作为服务佣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

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与上述房地产约定总价款的千分之

八、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房地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在签订本合同后,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导致该房产不能正常过户交易。

则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若由于房产过户交易税费政策调整,导致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变动,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本协议履行。

十、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该房产交易居间服务费:

甲方承担总成交价的百分之乙方承担总成交价的百分之 。双方若有违约致使该交易不成功者,违约方承担该项甲乙双方所有居间费与已产生的相关费用。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存档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2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 乙双方遵循自愿、 甲、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 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 房屋在第 层,面积为 。 为 ,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 布局结构 平方米,门面为 第二条 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 获得。 第三条 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 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 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年 1 月 30 日前付 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 定于*年 4 月 30 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 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 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 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 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 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 30 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 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 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 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 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 30 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 列之一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 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 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 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 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 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 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3

甲方(卖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房屋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

二、该房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方正式将房屋交付乙方。

四、建筑面积: ______平方米。

五、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由甲方提供过户的相关证件并无条件帮助乙方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过户到乙方名上,一切费用均由 方承担。

六、甲方应保证房屋在协议签订之前不拖欠任何费用,并且房屋不得有损坏,否则甲方须负责修复。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签名盖章)

乙方:______(签名盖章)

个人购房合同4

甲方(开发商)

乙方(监管银行)

丙方:

为支撑居民购买商品房,拓展购房资金途径,甲乙丙三方本着相等互利的准则,经友爱洽谈,现就甲方开发的楼盘的个人购房按揭告贷担保事务进行协作的有关事宜,达到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协作准则:三方许诺坚持依法运营、相等互利、诚实信誉的协作准则,互不诈骗,各不相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乙方对甲方开发制作并依法出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供给个人购房告贷,丙方对甲方开发制作并依法出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供给个人购房告贷担保。甲方不再为自己出售的房产供给个人告贷担保。

第三条告贷额度、期限和份额按甲方要求和相关金融方针,由甲

乙丙三方洽谈处理,确保告贷足额、及时到位。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的权力和职责

一、乙方协作甲方做好发放告贷申请表、搜集告贷材料等作业。

二、甲方应将乙方发放的、由丙方担保的购房人的悉数告贷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住宅的制作,直至竣工检验交付运用,不能挪作他用。乙方、丙方对甲方运用告贷人的告贷资金享有监管的权力。

三、甲方应向丙方供给确保金,确保金额不低于

四、甲方确保购房人所购的房产在购买之前未设置典当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和债款胶葛。

五、如因甲方开发项目手续不全、房子质量问题、延期交工、无法处理房子悉数权证等原因形成告贷人回绝如期归还丙方担保的告贷本息,甲方应回购其房产并承当连带确保职责。

六、甲方应在房子竣工检验后及时处理房子悉数权初始挂号和相关权证,丙方返还确保金。

七、甲方在房子交付运用前有职责将所售房子的初始挂号及变化状况及时供给给丙方。甲方对购房人成心损毁房子、改动房子用处、转卖房产等状况负有监督和奉告丙方的职责。

八、丙方赞同在担保的告贷额度内,购房人处理告贷手续时,对每一购房人向乙方告贷供给连带职责确保,确保金额为告贷人告贷本金、利息(包含罚金)及银行为完结债款而产生的有关费用(包含处置典当物费用等)。

九、丙方担任为供给担保的两边当事人处理预购商品房典当权预告挂号手续。

十、房子竣工后两个月内,甲方完结房子悉数权初始挂号并帮忙丙方对告贷人所购房产处理房子悉数权证和它项权证。丙方将它项权证移交给乙方后,担保职责即告免除。

十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对购房协议的实在性担任,如呈现由于签定假合同而形成假个人告贷的状况,丙方有权向职责方索赔由此形成的丢失。

第五条三方对在协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职责,一方因走漏商业秘密形成另一方丢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补偿职责。

第六条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改动及未尽事宜,两边友爱洽谈,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等法律效能,本协议在协作期限内,三方均不得私行提早免除,确因客观原因需求免除协议时,一方应提早告诉别的两方,并征得别的两方的赞同。

第七条两边在实行过程中产生争执,首要经过友爱洽谈处理,洽谈不成,提交沧州裁定委员会裁定。在洽谈或裁定期间,本协议不触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三方仍须实行。

第八条其他需求约好的事项

本协议签定后,三方均应严厉按协议规则实行,关于任何一方违约给其他方形成丢失的,由违约方担任补偿其丢失。

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收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等法律效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定日期:年月日

