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谷

位置:首页 > 行业范文 > 教师

五年级法制安全教案

教师7.8K

我是共和国的公民

五年级法制安全教案

一、教学目标:本课时力求从贴近学生生活的角度,通过人物在不同环境的角色转变,让学生接受“公民”这一特殊的身份,结合课文案例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留心身边的实例,学会运用。

二、课前准备

1.教师本人生活照一张;

2.查一查,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并制作资料卡。

二、教学过程

(一)角色转换,理解“公民”概念

1.同学们,今天这堂课,我们从一张照片开始。

出示:教师本人生活照

师:你们认识他吗?在课堂上他是老师,你们是------?你知道,在家中,他还担任什么角色?

学生交流:爸爸 儿子 弟弟

师:以后,还会成为什么角色呢?

学生交流:爷爷 曾祖父

2.师:从出生到学生到成年人到老年人,我有一个身份永远不会变。这个身份,无论是男女,还是老少,大家都共同拥有,知道是什么吗?------公民

请选择:

A.满18周岁后 B.出生的那一刻 学生选择

出示: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声啼哭,就是我们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宣言”。

3.板书课题:我是共和国的公民 自豪的齐读。

(二)案例分析,了解公民基本权利

我们都是幸运的,一出生就获得了爸爸妈妈的爱!而一个刚出生的小公民,却没有那么幸运。让我们来看看一个真实的故事。

1.出示:

1997年5月,江西省兴国县凤凰村一户人家生下一个女孩,取名谢志英。小志英出生前两个月,父亲谢秋生搭乘摩托车外出时,与一辆汽车相撞,跌入十几米外一座正在施工的水井中,溺水身亡。母亲肖启凤悲痛万分,小志英的出生又使日子更加穷困。为了将来的生活,肖启凤把架车员王国元、水井所有方蕉坑林场以及水井施工者塔下村村民小组告上法庭,要求他们作出赔偿。女儿谢志英作为原告之一,成为全国迄今为止年龄最小的原告。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认为:谢志英既然已经出生了,她就应该具有作为公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这种权利始于公民的出生,终于公民的死亡,因此,承认了小志英的诉讼权利。

1997年6月19兴国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志英获得8640无抚养费。

师:小志英是不幸的,可村民们却说,她是个不幸却又幸运的孩子。

学生交流:法律武器使她有了生活费。

受到了法律的保护。享有了该有的权利。

2.出示:这是一个刚刚诞生的婴儿,从她诞生的那一刻起,她就获得了很多权利,而这些权利将伴随他的一生。

师:今后的她,会慢慢长大。她会和你们一样享受到一些什么权利呢?

学生交流:

受教育、受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物质帮助的权利

3.出示课文的信息。从这些信息中,你感受到些什么?课前大家还查到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投影出示部分学生的资料卡,展示一下)

学生交流:

人一出生便依法享有公民权

这些权利将伴随人的一生。无论男女老少,权利面前人人平等。

师:是啊,当你走在城市的街头,你可以骄傲地告诉自己:我是公民,我和大家一样,能享受正当的权利。

让我们再次庄严宣告:我是共和国的公民!

让我们庄严地向父母、老师宣告:我是共和国的`公民!

小结:我们是幸运的,出生在一个和平的时代,法律赋予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的基本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权利却被剥夺了!

(三)案例思考,学会维权

1.出示课本案例

《还我上学的权利》

(1)小组开展研讨,拿出方案。

(2)相互交流:

请老师帮助,找父母谈谈

咨询法律服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

师:你们说的都是好办法,如果能说服父母,那我们就不必动用法律武器。通过这件事,你有什么感触吗?

2.小品再现

(1)出示案例材料

《王爷爷的苦恼》

王爷爷:我的命真苦啊!辛辛苦苦把三个儿子抚养大,现在我已经80多岁了,身体又不好,三个儿子谁都不管我贩贩贩

你能否扮演一位法律小顾问,说一说王爷爷的公民权是否受到了侵犯?你准备怎样帮助王爷爷呢?

同桌相互交流,准备表演

(2)学生交流

学生评价,教师引导评价

3.在日常的生活中,你的身边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吗?有没有也是通过正确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学生举手任意交流

教师相机指导学生发言,同时注重引导

总结:同学们,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让我们了解自己拥有的权利,通过正确的途径保护我们的生活,让我们在和谐中,幸福的成长!