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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贷款合同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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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贷款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贷款合同9篇

贷款合同 篇1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_,建设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 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 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_________/浮动一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_________%.

第七条 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 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年外汇_________,其中:上半年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上半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 篇2

借款人: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 (大写)rmb __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三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五条 借款人用各种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六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款收取。

借款利率和利息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双方协商,采用优惠利率,确定为 .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时间计息,按实际借款天数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九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约定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条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前应在其账?粝卤缸阌Ω督杩畋鞠ⅲ?纱?钊舜咏杩钊苏?艋??/p>

担保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该公司法人代表 向贷款人提供个人方式的担保。

双方承诺

第十二条 借款人承诺:

1.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3.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4.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起诉、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在事件发生后七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5.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三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合同的变更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果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借贷双方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十八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四条,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贷款利息。

第十九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七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

(1) 贷款证复印件;

(2) 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 借据

(5) 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贷款人住所: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传真:________

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贷款合同 篇3

案例简介

法院立案庭经审查后认为,原贷款合同中对债权范围做了约定,即债权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银行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追索费用,但并没有明确约定律师费及金额,所以,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和执行证书,法院不予直接受理执行,需要经过审判程序。于是,银行就以贷款合同纠纷诉讼再次申请立案。但案件经审判法官审查后,认为贷款中对债权范围约定明确,律师费应当属于银行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追索发生的费用,并抵押担保合同中对抵押偿还的债权范围中也明确表述了律师费一项,所以,应当直接予以立案执行而不用经过审理程序。后经执行庭和审判庭研究确定,最终该案件直接予以立案执行。法律分析

一、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有关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部部门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也对强制执行公证进行了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39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xx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1条“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上述诸多法律法规规定对强制执行公证的要件、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构成了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依据和体系。

二、抵押合同不应属于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

首先,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应当是债权合同,而不应是物权合同。从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上讲,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

民法上的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专指债权合同。广义合同除债权合同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债权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物权合同系指当事人以物权变动为内容而订立的合同。抵押权属物权的一种,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协议,抵押合同应属物权合同,并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 其次,从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的主从关系上讲,不能依据“从合同随主合同”的原则,适用强制执行公证。

在民事实体法中,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之间虽然是主从关系,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0条“在主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担保合同未经审判,人民法院不应当依据对主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在诉讼法中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不存在主从关系。因此,不能援引借款合同可以赋予强制执行公证效力就可以对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从中我们也可看出,立法原意也不赞同对担保财产在实现债权时的直接转让行为。而如果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从实际操作行为上,就是等同于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这与立法原则相背。

第三,从抵押合同的内容上分析,抵押合同不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

依照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相关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合同必须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债权人依据此类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请求权。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协议,对于抵押人为第三人的情形,抵押人亦被称为物上担保人,在抵押权依法设定后,抵押权人与物上保证人的关系仅限于物权关系而没有债权关系。物上担保人对抵押权人负担的责任为物的责任,仅以其提供的抵押标的物为限对债务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不能对物上保证人的其他财产主张权利,只能就担保标的物求偿,也没有请求物上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权利,即使抵押权人变价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其债权时也一样。即使对于债务人提供抵押的情形,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所享有的债权也是基于主合同而非基于抵押合同。抵押权人所享有的仅是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的请求权,并非请求抵押人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抵押合同因不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不满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故此,银行在贷款业务中,可根据需要对贷款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无须对抵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如果盲目对抵押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不但增加了借款人和银行的人力财力等资源浪费,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三、贷款合同中对将来发生债权的约定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有些费用是无法明确约定的,因为借款人是否违约,在贷款时是不确定的,因此例如律师费、追索费、调查费等等诸多因借款人违约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在进行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时,可否提出,如何提出,也是关系到是否有必要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问题。

就案例所述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因借款人违约而实际发生的律师费、追索费、调查费等,不能在申请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时提出,而必须需要法院审理确认的,那么,银行在贷款时,对贷款合同进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就显得多于而没有必要。毕竟相当多数的债权在实现时均会有追索费用发生,由此延伸,债权文书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也就没有必要了。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等力求达到高效、节约的立法原则和目的就背道而驰了。

但是,如果不经法院审理确定,则关于未来发生追索费用的项目、金额、标准又如何认定,这也是关系到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的问题。首先,公证机关无权认定。因为公证机关没有审判权利,无权就债权人申请的强制执行债权文书确定费用的标准、金额等进行合法与否的评判,其更多的是强调公证程序上的办理。其次,法院立案部门也无权对此进行实质性认定,因为立案部门也只是对案件材料、手续等程序上的审查,对债权人追索费用等的标准和金额等无权进行实质审查和判定。