个人购房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1)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 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

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4)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5)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甲、乙方定于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2、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 市番禺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1、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2、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共 人,委托代理人 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 。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购房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产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产价款

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2、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____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3、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七条: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______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______万元。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7

售房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位置:xx市xx区xx县xx小区xx楼xx单元xx号

2、房屋类型xx,建筑面积xx平方米,结构xx楼层,房屋走向:xx,房屋形状:xx,用途xx。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xx。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xx拾xx万xx千xx百xx拾xx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东:西:南:北:

四、付款方式:

( )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 )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8

卖方以下简称 (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买卖

房屋及其阁楼,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包含阁楼)卖给乙方所有,该房屋为18加19楼的形式,其中19楼为单独阁楼(以下一同简称“该房屋”)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 。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房款售价

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万元, 大写:___ 。

三、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___ 年 __ 月___日前分__次付清,付款方式: __ 。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支付甲方房款 ___ (定金);

2、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支付甲方房款 ___ ;

3、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清该房后,乙方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支付甲方房款___ ;

4、鉴于甲方一家人已调离临汾不便协助乙方办理房产及相关手续的过户,乙方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留有 房款___(人民币)万元,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成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交与甲方。

四、物业及相关事宜

1、物业交接的期限:甲方应于___前向乙方移交该房屋。甲方将户口于___ 年___月___ 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2、甲方在移交该房屋时,应保持房屋结构及水电、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装修状况,并结清在移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3、甲方应在移交该房屋之日向乙方移交该房屋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过户所需的各项物料

4、乙方在提出在未交清房款前提前入住的要求时,甲方鉴于已调离临汾的情况,可以具体

与乙方协商入住该房的相关事宜。

五、责任与权利

1、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及附属设施(顶层阁楼、阳台等)所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未征得乙方同意下,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应明确告知购买该房时的具体偿还时间,甲方在取得乙方___ %的房款时应在___内自行结清与甲方购买该房时的剩余未还。

3、甲方将该房产交付乙方时,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4、乙方有权对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进行核实。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交易的过户手续。

六、违约责任

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如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5日内双倍返还已付金额给乙方。

3、乙方如中途违约,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之前所付的购房款项。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2、修改本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由本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定。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手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9

编号A: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条件

第一条 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 贷款用途与担保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车位。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 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2.2 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4.1 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下)浮 %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 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 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4.3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在贷款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须另行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第五条 放款

5.1 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的前提条件是以下第 项:

A、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预售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已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方式)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B、已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贷款保障措施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C、其他

5.2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贷款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借款人对其提供的收款账户的性质与真实性负责。

借款人要求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应向贷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并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同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5.3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A、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B、将贷款分次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每次放款的具体条件以贷款人与借款人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5.4 贷款从贷款人账户划出即视为贷款人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划出日即为实际放款日,因贷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贷款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5.5 本合同生效以后,贷款发放以前,抵押物因毁损、灭失等原因造成价值减少,或涉及房屋质量、权属等纠纷,或贷款人无法联络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不履行或有可能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免除贷款发放的义务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且不承担由此给合同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六条 还款

6.1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每月本息还款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D、按 (周/两周/三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 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每期本息还款额=还款期数(1+每期利率)-1 贷款本金×每期利率×(1+每期利率)还款期数

E、按 (周/两周/三周)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期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数

贷款本金

F、随心还,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借款人每期本息还款额不得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遇利率调整保持不变,但若借款人一直按照最低还款额偿还贷款,利率调整可能会导致最后一期的还款金额与本条款约定的

个人购房合同10

出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米__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元整)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自鉴定本协议起,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

三、自乙方将全部房款向甲方交纳后,签订本协议。

四、该房设施有上水管、独户水表、独户电表、热力公司供的大暖。

五、该房在乙方缴款时,未交纳办理产权证的有关税费,将来如办理产权证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六、该房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乙方应按物业公司规定的费用按时缴纳。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购房合同11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 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 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经济适用房贷款 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下)浮 %,据此确定年利率为 %,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第五条 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 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 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 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 (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 f、其他: 。

6.2每期还款日: 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d、 。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 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 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 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 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 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 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 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 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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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 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

第三十四条 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个人购房合同12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区碧__弄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4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正)。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10000元正(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正)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天内于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元(大写:人民币)第二期房款为元(大写:人民币)于前支付,余款为按揭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____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时间:

时间

个人购房合同1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卖房屋位置、结构、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卖房屋位于 。