如此,那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在申请执行时,又如何进行操作呢?就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前提下,笔者认为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在与借款人签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债权范围或项目。例如在贷款合同中,因为贷款本金是确定的,利息、罚息也有约定的计算依据,这部分债权是属于能确定的。对于不能确定的将来发生的债权,可以考虑进行比例或公式约定,例如,律师费、调查费或追索费按照借款人未归还贷款本金的百分比予以约定,这样,在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和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所有债权均会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和金额,利于法院计算和操作。

其次,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将来发生债权的金额或具体计算方式,那么,债权人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债权人直接主张后来发生的费用,即使公证部门在申请执行证书予以了确认,则法院立案时不予认可,要求进行审理认定,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否则,容易造成债权人利用权利,增加债权项目和金额,从而侵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债权人约定将来发生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也会促使债权人在申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时候,将债权文书中的债权内容明确化和细化,这样,在申请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时,就会减少争议,提高效率,从而也达到了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的目的。

贷款合同 篇4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金额: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_____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

金 额年季月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十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_____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__________

利息每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__________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还款计划如下:

期序

金额序 数年季月币种:123456789101112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_____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帐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 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民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8.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8.1(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 贷款方:交通银行_________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__________ 签字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签署

贷款合同 篇5

借款人(甲方): 住 所(地址):

贷款人(乙方): 住 所(地址):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 借款。

二,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确定的借款用途

三,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和利息支付

1、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2、 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若约定的借款起始时间与贷款人的付款时间不一致,以银行转账付款时间为准。

3、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息自借款之日起计算;

4、 利息支付方式:□按月付息;□按季付息;□每半年支付利息;每年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它支付方式

5、 利息支付时间:按选定的支付方式期末之日

四, 借款担保

1、 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方式为:

2、 甲方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与担保人就合同之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 合同。

3、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经乙方通知,甲方应该按照要求另行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担保。

五, 借款发放

乙方根据本合同将借款一次(或者分次)划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凭银行的转账(划账)凭据视为已发放借款,甲方无需出具收到借款收条。

六, 借款本息归还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借款利息,并按下列 项的约定偿还本金:

(1)、一次还本,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结清全部利息;

(2)、分次还本、具体还本金额和日期如下:

年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年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年 日金额(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七,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同意乙方将甲方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甲方的信用状况,查询所获的信用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的用途范围内。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

(4)、甲方向乙方如实提供个人职业、收支、负债、担保及他人的经济纠纷等情况;

(5)甲方需在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恶化或吊销执照、关闭停业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后 3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保证不以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7)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鉴定、、登记、评估、保险等事项的费用;

(8)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需在有关事项变更后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职业、收支、负责、提供担保及与他人的经济纠纷等情况;

(2)、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个人信用信息及相关借款情况录入银行业监管部门;

(3)、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八,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签订有担保合同的,自担保合同生效后生效。

九,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2、 乙方将双方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当应书面通知甲方。

3、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4、 甲方如要求借款展期,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十, 违约责任

1、 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即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为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应承担费用。

2、 甲方未按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借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应偿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4、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自违约之日起,向乙方按日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十一,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附则

1、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而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2、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经公证机关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甲方和担保人到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和担保义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甲方乙方份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月日

贷款合同 篇6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方就翡翠玉镯购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共同执行。

一、货物名称、产地、数量、价款:

二、交(提)货方式、地点(站):

三、合同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先款后货,交货前预付30%首付款,计元,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于20xx年 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根据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将所供产品运回,造成的工期损失由产品供应商负责。

六、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具体要求:符合国家同

类行业标准。

七、结算方式,时间及日期:供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即供货。

八、货物的所有权:自货款两清之日时起移交,但需方未履行支付款义务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供方有权利对所供货物进行处理。

九、合同争议的解释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产生的补充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协商不同意情况下可以向供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十、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0.5%/天支付违约金给履约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贷款合同 篇7

卖方(甲方):

产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乙方):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共有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经纪方(以下简称丙方) 电话: 。

丙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就其购房一事,向乙方提供相关房屋信息,并带领乙方实地看房,引荐乙方与甲方直接洽谈,最终促成甲、乙双方达成房屋居间买卖合同。现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明确三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特订合同如下:

一、通过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昆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或相关合同文件记载为准)出卖给乙方;乙方表示自愿购买该套通过丙方居间介绍的甲方所有的房屋。

二、房屋价款:该物业的买卖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成交价含该物业现有及所属的设施和装修,现有配套设施有: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已实地查看并充分了解对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三、办理该物业交易变更登记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政府相关规定缴纳:买卖双方须付税费;①营业税②契税③个税④土地增值税⑤印花税⑥公证费⑦查档费⑧工本费⑨评估费⑩其他费用

买方需支付 项,卖方需支付项。按约定由_______方完全承担;按约定由一方承担__________项税费,其余由___方承担,如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因政策原因发生税务种类的增加,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税率最终以交易当时产权部门、公证部门、税务机关、贷款银行按相关政策核算时为准。