2、甲方所卖房屋为 结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甲方所卖房屋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储藏室、附属设施以人民币(大写)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永久性使用和拥有,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永不反悔;该房屋及储藏室占用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收款时应主动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交付后,上述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拥有权均归属乙方。

第五条 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土地使用权合法、未用作抵押或担保、未被查封,且其共有人对出售无异议;若交易后发生该房屋交易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把房屋及储藏室钥匙交给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则甲方完成房屋交付。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垃圾处理费等。

3、甲方保证该房产结构合理,没有向乙方隐瞒任何安全隐患;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漏水、管道老化、用电线路不达标、墙体有裂纹等严重影响乙方居住的情况;若甲方故意隐瞒实情,一旦该房屋给乙方的居住造成严重影响或给任何居住在内的人造成人身伤害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的全部房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4、房屋一旦交付乙方,乙方即拥有对上述该房屋、储藏室的永久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且乙方有权转让他人或让子女继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

5、房屋交付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当需要甲方出示相关证件或证明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政府部门规划布局需要拆迁该楼房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且甲方保证房屋拆迁款和土地赔偿金全额归乙方所有。

7、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____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天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户籍迁移:若甲方已将户口落户于该房屋,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全部迁出。

第七条 其他未尽事宜: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若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见证人每人一份。若甲乙双方同意以上各条款,请签字、摁手印。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见证人(签字、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4

卖方(购房合同产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卖方所售房屋为:西安市_____________小区__号楼__单元___室。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购房合同编号为:____、产权人为:____、

二、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过户事宜。

(一)该房屋实际成交价为万元人民币整(¥00、00)买方以按揭的方式购买该房屋。其中首付款为叁拾万元人民币(¥000、00)买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打入卖方指定账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_____支行、开户人:

(二)买方拟申请贷款万元人民币(¥000、00),该贷款买方委托银行向卖方支付。贷款数额以银行审核为准,不足部分,买方应于按揭银行审批通过后30日内补足房款差额,多余部分,卖方应从首付款里退还给买方。

(三)买方拟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拟申请贷款万元人民币(¥、00)买方也可选择其他银行申请贷款,在银行合理贷款审批期限内,如买方因自身客观原因无法获得银行批准,由买方自行筹措资金支付尾款,经卖方同意也可选择其他方式支付余款。

(三)卖方应密切跟踪房屋产权证办理进程,自产证办理后30日内偿还完毕银行贷款并取得完整产权证,完整产权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开始办理过户各项手续,逾期未交付导致产生的国家政策性收费时,原则上由卖方承担。

三、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

(一)卖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相关责任。

(二)卖方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买方对卖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屋。

(三)卖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四)在房屋交付日(含当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其它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五)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业主信息更名至买方名下。

(六)卖方无条件配合买房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授权买方指定人员替办各项过户手续,不得因产权问题人为影响买方购房权益。

四、房屋的交付。

卖方同意在收到首付款当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卖方应结清交房当日(含当日)之前的关于该房屋的所有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物业费、车位费等)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门钥匙。

五、违约责任(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已付房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七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百分之五向买方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买方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三)逾期过户责任。

买卖双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过户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三十日之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于逾期之日起七日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守约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五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四)卖方单方毁约责任。

卖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后,因出卖人单方毁约造成该房屋不能正常交易,卖方向买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五)买方单方毁约责任。

买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买方单方毁约造成该房屋不能正常交易的,买方向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

(六)卖方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按照银行利率付给利息,并按照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七)因违约造成退房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尊重客观事实,公平、公正承担违约责任原则,除承担必要违约补偿金额外,还需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卖方损失:买方居住期间房屋损耗,按房屋标准租金额按月补偿卖方,相关设备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买方损失:所购物物品、水电天然气等如已固定或无法搬离时,由卖方依照实际价格给付,支付买方搬家相关合理费用,同时至少留足60天买方重新择房时间)

六、税、费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及西安市关于房屋交易税费的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各需缴纳相应税费,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由买方承担双方全部交易税费的方式缴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公证,因公证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由提出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由买方承担双方全部交易税费的方式缴纳;如因卖方过失(延期交付产权证)造成税费增加,由卖方承担过失损失。

买卖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不得以国家调整相关税费为由拒绝本买卖合同的履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关于税费的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按违约责任(第4条、第5条)处臵,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十、备注(如备注条款与前述条款有冲突,以备注条款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5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联系方式: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该房房龄____年。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 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购房款后,应立即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

____元整。约定付款之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五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交房时间。

在收房时,必须确认甲方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甲方需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

第六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____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八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签:购房 通用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