四、1、乙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该款可用于冲抵房款,甲乙双方对定金的约定采用_____①将定金转付予甲方,②交由丙方处托管,(详见定金收条)甲乙双方均认可定金法则的有效性,甲方作为对乙方交付定金的平等保证形式,甲方将下列材料一并交由丙方保管:《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 ,其他: 。

2,交易时间的约定;甲乙双方约定于 日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五、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①在产权过户当日,当乙方看到产权部门出具的写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据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②其它 ,

( )银行按揭付款 ①在产权过户当日,当乙方看到产权部门出具的写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据时,乙方付给甲方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大写): (:),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由乙方办理贷款后由银行支付给甲方;乙方贷款的贷款利率及有关政策以银行审批时为准,乙方必须准备银行要求提交的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完全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②其它 ,乙方贷款的贷款利率及有关政策以银行审批时为准,乙方必须准备银行要求提交的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完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六、若该物业的产权证处于银行按揭抵押中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①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自筹资金还贷赎证;

②乙方同意将购房款(大写): (: ),用于协助甲方还贷赎取证书所还款项用于冲抵房款,但甲方必须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签署全权委托公证予丙方指定人员,在还贷赎证后,甲方自愿将该物业的相关资料交由丙方托管。

③由甲方向垫资公司申请垫资,并还贷赎证,产生的费用由____方承担,但甲方必须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签署全权委托公证予丙方指定人员,在还贷赎证后,甲方自愿将该物业的相关资料交由丙方托管。

七、交房时间的约定: ,如甲方不能按时交房,甲方应将该物业的成交额的0.1%/天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八、该物业及所属设施、装修在甲乙双方交接之前,甲方须结清一切有关该物业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管、有线电视费等。该物业交接之后所产生的上述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费由乙方支付,该物业在本合同签定时未开通设施由乙方自行开通。

九、该物业是以签约时的现状售予乙方,而乙方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物业,故乙方不得借物业瑕?憔芫?灰住?/p>

十、甲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全所有权及处分权,产权清晰,无争议,能完全支配和处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甲方承诺该物业不存在任何优先购买权人,或优先购买权人己放弃优生购买权)等事宜己结清或处理妥当;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需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以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乙方,同时立即退还已收取的其它款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无权向甲方索取所交定金,若甲方收取该定金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经公证,则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若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经公证,则无权向甲方索取定金。双方签订的需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与本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一致。

十二、居间报酬及支付:该物业系丙方提供信息促成,本合同一经签订,丙方的居间任务即告完成。基于丙方已提供之服务,本合同签订完成,丙方向乙方收取佣金人民币(大写):元整(: );向甲方收取佣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甲方或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物业,则违约一方必须赔偿守约方房价的%作为违约金,另即时付予丙方经纪佣金人民币(大写): 元(:)逾期未按本条约定支付居间报酬的,违约方应向丙方承担居间报酬30%的违约金,造成丙方其它损失的另行赔偿。

十三、丙方可为甲、乙方的后续辅助工作提供免费的服务,但涉及专项事务的应另行支付报酬,报酬另行约定。十四、签署本合同后,除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终止、解除外,甲、乙双方仍需按上述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十五、甲乙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在交易各环节均能提供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证件文书等,并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十六、本合同签订前上述三方在商谈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甲乙约定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①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因居间报酬所产生的争议,由丙方选择。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至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其它约定事项: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经纪方(丙方):

产权人: 买受人:

共有人: 代理人: 分行经理: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民间贷款合同范本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

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贷款合同 篇9

货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购买自住的商品房,按照《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实施细则》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向丙方购买________区(县)_______街道(镇)_______路(村)___弄______号________室商品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另________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中长期贷款采用分期确定利率的规定,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每年十一月底的利率水平,在当年十二月份公布下一年度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水平,利率的执行期限从下一年度一月一日到该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借款合同签订时,以当日银行公布执行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确定第一期贷款利率,执行期限到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 贷款拨付

甲方委托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登记部门认同(乙方确定认同标准)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全部贷款连同甲方存入的自筹资金,以甲方购房款名义用转帐方式划至丙方的销售商品房存款户。

第六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万______仟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甲方应在每月__日之前将当月还本息额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七条 贷款担保

甲方以购买的商品房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甲,乙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在该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给甲方并且将《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之前,如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负责代为清偿。

第八条 保险

甲方必须办理全额抵押房地产的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有关保险手续可委托乙方代办。抵押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保险单须注明乙方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有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借款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乙,丙方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原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月还款,并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没有按月还款,一方按规定对其逾期本息按日利率万分之计收罚息。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分抵押物,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想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 ,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借款人) (贷款银行)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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